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未知的爱情写一封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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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同床不过夜

亲爱的Z先生:

我曾有一个要好的女性朋友,她死也不肯跟男生过夜。

她很漂亮,也很有灵性,很讨男生喜欢,她不像浪荡女那样高调地在感情世界里狩猎,但默默地却也在不断更换着身边的男人。

她会很乐意接受男生们的约会邀请,要么去看电影,要么去高级餐厅,要么在夜店里喝得很High,然后不动声色地在下一次出去的时候,跟在夜店里找她搭讪的别的男生约会。

倘若对方的条件很好,一切都很让她满意,她也会欣然将对方的欲望看在眼里,找个时间,去对方家里,或者让对方来自己家里,或者干脆就在外面开了房,很享受过程地去做爱。

即使如此,她也绝对不跟对方过夜。哪怕耽搁到再晚,她也会匆匆洗漱完毕,穿回衣服,找个借口,从对方身边逃离。

我问过她为什么,明明某一个让她全程都很愉悦的男人,是她最容易心动的类型。

她就会有些无奈地耸耸肩,轻声对我说:

你能想象早上双方睁眼看对方时的尴尬吗?

刚睡醒的时候,其实是很可怕的:

头发乱糟糟,眼袋两倍大,气色不好,有起床气,嘴角可能会有口水,眼角大概还有眼屎,睡觉时倘若不太优雅地打过呼噜、仰过八叉,再怎么在平时精心雕琢外表,在这一时刻都会倾然崩溃成让人眉头紧皱的视觉残渣。

白雪公主也好,白马王子也好,他们的美好故事,总是敌不过起床时喷薄而出的口气,来得杀伤力巨大。

所以我曾经怀疑过,吻醒睡美人的那位王子,他是不是患有严重的嗅觉失灵。

那么多年积累下来的口气,一开腔不熏倒几头野猪就已经是万幸了。

看来想要跟一个陌生人,甚至是已经对彼此有了一定认知的人,同睡过夜,是一件极其考验勇气的事情。

那位女朋友的观点很是坚决,也多多少少影响了我的思维逻辑。

跟你过夜,意味着我打算把最毫无防备的自己,暴露给你知道。还要在清晨睁眼起床的时刻,邋遢地跟你说“早安”,然后等着在你的回应态度中,把尴尬的气氛慢慢消磨掉。

那位女朋友一再跟我声明:做爱也许代表的是“我喜欢你”,但是过夜却只适合在表现“我爱你”的前提下去进行——换言之,不要让自己暴露得太过彻底,做女神也好,做荡妇也好,都好过于做一个无法躲藏的黄脸婆。

看着她游刃有余地在不同的优质男人间周旋穿梭,我几乎要为她的爱情观好好地鼓一通掌了。

几年后,我再见到这位女朋友的时候,她已经嫁做人妇。

对方并不出色,普通的公务员,条件比她以前交往过的任何一个都显得逊色。

我赶紧将她的爱情观翻出来,与她现在截然不同的生活状态一一比照。

她甚至连听都懒得听,就那么敷衍仓促地将她当年的论点全推翻:

我故作完美的时候,这个男人连理都懒得理我;有一次我喝醉被他背回家照顾,他却在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对我说,没有矜持的我很可爱——这样的男人,我干吗不嫁?!

中国人老爱说些太过煽情的话,比如什么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

花上一百年时间,才能修到与你相拥而眠的机会,若真是用心珍惜的人,又怎会在意起床那一刻的面目全非?

还好我床头上备有薄荷糖。

爱吃可思甜乐原味蛋糕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