西方政治传统:近代自由主义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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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导读:自由政治传统的源与流

——重读F.沃特金斯《西方政治传统》

高全喜

弗雷德里克·沃特金斯(Frederick Watkins)的《西方政治传统:近代自由主义之发展》谈不上是一本名著,在当今中国思想界追新崇奇、膜拜经典的时风下,“理想国”决定把这本或许早就被人遗忘的旧作重新编译刊出,在我看来,确实是切中肯綮,独具慧眼。该书通过穿越厚重历史的减法原则,勾勒出一个古今自由主义演变的简图,有助于我们认知什么是西方的自由传统以及这个自由主义传统是如何一步步走到今天的。

说到历史传统,它们并非都是可圈可点的,在经历了启蒙思想的洗礼之后,不管愿意与否,对于传统都有一个重新估量的问题,中国学界如此,西方学界也是如此。沃特金斯的这本小册子也是在这样一个基调下写出来的,它从一个层面印证了克罗齐“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名言,即这本关于西方政治思想传统的论述,其要义不是仅就历史来谈历史,而是围绕着当时的一个时代主题——自由主义的兴衰来谈历史。沃特金斯试图通过他的研究为当时处于颓势的自由主义政治理论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历史证成,正像该书的副标题所显示的——“近代自由主义之发展”,他把自由主义的历史渊源从近代延伸到了古代,进而全面展示了这一政治传统两千年来的发展历程。《西方政治传统:近代自由主义之发展》写于二战时期(1948年初版),当时法西斯主义、社会主义等各种所谓的先进思潮广被青睐,自由主义处于颓势,自由社会面临深重危机,因此如何捍卫自由传统就成为关系文明世界生死存亡的大事。时任耶鲁大学政治学教授的沃特金斯有感于此,遂深入西方历史传统之堂奥,梳理自由主义的生发过程,由繁至简,厚积薄发,最终得出简明的结论:自由主义是从西方源远流长的政治思想和实践中生长起来的,西方的政治传统已深深地和现代自由主义嵌合在一起,自由主义如果无法生存下去,实无异说西方的政治传统也宣告结束。

作者在书中所探讨的自由主义政治传统,不是一般哲学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这种有关自由的道德哲学曾经在十八、十九世纪的思想史中占据主流,沃特金斯对此虽无疑义但并没有给予过多关注,他集中处理的是政治与法律层面的自由主义,即关涉社会秩序与制度实践的自由主义。为此他把自由主义的核心界定为“法律下的自由”,并以此考辨古今历史的社会演变,寻找自由主义的根系,追溯自由与秩序的演进机制,讲述历史上的自由主义是怎样战胜它的各种敌人,进而一次次扭转劣势取得成功的。由此可见,沃特金斯的这本《西方政治传统》是一种有关自由主义的历史重估,是在二战阴霾氛围中对于自由传统的一次重新定位,其现实语境下的时代危机感历历可鉴。在此,我不由得想起同时期的另外一个人和一本小册子,那就是哈耶克与他的《通往奴役之路》,哈耶克同样有着他的时代关切,他也深感自由社会处于危急关头,自由主义为种种面目全非的思想说辞所扭曲,因此他要起而捍卫自由的经济秩序,揭露各种基于计划经济的国家规划、福利工程无异是走向奴役之路。从经济事务的内在逻辑驳斥计划经济的谬误,重申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是哈耶克当时的理论诉求,这与沃特金斯从历史传统中挖掘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资源,探索法律下的自由之发展演进,无疑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沃特金斯的这本《西方政治传统》足以使我们重新梳理西方政治思想的历史传统,把握自由主义的观念、制度与时代变迁的互动关系,进而确立自由传统在历史维度上的坐标性地位。也就是说,所谓的历史传统,在今天看来,并非所有历史中出现的陈迹旧章都可以归属其名下,而是富有竞争力的活下来的历史内容才匹配其意,名实相副。尤其就政治领域,诚如沃特金斯所言,自由主义的源远流长之所触及的历史,或富有生命力的历史政治内容,才真正称得上政治传统,那些业已死去的历史,就很难说是真正的政治传统。固然,西方数千年的历史长河包含着无尽的内容,思想观念、典章制度和社会伦常等诸多方面可谓五色斑斓、不可胜数,但作为这个历史故事的主流或底座,只能是自由主义的竞争、吸纳与发展,这个具有坐标性质的自由主义才是历史进程中的砥柱中流。

当然,这本小册子对自由主义的定义是宽泛而非狭义的,它所处理的是一种综合性的开放的自由主义,甚至在作者的眼里,那些在“自由主义”这个词(或意识形态化的自由主义)生成之前的很多法政思想与制度,都是他的自由主义理路所要考察的内容,并且被视为自由主义的源与流。也正是因为此,就使得沃特金斯的视野较为开阔,没有受制于自由主义理论内部各派论争的羁绊,而是在主题上兼容并蓄,以法律与自由的关系为核心立论基础,有意放弃哲学思想层面的言辞之辨,不再纠缠于道德哲学的有关自由主义与非自由主义以及自由主义内部的左和右之间的复杂辩驳,而是从社会历史的演进中把握自由价值与法律制度的交互关系,在自由主义与其不同历史时期的对立者的竞争中,挖掘与把握自由主义生长与发展的大势及其原因。

尤其值得称道的是,沃特金斯不像某些自由派学者那样以思想立场先行,对历史中的各种非或反自由主义的理论与制度机制予以批驳,在批判中确立自由主义的正当价值;他的写作风格是经验主义的,善于在历史不同阶段的思想观念与社会制度的铺陈、勾勒与分析中,遵循政治经验的历史演进逻辑,把自由主义的强有力的生成、竞争和发展一步步地推出来,并论证其所以成为正道的理据以及历史的某种必然性。自由的制度之所以能够历经数千年而不倒,并不是靠若干学说就做到的,而是通过历史的风浪,在与各种不同的制度竞争中逐渐胜出的,且这个胜出不是故步自封,而是开放性的,在竞争中不断吸取其他制度与观念的有益滋养而逐渐蔚为壮观。自由的政治制度是一条大河,只有吸纳百川才能成其为坐标性的地位,故《西方政治传统》就无意在自由主义的某些细枝末节问题上多做纠缠,而是取其大势,探源溯流,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社会潮流的起伏跌宕中,把握自由制度蓄势待发的生机。

细致检点一下,沃特金斯大致梳理了三个时间节点上的与自由主义交集的诸多重大问题,并指向作者身处的时代境况,即二战时期的自由主义的前途与命运。在我看来,书中展示的这三个历史时期的自由主义问题之论述,都有一些闪光的亮点,尤其是在作者预定的“法律下的自由”这个历史主题结构之下,犹若吉光片羽,踏雪飞鸿,格外引人瞩目。

我们先看第一个时期,即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古典政治时期,在一般自由主义的主流论述中,这个时期的政治制度与思想家们的理论主张,自由主义的色彩是极为薄弱的,尤其是关于个人权利的制度保障方面,在西方古典城邦时期几乎接近空白,贡斯当关于“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的著名论断已经成为政治学界的常识。但沃特金斯并没有全部接受这种狭义自由主义的政治观,也不争辩古代直接民主制对于自由主义核心价值的偏离,而是紧紧抓住法治这个要点,在法治与自由的关系问题上,率先确立了自由政治传统的症结点。在他看来,古典社会固然不是一个自由社会,但却为自由制度的确立奠定了法治的基础,没有法治,没有法律下的自由,自由主义就成为无源之水,整个西方的自由主义也就无所凭依,失去了历史传统的主脉。

因此,沃特金斯要与各种保守主义思想理论争夺历史的资源,为自由主义赢得历史的主流地位,通过他对于自由主义核心的重新定位,即把法律下的自由视为自由主义政治的中心议题,并由此考察古典法治制度的得与失,就把自由主义的历史传统溯及两千年前的古典社会。法治或“法律下的自由”,作为自由主义思想理论与制度设施的源头,早在古代的希腊罗马社会就业已确立起来,从古典时代经历漫长的中世纪以及封建制到现代民主社会的演变,自由主义的制度建设和思想发展均脱离不开“法律下的自由”或法治主义这条源远流长的主线。在今天看来,沃特金斯的这个努力无疑显得格外珍贵,因为随着诸如施特劳斯、共和主义和社群主义的相继兴起与推波助澜,自由主义不断受到左和右的各种思想理论的挤压,自由主义要在古典政治中确立自己的话语权,把自由的价值与制度与古典政治接榫起来,而不是仅仅把自由主义与诺曼征服和大宪章以及封建主义相关联,《西方政治传统》显然开辟了一条大可拓展的道路。

第二个历史时期是启蒙运动前后数百年西方政治思想与制度转型,这是沃特金斯在书中着重考察的要点,也是这本书的主体内容。对于这个从基督教世俗化开始,经过教会改革、启蒙运动以及英国光荣革命、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而进入现代早期的宪政民主制度的漫长历史时期,沃特金斯给予了特别的关注与分析,他的论述方式也在此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这个时间窗口是西方政治史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时期,无论思想观念还是制度构建,无论人物事迹还是宏图伟业,都是前所未有的,所谓古今之变的历史大转型,其经纬韬略尽在于此。所以,如何处理这段历史叙事,不仅是政治史而且也是思想史的一大难点。沃特金斯面对如此纷繁复杂的思想辨析与制度变迁,并没有固执于一家一派之深度理路,而是能够兼容并包,抓住法政制度以及社会阶级的生成变异,以法律下的自由为最终标准而审视政治之道,这样就大致把自由主义在这个历史时期的脉动梳理清楚了。他所要表达的是这样一个结论,即尽管自由主义政治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占据启蒙运动时期的主导地位,但是随着历史的演进,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以及基本制度在与诸多对手的对垒中,逐渐胜出,并且开花结果;他进一步指出,这个自由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蕴含在这个历史时期的发轫之际,并在与基督教世俗主义、国家主义、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等竞争与对垒中被激发出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自由主义总是能够在各种社会势力的衰退中不断胜出。揭示这一点是沃特金斯的一个洞见,也是本书特别耐读的地方所在。例如,关于卢梭的普遍意志的问题,关于保守主义的兴衰问题,关于自由宪政主义的制度构建问题,或许在某些纯正的自由主义理论家看来,沃特金斯把一些不属于自由主义的东西硬塞给了自由主义:把卢梭的“公意”视为自由主义的一个基本理念,这就使得激进主义与自由主义多少有些合流,把保守主义的迈斯特、黑格尔也视为自由主义某种意义上的先驱,这样就把封建等级制以及国家主义的内容塞给了自由主义,等等,这些指责如果就自由主义的规范性和自由宪政体制的理想性来说,都是有道理的。

但是,应该指出,沃特金斯处理的不是规范理论,而是历史中的政治传统问题。传统不是规范,而是规范生成的土壤,自由主义不可能从规范的理想中一步成型,而是在现实的历史演进中,在理论与制度的实践中经验性地逐渐形成。因此,对于自由主义赖以树立起来的社会阶级力量,对于左和右的各种思想理论以及它们的社会基础,都需要有一种经验主义的观察与分析方法,尤其是善于从中挖掘它们形成与嬗变的逻辑脉络,找到自由主义在其中得以扩展的空间。《西方政治传统》最精彩的地方也正在于此,沃特金斯善于捕捉各种与自由主义相互对垒的对手的内在逻辑,从世俗化的基督教与君主权力的二元分治中,挖掘它们双方各自禀有的自由主义宪政制度的雏形,从保守主义的反弹中发现破除激进主义革命以及极权结构的自由价值的新增长点,从普遍意志的理想诉求中纠正以功利为标准的实证主义政治学与法学之偏颇。所有这些对关涉自由主义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的微妙处理,都显示出沃特金斯的写作手法是非常老道的,他总是能够结合这个特别历史时期的社会政治基调,恰到好处地把要表达的观点娓娓道出,不再继续就任何一个思想论题追根溯源,而是尽可能把余味留给读者深思。

第三个历史时期便是逼近作者处身的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变革时期。这个时期也是值得关注的,因为它与当代的制度演变和思想变迁有着某种密切的相关性,虽然作者写作的年代与福山所谓的“历史的终结”相差半个世纪,但二战、冷战以及全球化浪潮,尤其是新近中国的崛起、伊斯兰问题的凸显和文明之间的冲突等,这些重大的国际政治与法律、文化与社会、经济与贸易问题均触及自由主义的核心要义,也就是说,当今问题的种子已经深埋在上个世纪的初叶,它们并没有翻过去,我们有必要认真对待。沃特金斯带着很深的忧虑考察了这个时期的社会巨变,例如,殖民主义所孕育出来的法西斯主义、民族主义挑起的国家社会主义和种族主义,以及独裁专政与极权主义的勾连,等等,这些反自由主义宪政民主的体制之所以在这个时期层出不穷地涌现,除了西方社会的阶级斗争以及民族国家的冲突已经进入到一个世界性范围之外,更为关键的是自由主义还没有形成一种足以与此抗衡的世界性的政治与法律意义上的自由体制。沃特金斯隐含地警告说,如果自由主义还是固守于启蒙时期的民族国家的自由宪政构建,而放弃了世界范围内的自由民主体制以及公民社会的世界性推进,那么主权在民的自由理想就很可能会被各种国家主义、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更响亮目标——诸如雅利安种族优越论、苏联共产主义畅想等——所扭曲和颠覆。

当然,沃特金斯并不是直面那个时期的政治问题,而是把它们放在西方两千年政治传统的脉络下予以关照,在他眼里,尽管当时的自由主义理论与实践面临着种种困难,可谓危机重重,但通过历史的梳理,他仍然发现了自由主义得以转危为安的制度与机运,那就是自由主义禀有一个强大的政治传统,有一套基于法治的自由制度构建。这个自由体制在过往的历史长河中虽然也曾面临疾风骇浪,但均没有折戟沉沙,为历史洪流所淘汰。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由主义是幸运的,这不仅在于它赓续传继的是一个源远流长的富有生命力的政治传统,而且还在于它善于兼容并蓄,总是能够在各路对手的夹击下化敌为友,而不是制造敌人,这与其说是一种审慎的理性选择,不如说是一种自由政治的能力。为什么伴随着历史的烽烟,其他各种思想意识形态和制度陈设都盛极而衰或湮没无闻了,唯独自由主义的自由体制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其主要一个原因便在于自由主义能够在妥协与商谈中把握制度中的活力机制,讲道理与讲法治,而不是服膺暴力,这才是自由政治之精髓。沃特金斯在该书的最后一章谈到“自由主义的前途”,他当时的思考主要是来自二战的痛苦感受,因此,他把自由主义的和平诉求寄托于一个基于自由和理性的国际秩序的重建和未来公民社会的自主发展,在此他对于极权主义的国家专政和民族主义的激进纷争抱有极大的警觉,而对中国儒家的德治教化以及法家的法制给予了某种理想化的投射。

《西方政治传统》从出版到今天,大半个世纪过去了,世界秩序在经历了一个短暂的伴随着冷战结束后的温情时刻(所谓“历史的终结”)之后,而今似乎又逐渐步入新的寒冬(如伊斯兰恐怖事件的兴起)。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在经历了激荡的三十年之后,也现出了“国进民退”之势。在这一个世纪的风风雨雨中,世界在变化,中国在变化,自由主义也在变化。今天我们重新拾起沃特金斯这本有关自由主义兴衰的《西方政治传统》,回望过往岁月的跌宕起伏、潮起潮落,眺望未来的新的地平线和埋藏于其中的巨大的不确定,它究竟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呢?我觉得这本尚未过时的小册子,至少在两个方面给我们带来富有助益的启发。

第一,沃特金斯梳理了一条简明的自由主义的政治历史传统,有益于我们把握自由主义的源与流,矫正那种把自由主义仅仅视为一种“薄”的规范性理论的偏见。通过此书,我们看到,自由主义其实是很“厚”的,这里的薄与厚,并不是知识论意义上的,也不是规范论意义上的,而是历史演进论的,是融汇法政制度于其中的自由主义。也就是说,自由主义并不单纯仅是规范价值,而是在历史演变中生成的规范主义,自由主义的理论与制度其来有自,可以追溯到两千年前的古典政制。自由主义的生命力来自不同历史时期的制度竞争,在现代早期的关键时刻,自由主义在与各种专制制度和封建思想的斗争中,在与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的竞争中,直至二十世纪前后,在与极权主义、民族主义和法西斯主义以及社会主义的竞争中,一轮又一轮地逐渐胜出,从而使得这个政治理论及其实践富有生命力地存续下来,这也正是其根深叶茂之所在。自由主义的厚,根子在制度,在传统,在源流,而不在于教条和框框。因此,不同国家的自由主义如果要发展壮大,同样应该破除教条主义,接续人类共同的传统,在与各种制度陈设和思想论争中通过和平的竞争而生长与发展,尤其是处于当今这样一个全球化的时代,自由主义更是没有西方东方之别,它是普世主义的,早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就如此,今天那种以地域分割制度与思想的故步自封,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不啻为痴人说梦。

第二,自由主义的核心要义在“法律下的自由”,这是沃特金斯总结两千年自由主义政治传统所得出的基本观点,我认为他的概括简单明了,一语中的,道出了自由主义的精髓。我们知道,随着自由主义的壮大,晚近以来,各种自由主义的附属物逐渐衍生,平等、民主、宪政、法治,甚至基督教、儒家、社会主义以及福利国家等,都与自由主义休戚相关起来,由此产生了基督教的自由主义、儒家的自由主义、社会主义的自由主义,以及民主自由主义、宪政自由主义和国家自由主义,等等,不一而足。这种情况从一个方面来看当然是件好事,说明自由主义的兼容并蓄、化敌为友的综合能力,与时俱进,自由主义是不断发展的,是能够与不同的思想与制度相互融合并积极予以吸纳的。但是,就像大江大河毕竟源流有别,自由主义也有自己的内在经纬,不能主次颠倒。沃特金斯这本自由主义政治传统的历史考察,最大的理论贡献是突出了自由的首要的地位,把法律下的自由,即法治宪政视为自由主义的根本点,在此之下才有民主政治、平等公正、福利国家、民族主义、社会主义、儒家社会、基督教世俗化等诸多与自由主义密切相关的问题,因此,自由的法治体制才是自由主义的重中之重。

我觉得上述两点在中国当今的语境下显得尤其关键,说到传统,我们要辨析的是何种传统,说到自由,我们要诉求的是何种自由。在纷纷攘攘的当下思想界,关于传统与自由,存在着诸多的误读,沃特金斯的这本小册子能够重新出版,对于厘清一些简单而基本的问题,当然是不无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