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语新诠2:谋杀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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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自说自话

美国人说话的不良习惯,

有人辩护说是民主自由的表现,

其实不过反映出说话的人思路不清而已。


我初来美国做学生的时候,在密苏里一个小城,跟本地人谈起话来,他们往往会恭维我说:“You speak a more correct English than we do.”(你英文说得比我们还正确。)这一半当然是客气——我的英文没有那么好,直到今天我一不小心he和she还会说错,数起数目,用“一二三四”仍然比one, two, three, four来得方便;一半我想也是真话——我说的是书本上念来的“英文”,而他们讲的是日常生活中的话语,是“美语”。大概从那时起,我就随时随地注意美语,同时我发觉,一般美国人平时对自己习惯使用的语言并不敏感,也没有什么概念。这种情形,任何民族都是如此,无足为奇。

1960年,我开始尝试为港台几家刊物撰写一系列“美语新诠”的稿子,头一篇题目叫《人生如球戏》,用美国“国赛”棒球的术语来借题发挥。我断断续续写多了几篇这一类的文字,出版界的朋友认为可以结集成书,不料有一家书局着我先鞭,搜集了散见各处的零星“美语”,再凑合其他几篇芜文,未经作者许可,就印行出来,而且把其中一篇的题目移作书名——《谋杀英文》。当时我自己的出版者很气愤,来信说:“不是谋杀英文,而是谋杀了乔志高!”

不过那只可算谋杀未遂,因为《美语新诠》一书终于在1974年问世。指《美语新诠》1974年初版,台湾纯文学出版社出版。我在动手写作前,原打算做一些研究工作。美语之与英文分歧,早已有参考资料。图书馆里有芝加哥大学早年出版的两部辞书:《美国英文字典》(Craigie and Hulbert:A Dictionary of American English)和《美国词语典》(Mitford M.Mathews:A Dictionary of Americanisms),都是“根据历史原则”编纂的,大有追踪《牛津英文字典》的气概,可是后来似未见有增订的新版。

在期刊方面,有《美国语言》(American Speech)季刊,每期登载几篇学术论文,还有短篇杂记,比方提供O. K.一语的渊源、介绍某些耐人寻味的俚语和切口、搜集南部方言及其发音等。可是这种资料,学院气相当重,不是供给一般读者看的,为我写中英合璧、随笔体裁的散文作参考,也不完全合适。

除此以外,专门处理美国语文的书籍,就要首推孟肯的《美国语文》(The American Language)了。

孟肯:“布布乔亚”的语录

孟肯(H. L. Mencken, 1880—1956)基本上是个新闻记者,或者称他为“报人”更为恰当,因为他后来除每四年出马采访两党竞选总统的大会外,多半时间坐镇离华府不远的巴尔的摩市,担任《巴尔的摩太阳报》的主笔,也主编过名噪一时的杂志《美国水星》(The American Mercury)。他是德国后裔,交游广阔,酷爱喝啤酒,写文章笔底下辛辣,遇到不顺眼的事他会嬉笑怒骂,毫不留情。他认为当时美国的“中产阶级”(bourgeoisie,布尔乔亚)文化水准太差,不惜杜撰一谐音词booboisie(“布布”乔亚)来嘲笑他们——“布布”(boob)乃美俚“傻瓜”、“阿木林”之谓,可惜现在已不通用。孟肯无疑是1920年代美国政论界和文艺批评界的一大权威,可是他毕生主要的贡献还是他的“课外作业”——搜集和研究美国词语——以及他退休之后全神贯注在这方向的著述。

《美国语文》初版于1919年,全书三百七十四页,截至1936年先后三次增修和再版。我书架上所藏的就是第四版早期的一个刊本。原来的四版经过一段时期,又重印了十五次;1962年第十六次刊印的版本,篇幅已增加到七百六十九页。他的出版者克诺夫公司(Knopf)又替他出了《美国语文补遗》上下两卷(SupplementⅠ&Ⅱ)。这样皇皇三巨册,里面穷究美语的起源和滋长,细描现代美语的面貌,并有专章讨论美语的发音和拼音、人名和地名、俚语,以及各国移民对美语的影响,书尾附有详尽的“词语附录”,洋洋大观,称之为“布布乔亚”的语录,亦无不可。

孟肯创办的《美国水星》

(The American Mercury)杂志封面

这样一部书,不但树立了美国语言的独立性,同时也可以说是两百年美国社会的变迁史。似乎只要稍微浏览,就可以根据它写出许多篇诠释美语的文章。事实上我并没有这样做。孟肯本人带一点日耳曼民族性,做事彻底而完密,他所提供的资料多得令人难以消化。可是正如他书中所显示,美语的特征在日新月异,尽管他几次三番地增订,《美国语文》究竟只写到1950年代为止;因此我虽然偶尔涉猎,欣赏作者学问的渊博和文章的风趣,多半的时候还是把这部经典名著束之高阁,宁愿自己去做“田野工作”,就耳闻目击,加以中文印证,来写我的《美语新诠》。

纽曼:“置英文于死地”

意想不到的是,1960年代居然演变成美国文化社会的一大转折点。从这个阶段起,美国人不但在各方面自我检讨、向传统挑战,相应地产生了许多新词新语,而且对美国语言本身及其使用,也发生高度的警觉。于是美国人“自说自话”之风大起,讨论美语的文章和新书接二连三地出现,它们的作者并非语言学家或文法教师,它们的对象也不是学者专家,而是一般大众和普通读者。在这里面出版最先也最畅销的一本书是电视记者埃德温·纽曼(Edwin Newman)所作,出版日期也在1974年,书名《严格说来》(Strictly Speaking),副题《美国会不会置英文于死地》(Will America Be the Death of English?)。从标题上我们可猜想到,此书主旨在指出美国语言日渐退化,如果不即时补救,不知将伊于胡底。换句话说,也就是早晚有谋杀英文的危险。

同其他许多卫道之士一样,纽曼认为美国人已经把他们祖传的英语搞得支离破碎,令人不堪入耳、不忍卒读。他历举措词不当、语句散漫、言过其实、滥用成语、胡诌新词、违反文法、白字连篇等种种过失。犯这些过失的人包括政客、商人、学者、专家、青年人、妇女界、少数民族、各种特殊利益集团,以及他自己所隶属的大众传播媒介。他说语言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没有语言就不成其为社会。他承认语言反映社会的动态,因此也不能加以冻结,一成不变,但是他相信假使大家对语言的使用能够力求精确、通顺,能够维护语言的价值而不加以破坏,美国社会上就不会发生像今天这样的混乱。

纽曼本人并不是第一流的广播人才。1976年7月4日美国二百周年纪念的时候,每家电视台都不分昼夜,动员全班男女播音员,轮流主持节目,报道全国各地的庆祝活动。我记得第二天报纸上电视评论“月旦人物”,曾经取笑其貌不扬的纽曼先生,称他为sad sack作者注:此语原来是二次大战时美国大兵的倒霉绰号。(愁眉苦脸的丘八)。也有人说纽曼自己在荧光幕上的辞令也未见得出色。可是他这本《严格说来》书出之后,风行一时,对美国人普遍的“语病”对症下药,替自己也开辟了一条新出路,使他俨然成为美语专家,编字典的都要请他作序。不久他又写一本续篇,叫做《言出必逊》(A Civil Tongue)。书名套用英语keep a civil tongue in your head一语,也是教人说话要循规蹈矩的意思。

萨菲尔:“多谢读者来函”

目前比纽曼更红的通俗美语专家是《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威廉·萨菲尔(William Safire)。他在尼克松任内一度是白宫演讲稿执笔人之一,曾替当时的副总统艾格纽捉刀,批评一般非难政府的新闻界人士“Nattering nabobs of negativism”(呶呶不休的否定主义大王)。这句话传诵一时,大家认为连用一串“双声”的矫揉造作,并不是好文章。

“水门”事发之后,萨菲尔是白宫雇员中少数出于污泥而不染的人物。亏得他早走一步,《纽约时报》刚好要聘请一位“右派”专栏作家,表示不偏不倚、言论公允。从此以后萨菲尔反而飞黄腾达起来,先是每星期写两三篇政论,文笔犀利而洞悉华府内幕,颇为叫座。不久以后,《纽约时报星期增刊》又请他主持一个漫谈英文美语的专栏,题目干脆叫《谈语言》(On Language)。他原来是一个咬文嚼字的wordsmith(词匠),现在更是得其所哉。1979年2月,破题儿第一遭“谈语言”,他有几句开场白,大意如下:

“这是一个新的关于语言的专栏。我所要谈的不是什么堂而皇之的interpersonal communication(人际交通),也不是要像英国语言权威法娄(H. W. Fowler)那样为后世留下文法的圭臬。我只是要谈谈新鲜的字词、流行的话语,以及我们日常用语中的一些来龙去脉。偶尔我也会倚老卖老,下个把断语,指出哪些说法是对的、哪些说法不通。”

从这段话看来,萨菲尔对语文,一方面不刚愎自用,一方面也不嫉恶如仇。他的态度比较轻松,他自称跟文字结下了不解缘,既然以卖文为生,他“欢迎新词及旧词新用,只要用得更精确、更生动、更能表情达意”。他这股舞文弄墨的劲儿不但洋溢于他的专栏,而且在短短两年之后泛滥到两本书里。第一本沿用专栏的名称,就叫《萨菲尔谈语言》,新近出版的第二本命名《有什么好话》(What's the Good Word?)是一语双关:通常这句话是跟人打招呼问一声“有什么好消息”;照字面直译,也可以解作“用什么词好”。

最有趣的是,萨菲尔这两本书,内容只有一半是汇集他自己写的美语专栏,其余一半篇幅是用读者来函填补的,其中包括各行各业人士,读了他的专栏发生共鸣,写信来举一反三和他讨论,互相印证;有些指摘他文章里也常出娄子——无论是考据不确、文法欠通、用词不当,或是拼音讹错(等于中文写别字)。他倒很欢迎读者的纷纷问难,而且自诩不花一文稿费能够拿到这么多资料来出书,真是“a ripoff”(讨了一个大便宜)。

据我所知,英美字典词书编纂者往往仰仗读者投书提供资料和意见。《牛津英文字典》的创始编辑人墨雷(James A. H. Murray),在将近四十年的艰辛过程中,收到世界各处英语读者寄来的例句字条不下五六百万。孟肯在他的《美国语文》书中也处处致谢义务通讯员的帮忙。伦敦《泰晤士报》的“读者来函”栏中不时出现推敲词语的书简,隽永有趣。

美国报纸读者在这方面的传统稍差,但报刊上近年来常登有关“美语”的文章,不免也激起各种不同的反应。不久以前《华盛顿邮报》又发表了一篇文章,责骂一般公文文字之劣,惹起一位公务员身份的读者来函抗议。他带着幽默口吻道:“晚近纽曼和他的一伙造成风气,把别人的文章批评得一文不值……唬得我这个小文员工作效率大减,甚至提起笔来写这封信时都战战兢兢,惟恐词句上犯了什么毛病,又给纽曼先生提供资料,方便他出第三本书!”

话虽如此,政府官僚的确爱“打官腔”,大学教授总喜欢“唱高调”,中学毕业生当中“文盲”越来越多。举例说,市井少年要喝一声彩:“That's wonderful! ”(妙极!)口中出来的却是以下一连串莫名其妙的怪话:“O man, like yeah, wow, I mean far out! ”关心语言前途的人士面对这种趋势,怎么会不痛心疾首!他们追根究底,认为问题还是在教育——说得更清楚一点,在美国一般教育的没落。针对这个问题还有两本新书,作者的身份虽然不同,他们的观点和结论却是一致的:一是《言不尽意》(Less Than Words Can Say),作者李察·米契尔(Richard Mitchell);一是《遗失的典范》(Paradigms Lost),作者约翰·赛门(John Simon)。

“地下文法家”的呼声

我有个朋友J. G. Bell在史丹福(Stanford)大学出版社任编辑,对于文字不用说相当注意;他自己曾与该校一位英文教授合编一本符合现代需要的作文手册。几年前,他来信告诉我:“目前有一份刊物叫《地下文法家》(The Underground Grammarian),经常对英文式微的现象发表精辟的见解。你如有兴趣,可迳函纽泽西州玻璃镇(Glassboro, N. J.)邮政信箱二〇三号索取……”原来刊物的主编就是该地州立学院教英文的米契尔。他这份每月一期、每期四页的小小“参考资料”完全是独角戏,由他自编、自写,在家里地下室购置一部老式印字机用手排字和印刷,凡有热心维护英语的同志写信订阅,他一概免费赠送,每期销路两千五百份。我的朋友说,这位先生显然经济并不宽裕,因此他还是寄点钱去,以作支持。不久以后,我在报上看见广告,这位“地下文法家”已经发迹起来,由大书局替他出版《言不尽义》这本书,“每月新书会”“每月新书会”(Book-of-the-Month Club),美国最大的新书邮购商业机构之一。还加以推荐,销数想来不止两千五百了。

米契尔买那部小型印刷机,本来打算精印几首英国古诗,用以自娱的。但有一天他接到学校当局一封通知,其中文字的玄虚把他气得发昏,登时发誓要用他手中这架印刷机做武器,来向所有不知所云的“学阀”宣战。“学阀”是我借用中文名词。米契尔在书中用的是“教育专家”(educationists)。他恨极了“教育专家”及他们惯用的一套术语。他这本书引用了许多实例,满纸令人读了哭笑不得的学院辞令。比方有一次,十三位“教育专家”花了八十个小时集体厘订一条“教学”的新定义:教学者乃“a systematic series of actions directed towards specific ends”(指向特定目标进行的一系列系统化的动作)。他又提到南方大学一位教育行政人员的头衔,叫“Learning Resources Centrist”(学习资源中心分子)。一问之下才知道是图书馆馆长;该校图书馆不叫“Library”而美其名曰“学习资源中心”,因为学生们“不耐烦读书识字。他们可以从卡式录音和电视录影的胶卷上一样地吸收知识。”

约翰·赛门的书跟前面所提的萨菲尔专栏文集一样,也是结集期刊文章而成的。他这些检讨美语的论文原来在《老爷》(Esquire)及其他通俗杂志上发表过。赛门虽然也是为一般读者而写,但他的态度却比萨菲尔来得严肃,所表现的才华与机智也有过之而无不及。书名Paradigms Lost谐音密尔顿的《失乐园》(Paradise Lost); paradigm(范例)一词反映出他对语文的看法是比较尊重成规的。赛门的主要工作是写剧评和影评,他有深厚的英文基础,可是他原籍南斯拉夫,十五岁才来美国,英文不过是他的第三外国语。也许正因此故,他对美语特别敏感。他提到波兰的康拉德、丹麦的丹尼笙丹尼笙(Isak Dinesen,1885—1962),丹麦女作家,原名Karen Blixen,以英、法、丹麦语三语写作,犹以文字风格清新优美著称,《走出非洲》为其代表作。、俄国的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都是外籍人士写英文成名的;他认为只要天性爱好语言,晚一点学一种外国语反倒有许多好处。他本人对于时下美语不健全的分析能力,可说是印证了这个论断。作者注:三年前逝世的英语泰斗“鹧鸪”先生(Eric Partridge)原来生长在纽西兰。他所编的俚语(Slang)、“陈”语(cliché)、流行语(catch phrases)等各种辞典也包括不少美语在内。

现阶段英文美语的情形相当特殊;亿万人认它为母语,却对它茫无所知;少数有识之士关心它的发展,但意见不一。有一派维护“标准英语”,希望这个十分美好的工具不会被歪曲和腐蚀。又有一派相信语言是时代的产物,不管辞汇或语法,应该跟着生活的演变而创新。本文所介绍的几位自说自话的美国作家,一方面提倡正确的英语,一方面也不反对迎合潮流。他们一致强调语言和思维有密切关系,能够把英文使用得正确就有能力运用脑子去思想;美国人说话的不良习惯,有人辩护说是民主自由的表现,其实不过反映出说话的人思路不清而已。

198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