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借历史的酒,浇我们自己的块垒
历史的分岔路口:金融史漫谈
在16世纪中叶前,东西方的“金融意识”分歧不大。转折点是万历到顺治这段时间——中国始终维持着“士农工商”的稳态社会结构,此时的荷兰人却已逐步开创现代金融体系。由此,中国与现代意义上的金融市场渐行渐远,终于在历史的河流中被风吹雨打,零落而去。
又到周末了,下午坐在咖啡馆里备课。看着商场里熙熙攘攘的人群,忽然有个奇怪的想法。不知道有多少人明白,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我们,不管是主动或者被动,其实都被“金融”或者说“金融市场”紧紧地绑定,不可分割。从日常的微小支付,到大额的房贷、车贷,再到股票和各种理财产品投资决策……生活的每个场景都和“金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社会是一个由“金融资本”驱动运行的世界。
如果用非常通俗的语言来描述金融,大概就是所谓的“资金融通”吧。而资金融通借贷算得上人类最古老的活动之一。今天我们所认识的“金融”像是个舶来品,不过回头看历史,其实中国的“资金融通”业务历史之久远,可以直接回溯到公元前1000年。
有关中国最早借贷行为的记载始于西周(《周礼》),当时,一个叫“泉府”的机构(类似今天的财政部和央行的混合体)掌管着没利息的“赊”和有利息的“贷”。到了战国时期,民间借贷更是发达,当时最“仗义疏财”的孟尝君也常常借点高利贷来应付时不时的资金缺口。《史记·孟尝君列传》记载:“邑入不足以奉客,使人出钱于薛。”南北朝以后,“抵押借贷”又开始流行,典当(当时叫“质库”“解库”)正式进入三百六十行的行列。唐宋元时期,民间的、官府的,各种类型的资金融通行为,都屡屡见于史料。
而从莎翁名著《威尼斯商人》所折射出来的民间借贷活动来看,一直到16世纪中叶,也就是我国明朝中后期,东西方的“金融意识”还没有发生重大的分歧和变化。然而从万历走到顺治,中国与现代意义上的金融市场在这一甲子的时间中渐行渐远。
那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历史吊诡地发生了逆转呢?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以我粗浅有限的历史知识来看,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曾给出模模糊糊的答案:
1587年(万历十五年)……当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个人行动全凭儒家简单粗浅而又无法固定的原则所限制,而法律又缺乏创造性,则其社会发展的程度,必然受到限制。
当大明帝国庞大的建筑体开始经受蚁蠹之困时,1588年(万历十六年),在遥远的欧洲,濒临北海的一片弹丸之地上,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以富裕商人阶层为主体的国家成立了,它的名字叫“荷兰”(荷兰联省共和国)。为了生存,这个只有150万人口的联邦制小国需要开拓远洋贸易航线,而开拓航线需要筹集大量资金,如何吸引资金、如何处理投资人和贸易船队的关系成为这个新生国家最迫切的命题。
1602年(万历三十年),明神宗停止上朝已经有15个年头,言官们照样词锋激烈地品评时政,弹劾帝相,时间在东方古老的殿堂里像凝滞的潭水,波澜不惊。而在这一年,欧洲一隅的荷兰却开始了一段奇幻之旅。一家名叫“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公司发行了股票——人们为这个公司即将开始的远洋贸易投资,公司许诺以利润分红。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股份制公司,所有投资者都是这家公司的所有者,将以所持股份的比例分享这个公司成长的价值。一时间整个荷兰社会(包括政府和各个阶层的居民)都被卷入了这史无前例的“股份制公司”热浪之中。
最有意思的是,在成立之初的第一个十年,荷兰东印度公司从来没有发放过红利。所有的利润都被用于在远东地区马不停蹄的扩张。那么,要怎么样满足公司“投资人”时不时的流动性需求呢?聪明的荷兰人又创造了一种制造流动性的机制——所有东印度公司的股东可以随时将自己手里的股票变成现金,而任何人都可以以现金购买股票。
1609年(万历三十七年),世界上第一个证券交易所在阿姆斯特丹诞生。可交易证券(股票)的出现使得大规模的公众筹资成为可能,资本运营也因此逐渐从资产运营中分离和独立出来,成为新的财富引擎。大规模的资金流动又促进了银行业的发展。当大明朝的广大疆域上还只有零散的钱庄、典当行这样原始的类金融机构时,荷兰人已经将现代意义上的“信用”引入了他们的阿姆斯特丹银行,银行“信用”凌驾于一切政治甚至国家机器之上。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西班牙在海上与荷兰舰队酣战不休时,西班牙王室和贵族的资金仍然在阿姆斯特丹银行自由安全出入。
信用、可交易证券,以及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这几乎囊括了现代金融市场的全部基石。金融资本迅速地打通了商业贸易的奇经八脉。当时间的指针指向1648年的时候,荷兰人的船队已经游弋于各大洋上,垄断着全球的商路和贸易。
1648年——让我们稍微在这个年份停顿一下。历史上,我们把这一年叫“顺治五年”。
这一年,距离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1644年)已有4年,清军入关大局已定,多尔衮自封为“皇父摄政王”。这一年,为了方便征税,也为了控制民间的反清力量,清廷重点“编审人丁之制”,加强对人口户籍的管理,社会人口的流动性随之急速降低。这一年,为了避免民间资金流向抗清武装力量(购买军械马匹等),朝廷对于商贾贸易的限制和管束日益收紧。尚在襁褓中的清王朝有着“万代基业”的梦想,一切民生、增长和经济的考量都在“秩序”面前沦为了傀儡和点缀。
也就在这一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已经有15000多个分支机构,占据了全球贸易额的一半左右。在大洋洲,他们用自己一个省的名字命名了一个国家——新西兰。更重要的是,在北美大陆的哈德逊河口,荷兰人又建立了一个叫“新阿姆斯特丹”的城市。在100多年以后,这个城市里形形色色的荷兰后裔,打铁的、开小商铺的、做皮毛生意的……纷纷加入了“承销”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国债的行列中,创造了世界上最初的债券市场。这个城市的另外一个名字叫“纽约”,而那一片荷兰移民开始他们金融“掮客”业务的狭长地带,后来被称为“华尔街”。
从万历走到顺治,中国与现代意义上的金融市场在这一甲子的时间中渐行渐远。“士农工商”的稳态社会结构维系着庞大帝国的运转,缓慢,却倨傲。而荷兰人开创的现代金融体系,却成了真正开启“新世界”的钥匙。
每次想到这个历史的分岔路口,我总是忍不住要问自己一个类似“李约瑟之谜” 的问题——为什么我们会和现代金融告别?为什么是在那么稚嫩脆弱的滨海小国(荷兰)产生了现代金融的萌芽?顺着金融的本质特征,我尝试着去理解和回答自己的问题。
现代金融与传统借贷的一个区别在于以流动性为核心的信用创造。通过(金融)证券的发行和交易,线状的借贷关系被发展成网状(或者更复杂)的“金融关系”,从而创造出巨大的流动性,进而推动信用的再生和传递。一切金融交易和创新都是基于这个网络。而这个网络的稳定生态所依赖的基本元素有二:一是清晰的产权和产权保护;二是产权保护的法律能得以顺畅执行。
万历十六年成立的荷兰联省共和国,由于种种历史的因缘际会,恰好满足了这两个条件。恶劣的地理环境(三分之二以上的国土在海平面以下)迫使最早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居民转向以海上贸易为生,商人传统根深蒂固。从国家建立伊始,商人阶层就占据主要地位,对于产权保护的要求一直是立法和政权最基本的诉求。另一方面,联省共和国的各个小城市之间的关系非常独立和平等,一直处于极度松散的政治体系之下,也因此就容易达成一种制衡的国家立法体系,不会像欧洲其他国家那样时不时有贵族特权势力将均衡打破。地理、历史、人文,或者还有一些偶然的因素,造就了荷兰和现代金融的这段渊源。
而同期的中国,却是另一番因缘际会,中央集权与王权的趋势正在走向巅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没有产权,更无从谈及产权保护,没有了产权保护,交易和信用都是奢侈品,即使当时的经济发展程度和人口密度足以支持一个庞大的金融市场。
我们不是没有过和历史再聚的机会,清朝中后期钱庄也曾兴盛一时,然而,由于缺乏金融生长的土壤和基因,钱庄最终没能脱胎成真正的现代金融机构,而在历史的河流中被风吹雨打,零落而去。
历史太复杂,无法一言以蔽之。历史太偶然,只有一个样本点,无法重复和试验。然而,在回望历史的时候,也许我们能从中找到一些必然的蛛丝马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