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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一缕曙光冲破黑暗
雷斯垂德带给我们的消息非常重要,却又完全出人意料,这让我们三个人都无所适从,缄默无语。格莱森突然从椅子上跳起来,打翻了他杯里剩余的威士忌酒。我悄无声息地盯着福尔摩斯,只见他紧闭嘴唇,眉毛耷拉在眼睛上。
“斯丹格森也死了!”他喃喃自语道,“案情变得更复杂了。”
“早就非常复杂了,”雷斯垂德一屁股跌坐进椅子里,嘟囔着,“我好像在参加一项军事会议一样,摸不着门道了。”
“你——你的消息可靠吗?”格莱森结结巴巴地问道。
“我刚从他的住处来,”雷斯垂德说,“那里发生的一切,我还是第一个发现的呢。”
“我们刚刚正在听格莱森对这起案子的意见,”福尔摩斯说,“可否告诉我们,你看见了什么?又做了些什么呢?”
“我说说也无妨,”雷斯垂德边回答边坐下,“我完全承认,我原来认为斯丹格森与德雷贝的死有关,这个新的发现说明我完全搞错了。我起初怀着这样的想法,想亲自去弄清秘书到底遭遇了什么样的不测。三号晚上八点半左右,有人在尤斯顿车站看见他们在一起。第二天深夜两点钟,就有人就在布里克斯顿路发现了德雷贝的尸体。我面临的问题就是要查明八点半到谋杀案发生期间,斯丹格森干了些什么,他后来到哪里去了。我给利物浦发了一份电报,描述了斯丹格森的外貌特征,并且让他们监视美国的船只。然后我才开始工作,在尤斯顿附近的所有旅馆和公寓里进行了搜寻。你们看,我的想法是,如果德雷贝和他的朋友已经分开了,斯丹格森自然要在附近找个地方留宿,然后第二天早上才赶往车站。”
福尔摩斯说:“他们也有可能提前说好了见面的地点。”
“事实也确实如此,昨天,我忙活了一夜的工夫去打听,但却一无所获。今天一早我就开始折腾,八点钟时,我到了小乔治街的哈利迪私人旅馆,询问他们那儿是否住着一个叫斯丹格森的人,他们立即回答,是有个叫斯丹格森的人入住。”
“‘您肯定就是他要见的那位先生吧,’他们说,‘他一直在等一位先生,都已经等了两天了。’”
“‘他现在人在哪儿?’我问道。”
“‘他就躺在楼上的床上,他说过要叫醒他,必须得等到九点钟才行。’”
“‘我要上去,得立刻见到他。’我说。”
“我当时想,要是我突然出现,有可能会让他大吃一惊,并且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也许会套出一些实情。一个擦靴的仆役自愿带领我去他住的房间。在二楼,有一个不长的走廊可以通向那间房子。仆役指了指那个房门,正要下楼离去,这时,我突然看到了一些令人作呕的东西,即便我有二十年做警察的经验,也无法控制这股恶心感。一缕血迹从门缝下边流出,就像一段红丝带一样,顺着走廊弯弯曲曲地流过,沿着另一边的墙角线汇成一摊小小的血泊。我大叫一声,害得仆役又折了回来,而眼前的情景吓得他几乎晕倒。房门是从里边反锁着的,我们用肩膀撞开,走进了房间。房间里的窗户开着,里面乱成一团,窗户边躺着一具男尸,穿着睡衣,四肢僵硬冰冷,肯定已经死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们翻过尸体,仆役立刻辨认出,死者正是住在这个房间里的人,名字叫斯丹格森。死因是身体的左边被人刺得很深,一定是刺穿了心脏。只是有一个特别奇怪的地方,你们试猜一下,我们在受害人身上发现了什么?”
福尔摩斯还没接话,我便已感到毛骨悚然,一股不祥的预感悄然而至。
“是RACHE(复仇),用血写的。”福尔摩斯说。
“确实就是这个词。”雷斯垂德说,语气中带有一丝恐惧,我们都沉默了好一会儿。
这个不明身份的杀手暗杀方法独特,令人费解,致使他的罪行更为恐怖。我的神经,即便在战场上也能够沉着冷静,但一想到这次谋杀,却也不免感到战抖。
“有人看到过那个杀手,”雷斯垂德继续说,“一个送牛奶的男孩儿,在去牛奶厂的路上,碰巧经过旅馆后面的那条小巷,小巷通往旅馆后面的马厩。他看见往常平放的梯子立了起来,斜靠在二楼的一扇窗户上,窗子大开着。这个男孩路过后,还回头看了一下,发现一个男人正从梯子上爬下来,由于他表现得气定神闲,男孩就误以为他是给旅馆做木匠的,因此就没有特别留意。他只是隐约觉得,这时候就开工有些为时过早。他依稀记得对方是个高个头,脸色泛红,穿着长长的褐色外套。行凶之后,他肯定在房间里待过一阵子,因为我们发现脸盆里的水中有血渍,肯定是他洗过手留下的;而且床单上也有血迹,这应该是他杀人后用床单擦拭刀子留下的。”
听到对凶手的描述和福尔摩斯本人的推测完全相符,我看了他一眼,然而,却并没有发现他脸上有一丝得意或满足的迹象。
“难道凶手在房间里没有留下丝毫线索吗?”福尔摩斯又问道。
“什么也没有留下,斯丹格森身上装着德雷贝的钱包,但这似乎也合情合理,因为所有的花销都是他支付的。钱包里还有八十多英镑现金,凶手分文未取。不管这宗离奇案件的犯罪动机是什么,都不可能会是抢劫。在被害人的口袋里,也没有发现文件和备忘录,只找到一份电报,大约一个月前由克利夫兰城发来,上面写着‘J.H.在欧洲’,电文末没有署名。”
“没有别的什么东西了吗?”福尔摩斯问。
“再没什么重要的东西了,只有一本小说,是死者睡前躺在床上读过的。他的烟斗放在身旁的椅子上,桌子上有一杯水,窗台上放着装药丸的小盒子,里面放着两粒药丸。”
福尔摩斯高兴地从他的椅子上跳起来。
“有了最后这个环节,”他激动地说,“我的推断一下子就完整了。”
两位探长吃惊地看着他。
“现如今,我手头几乎已经掌握了所有案情,”我的搭档自信地说,“貌似乱象纷呈,毫无头绪,实则有条线索贯穿其中。当然,有些细节还需要进一步补充,但对于主要的情节,我还是颇有把握的。从德雷贝和斯丹格森在车站分别,到后来有人发现斯丹格森的尸体这段时间都发生了什么,我清楚地像是亲眼看见了一般。我掌握的情况,会用事实证明给你们看的,那两粒药丸你带来了吗?”
“带来了,”雷斯垂德说着,随即拿出一个白色的小盒子,“我随身带着药丸、钱包和电报,原打算放在警署比较安全的地方。带上这些药丸纯属意外,因为我觉得他们没多大用处。”
“把药丸放在这儿。”福尔摩斯说,“嗨,医生,”他转身问我,“这些是普通的药丸吗?”
这当然不是普通的药丸,颜色呈珍珠灰,外形圆又小,而且在灯光下看是透明的。“从这两粒药丸的轻重和透明度来判断,我想它们是可溶于水的。”我这样说道。
“一点儿没错,”福尔摩斯答道,“如果不介意的话,请到楼下把那只可怜的小狗抱上来吧。那只狗已经病了很久,房东太太昨天就想让你结束它的痛苦呢。”
我下楼去把那只狗抱了上来,发现它呼吸困难,两眼无神,看来也活不长久了。确实,狗鼻子已经变得雪白,表明这只狗已经超过了应有的寿命,我把它放在地毯上的一块垫子上。
“现在,我把其中的一粒药丸切成两半,”福尔摩斯边说边拿出小刀,将药丸一切为二。“先把这一半放进盒子里,留着以后用,剩下的一半放进盛有一匙水的酒杯里。你们看,我们的搭档医生说得完全没错,药丸真的可以溶解在水中。”
“这是很有趣。”雷斯垂德带着受伤的语气说,显然是怀疑自己受到了嘲笑。“但是,我看不出这和斯丹格森先生的死有什么关系。”
“耐心,朋友,一定要沉住气!你很快就会发现案情与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现在,再加一点牛奶进去,就会变得美味可口,然后把它放在那只狗的面前,保准它会吃得干干净净。”
他边说边把酒杯里的东西倒在了浅碟里,并把碟子摆在小狗面前,它真的很快就舔光了。迄今为止,福尔摩斯认真的态度都让我们深信不疑,我们大家都静静地坐着,专心地看着那只小狗,并期待着令人吃惊的结果发生。然而,什么都没有发生。那只狗继续躺在垫子上,艰难地呼吸着,很明显,药丸既没起到什么好的效果,也没造成什么坏的影响。
福尔摩斯拿出手表,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却没有发现任何结果,他的脸上流露出了懊恼和失望的表情。他紧咬嘴唇,手指在桌子上不停地敲打着,显得非常急躁。他情绪很激动,我由衷地为他感到难过,然而,那两位探长脸上露出了微笑,满是嘲笑的意味,看到福尔摩斯这样,他们没有一丝难过,反倒有些幸灾乐祸。
“不可能是巧合,”他喊道,最后,他从椅子上跳起来,焦躁地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步子,“不可能仅仅只是巧合。在德雷贝的案件中,我一直怀疑有一种药丸,终于在斯丹格森死后找到了,却竟然毫无效用。这说明什么?确切地说,我的整个推理过程不可能是错的。这不可能!但是这只可怜的狗吃完后却能安然无恙。噢,我明白了!明白了!”福尔摩斯高兴地尖叫起来,冲到药盒前,把另一粒药丸也切成两半,溶于水中,加入牛奶,摆放在小狗面前。这个不幸的家伙,伸出舌头还没舔几下,就好像被雷击到了一般,四肢不停地抽搐颤抖,很快就断了气,身体也变得僵直了。
福尔摩斯深吸一口气,擦掉前额的汗水。“我应该更自信,”他说,“这次我应该知道,出现与事实截然相反的推断后应该还有其他可以解决的方法。盒子里的两粒药丸,一粒是致命的毒药丸,另一粒则根本没有毒。在看到盒子前,我就应该预料到这种情况才对。”
最后这句话让我大吃一惊,都有些不敢相信他竟还能保持清醒的头脑。然而,这条狗死了,足以证明他的推断完全正确。我脑袋里的迷雾似乎在渐渐消散,对真相也开始有了一点儿模糊的认识。
“你们可能觉得这一切似乎有些不可思议,”福尔摩斯接着说,“因为在开始调查时,你们就没有抓住摆在你们面前的那条唯一的线索,那可是极其重要的。幸好我抓住了它,之后发生的每一件事,都证明了我最初的怀疑,并且,逻辑序列确实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让你们困惑,让案情更加模糊不清的事情,却恰恰启发了我,并且坚定了我的结论。把奇怪和神秘混为一谈,这是错误的,最普遍的犯罪往往是最神秘的,因为它没有破绽,无法从特别的地方进行推断。如果被害人的尸体仅仅是在道路上被发现的,没有其他耸人听闻和引人注目的情况,这个谋杀案解决起来可能会特别困难。这些奇怪的细节,没有让案情更复杂,反而却让破案变得更为容易。”
格莱森探长听着这些,显得很不耐烦,最后实在忍无可忍,便打断了福尔摩斯。“你看,福尔摩斯,”他说,“我们完全承认你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而且你有解决问题的独特办法。但是,现在我们要的不是你的空头理论和说教,而是要以实际的方法抓住凶手。我已经把我了解的案情说了,似乎是我错了。卡朋特中尉肯定与第二个谋杀案无关,雷斯垂德一直在搜寻那个叫斯丹格森的人,看来也错了。你东拉西扯,好像比我们知道得多,但现在,我觉得我们有权利让你直言相告,你到底对这个案情知道多少,你能说出罪犯的名字吗?”
“我也觉得格莱森说得在理,先生。”雷斯垂德说道,“我们两人都试过了,也都失败了。从我一到这个房间,就不止一次地听你说自己早就获得了所需要的一切证据。你确实不应该再隐瞒了。”
“举棋不定,不赶紧抓捕凶手,”我说,“这是在给他实施新的暴行预留时间。”
被我们所有人这样一逼,福尔摩斯开始显得犹豫不决了。他继续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低着头,紧皱着眉头。这是他沉思时的习惯性表现。
“不会再发生谋杀案了,”最后,他突然停下脚步,对着我们说,“这个大家不必担心,你们问我能否说出凶手的名字,我能。但是,和咱们能否抓住凶手相比,名字只是小事一桩。我料想凶手很快就能抓到,但愿经过我自己的安排,能成功抓捕凶手;但现在仍有一件事情需要仔细处理,因为我们要对付的是一个既狡猾又凶残的人,而且,有事实证明,还有一个与他同样聪明的人在协助他,只要这个凶手还没有意识到我们已经掌握了线索,就有机会抓住他;但是,只要他稍有怀疑,就会立马改名换姓,消失在这大城市的茫茫人海中。我并没有想伤害你们的感情,我不得不说,我认为警官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这也是我为什么不叫你们帮忙的原因。当然,如果我失败了,就会因为这些疏忽——没请你们协助,而招来人们的指责;但我已经做好准备了。我现在答应你们,只要不会危及我的计划,我会与你们取得联系,咱们一言为定。”
格莱森和雷斯垂德似乎并不满意,不知是因为福尔摩斯这份承诺不够还是因为他对警局不屑造成的。格莱森听后面红耳赤,雷斯垂德眼睛瞪得圆圆的,闪烁着好奇和愤恨。然而,还没等到他们开口说话,就听到门外有人敲门,来人正是街道上的孤儿头目——威金斯,他领来了一个无足轻重并且令人讨厌的人。
“请吧,先生,”他敬了个礼,说道,“我叫的马车到了,就在楼下停着呢。”
“乖孩子。”福尔摩斯温和地说。“你们伦敦警察厅为什么不用这种手铐呢?”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手铐,接着说道,“你们看这弹簧多给力,稍微一碰立即就能锁上。”
“这款老式的手铐完全够用了,”雷斯垂德说,“关键是咱们要找到戴上手铐的人。”
“好极了,好极了,”福尔摩斯笑着说,“还是让马车夫帮我搬一下箱子吧,去叫他上来,威金斯。”
听搭档这样说,貌似他马上就要出门旅行一样,我感到意外极了,因为他之前压根没跟我提起过这件事。房间里有一个小旅行皮箱,他拉出箱子开始用皮带捆绑。马车夫进来时,他正在忙活这件事儿。
“帮个忙,给我扣一下这个皮带扣,车夫。”福尔摩斯跪在地上忙他的事情,头也不抬地说。
这家伙有点不情愿,闷闷不乐地走上前去帮忙,只见他正要伸手时,突然响起了金属手铐刺耳的声音,福尔摩斯突然又站起了身。
“先生们,”他喊道,两眼闪闪发亮,“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杰弗逊·霍普先生,他就是杀死伊诺克·德雷贝和约瑟夫·斯丹格森的凶手。”
所有这一切发生得实在太突然了,都没能容我进行片刻思考。那一刻,让我记忆深刻:福尔摩斯脸上洋溢着胜利的表情,说话声音洪亮,而车夫看着亮闪闪的手铐像变魔术似的铐在自己手上,露出了不可思议和极其愤怒的表情。我们都惊呆了,像一组雕塑一样一动不动,在那儿傻站了有一两秒钟左右。紧接着,就看到车夫愤怒地大喊大叫,并且挣脱福尔摩斯的控制,冲向了窗户,把木框和玻璃撞得粉碎;但就在车夫准备钻出去时,格莱森、雷斯垂德和福尔摩斯像猎犬一样突然跳起来,扑过去把他抓了回来。然后,一场激烈的打斗开始了。这个人凶猛又残忍,一次又一次地逼退了我们四个人。他好像有用不完的力气,就像个疯子一样。在他跳窗的时候,脸和手都被擦破了,虽然流了很多血,但他的抵抗并没有丝毫减弱。最后,雷斯垂德用对手的围巾缠住他的脖子,我们一拥而上,这才让他意识到再怎么挣扎也于事无补了;即便这样,我们还是放不下心来,就连他的手和脚都绑了起来。把他绑结实后,我们才站起来,一个个都累得差点背过气去。
“我们缴获了他的马车,”福尔摩斯说,“先生们,现在就用这辆马车把他送到伦敦警察厅去吧。”他脸上泛起了开心的笑容,紧接着说道,“这起小小的谜案,总算水落石出了。现在,欢迎你们提问,无论何种问题,我都不会拒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