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与中国模式
这一波全球化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达到了顶峰。这里既有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推动,也有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的主动迎接。在这个过程中,西方主要是美国忙于把自己的制度推行到其他国家,但忘掉了全球化也同样在冲击着西方现有的各种制度。从历史经验看,西方需要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来改革现行制度体系。那么,中国呢?中国既是这一波全球化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也是其受惠者。正因为中国是全球化的一部分,中国也遭受了全球化的影响。尽管中国也面临和全球化关联的诸多问题,但和所有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有效地应对了全球经济危机,并能保持相对高速的经济发展,为世界经济提供着最强大的动力。因此,国际社会对中国模式越来越关注。
在全球化构架内讨论中国模式有多重意义。首先,当然是中国的经验。中国从毛泽东时代一个闭关锁国的国家在短短几十年里成为全球化最主要的推动者,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这里的经验需要总结。其次,是中国模式面临的问题。这些问题从哪里来?中国模式本身是否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如果能解决,那么表明中国模式是可持续的;如果不能,那么这个模式就没有前途。最后,从更深层次看,关乎中国模式能否成为西方模式之外的另一个选择。西方现在发生危机,人们也关切西方模式能否自我修复。但不管怎样,西方危机告诉人们,西方模式并非完美,也需要随着现实的变化而变化。既然西方模式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那么也有存在其他模式的可能性。中国模式就变得非常相关。当然,说中国模式并不是说中国要取代西方模式,而只是说,中国在发展着和西方不同的模式。不同的模式不是一种互相排斥敌视的关系,而是一种可以互相学习借鉴的关系。中国模式的产生和发展是在开放状态下进行的,就是说,中国模式深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这表明,中国模式和外部世界紧密相关。中国模式成功了,外部世界可以学习借鉴。这不仅对发展中国家如此,对发达国家也如此。
从全球化的视角来看中国模式的产生和发展非常有意思。首先应当看到,现代中国体制的产生是一种“反全球化”的产物。无论是苏联、东欧社会主义还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权,可以说都是一种“反全球化”的产物。如前面所讨论的,全球化自西方开始,传播到其他地区。全球化首先是经济的全球化,由追求利润的资本者依靠市场的力量借助、国家政权的力量把整个世界融为一体。这是马克思所观察到的。这一观察被后来的新马克思主义学者所发挥,发展出了不同的理论。最著名的是资本主义中心地带—边缘地带关联理论和依附理论。前者讨论西方和非西方、北方和南方的经济关系;后者主要是由拉丁美洲学者所发展,探讨拉丁美洲经济对西方资本主义的高度依附如何造成了拉美的经济落后。
资本全球化不仅带来了经济活动的全球化,而且也为非西方世界带来了巨大的政治变迁。很多国家演变成西方的殖民地,而另外一些则高度依附于西方。无论怎样,其结果都是不发达和落后。那么,如何逃脱资本的全球化呢?列宁提出的解放方法就是,后发展国家必须通过革命建立新政权,在帝国主义的链条上断裂开来。这就是著名的苏联“十月革命”所选择的道路,这条道路成为很多国家(包括中国)的选择。通过这条道路,这些国家形成了一种和西方不同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
这就是今天人们所强调的“历史的选择”。落后国家受帝国主义也即先发展国家的侵略和欺负,要改革被殖民、边缘状态、高度依附的现状,一个选择是像苏联和中国那样从那个体系里挣脱出来,另一个选择就是在那个体系内部打拼,往上爬。历史只能解释,但不能假设。中国当时的政治局势决定了中国必然要选择革命的道路,这一道路从孙中山、蒋介石到毛泽东非常明确。但如果容许假设,如果中国不选择中国共产党所选择的经济模式,那么中国会怎样呢?从历史经验看,中国或许成为日后的拉丁美洲模式,即成为资本主义的边缘状态,高度依赖西方;或者印度模式,在很长时间里停留在农业社会;当然,也有可能成为日本、“四小龙”那样的东亚模式。
通过革命建设一个新的国家制度,借此逃离西方的政治控制,中国做了如此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一定要选择日后的计划经济。实际上,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再次面临选择。成立之初,毛泽东所设想的新民主主义政权和后来的计划经济相差很远。问题在于后来毛泽东走向了极端。中国实行“继续革命”路线,国家政权和社会底层合作,在很短的时间里改变了“新民主主义路线”,不仅彻底消灭了私有制,而且也消灭了私有部门的主体,即资本家和地主等群体。没有了私营企业,没有了企业主,没有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就失去了动力。怎么办?毛泽东转向了政治动员。“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是两次巨大的政治动员,依靠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分权来发展经济和政治控制。尽管他也想通过分权运动走出一条与苏联和东欧不同的经济路线,但没有了资本和市场,最终不得不走上了一条贫穷社会主义的不归路。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再次做了选择。无论是对内改革还是对外开放,其核心是市场经济,主动融入西方经济体系并通过改革国内方方面面的制度与之接轨,从而建立基本的市场经济制度。从毛泽东的“脱轨”到邓小平的“接轨”,这是个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关联。可以说,“脱轨”是“接轨”之基础。在“脱轨”的状态下,中国建设了一个强大的国家政权。没有这个强大的国家政权,中国会难以脱离依附西方的局面。后来之所以能够“两手抓”,主要是因为有一个强大的国家政权。
十多年前,西方学者纷纷论证全球化如何弱化主权国家。我在研究中国的全球化现象时,观察到一个刚好相反的现象,那就是如果说在西方全球化弱化了主权国家,但在中国,很多方面,全球化促成了国家的转型,使得主权国家更加强大(见《全球化与中国国家转型》,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
那么,以市场经济为主轴的全球化对中国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第一是意识形态的转型。自“五四运动”到毛泽东时代,由于长期革命(和继续革命)式的动员,中国转型成为一个高度意识形态化的社会。意识形态指导一切,衡量一切。当然这里指的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政治动员型意识形态。改革再次接受了市场。从前,市场被视为仅仅是资本主义的产物。但邓小平解决了这个问题。在他看来,市场本身没有意识形态成分,它只是一种人类创造财富的工具。因此,资本主义可以利用市场,社会主义也可以利用市场。这种“去意识形态化”的市场意识无疑符合历史和现实情况。历史地看,中国传统数千年,在大部分时期,市场也存在,并且相当发达。从现实看,除了苏联、东欧和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本身,市场也存在于不同的政治和经济体制下。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之后的中共十四大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并写入宪法,执政党因此完成了意识形态的转型。从全球化角度看,这一转型既是全球化的产物,也是中国融入世界的前提条件。很难想象,在计划经济意识形态下,中国如何能够实现和世界“接轨”并“走出去”呢?
第二是执政党的转型。市场经济下,中国发展出多种经济成分来。农村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之后,首先在农村产生了一个非集体经济部门。然后在城市的国有企业部门之外,产生出一个非国有部门,也即民营企业部门。民营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抓大放小”改革之后更是获得了高速发展的动力。外资的进入和各种合资企业的产生也圹大了所有制成分的多元化。这种客观形势要求执政党转型。如同在其他地方,中国共产党的传统宗旨也是要消灭私有制,消灭资产阶级。毛泽东时代也是这么做的。改革开放之后,执政党与时俱进,克服阻力,首先修改宪法,给予私有财产法律上的合法性,然后再制定《物权法》,为私有财产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同时,执政党也逐渐开放政治过程,容许并鼓励民营企业家加入共产党。这样,执政党至少从理论上说已经从一个代表少数阶层的封闭性政党转型成为能够代表大多数社会利益的开放性政党。这种转型是中国政治的一个里程碑。
第三是社会的转型。在毛泽东时代,中国以意识形态来组织社会。很显然,社会的不同群体是以政治意识形态来划分,也是以此来管理和控制的。这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达到顶峰。所谓的“地、富、反、坏、右”(“黑五类”)等都是高度政治化的。在“去意识形态化”之后,中国社会回归自然,转型为一个以利益为导向的社会。尽管以利益为导向的社会也会出现很多问题,但较之以意识形态为导向的社会,以利益为导向的社会更符合人性。
第四是官僚体制的转型。1949年之后建立起来的官僚体制完全是为当时的计划经济服务的,对各种经济活动和社会进行行政管理。这套官僚体系和市场经济格格不入。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末,通过多次官僚体制改革(或者“机构改革”),中国确立了一套基本上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官僚体系。最大幅度的改革发生在朱镕基任总理的时候。进入新世纪之后,官僚体制改革的重心已经转移到“大部制”改革。这也是和世界“接轨”。在“大部制”下,政府的功能要从之前的直接干预经济活动转型到对经济活动进行规制。今天,这个任务远未完成,但方向是明确的。
第五是经济体制的转型。在计划经济时代,政治、社会和企业“三位一体”,构成了严密的控制体系。一个企业同时也是社会和政治体。在组织功能不分的情况下,中国没有基本的国家制度建设。在市场经济开始之后,“三位一体”的制度很快就不适应时代的需要了。到目前为止,尽管国有企业和政府还没有分离开来,但中国社会基本上已经实现了功能分离,即企业和其社会功能分离开来,政府功能和经济功能分离开来。这就需要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体制的建设。这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中国已经建立了包括分税制、中央银行制度、财政制度等在内的支撑市场经济的基本国家制度。同时,到21世纪初,中国也实现了国有部门与非国有部门、大型国有企业与中小型民营企业之间的基本平衡,从而使政府与市场之间达到基本平衡。
全球化在所有这些方面都对中国的国家建设产生了正面的积极效应,但也对中国的政治体制构成了巨大的挑战。市场经济归根到底是一种法治经济。在西方,如前面所讨论到的,(近)现代国家是建立在市场体系之上的。就是说,先有市场,再有国家。这样,国家的法律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为市场服务的。这一点,马克思看得很清楚,他认为西方的整个法律体系都是为资本服务的,法律是资本利益的体现。当然,在马克思之后,西方的法律体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政治和资本分离开来,很多法律是用来规制资本从而规制市场活动的。但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市场是通过国家力量引入的,市场服从于国家。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的法律往往成为国家政权的工具。法治不到位,中国的市场经济就没有制度化的基础。今天看来,这个挑战越来越严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