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LIVRE III(6)

第十八节 预防政府僭行职权的方法

从上文的阐释,可以进一步证实第十六章的论点,即:创设政府的行为绝非契约,而是法律;行政权力的受任者绝非人民的主人,而是人民的办事官吏,人民可以按自己的意愿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