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从民主与独裁的讨论里求得一个共同政治信仰
出游了五个星期,回家又得了流行感冒,在床上睡了五六天。在病榻上得着《大公报》催促星期论文的通告,只好把这一个多月的报纸杂志寻出来翻看一篇,看看有什么材料和“灵感”。一大堆旧报里,最使感觉兴趣的是一班朋友在三四十天里发表的讨论“民主与独裁”的许多文章。其中我读到的有吴景超先生的《中国的政制问题》(12月30日《大公报》星期论文,《独立评论》一三四号转载)。张熙若先生的《独裁与国难》(1月13日《大公报》星期论文)。陶孟和先生的《民治与独裁》(《国闻周报》新年号);陈之迈先生和陶希圣先生的两篇《民主与独裁》(《独立评论》一三六号);丁文江先生的《再论民治与独裁》(1月20日《大公报》星期论文,《独立评论》一三七号转载)。我现在把我读了这些文字以后的几点感想写出来,虽然是旧事重提,但在我个人看来,这个讨论了一年多的老题目,这回经过了这几位学者的分析,——尤其是吴景超、陈之迈两先生的清楚明锐的分析,——已可算是得着了一点新的意义了。
吴景超先生把这个问题分成二方面:(一)中国现在行的是什么政制?这是一个事实问题。(二)我们愿意要有一种什么政制?这是一个价值问题。(三)怎样可以做到我们愿望的政制?这是一个技术问题。
他的结论是:在事实上,“中国现在的政治是一党独裁的政治,而在这一党独裁的政治中,少数的领袖占有很大的势力”。在价值问题上,“中国的智识阶级多数是偏向民主政治的,就是国民党在理论上,也是赞成民主政治的”。在技术问题上,他以为实行民主政治的条件还未完备,但“大部分是可以教育的方式完成的”。
陈之迈先生的六千多字的长文,他的主要论点是:“被治者有和平的方法来产生及推倒(更换)统治者,这是民主政治的神髓,抓住了这层便有了民主政治”。所以他指出汪蒋感电说的“国内问题取决于政治,不取决于武力”正是民主政治的根本。所以他的结论是:
我个人则以为中国目前的现状,理论上,实际上都应该把“国内问题取决于政治而不取决于武力”,因此绝对没有瞎着眼去学人家独裁的道理。……同时我们对于民主政治,不可陈义太高,太重理想,而着眼于把它的根本一把抓住;对于现存的带民主色彩的制度,如目前的国民党全代会,能代表一部分应有选权的人民,并能产生稍为类似内阁制的政府,应认为是一种进步。对……宪草里规定的国民大会,则应努力使它成功。
我对于陈之迈先生的主张,可以说是完全同意。他颇嫌我把民主政治看的太容易,太幼稚。其实我的本意正是和他一样,要人“对于民主政治不可陈义太高,太重理想”,所以我说民主宪政只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适宜于训练一个缺乏政治经验的民旅。许多太崇尚民主政治的人,只因为把民主宪政看作太高不可攀的“理智的政治”了,所以不承认我们能试行民治,所以主张必须有一个过渡的时期,或是训政,或是开明专制,或是独裁,这真是王荆公的诗说的“扰扰堕轮回,只缘疑这个”了!
陈之迈先生劝我们对于现有的一切稍带民主色彩的制度应该认为一种进步,都应该努力使它成功。这个意见最可以补充吴景超先生所谓“技术问题”一项。民主政治的好处正在于教人人都进幼稚园,从幼稚园里淘练别进中学大学。陈之迈先生虽然不赞成我的民治幼稚观,他的劝告却正是劝人进幼稚园的办法。这个看法是富有历史眼光的,是很正确的历史看法。陶希圣先生也说:“现行的党治,在党外的人已经看着是独裁,在党内还有人以为算不得独裁。”陈之迈先生从历史演变的立场去看,老实承认国民党的现行制度还是一种“带民主色彩的制度”;固然(如陶希圣先生说的)“即令按照《建国大纲》召开国民大会,那个誓行三民主义的县民代表会议也与多党议会不同”,虽然如此,陈之迈先生也愿意承认这是一种进步,一种收获,我们应该努力使它成功,为什么呢?因为这都是走民主政治的路线:这都是“国内问题取决于政治而不取决于武力”的途径。
陶希圣先生说:“胡适之先生主张的民主政治,很显然的是议会政治。”关于这一点,我在这里要声明:我所主张的议会是很有伸缩的余地的:从民元的临时参议院,到将来普选产生的国会,——凡是代表全国的各个区域,象征一个统一国家,做全国的各个部分与中央政府的合法维系,而有权可以用和平的方法来转移政权的,都不违反我想像中的议会。我们有历史眼光的人,当然不妄想“把在英美实行而有成效的民主政治硬搬到中国来”,但是我们当然也不轻视一切逐渐走向民主政治的尝试与练习。
陶希圣先生又说:“如果以议会政治论和国民党相争,国民党内没有人能够同意。”我们现在也可以很明白的告诉陶先生和国民党的朋友:我们现在并不愿意“以议会政治论和国民党相争”,因为依我们的看法,国民党的“法源”,《建国大纲》的第十四条和二十四条都是一种议会政治论。所以新宪草规定的国民大会,立法院,监察院,省参议会,县议会等,都是议会政治的几种方式。国民党如果不推翻孙中山先生的遗教,迟早总得走上民主宪政的路。而在这样走上民主宪政的过程上,国民党是可以得着党外关心国事的人的好意的赞助的。
反过来说,我们恐怕,今日有许多求治过急的人的梦想领袖独裁,是不但不能得着党外的同情,还可以引起党内的破裂与内讧的。宪政有中山先生的遗教作根据,是无法隐讳的;独裁的政制如果实现,将来必有人抬出中山遗教来做“护法”、“救党”的运动。求统一而反致分裂,求救国难而反增加国家的危机,古人说的“欲速则不达”的名言是不可不使我们三思熟虑的。
所以我们为国家民族的前途计,无论党内或党外的人,都应该平心静气考虑一条最低限度的共同信仰,大略如陈之迈先生指出的路线,即是汪蒋两先生感电提出的“国内问题取决于政治而不取决于武力”的坦坦大路。党内的人应该尊重孙中山先生的遗教,尊重党内重要领袖的公开宣言,大家努力促进宪政的成功;党外的人也应该明白中山先生手创的政党是以民主宪政为最高理想的,大家都应该承认眼前一切“带民主色彩的制度”(如新宪法草案之类),都是实现民主宪政的历史步骤,都是一种进步的努力,都值得我们的诚意的赞助使它早日实现的。
我们深信,只有这样的一个最低限度的共同信仰可以号召全国人民的感情与理智,使这个飘摇的国家散漫的民族联合起来做一致向上的努力!
(原载1935年2月17日天津《大公报》星期论文,又载1935年3月10日《独立评论》第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