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冷艳女孩
1
那个冷若冰霜的女孩,我留意她已经很久了。她凝脂般柔滑的脸蛋,时常让我心跳不已。
2
乐安七中并非是什么重点学校,它是一所规模很小升学率又很差的普通高中。高二那年,郑雨溪是从很远的地方转学到这里读书的。
正是初夏,天气已有些炎热,窗外白杨树葱绿的枝叶丛中时有蝉的鸣叫声传来。
那天上午,第二节课是外语。同学们正跟随老师读着单词,那扇古铜色的木质门响起了笃笃的敲击声。
门开了。穿着蓝格子衣裙戴黑框眼镜的班主任沈老师,出现在门口。她笑眯眯地冲着讲台上刚停下了讲课的外语老师点了下头,说:“新转来一名学生。”
大家的目光齐刷刷地向门口望去。一个穿白色运动服的女孩,从沈老师身后闪出来。沈老师用手指了指教室里的一个空位,说:“坐那里吧。”
女孩走进来,她有些瘦弱,但长得很漂亮。她宛如一只美丽的白鸽扑棱着翅膀缓缓地飞向那张米黄色的课桌。
她的一举一动吸引了教室里所有人的目光。
我的目光始终没离开过女孩。我清晰地看到,她白皙的脖颈上挂着一串银亮的项链,项链有个墨绿色的玉坠。玉坠的形状很特别,是一个不规则的五边形。它散发着绿莹莹的光。我想,这准是一块上好的玉石。
第一眼我就能确定,那条项链很不一般,绝对有些来历。我经常逛商场,知道这样的项链和玉坠在商场里是买不到的。
教室里顿时乱腾起来,同学们叽叽喳喳议论个不停,直到老师绷紧了脸重重地咳了几声,教室总算静了下来。
女孩的名字叫郑雨溪。
大约是学校升学率差的缘故,很少有学生转到乐安七中来上学。相反,每年转走的学生倒是不少。在郑雨溪转来之前,就刚好有几名同学从班上转走。
让人费解的是,郑雨溪这样一个文静的女孩,又怎么会转入这所一点名气都没有的学校呢?若不是我土生土长在这里,也不会在这个鬼地方读书。
听口音可以知道,郑雨溪并非是本地人。
青春期的孩子们好奇心格外强。郑雨溪来了后,有不少同学主动与她搭话,问她从哪里来,为什么转到这里来读书。每次郑雨溪都是露出两排洁白又整齐的牙齿冲询问者莞尔一笑,然后就是闭口不语。
几天后,我终于明白郑雨溪为什么要到乐安七中来读书了,原来她是一名美术生。
别看乐安七中升学质量不高,可是,这里的特长生教学搞得还是很不错的,尤其是美术生的培养在区里还是很有几分名气。
校长知道学校的文化课教学成绩究竟有多差,他也知道一切努力都是徒劳。其实,生源差并不是某个人的错,于是,他便下大力气狠抓起了特长生的培养,在美术、音乐、体育方面很是下了一番功夫。还别说,几年下来,尽管学校的文化课考生年年高考仍旧折戟沉沙,可是,艺体生的升学成绩却是屡屡告捷。
这样看来,乐安七中倒有些像专科医院,是一所专门培养特长生的高级中学。我想,这大约是郑雨溪慕名而来的原因。
班里有五十来个同学,半数以上是特长生。其中,美术生居多,包括我。
下午最后两节课和晚自习时间,美术生是不用在教室上课的,大家可以到美术室去画画。这样一来,我和郑雨溪接触的机会也就多了一些。
3
几天的接触,我发现,郑雨溪是一个性格孤傲的女孩,她不苟言笑,并且眉宇间总是蕴藏着许多淡淡的忧伤。她很少说话,有时与班里的同学走个迎面,也会把对方当作一根木头,从不主动说话。即便有的同学率先与她打招呼,她顶多就是笑一笑了事,从来不会说一个字。
她的冷艳,惹恼了班里不少同学,大家都在暗地里说郑雨溪的坏话,特别是班里的男生。可是,她那与众不同的美,却又让男生们总是放心不下。郑雨溪,这个白天鹅一样高傲的女孩,已成了他们在宿舍里谈论的唯一话题。
我注意到,那些嘴上老说郑雨溪坏话的男生,等他们见到了郑雨溪,都会笑吟吟地迎上去打招呼,可换来的不过是郑雨溪白开水般的微笑。虽然我也是男生,可我常为他们主动讨好郑雨溪而感到不齿。
之所以这样想,是有原因的。我一直认为,郑雨溪是我的。只有我才有资格和她打招呼,和她一起牵手散步。除了我,要想追到郑雨溪,对其他人来说,都是痴人说梦。这个想法的确很天真,也很可笑,但,这不能怪我。大约是因为爱原本就是自私的缘故吧。
反过来说,既然我这样想,也有这样想的道理。我长得的确太帅了!这绝对不是吹牛。我身高一米八三,脚穿一双乳白色的耐克鞋,下身是青色牛仔裤,上身穿一件燕尾式的白衬衣。手臂垂下来,袖口刚好没过手背,只有修长的手指裸露在外面,黑亮的长发又刚好盖住了前额和耳朵。我走在校园里,风度翩翩的样子,不知迷倒了多少漂亮女生。
长得帅也就算了。更重要的是,在篮球场上我那科比式的经典投篮动作,常会引来阵阵欢呼声。科比·布莱恩特,他可是NBA最伟大的球员之一。还有,每当夕阳西下的时候,围在球场边观看打球的大多是些漂亮女生。
确切地说,那不叫帅,应该说是酷。
我渐渐感觉到,我与郑雨溪说话时,与其他人是有所不同的。
有一次,从餐厅出来,我快步追上郑雨溪,大声说:“雨溪,你要去教室吗?”
郑雨溪停住脚步,用感伤的目光注视我片刻,然后像是恍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嗯了一下,又像是自言自语地说:“程越,你吃过饭了?”
程越是我的名字。想不到程越两个字从郑雨溪那两片薄薄的嘴唇里说出来,会是那么动听。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仿佛一下子醉了。
等我缓过神来,郑雨溪已像一片洁白的云朵飘然远去。从这一天起,我才知道,在郑雨溪眼里我是跟别的男生不一样的。
4
进入高二,我选择学美术,并非是因为爱好,完全是为了考学。我的外语和语文差得要命,仅凭文化课我根本无法跨进大学的门槛。
沈老师对我说:“程越,学美术吧。这样你或许还有点希望,要不……”
后面的话,她省略掉了。其实,不说我也知道。我沉默了一阵,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我之所以没有马上应下来,只因为我对学习美术缺乏自信。之前,我从来没有接触过美术,初中时的美术课都被语文和数学霸占掉了,偶尔美术老师来上课,也是让同学们自我欣赏美术课本。同学们连画笔和颜料都没有,又怎能画画?
第二天下了第二节课,我悚悚地去了美术室。美术老师是个留着长发的俊小伙,他姓席,席老师对人很和蔼,不像有些文化课老师,整天凶神恶煞似的。这个原因,让我第一次上美术课便感到一些心安。
我从来不曾想过我会有什么美感,更不会想到过我会有什么美术细胞,可是,才上了几次美术课,我就得到了席老师的赞赏。
表扬是很好的老师。我渐渐喜欢上了画画,没多久,我便畅游在了水墨丹青的河流里。
对于美术,大约我真的具有很强的潜质。席老师很欣赏我,每次上课他都会甩一下额前的长发,取走我的画作范画,在同学们面前进行详细讲解。
我常常暗自得意,也因此而倍加用功。空余时间,我经常独自往美术室跑。
席老师教着二十来个美术生,我是这些人中的佼佼者,我“老大”的位置从来没有动摇过。
我时常暗地里想,我也并不是多么努力啊!可我为什么会比那些人画得好呢?我开始感觉到,其实,上帝也不是公平的。我的美术细胞分明比其他人多一些。
每次走进美术室,我都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我知道,在这间布满了画架的屋子里,我会实现自己的梦想。不久的将来,我将如愿以偿地考进一所知名的艺术学校。再后来,我会成为一个知名的画家。
可是,自从来了郑雨溪,我“头牌”的位置终于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
每次画完画,席老师那双黑亮的鳄鱼牌皮鞋再不会出现我的面前了。他迈着节奏感极强的步子走向郑雨溪,用两根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拿走画板上的画纸。那张涂满色彩的画纸在他手上,仿佛是一片轻飘飘的羽毛。
郑雨溪的画出现在同学们视线里的时候,顿时传来同学们的惊叫声:“哇——”
这种惊叫声,以前我的画当作范画时是不曾有的。每当此时,失落感便会在我的心里陡然而生。
郑雨溪的画的确很美。我自叹不如。
抢走我“老大”位置的人是郑雨溪。或许是这个原因,我心里的失落感没多久就没有了,并且对郑雨溪也没有丝毫的嫉妒。
我是一个嫉妒心很强的人。我常想,若是换作别人,那个人一定会让我嫉恨得要死。郑雨溪就不会了。究竟是什么原因,我也不知道。
5
下午第二节课的铃声响起,同学们便拿着画笔和颜料还有一个水桶向美术室走去。美术室连把锁都没有,这些东西放在那里怕丢。通常情况下,画完画,这些东西大家都是带回教室的。
美术室在教学楼的四楼,是夏天热冬天冷的顶层。我站在窗户前向楼外望去,会感到楼外高大的白杨树就在我的脚下。
美术室里横七竖八地摆满了画架和木凳,每次进去大家可以随便挑地方坐。
郑雨溪去得很早,她每次都会挑靠窗户的位子坐下来。那里光线好,很适合画画。况且,还能清晰地听到窗外鸟的鸣叫声。若是累了,一歪脑袋还可以看到窗外的花红柳绿。
窗户旁边的确是一个很不错的位置。
受了郑雨溪的影响,我也有了在窗户边画画的习惯。坐在那里,我不是为了窗外的风景,而是因为郑雨溪。
坐在郑雨溪身边画画,真的很惬意。郑雨溪本身就是一道无与伦比的天然风景,她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都会随时随刻地给我许多画画的灵感。她会很轻松地让我完成作业。
美中不足的是,郑雨溪每天都是一幅冰冷的面孔,若不是主动打招呼,她是不会理睬任何一个人的。席老师也不例外。
郑雨溪只顾埋头作画,其他人她看都不看一眼。偌大的美术室,似乎除了她再没有其他人。
没多久,郑雨溪就被孤立了,没有人再主动跟她说话。
我却很不争气,每隔几分钟,都会情不自禁地瞥郑雨溪几眼。我常常为此感到自责,可我又无法自拔。
那天,窗外下着毛毛细雨,雨丝轻轻地击打着窗外的树木和花草,传来一阵沙沙的声音。那声音听起来给人一种酸酸的、麻麻的感觉。在这样的天气里画画,的确是一件很美妙的事。
大家正在画国画,我正在调色板上调配颜料,忽然尖叫一声:“咦,我的绿色颜料去哪了?”
同学们正在忙着作画,并没有人理会我的惊叫。我想,大概是怕我借用他们的颜料,才吓得不敢吭声。没有绿颜料,我根本无法完成今天的作业,树叶和小草必须是绿色的。我很可奈,自语道:“准是忘在什么地方了。”
说着,我便挨个口袋翻看起来。
当我把一只手伸进内衣口袋的时候,心脏禁不住疯狂地跳动起来。郑雨溪停下作画,她定定地望着我,把一管刚开启的绿颜料递过来,说:“先用我的吧。”
我抬起头,看到郑雨溪的眼里仿佛凝结着冰花,她的瞳眸里散发着晶莹的亮光。
其实,我的绿颜料就在内衣口袋里放着,我的手已经触及到了它。
在来美术室的路上,我临时突发奇想,把绿颜料偷偷放进了内衣口袋。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想看看在我缺了颜料的时候,郑雨溪会是什么反应。这样做,也没别的意思,只是一时觉得好玩,试探一下郑雨溪而已。
我把手缓缓地从口袋里抽了出来,一脸错愕地望着那张白皙又充满神伤的脸,愣了许久,才接过哪管绿颜料。
我很少说谎,尤其是欺骗女生,更是从来没有过。想不到,今天我却破了例,做了捉弄人的错事,况且被愚弄的人还是郑雨溪。
我把树叶色的颜料挤到调色板上的时候,顿时感到一阵愧疚。挤完颜料,把它归还给郑雨溪时,我羞得满脸通红,支吾了半天连句感谢的话都没有说。
幸亏郑雨溪正忙着画画,她连头都没抬,就把颜料随手丢在盒子里。可以确定,我的窘态,她并没有看到。我一阵窃喜。
到下课的时候,我的歉疚感已经没有了。那天,我的画被席老师当了范画,他还对我的画大加赞赏了一番。要知道,席老师已经很久没有表扬我了。我还注意到,席老师讲解我的画时,郑雨溪听得很仔细。
当然,那天郑雨溪的画也当作了范画。
郑雨溪主动给我用颜料这件事,我的确激动了好一阵子。
6
貌若仙女的郑雨溪,宛如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她的美是那么与众不同,走在女生中间她总会给我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漂亮女孩不论走到哪里,总能吸引到男生的眼珠子。为了女生,再有骨气的男生也能乖乖地把尊严放下。
在回宿舍的路上,追风拦住了我,一脸难为情地说:“程越,求你帮个忙,好吗?”
我和追风是在篮球场上认识的。
追风和我是球友。他是体育生,身体素质和体能都很好,跑步特别快。他是学校的短跑冠军。追风这个绰号就是因此而来。不在一个班,他的真实姓名,我还真不太清楚。追风的身高虽然矮我一截,可是,在篮球场上他的速度奇快,不等对手反应过来,他已运球杀到篮下然后稳稳地将皮球投入篮筐。
除了篮球,我对追风一无所知。
追风会找我帮什么忙?我满脸狐疑,愣愣地望着他,许久没说一句话。
回宿舍的同学陆续从我俩身边走过,见我俩面对面地站着,都扭过头惊奇地看着我们。追风用手来回抚摸了一下满头短发,往四下看了看,然后压低声音,说:“走,找个清静的地方再说。”
虽然和追风交往很少,可他给我的感觉是,为人直爽、仗义。
正是月末,这个夜晚正好没有月光。追风在前,我在后。他在一棵高大的白杨树下停住脚步。这里距离校园里的路灯很远,四周漆黑一片。我四下望了望,连个人影也没有。我顿时感到有些紧张。
肯定不是什么好事!要不,追风怎么会挑这么一个黑漆漆的地方。我有些懊悔,后悔自己不该跟着追风来这里。
的确太黑了。我和追风面对面站着,我却看不清他脸上是什么表情。我望了一眼不远处的宿舍楼,知道再有几分钟熄灯号就要响了。于是,我急切地说:“追风,到底什么事嘛?搞得神秘兮兮的。”
追风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这个举动非常友好。他支吾了半天,终于断断断续地说:“程越……帮我给你班的郑雨溪送件东西……好不好?”
说完,追风从口袋里摸出一样东西,光线很暗,可我能感觉到那是一个信封。
听到“郑雨溪”三个字,我的脑袋里仿佛突然飞进了一只特大号的臭虫,嗡地响了起来。我仿佛在黑夜里碰到了鬼魅,忽地后退了几步,战战兢兢地说:“追风……你想做什么?你可千万别做傻事。”
很显然,我出格的反应,也让追风大吃一惊。他焦灼地说:“程越,只要你帮我这个忙,周末请你去‘圆味’撮一顿,怎么样?”圆味是位于学校附近的一家饭馆,同学们偶尔会偷着去那里打打牙祭。那里的饭菜味道很好。
美味并没有打动我。我既没有接过追风手里的信封,也没说一句话。追风愈加焦急,说:“程越,难道这么点忙你都不肯帮?也太小气了吧!这可不是你做人的风格呀。”
追风不能不着急,熄灯号马上就要响了,若是回宿舍迟了,是会被通报的。让我想不到的是,看似有勇无谋的追风,还使用了糖衣炮弹。我依然不为所动。
我脑子里很乱。信的内容是什么?是情书吗?追风怎么也对郑雨溪感起了兴趣?如果把信交给郑雨溪,她会怎么看我……这些凌乱不堪的问题在我原本混浊的脑子里相互纠缠在了一起。
大约追风把我当成了坏学生,才让我送这种东西的。
他的确小看了我。刚进入高中时,我的确不看好自己,知道自己考学无望,等高中毕业就随便找个工作算了。
那些日子,我像一只断线的风筝漫无目的地混着日子。有段时间,我的确和一些坏孩子混在了一起,逃课、打架、抄作业……我都做过。
可是,现在不同了。自从我成了一名美术生,我有了梦想,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人生航标,并且正一步步朝着这个目标努力。
我一脸怅然,语气坚定地说:“是情书吧?这种事我不做。”
“不是情书。绝对不是,我向你保证!”
我半信半疑:“是真的?”
“真的!”
不是情书,会是什么?我的好奇心顿时上来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熄灯号随时都可能响起。时间紧迫,已容不得我多想。我也害怕迟到。沈老师那张阴森森的脸,时常让我不寒而栗。
那一刻,我的意识似乎已无法支配我的双手。我鬼使神差地一把夺过追风手里的信封,说:“好吧。我帮你送!”
这个决定的确有些仓促。当然,时间也不允许我去深思熟虑。
我把信封塞进口袋的时候,号声响起来。我俩撒腿向宿舍跑去,幸亏跑得快,刚好没迟到。
7
第二天一觉醒来,我才感到那个信封是个烫手的山芋。我懊悔死了,后悔不该从追风手里接过信封。昨天晚上的事,我做得的确有些草率。
这个该死的追风!这是我起床后说的第一句话。
自从进入乐安七中,有不少女生主动向我示好,当然,也有偷偷给我写情书的。可我从来没有动过心。长得帅不是我的错。可是,见到郑雨溪的那一刻,我就把她当成了心中唯一的白雪公主。
说实话,我的确也有过给郑雨溪写情书的念头。可我缺少勇气。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竟然做了追风的送信使者,并且是给郑雨溪送信。
郑雨溪刚来学校才一个来月,我和她虽然同在一个教室上课,在一个美术室学画,平时经常一起出出进进,可我俩之间总共没说几句话。
我若是给她送信,她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呢?会不会当面对我进行指责?给女生送信这是只有坏学生才做的事呀!郑雨溪会怎么看我?
担心远远不止这些。
追风说信封里装的不是情书,可是,男生给女生写信,除了情书还会是什么。这只不过是追风美丽的谎言而已,想不到我也会信他。假如郑雨溪把信交给老师,又该怎么办?
不久前,一位给女生送过情书的男生就被学校劝回了家。在家反省了半个月,他老爸才托关系把他送了回来。若是自己也被遣返回家,惹父母生气是小事,误了学业又该怎么办?
我想再找追风证实一下,那封信究竟是不是情书。若是追风默认了是情书,我立马把信退还给他。尽管我不是一个爱反悔的人,追风说谎在前,这怪不得我。
去教室的路上,我拦住追风,问:“你给我一个准话,究竟是不是情书?”
追风神情似乎很紧张,他信誓旦旦地说:“不是,谁要是骗你天打五雷轰!”
男人是不会轻易发誓的,尤其是像追风这样的男人。我信了他,说:“好吧,你等我消息。”说完,我掉头走了。
给郑雨溪送信的事,我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必须做得隐秘一些。深思熟虑后,我知道,只有在美术室才有机会把信交给郑雨溪。我一直在等待时机。
吃过午饭会有二十分钟的休息时间,这段时间,郑雨溪经常一个人去美术室画画,她很用功。对我而言,这是唯一的机会。
午饭我很快就吃完了。从餐厅出来,我去了美术室,随便挑了一个凳子坐下,便装模作样地练习起素描。
一阵轻盈的脚步声从楼道的另一头传过来。是郑雨溪,我心跳加快。
门响了一下。郑雨溪走进来,她并没有理会我,而是兀自坐下来拿起笔练习起了速写。她居然忽视了我的存在,我或多或少有些失望。
时间很短,况且,说不定待会儿会有人来,我得马上行动。于是,我起身走到郑雨溪面前。我一只手一直插在口袋里,手里除了那封信,还有大把的汗水。我的胸口咚咚直跳,嘴巴一连张了几次也没能说出一句话。
郑雨溪停下手中的画笔,眨巴着眼睛满脸惊讶地看着我。
我支支吾吾地说:“信……你的信……”我终于从口袋里摸出了那个已经被我蹂躏得皱巴巴的信封。
郑雨溪用充满惶惑的目光看着我,她慢慢地从板凳上站了起来。她一定是曲解了我的意思。这也不能怪她,是我一时紧张没有把话说清楚。
于是,我急忙说道:“信是……追风给你的!”
出人意料的是,郑雨溪听到追风的名字后,脸上的吃惊竟然慢慢消失了。
接下来吃惊的人便成了我。郑雨溪的脸上居然露出了微笑,她接过信封,扯开后从里面取出一封信。她扫了一眼信的内容,轻声说:“噢,原来是封感谢信。”
感谢信?我满脸疑惑,顿时掉进了云雾之中。
我很想知道信的内容,哪怕是一个字。我的脑袋倏地伸了过去,可是,郑雨溪已把信收了起来。我什么也没看到。
我想,她也没有把信看完,因为她只看了信一眼。那一眼是根本无法把两张纸的内容看完的。
她快步走到垃圾桶边,把信对折,再对折,然后将信撕成了碎末。我看见,那些碎纸片雪花一般纷纷扬扬地落进了垃圾筒。
郑雨溪真是一个让人难以看懂的女孩!她竟然笑着对我说了声:“谢谢你。”
我顿时有了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我愣住了,居然一句话也没有说。等我缓过神来,刚要说些什么的时候,有几个同学说笑着走进了美术室。
下午放学时,追风找到我。听说信已送到,他很激动,拽着我非要到‘圆味’去吃饭。可见,他是个很守信用的人。
我没有去“圆味”。交换的条件是,让追风说出为什么给郑雨溪写感谢信。
追风面露难色,思量了许久,才有些不情愿地点了点头。
原来,不久前,追风刚买了一部手机,是宽屏的,能上网,能玩游戏,是当前最流行的那种机型。作为一名学生,追风把手机看得究竟有多么重要,不用说我也能想象得到。
学校明文规定,是不允许在校生携带手机到学校的。违规者,手机一律没收。因此,追风一直把手机藏在口袋里,只有没人的时候才肯拿出来玩。
那天吃过晚饭,从餐厅出来,追风恍然感到口袋里像是缺了什么,下意识地一摸口袋,他的脑袋顿时大了起来。
手机不见了!追风慢慢地蹲在了路边,脑袋埋在了十指之间。想了许久,才确定手机一定是落在了操场上。整个下午,他一直在操场上训练,准是这个时候手机从口袋里掉了出来。
追风宛如一只猎人枪口下的野兔,玩了命地向操场跑去。整个操场都找遍了,也没见到手机的影子。天色渐渐暗下来,他无精打采地从操场上回来了。那一刻,他有了想哭的感觉。要知道,为买这部手机,他省吃俭用了整整一年,才凑够买手机的钱。
追风耷拉着脑袋,像霜打的茄子。
“你是在找手机吗?”追风忽地抬起了头。面前站着一个瘦弱的女生。
“是的!我的手机丢了!”那一瞬间,他仿佛突然看到了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
女生是郑雨溪。追风认识她,知道她刚转来不久。学校规模不是很大,才五百多名学生。凡是漂亮女生,男生们都格外留意,见了面都会多瞄上几眼。并且还会想方设法打听到对方的名字。何况郑雨溪又是 “回头率”全校最高的女孩。
不等追风再说话。郑雨溪已把一部闪着亮光的手机递了过来,说:“是它吗?”
手机正是追风的。追风惊喜异常,一把将手机抢在手里。惊喜过后,等他想起向郑雨溪道谢时,眼前早已没了人影。
追风感动得眼泪都快下来了。他心里清楚,暂不说郑雨溪把手机据为己有,他毫无办法,即便是她主动把手机交给老师讨功,怕是手机也泡了汤。
这件事,也让我对郑雨溪肃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