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三:区块链——连接虚拟与现实
我们对于一种新兴的技术,往往会在短期内对它有过高的不切实际的期望;泡沫破灭后,在长期的时间轴线上,又往往会忽视它的深刻影响,这一句话,用在区块链上,再合适不过。
区块链的发明,是建立在互联网之上。其所使用的技术,像P2P、分布式存储、分布式密钥的思想,十几年前就已经存在,但是如果没有中本聪那一篇开创性的关于比特币的白皮书,所有这些强大的工具,都还只是埋藏在学术论文堆里。因为这些工具单独使用,并不能解决问题,只有中本聪,出人意料地提出了一个系统性的、可供实践的解决方案。如果他能提前十年提出这篇论文,那么比特币就可以提前十年发明出来。所以,单个技术点,并非是区块链的魅力所在,运用这些技术的全新思想,才是区块链的本质和核心。
单纯把区块链等同于一种分布式数据存储技术,就像将浏览器说成是一个网页解释器,将手机说成是一台手持电话,将云计算说成是一个服务器的集群一样,说了等于没有说,甚至比没说更糟糕,更容易造成误解。当全球的用户都打开浏览器访问网页,当街上每一个人都携带着一台能拍照、能上网、带GPS,运算性能可以发射登月火箭的智能手机,当我们所有的工作和生活数据都发生与存储在云上的时候,我们看到在浏览器、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上所承载的产业生态,跟最初的技术描述相比不知道差了多少万里。所以有人让我用一句话解释什么是区块链的时候,我往往会争取机会多说几句,争取让人更多了解一点。
从功能上说,互联网实现了信息的传播,而区块链实现了价值的转移。互联网在最开始的时候,就是以信息传输管道的模式进行的设计,TCP / IP协议底层并不关心上面传输的数据有什么差别——对于底层的交换机和路由器来说,一切都是0和1而已。无差别的信息传输,创造了信息复制的便捷通道,也造就了今天信息爆炸的信息社会。但是互联网虽然解决了信息传播的问题,却带来了信息权属的新问题,我们可以将一首歌曲或者电影,在几个小时内传遍全球,我们却不能知道,究竟是谁拥有这部电影的权利,是通过什么样的路径进行的传播。而区块链则可以做到,我将一个数据,发送给另外一个人之后,我自己就不再拥有这个数据的所有权,从而实现了可以利用一个虚拟的系统,来传输实际的价值。
从机制上说,如果说TCP / IP是机器与机器之间的通信协议,而区块链就是机器与机器之间的信任机制和合作协议。对于不需要验证真假的信息传输来说,TCP / IP已经足够可用,但是一旦属于不同实体的计算机,需要彼此之间进行自动化的沟通和合作的时候,问题就会变得相当复杂。现实世界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合作,有律师和合同来进行条款约定,有执法机关来保障合同的实行,而在虚拟世界,计算机没有办法开设银行账户,属于不同实体的计算机,也没有办法去法院起诉对方,因此在沟通和合作的时候,一定要有一种有效的机制,来快速实现共同协作。区块链就可以起到这样一个作用,所以在区块链行业中有一句话:代码即法律(Code is the Law)。未来不管我们的生活还是工作,都会有越来越多地需要计算机参与,人类将整体进入后人工智能时代,区块链就是在为这个时代的到来进行前期的铺垫和准备。未来我们将会看到无人驾驶汽车,通过区块链协议自动缴纳过路费用;智能投资顾问自动为我们计算各种投资组合;未来最先进的金融公司,也会像现在的无人工厂一样,看不到太多工作人员,只有无数的计算机,在快速地缔结无数的智能合约,进行精确到小数点后的资产配置。
因为区块链的以上属性,区块链将会是连接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最佳桥梁。在未来,区块链所连接的,不会像比特币一样是无法辨别的匿名账户和价值不定的虚拟资产,而将会是千千万万真实存在的个体和公司实体。上面所承载的资产,都将具有现实的价值和对应物,而这个虚拟的网络上发生的一切,也都会直接作用于现实世界。这一过程,需要的不仅仅是单纯的技术,还需要金融、商贸、法律、政府等各方面专家和人才凝聚在一起,来保证这一映射的有效性,也是我们一直在努力推进区块链生态系统和可信区块链概念的原因。区块链有巨大的潜力和未来,而这些潜力和未来,需要社会的共识与力量来共同推进和实现。
邓迪
太一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