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非洲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3章 卡曼坦与鲁鲁(3)

我们无从了解,也无法想象,他们对我们手中的牌究竟惧怕些什么。我个人觉得,他们更害怕的是我们的言行举止——因为你惧怕磨难,惧怕死亡,但更怕突如其来的恐怖之声。尽管如此,有时还是难以辨别,因为土著擅长以假象惑人。在“夏姆巴”,有时清晨你会遇到石嘴鸡从你马前穿过,它假装翅膀已经折断,生怕猎犬将之捕获。而事实上,它的翅膀安然无恙,也不怕会被猎犬追捕——它能选择适当的时机呼地一下子飞走——而让它们一群雏鸡安然地待在附近的某个地方。原来它是在转移我们的注意力。与石嘴鸡相同,土著出于其他某些更深层次的,我们预料不到的原因,也会佯装对我们有惧怕之心。或者,他们对我们的态度,归根结底来说,可能竟是某种怪异的戏谑,这些看似腼腆的人们根本不怕我们。白人在生活中的冒险精神远胜于土著,有时在狩猎或庄园里,一到紧要关头,在那我与土著伙伴四目相对的瞬间,我就能深深感受到彼此间距离的遥远。他们对我的冒险精神表现得无法理解,这让我不得不去反思,在生活中,他们或许在本质上更喜欢深水下的鱼——我们永远不会如此——他们永远也理解不了我们对溺水的恐惧。我觉得,他们之所以有这种信念,有这般游泳的艺术,全是源于他们仍旧秉持着我们祖辈早已丧失的一种常识的缘故。非洲,相比于其他大陆,更能给我补上这一课:上帝与恶魔是永恒的共同存在的权威,不是彼此的永恒,而是旅进旅退的共同永恒。土著既不会将不同的个性混淆,也不会分割其本质。

在游猎中,在庄园里,我对土著越来越熟悉,并缔结了稳定的关系,与他们成了好朋友。我无法不去正视这样的事实:我永远无法深刻地了解或理解他们,但他们却将我看得一清二楚。在我自己还没下定决心的时候,他们就预感到我要作出什么决定。某段时期,我在吉尔吉尔地区有一处小庄园,我住在帐篷里,坐火车往返于恩戈与吉尔吉尔之间。不过,只要吉尔吉尔下雨,我就会临时决定返回恩戈。当我抵达吉库尤车站时——距离庄园还有十英里——我的一名佣人会牵着一头骡子来迎接我回家。我追问他们是如何得知我会归来的消息,他们转过脸去,神情特别不自然,好像是受到了惊吓或是被惹恼了。就像,若一个聋子执意要我们解释交响乐给他听,我们也是会有这种表情的。

每当土著面临突发的状况和声响,因我们而产生安全感时,他们会心不设防地与我们攀谈,这远远比欧洲人之间的交谈更为坦诚。他们并不能为我们所依赖,但为人极为真诚。一个好名声——威望——对于土著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他们就像共同编排了一套对我们的赞美之词,事后没有一个伙伴会出尔反尔。

在庄园的生活,总是孤独的。在夜的寂静里,指针绕着时钟一圈圈游走,仿佛生命也随着每分每秒,从你身上滴落下来。你是多么急切地盼望能与白人侃侃而谈啊。我却始终感到此种沉寂的气氛掩盖了土著的存在——他们好像与我分乘两架飞机,飞翔的轨迹是平行线,回声却此起彼伏地传来。

土著全身上下,从肉体到血液,都属于非洲。高耸于大裂谷里的龙戈诺特死火山,河岸边的一棵棵偌大的含羞树,大象与长颈鹿,所有这一切都无法与土著相比——寥廓风景线上的渺小生灵,他们才称得上是真正的非洲。一切都是对同一意念的不同阐释,一切都是对同一主题的不同展现。这不是异类原子的同类集聚,而是同类原子的异类集聚——正如橡树叶、橡树果与橡树制品之间的关系。我们忙碌地穿着长靴来回穿行,常常显得与大地景观格格不入,然而,土著与风景却相当和谐。当这些高大瘦削、黑肤黑眼的人们一起旅行时——总是排成一列行走,因为土著的交通要道也都是狭窄的小路——他们翻地,放牧,举行盛大的舞会,为你讲故事,这是非洲在漫游,在翩翩起舞,在给你欢娱。在这高原之上,你的脑中浮现出诗人的佳句:

我发现

土著之伟大高贵

移民之枯燥乏味

自我来到这里后,这块殖民地已经或者正在发生变化。我竭尽所能地精确写下我在庄园的经历,写下与这块国土及栖息于高原和森林的人与动物相关的轶事,而这一切,也许都蕴含着一种历史的意义吧。

一个土著小孩

卡曼坦是我的佃农的儿子,是个吉库尤小孩。因为佃农家的孩子们也在庄园里为我干活的关系,我自然和他们很熟。他们相信我房子的周围总会有趣事发生,所以,他们喜欢在这儿的草地上放羊。在我认识卡曼坦之前,他肯定已经在庄园里居住多年了,我猜想他一定像头病兽那样,过着一种离群索居的生活。

有一次,我在庄园里骑马时遇见了他,他正在那儿放羊,他真是你所能见到的最可怜的土著了。他脑袋很大,身子却出奇地瘦小,胳膊肘和膝盖突兀地鼓出来,俨然像木棍上的痈疮。与大草原相形之下,他显得格外渺小,给你一种很奇特的印象:如此深重的苦痛竟也可以浓缩得这样小。我停下来同他说话,他却沉默着,似乎将我视若无物。他的脸扁平、瘦削,饱受折磨而极富耐心。他的双眸如死人一般,黯淡无光。看他这副惨兮兮的模样,好像挺不过几个星期了。甚至,你能够依稀看到专与死尸为伴的秃鸢从浅蓝而炽热的空中俯冲下来,在他的头顶上盘旋。我让他明天早晨到我家来,我好想办法治疗他的浓疮。

几乎每天上午九点到十点,我都在给庄园里的土著看病,如所有的江湖医生那样,一般会有一二十个病人围着我。

吉库尤人惯于承受不测之事,对意外变故也已习以为常,处之泰然。他们不像白人那样,绝大部分都会尽量逃避未来的厄运。黑人对命运女神十分友善,心甘情愿一辈子被她握在手心。某种程度上说,命运女神那儿就是他的家——茅屋里他熟谙的,那黑暗的,扎根的深坑。面对生活中的任何变故,他都表现得镇定自若。在他于主人、医生及上帝之间寻找禀性的过程中,我觉得想象力应该是最重要的。也许正是基于这种力量,哈里夫·哈龙·拉希迪才能在非洲及阿拉伯人的心目中,保有理想的统治地位。和他在一起时,你预料不到下一步将发生什么,也不知道在何处能见到他。非洲人在谈论上帝的个性时,就像在讲述《天方夜谭》,或是在叙说《约伯》[4]的最后一章。而恰恰正是这些无穷无尽的想象力,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也沾了土著这一特点的光,享有了“医生”的美誉。我初来非洲时,曾与昔日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乘坐同一艘汽船。这是他第二十三次出门,进行睡眠症的医疗试验。汽船上有他随身携带的一百多只兔子和天竺鼠。他告诉我,他与土著交往的难题决不是出在他们缺乏勇气——他们极少会在面对病痛和大手术时流露出恐惧的心理——而是他们极其厌烦常规的治疗过程,不论是繁琐反复的疗程还是整个操作的规范化。德国名医对此百思不得其解。可是,随着我对土著了解的逐渐加深,他们的这一素质后来也成为我最欣赏的禀性之一了。他们具备真正的勇气:面临危险所表现出的由衷热情——对他们命运的宣告所作出的创造性回答——大地回应天堂之声的声音。有时我猜想,在土著的内心深处,真正忧虑的倒是我们喜欢班门弄斧的习气。在自诩为能者的那些人手中,他们死于悲伤。

我的病人在我房间外的平台上,静静等候。他们蹲伏着——瘦骨嶙峋的老人,一个劲儿咳嗽,眼珠骨碌碌转。一位身形苗条的年轻妇女,示意嬉闹的孩子保持安静。这些嬉笑打闹的孩子们,眼睛黑亮,只是嘴角擦伤了。母亲背着发烧的孩子——像晒蔫了的花儿挂在脖颈上。我常给一些烧伤病人进行治疗。吉库尤人夜里睡在茅屋里的火堆旁,那些燃烧的干柴或木炭会滚坍下来,落到他们身上。有时我的药库里断了药,我就改用蜂蜜,我觉得它的治疗效果并不亚于治烧伤的油膏。平台上的氛围活跃,震慑人心,犹如欧洲的夜总会。我一走出屋子,窃窃私语的声浪便渐渐平息下来。安静酝酿着种种不测的可能,而此刻,无妄之灾不幸降临到他们头上。土著总是顺从地随我挑选第一位就诊的病人。

我对医道并不精通,只是知道一些急救常识的皮毛而已。我碰巧治好过几个病例,而后又被广为流传,所以,我获得了作为医生的名望。并且,这个好名声并不会因为我犯下的灾难性失误而有所减弱。

人家都说我能保证每个病例中的病人恢复健康,但又有谁知道他们的健康周期在我的治疗下,也会有缩短的时候呢?那个时期我真该获得专业特许——明摆着我是一位来自伏拉维亚的高明医生——他们确信上帝与我同在么?有关上帝的信念源自于那些大旱之年;源自于夜间大草原上的狮群;源自于在孩子们独住的房屋旁边晃悠的花豹;源自于在大地上飞过的蝗虫群——无人知晓它们从何而来,所经之地,树叶都将被席卷而空。他们对上帝的信念,也从神妙莫测的欢乐时光而来——蝗虫群飞过玉米田竟未作停留,或者春季雨水多,又来得早,原野花草繁茂,五谷丰登。于是,我这个来自伏拉维亚的“高明医生”置身于真正的生活大事时,也只能做个旁观者而已。

第二天早上,卡曼坦出乎意料地出现在我的房前。他站在那里,与另外三四个人稍稍隔了些距离,直挺挺地杵在那里。那张半死的脸上,似乎还流露着他对恋栈生活的某些情感,现在决心碰碰运气,再做一次尝试,以争取留住生命。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表现得自己是一个优秀的病人。叫他什么时候来,他就什么时候来,从未缺席过。告诉他隔三四天来,他也准会照做。能记住这个数,在土著中算得上是卓然不群了。他以我前所未见的从容与坚忍承受着治疗痈疮的痛苦,就这点而言,我也许早该将他树为榜样。但我没能这样做,因为,他同时也让我忧心忡忡、焦虑不安。

极少,我真的极少遇到这么一个充满野性的创造物,一个如此与世隔绝的人,以某种坚定执著的顺从,脱离周围的生活,封闭起自己的心。我能够让他回答我的问题,但他从不主动说一个字,也从不正眼看我。他没有丝毫怜悯之心,嘴角总是带有轻蔑的嘲笑,自恃他比别人懂得多那么点——当其他病孩泪流满面地清洗、包扎伤口时,他从来不屑一顾。他无心与周围世界发生任何接触,他经历过的遭遇已经伤他太深了。他在痛苦中灵魂所显示出的刚毅,正是属于古代武士的那种刚毅。我想,再没有比惊吓他更坏的事情了。他的放牧职能,他的哲学,都使他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面对最坏的可能。

所有这些都体现于高贵的行为举止中,我想起普罗米修斯的宣言:“痛苦是我的要素,一如仇恨是你的要素。即使今日你将我肢解,我也不屑一顾。”“啊,你把最坏的事都干出来吧,你是万能的!”但对于卡曼坦这副小小的身躯,这是令人不舒坦的,令人寒心的。我想,当上帝面对着这个小人物所表现出来的风度时,上帝又是何意?

我清楚地记得他第一次注视着我,向我叙述他的经历时的情景。这该是我们相识一段时间之后了吧。那时我已经放弃了第一种治疗手段,正在尝试新的办法——我在书中查阅到的热泥敷法。我太急于求成,以至不慎将泥弄得太烫了。当我把热泥糊在他的腿上,为他绑纱布时他喊了一声“姆沙布”,并瞥了我一眼。土著这样来称呼白人妇女,只是发音上略有不同,而这个印地词语如此被赋予了不同的涵义,成为了非洲语汇。此刻,卡曼坦口中发出的声音表示求助,也表示警告,就像一个忠实的明友在规劝你不要再做那些事。事后,我是满怀期待地回味起这一幕的。尽管我有当医生的雄心,也为泥太烫而不安,但我依然很高兴,因为这毕竟是野小子与我之间的第一次相互理解的目光。这位沉溺于苦难中的不幸儿,所能期望的除了苦难还有什么呢?而今,他从我的身上所期望到的,却再也不是苦难了。

然而,虽然我为他量身定做了疗程,可情况却不见好转。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为他清洗、包扎腿疮,但这种腿疮远远不是我所能治愈的。通常一处腿疮稍有好转,不久后,在新的部位又长出脓疮了。最后,我决定带他到苏格兰教会医院去就诊。

这一决定是至关重要的,它孕育着满满的希望,给卡曼坦带来了深深的触动——他并不愿上医院。他的与世无争全赖于他的牧童天职和哲学,可我坚持开车送他去教会,安排他住到一长排病舍之中。他在焕然一新、神秘难测的环境里,禁不住瑟瑟发抖。

苏格兰教会的教堂与我的庄园相邻,位于西北十二英里处,海拔高出五百英尺。而法国的罗马天主教会在庄园以东十英里处,海拔低五百英尺,地势较为平坦。我对这两个教会都没什么偏见,私人关系都不错,却对他们互相之间无法调和的敌对感到遗憾。

法国教士们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常与法拉赫一起骑马到那里去,参加礼拜天早晨的弥撒,一则可以讲讲法语,二则是骑马去教堂饶有一番情趣。这中间有很长的一段路,穿过森林局种植的金合欢树林带。清晨,这些树在空气里弥漫着新鲜雄浑的松树般的芬芳,甜美得令人雀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