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商鞅提出的对策是:“为必治之政,行必行之令;法必明,令必行,则已矣!”也就是说,防止国家政治灾难的唯一出路,是使法律政令成为必须见诸每个国家官员实际行动的最高准则,使政令必须成为实际执行的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