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芬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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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进来!”女人说。

我走了进去。她说:

“坐吧。”

我坐了下来。她那双明亮的小眼睛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遂问:

“你叫什么名字?”

“莎拉·威廉斯。”

“你家住在哪里?是在附近吗?”

“不,夫人,在胡克维尔,离这儿有七英里。我是一路走过来的,实在是很累。”

“我看你饿了吧。我去给你弄点东西吃。”

“不用了,夫人,我不饿。我本来很饿,刚才在下游两英里处的农庄吃了点东西,现在不饿。这么晚了,还来打扰,不好意思。我来找我舅舅阿布纳·摩尔,想告诉他我妈病了,没钱治病,家里没啥值钱的东西。我妈说他就住在镇北边。我以前从没来过这里,你认识他不?”

“不认识,镇上的人我谁都不认识。我搬到这里还不到两个礼拜。从这儿到镇北边还有很长一段路。你干脆今晚就住我家。快把你的帽子摘下来。”

“不了,”我说,“我就想休息一下,再继续赶路,我不害怕黑夜。”

她说她不能让我一个人走,还说再过一个半钟头左右,她丈夫就能回来。她还告诉我说,她要叫她丈夫陪我一起去我舅舅家。然后她便说起她的丈夫,还说她家在上游和下游都有亲戚。她告诉我说,他们夫妻俩以前日子过得挺好,结果放着好日子不过,没打听清楚,就稀里糊涂来到这个镇上。她一直说个没完没了。我心想,看来向她打听镇上的情况,我找错人了。后来听她说起我爹和谋杀的事,我便乐意听她继续唠叨下去。她还说起我和汤姆·索亚发现了六千块钱[19]的事(她说是一万块)。后来她又说起我爹的事,说他命有多苦,又说我的命有多苦。再后来,她才说起我被杀害的事。

“是谁干的?我们在下游的胡克维尔,到处听人说起这事,但不知道是谁杀了哈克·芬。”

“呃,镇上肯定有不少人,都想知道是谁杀了他。有人认为是老芬头亲手杀了儿子。”

“不会吧……真有这事?”

“开始大家都这么认为,还差点给他上私刑,连他自己也没想到。后来天黑以前,大家又改变了主意,怀疑是一个名叫吉姆的黑奴干的,他已经逃跑了。”

“可是他……”

我连忙打住话头,觉得还是不说为妙。她只顾滔滔不绝地说话,没注意我插了一句。

“黑奴正好是在哈克·芬遇害的那天晚上跑的。一共发了两个悬赏令;一个是捉拿他的,赏金是三百块;一个是捉拿老芬头的,赏金两百块。你都不知道,凶杀后的第二天早上,老芬头还回到镇上说起这事。后来他又和大家一起坐着渡船在河上打捞过尸体。可事情一完,他马上就溜了。你都不知道,天黑以前,他们打算给他上私刑,才发现他早就跑了。后来,也就是第二天,他们又发现黑奴跑了,说是杀人的当天,晚上十点以后,就再没见到他的人影。你都不知道,他们就把杀人的罪名安在黑奴的头上,还议论个没完没了。可是第二天,老芬头又回来了。他跑到撒切尔法官那里,吵吵闹闹地要钱,还说他就是走遍伊利诺伊州,也要找到黑奴叫他抵命。法官就给了他几个钱。当天晚上,他喝得醉醺醺的,还跟两三个面露凶光的外地人一起到处游荡,直到后半夜才和他们一起离开镇上,从此就再没回来。命案的风头还没过去,大家根本就没指望他会回来。他们都说,是他杀了自己的儿子,还故意把现场弄成那个样子,让人以为是强盗干的。这样一来,他就省得打官司,也照样能要到哈克留下的那笔钱。人家都说他心狠手辣,竟然干出这种事来。要我说,他太狡猾。他知道过上一年半载再回来,就不会有事了。你也知道,拿不出证据,又能把他怎么样?等风平浪静,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哈克的那笔钱要走。”

“是呀,夫人,我看不把钱要到手,他是不会罢休的。是不是已经没人再怀疑是黑奴干的?”

“不,还有,好多人都怀疑是他干的。不过,他们很快就能抓住那个黑奴,说不定吓唬吓唬,他就会招供。”

“哦,他们还在搜捕他?”

“孩子,你太幼稚了!不是每天都能有三百块钱的赏金,放在那里让人去领的!有人认为黑奴还没跑远。我也认为他没跑远,只是我没到处去跟人说罢了。几天前,我跟住在隔壁小屋的老两口聊天,他们碰巧说起这事。他们说,那边有个小岛叫杰克逊岛,但从来没人上去过。我问他们岛上有没有人。他们说没有。我就再没多问,但我心里清楚。就在一两天前,我明明看见岛头上有烟。我心想,黑奴可能就在岛上,应该别嫌麻烦,派人去那里搜查。后来我再没见过冒烟。就算黑奴躲在岛上,估计早就跑了。不过,我家男人已经去搜了,他跟另一个男人一起去的。两个钟头前,他从上游回来,我跟他一说,他就走了。”

我惶惶不安,如坐针毡,必须做点什么事,才能掩饰内心的恐慌。于是我拿起桌上的针线,准备穿线,但手指不停地颤抖,怎么也穿不上。女人不再说话,我一抬头,见她正好奇地望着我,脸上还带着一丝微笑。我把针线往桌上一放,装作想听她继续说话的样子——其实我一直都在听她说话。我说:

“三百块,那可是一大笔钱!我妈要是能有这么多钱治病就好了!你丈夫是不是今天晚上就去岛上?”

“对的,他跟我刚才说的那个男人一起到镇上去了,想弄一条船,再借一把枪。他俩打算后半夜就去岛上。”

“等天亮再去,不就看得更清楚吗?”

“说得没错,可是那个黑奴不也看得更清楚吗?后半夜,他可能就睡着了,他俩就可以悄悄穿过树林,趁天黑找到他露宿的地方。要是他点着篝火,找起来就容易了。”

“这我倒是没想到。”

女人仍好奇地看着我,让我觉得有点不自在。她问道:

“孩子,你刚才说你叫什么来着?”

“玛……玛丽·威廉斯。”

我恍然若失,感觉刚才好像没说我叫玛丽。我好像跟她说我叫莎拉。我觉得有点尴尬,不好意思抬头,可能脸上也没藏住。我真希望女人能接着说点什么,可她坐在那里不露声色。我越发局促不安。不过,她终于开口说道:

“孩子,我记得你刚才进门时,说你叫莎拉?”

“嗯,没错,夫人,我是叫莎拉。莎拉·玛丽·威廉斯。莎拉是我的第一个名字。有人叫我莎拉,也有人叫我玛丽。”

“哦,原来是这样!”

“是的,夫人。”

我这才松了口气,但还是不敢抬头,就想赶紧离开。

接着,女人又说起岁月多么艰难,他们夫妻多么贫穷。还说屋里的老鼠多么猖狂,整个屋子都快成了老鼠的天堂……她就这么不停地说着,我也不再那么紧张。

她说得没错,屋里到处都是老鼠,还不时从墙角的洞里伸出鼻子。她说她一个人在家时,手边经常备着东西,准备随时打老鼠,不然给它们搅得不得安宁。她把一个铅丝团拿给我看,说她通常都能打中老鼠。她说两天前不小心扭了胳膊,不知现在还能不能打得动。她瞅中一只老鼠,猛地一下扔出铅团,但没打中,还差一大截。她“哎哟”一声大叫,又扭了胳膊。她让我也试试,看能不能打中下一只老鼠。我就想趁她丈夫还没回来赶紧离开,可我又不能表露出来。我拿起铅团,正巧有只老鼠从洞里探出头来,我猛地朝它砸了过去。要是它待在原地不动,早就让我给砸得稀巴烂。她说我打得不错,估计我能打中下一只老鼠。她去拿来一堆铅团,还拿来一束毛线,让我帮她绕线团。我伸出两手,她把毛线套在我的手上。她一边绕线,一边跟我说起她和丈夫的一些琐事。她刚说了几句,停下来对我说道:

“盯着点老鼠,最好把铅团放在腿上,拿起来方便。”

说着,她把铅团往我腿上一扔,我连忙并腿接住。她又说了大约一分钟,然后从我手上取下毛线,盯着我的脸,非常和气地问道:

“说吧,你的真名叫什么?”

“我……夫人?”

“你到底叫什么?是叫比尔,还是汤姆,还是鲍勃?还是别的什么?”

我感觉自己就像树叶在颤抖,一时不知所措,稍后才说:

“请别作弄我了,夫人,我是个苦命的姑娘,要是碍你的事,我就……”

“不,你别走,坐着别动。我不会害你的,我也不会出卖你。把你的秘密告诉我,相信我,我会替你保密,而且还会帮你。你需要的话,我家男人也会帮你。我看你像个学徒工,肯定是逃出来的,就这么回事。这也不算个啥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人家待你不好,你就决定一走了之。老天保佑你,孩子,我不会出卖你的。做个好孩子,把一切全都告诉我。”

我就跟她说,既然这样,瞒也没用,那我就实话实说,把一切全告诉她,但她答应我的事一定不能反悔。于是我告诉她说,我父母双亡,法院把我判给一个吝啬的老农夫。他住在三十英里外的乡下,经常虐待我,我实在无法忍受。他出门在外,要待两三天,我就趁机偷了他女儿的几件旧衣裳,溜了出来。我走了三夜,才走了三十英里路。我夜里走路,白天藏起来睡觉。我还从他家偷了一袋面包和肉,路上饿了就吃,现在还没吃完。我还跟她说,我相信阿布纳·摩尔舅舅会照顾我,所以我就来戈圣找他。

“戈圣?孩子,这里是圣彼得斯堡,不是什么戈圣。戈圣在河上游,离这儿还有十英里路。是谁告诉你说,这里是戈圣?”

“呃,天亮时我遇到一个男人,是他告诉我的。我当时正准备到树林里去睡觉。他跟我说,到了岔道口往右拐,然后一直往前走五英里就是戈圣。”

“我看他肯定是喝醉了说胡话。他告诉你的路正好相反。”

“啊,他的样子还真像是喝醉了。不过没关系。我得走了,天亮前必须赶到戈圣。”

“等一下,我给你弄点吃的,你带着路上吃。”

于是她给我弄了些吃的东西,然后问我:

“我问你,牛趴在地上,要起来的话,哪头先起来?马上回答,别停下来想。哪头先起来?”

“屁股先起来,夫人。”

“不错,那么马呢?”

“头先起来,夫人。”

“树的哪一面青苔长得多?”

“北面。”

“如果有十五头牛在山坡上吃草,有几头牛的头冲着同一个方向?”

“十五头。”

“嗯,我看你果真是住在乡下。我还以为你又在骗我呢。告诉我,你的真名到底叫什么?”

“乔治·彼得斯,夫人。”

“嗯,记住你的名字,乔治。出门前别跟我说你叫亚历山大,让我逮住,又说你叫乔治·亚历山大。还有,别再穿这件旧花布衣裳装女人啦,你装得一点也不像。不过,糊弄一下男人,倒还可以。听着,孩子,下次穿针的时候,别捏住线头,把针眼往线头上送。你要捏住针,把线头往针眼里塞。女人多半是这么穿针的。男人多半是反过来穿的。还有,扔东西打老鼠什么的,要踮起脚尖,把手举过头顶,尽量举高,站在离老鼠有六七英尺远的地方。胳膊要挺直,借着肩膀的力扔出去。肩膀就好比是个车轴,胳膊绕着轴转动,这才像个姑娘的样子。不是甩开胳膊,用手腕或者胳膊肘发力,那是男孩子的姿势。还有,你要记住,穿裙子的姑娘,用膝盖接东西时,是把两腿分开的,可不像你刚才那样,接铅团时把两腿并拢。对了,你穿针的时候,我就猜出你是个小子。所以我才想办法来试探,证明我没猜错。现在,找你叔叔去吧,莎拉·玛丽·威廉斯·乔治·亚历山大·彼得斯。要是你遇到麻烦,就带个口信给朱蒂斯·洛夫特斯太太,那就是我。我会尽力帮助你的。你顺着河边的路,一直往前走。下次出远门,要穿上鞋袜。河边的路上石头很多,我看等你走到戈圣,脚都磨得不成样子啦。”

我顺着河边往上游走了大约五十码,然后原路返回经过木屋,又往下游走了大约五十码,溜到独木船停靠的地方。我跳上船,匆匆划离岸边,然后往上游划了很长一段。快到岛头时,我摘掉遮阳帽——因为我不想让它挡住我的视线。等划到河中央时,我隐约听到钟声响起。我停住划桨,侧耳细听。声音很弱,但能听清。钟声是从水上传来的——总共响了十一声。

等我把船划到岛头时,人已累得气喘吁吁。我没敢停下来喘息,直奔曾经宿营的那片林地,在一块干的高地上生了一堆火。

我跳上独木船,使出浑身的力气,顺水划了一英里半,来到我和吉姆藏身的山洞附近。我弃船上岸,穿过树林,爬上山坡,冲进洞里。吉姆躺在地上睡得正香。我赶紧把他叫醒说道:

“快起来,吉姆,收拾东西,一分钟也不能耽搁,他们找上来了!”

吉姆不言不语。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他一直默默地收拾东西。但从他的表情来看,分明已吓得胆战心寒。我们把所有家当全部搬到藏在柳树湾的木筏上,然后扑灭洞口的篝火,连根蜡烛也不敢点。

我怕遇到别的船,便划着独木船到河中察看。河上一片昏暗,只有星光点点,即使附近有船,也看不见。然后我俩撑出木筏,在黑暗中顺流而下,漂过死气沉沉的岛尾,一路谁也没说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