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一任:马里纳·埃克尔斯——得分最高的首任美联储主席(1)
第五章 临危受命,埃克尔斯走进美联储
一出悲剧,塑造一位英雄。
——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一、谁的美联储?谁说了算
林肯曾说:“我有两个主要的敌人:我面前的南方军队,还有在我后面的金融机构。在这两者之中,后者才是最大的威胁。我看见未来的一场令我颤抖的危机正在向我们靠近,让我对我们的国家的安危颤栗不已。金钱的力量将继续统治并伤害着人民,直到财富最终积聚到少数人手里,我们的共和国将会被摧毁。我现在对这个国家安危的焦虑胜过以往任何时候,甚至是在战争之中也是如此。”
银行为什么会让林肯如此“反感”?这就得从银行的实际控制者说起。实际上,无论是当初的第一、第二银行,还是后来的美联储,在最初都是由少数金融寡头发起设立,在最后的运行当中也是由这些银行家说了算。
不过,美联储似乎对此从不公开承认,对于美联储究竟“是谁的,谁说了算”的问题总是讳莫如深。和英格兰银行一样,美联储对股东情况严格保密。这样的安排总是令人不悦的,尤其是众议院银行和货币委员会主席赖特·帕特曼,他在长达40年的任期里,有20年以上是在为一件事“斗争”,即要求美联储公开股东名单,并不断地提案要求废除美联储。
不过,帕特曼在他退休时,仍没有达成所愿。这个秘密最终得以大白于天下,还得益于《美联储的秘密》一书的作者尤斯塔斯。他经过将近50年的探究,最终获得了12个美联储银行最初的企业营业执照,上面清楚地记录了每个联储银行的股份构成。
在这些证据显示下,美联储纽约银行是美联储系统的实际控制者,它在1914年5月19日向货币审计署报备的文件上记录着股份发行总数为203053股,其中:洛克菲勒和库恩雷波公司所控制下的纽约城市国家银行,即花旗银行前身,拥有最多的股份,持有30000股;J.P.摩根的第一国家银行拥有15000股。
1955年,这两家公司进行合并,成为如今人所共知的花旗银行,至此可以断定,花旗银行拥有美联储纽约银行近四分之一的股份。这表明,花旗银行在美联储主席人选认命上有着决定权。
除了上述两家银行外,还有四家银行拥有纽约美联储的股份,它们分别是:保罗·沃尔克的纽约国家商业银行拥有21000股、罗斯柴尔德家族担任董事的汉诺威银行拥有10200股、大通银行拥有6000股、汉华银行拥有6000股。
这样算下来,这六家银行持有纽约美联储40%的股份,到1983年,所占比例进一步增加到了53%。股权划分后,它们分别占有比例为:花旗银行15%、大通曼哈顿14%、摩根信托9%、汉诺威制造7%、汉华银行8%。
从这些铁的数据上就能很轻易看出,究竟谁才是美联储的主人?谁在美联储真正说了算?因此,在1934年之前,美联储并不是没有主席,而是纽约美联储的主席就是美联储的实际当家人,比如本杰明·斯特朗、尤金·梅耶。
1933年,尤金·梅耶从美联储辞职,之后,国际银行家们就“退居二线”,不再直接出任美联储主席,而是转到幕后,并通过严格挑选美联储纽约银行行长的人选来控制美联储的运作。自1929年至1933年的大萧条之后,美联储的权力也逐渐向华盛顿的联邦储备委员会集中。
于是,第一个被挑中的主席就是马里纳·埃克尔斯,他于1934年到任,到1948年卸任。单从他任职的时间范畴来看,就可以看出,他的任期是多么艰难,多么丰富多彩……
二、学历不高的“苏格兰移民”
从1929年到1933年,历时4年之久的“大萧条”让很多人对资本主义制度产生了怀疑。英国著名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在1932年出版的《国际事务概览》一书中写道:“这个伟大、古老、一直是成功的社会的成员们正在自问:西方生命及其成长的长期历程,是不是在他们的时代很可能将到终点?”
怀疑归怀疑,问题还得解决。美国选择了罗斯福,美联储选择了马里纳·埃克尔斯。埃克尔斯除了没有受到过什么正规教育外,其他条件和经历并不逊色。虽然他的父亲从苏格兰移民来踏上美国土地时身无分文,但是凭借着两代人卓越的才华,一样创造出了属于他们的商业帝国。
在任美联储主席之前,他的身份是犹他州的银行家,也是第一证券公司的总裁。正值1920年至1921年农业萧条时期,埃克尔斯以较低的价格收购了若干家银行,并将这些银行组成新的家族投资信托公司,即第一证券公司。除此之外,在埃克尔斯的商业集团中还包括宠爱奶牛公司、山州执行公司、合并蔗糖公司等。
当然,这些在他当上美联储主席之后,就都得放开,因为国会曾专门就他是否可以在拥有犹他州这些银行的同时在美联储任职进行过专门讨论。在美联储此后的传统中,基本上每届主席在走上舞台前,都要与之前的职业生涯彻底告别,国会会专门就此进行审议和监督。
无论如何,谁在1934年来当这个主席,都不会是太轻松的事情。先前美联储在危机中和危机后的施政都为人诟病,如何拯救美国经济,如何重振美联储的名声,现在都是埃克尔斯需要面临的问题。
很快,埃克尔斯的伟大之处在大萧条时期便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他准确地看出,货币政策不可能在真空中实施。他向罗斯福政府提议,在当时情况下,为了使经济摆脱大萧条的阴影,除了积极的货币调节之外,财政刺激,也就是超出税收的开支,也是非常必要的。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罗斯福也是沿着这一思路,在埃克尔斯的帮助下,让美国经济步入复苏的轨道之上的。
比如,1935年出台的《银行法》就是埃克尔斯的提议,因此该法案也被称为《埃克尔斯法案》。该法案一经出台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它重振了美国银行体系的信心,加强了联储会制定并且实施货币政策的权力。因此,后人都这样评价埃克尔斯,认为他最大的贡献就是,在确保联储会独立于政府影响之外不受财政部左右中所做的努力。
不仅如此,在埃克尔斯的影响下,1935年的《银行法》创立了“美联储公开市场委员会”,这是个非常重要的经济政策制定机构。《银行法》规定,财政部长和货币审计长不得同时成为联储会成员,这就完全隔绝了白宫插手美联储独立决策的可能性。
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联邦财政部长辛德要求美联储继续锁定利率,埃克尔斯则明确给予回击。他分析说,这种办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确帮助了财政部调动支援战争的财力,但是并不适合于战后时期。埃克尔斯直截了当地说:“它会使美联储成为一个通货膨胀的引擎。”
正是因为以上这些功绩,才使得后人对他的评价相当之高,认为他应该是美联储历任主席中得分最高的人。
三、对美国经济“大萧条”的救赎
1933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当选为美国总统,他肩负起了应对“大萧条”的重任。临危受命的罗斯福说出了一句震古烁今的名言:“唯一不得不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他要以此来勉励自己,要忘记并藐视恐惧,这样才能最终战胜恐惧。
面对日益凋敝的经济局面,罗斯福很快出台一系列拯救危机的金融政策。
首先,推行联邦存款保险制度。
1933年,《紧急银行法》(即《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中提到,要施行联邦存款保险制度,与此同时,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就此成立。这个条款最初只是一个临时方案,两年后,也就是在1935年的《银行法》中才将其永久化。这项保险于1934年1月1日起生效,联储的成员行必须参加。1963年,弗里德曼和施瓦茨公开表示,6个月内,15348家商业银行中的14000家,占有全部银行存款的97%,购买了联邦存款保险。最初的保险额度为每个储户最多为2500美元。
除此之外,《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还批准了罗斯福总统3月6日关于关闭银行的行政命令,而且授予总统以更大的权力来处理信贷和货币问题;授权财政部长把所有的黄金和黄金证券转入国库,用纸币与之兑换;授权通货管理审计长任命监督官员负责审查,重开或清算被关闭的银行;授权联邦储备银行发行联邦储备券以抵付政府债券、商业债券及银行的兑换;授权银行发行符合复兴金融公司认购条件的免税的优先股票;允许联邦储备银行在一年内以高于现行贴现率1%的条件,在确有财产作抵押的情况下贷款。
3月10日,罗斯福总统命令禁止金币、金条和黄金证券的出口,除非有财政部长签发的许可证。为防止投机,银行被禁止进行外汇交易。为了恢复公众对银行信任,罗斯福于3月12日发表了第一次“炉边谈话”[8]。他向公众许诺,从3月13日起,经过政府审查合格的银行将陆续重新开业,并呼吁人们不要去挤兑现金,尽管银行能够满足一切兑付现金的需求。
根据《紧急银行法》的规定,2500万美元的联邦储备券进入了流通,到12月为止,共有超过2亿美元的联邦储备券进入流通领域;复兴金融公司购买了13亿美元的银行股票。联邦储备银行也贷给非储备银行和托拉斯,帮他们恢复信用。银行重新开业当天,发行了一种国库券,一天之内就被超额认购。银行重新开业后,存款超过了取款,恐慌被制止了,银行恢复了信用。
效果比预期的更加突出,到1933年4月初,超过10亿美元的资金回流到银行,储蓄超过提款;储藏者也陆续将黄金送返联邦储备银行,金融秩序基本趋于稳定。
这让一向对罗斯福不屑一顾的胡佛非常沮丧,虽然这项银行拯救计划草案是在他的任期内起草的,却最终成就了罗斯福的政绩。雷蒙德·莫雷则这样写道,“资本主义在8天的时间里被挽救了。”
有人欢喜有人忧,昔日华尔街的代言人尤金·梅耶,发现自己与新政府格格不入,于是在3月底向总统递交了辞职信,离开了纽约美联储的位子。此后,哈里斯便成为了银行家和白宫之间的中间人。
其次,放弃金本位制度。
与1926年相比,1933年3月,美国商品批发价格指数仅是当时的59.6%,农产品价格指数只有40.6%。这样低的价格指数,让定约在以前较高价格水平上的公私债务负担尤显沉重。而要想提高价格指数,减轻公私债务负担,金本位制首当其冲就得停止。
为了终止金本位制,4月20日至28日,罗斯福接连发布行政命令,把禁止黄金出口的规定范围扩大到了一切黄金国际交易中,并规定,除联邦储备银行外,任何团体和个人均不得握有黄金和黄金证券,对收藏者有特殊价值的金币及用于艺术品中的100美元以下的黄金证券除外。6月5日,国会通过了一项两院联合决议,宣布废除公私债务中的“黄金支付条款”,规定政府和私人债务中的黄金可用“法定货币”偿还,债主必须接受。
经过一番努力,罗斯福正式取消了金本位制。这样做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提高了商品价,并彻底根除了银行挤兑的因素,确保了银行体系走向良性发展的道路。最主要的是,放弃金本位,使得美元恢复灵活汇率,增加了提高国内商品价格的自由度,不需要再为了维持国际汇率而降低国内物价水平。当然,这样做也很好地控制住了黄金外流。最终,联邦储备系统的黄金储备在一个多月之内,从27亿美元增至33亿美元,准备金比率则从45.6%上升到59.7%。由于黄金储备在国库中,资金无法抽逃,财力未被分散,为日后大规模的公共工程投资和赤字财政实施打下了坚实的资金基础。
最后,美元贬值。
为了促成美元贬值,罗斯福首先在法律方面寻求了依据,最终他找出一个内战时期颁布的、允许政府以可变价格购买黄金的法令,从而名正言顺地获得了购买黄金的权力。此外,他还运用《复兴金融公司法》,成立了一家独立的公司,其主要职能就是购买黄金。所购得的黄金最终都作为了国库向该公司贷款的担保。
一切准备妥当,10月22日,政府购买黄金计划正式开始实施。随着黄金价格的不断上涨,每一盎司兑换美元的数量也不断攀升,流通中的货币数量随着水涨船高,而美元的价值则开始贬损。9月份,每盎司黄金的价格为20.67美元,到10月25日,涨到了31.36美元,进入12月,攀升至35美元的新高度,美元的实际贬损率达到59.06%。
在美元不断贬值的同时,国内商品批发价格指数则上涨22%。同时,美元贬值直接导致对外贸易逆差缩小,使债务人、特别是农民的债务负担减轻了将近一半,而国库由于保有黄金量攀升,使得政府直接获利28亿美元。其中20亿美元成为稳定国际汇兑美元比价稳定基金,6.45亿美元被用来付清国民银行的债券,1.39亿美元用作联邦储备银行向工业贷款的基金。
在政治上,联邦政府也赚得“满堂彩”,由于联邦政府得到了实际拥有黄金的权力,并具备了宣布公私合同中黄金支付条款无效的权力,以及固定黄金价格的权力,最终,长期以来被国际银行家把控的国家货币主导权顺利交到了联邦政府手中。后来《银行法》和《证券法》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巩固了联邦政府控制国家货币政策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