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语:一名检察官的追梦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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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泪洒考场

人们常说:干什么都要讲运气。当官的,讲究的是官运;做生意的,讲究的是财运;读书的,讲究的是考运。我好像什么运都不济,以至于在司考战役中兜了3年的圈子,还在考场里失声痛哭。

2005年,我参加了自以为成年以来最重要的一场考试——司法考试。前三卷很顺利,感觉也不错。考卷四时,犯了个低级且不可饶恕、不可逆转的错误,我把最后两题的答案做错了位。

那天,刚好是中秋节,我只想尽快做完试题,早一点去抱抱俩月不见的小宝宝,早一点吃上可口的饭菜,早一点感受节日的欢乐。一个“只想”叠加着另一个“只想”,让我的心过早地飞出了那个令人窒息的考场。

卷子一到手,顾不上呼吸一下卷中的油墨清香,就迫不及待地开始埋头答题,一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模样。既没仔细阅读答题要求,也没让耳朵去聆听监考老师的念叨,反而从心底逆反监考夫子的啰嗦,讨厌他们抓住芝麻大点儿权力显摆,咬文嚼字在答题要求上消磨时间,把成年人等同于他眼里的中小学生。

“考生严格按照答题卡号答题,超越红线不得分。”恰恰是这句交代小孩子的话“革”了我的命。那年的答题卡,每道题的题号都标好了,第一页纸的正面就是第一题,上面标了个“一”,我看完第一题,就拿起笔,把自己思索的答案写在下面。翻过答题卡,第一页纸的反面是第二题,上面标了个“二”,我又看完第二题,“刷刷刷”把答案写上去;就这样,按照惯性思维,我本能地以为:一页纸两道题,正面一道题,反面一道题,做题时,读一道题,写一页答案,在多数人还在与最后两道题对弈时,我8道题已全部做完。本来,做完卷四所有的题,还结余30分钟,有足够的时间检查一遍。可是,一个不经意的一瞥,我发现第八题答案的上方标的是“七”,往后一看,才发现还有一页标着“八”字的答题框还空着,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再仔细一瞧,才发现我把第八题的答案写在第七题的方框内,第七题的答案写在第六题的第二页。原来,从第六题开始,是每题两面,我却按照惯性思维,一题一面,一做到底。

我的头一下子全蒙了,顷刻之间,我用心血和汗水浇筑起来的屋梁抖动了,随时可能坍塌,把我埋在废墟之下。恍惚间,我感到世界末日要到了,泪水从眼眶里喷薄而出。突然发出的啼哭声,把两位监考老师同时吸引到我的身边,当他们弄明白怎么回事后,那位年长的监考老师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和善地说:“这个考场你最有实力,别人还有两道题没有做。哭有什么用?安静下来,挪道题过来,还来得及”。我坚持让他把司法部派下来的巡视员请来,看看把题号改一下,是否可以得分。巡视员却生硬地扔下了一句“不可能得分”就走了。这时,已经崩溃到边缘的我,只好哆哆嗦嗦地拿起笔,歪歪扭扭地把第八题抄到了该呆的地方……

是啊,哭有什么用?这个社会,是凭实力通行和说话的,少有人会同情失败者,怜惜弱者。仰慕强者是一种本能,结交权贵是一种习惯,哭能解决什么呢?最多给人添一点笑料罢了。

如果是那不可捉摸的命运耽误了自己,倒也罢了,可耽误自己的恰恰是自己,是自己的狂妄,是自己的无知,是自己自负到边缘的肤浅,葬送了自己,那滋味真不好受。如果做题前,尊重一下监考老师的劳动,或是仔细看一下答题要求,我的司考历程可能就会改写。可是,人生哪有那么多“如果”呀!还是哲人说得好哇:人生是不能实践的!

至今我都无法知道,2005年卷四那道做在第六题答题框内的第七题是否得了分,如果那道题没有得分,真亏!要不一年考过,那还不爽死了。但站在今天的角度,就不能用一个“亏”字来解读,如果那年考过了,我的通过就不可避免地带有机会主义色彩,肚子里的那点儿“法律墨水”也会经不起司法实践的汲取;如果那年考过了,就不会有“最后的疯狂”,我也就没有机会系统地连续几年不间断地学习法律的恒心,更不会有今天的感悟。

人生就是如此,有得必有失。如果你把这段经历当成苦难,它就是苦难,它也确实是苦;如果你把它当成财富,它就是财富,它也确实是财富,是金钱买不来的财富,是可遇不可求的财富。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好哭的人,即使内心的痛苦堆积到能装满一列火车,也不轻易掉一滴眼泪;哪怕是心里泪雨滂沱,也只能浸润我的心,不能湿润我的眼。

小时候,常常被信奉“三句好话不顶一棒子”的妈妈施行拳脚教育,不管怎么疼痛,心中那朵雨做的云,就是催化不了点点泪滴。这样,我越是不哭,妈妈就越认为我不服输,打得就越狠。有一次,她一只手抓着和我身高差不多长的一把粗辫子,一只手挥动着拳头朝我猛打,还口口声声骂我是个讨饭鬼。我咬紧嘴唇死不吭气儿,反倒是脖子上的青筋愈发粗壮,一副任你扒皮就不认输的模样。这姿态,越发激怒了她的“母威”,拳头就像山石滚落般砸在我的肩上、背上,最重的一拳竟落在我的头上,由于用力过猛,我的头带着脖子转了180°这一转,我看到装针线用的鞋簸儿就在我身后,我反手扯过鞋簸儿,拿起剪刀,“咔嚓”一下剪断了被她缠在手中的辫子。

一切如闪电,快到无法反应。等她感觉到握着辫子的手突然失去了紧绷感,已经没有回还余地了。我用了最极端、最残忍的手段来反抗她。要知道,孩时的我,是居家的村子里公认的一朵“山花”,也是她的骄傲,剪掉了这把辫子,就等于剪掉了“山花”最美的装饰品。当然,我受到的是更加凌厉的殴打。

那次被殴打之后,一连几天我都不允许别人靠近我,晚上睡觉时,我用方巾包着头,生怕别人趁我熟睡时剪掉另一把辫子。白天,故意拖着一长一短的两把辫子,跑到人多的地方晃悠,出现在一切可能伤及她面子的地方,直到我认为这种展示,足以让她的脸挂不住尊严时,才拿起剪刀,剪掉另一把无辜的辫子。

我妈妈算得上是执行古典刑法的典范:“一人犯错,全家连坐。”不管是谁犯了妈妈认为要体罚的事,凡是在场的人,都难逃干系,要么陪跪,要么陪打。从剪辫子事件发生以后,我发现自己的家庭地位明显有了变化,至少,在“连坐”的队伍中不再有我的身影。“莫斯科没有眼泪”,我也更加不相信眼泪。

长大后,该哭的事儿更多了:高考落榜、领导训斥、遭人挤兑、被人冤枉……尽管心里像涨了潮,只需要轻轻点击,就会有没完没了的雨水,滴答个不停。可是,别人是看不到这一汪怨水的,它只会在我心里的暗河中流淌。相反,一旦战胜了困难,攻克了堡垒,我又会不择场合的一任泪水肆意倾泻。就是这样一个不爱哭的人,却在司法考试中,3次落泪:考场里绝望地哭,听了邹建章老师的讲课感动地哭,跨过了失败的门槛激动地哭。每一种形态的倾泄,都代表着不一样的心态,体现出不一样的情感波澜。

司法考试,谁都不情愿连考3年,我却考了3年。回过头来想一想,正是这不情愿,让我有了系统学习的机会,并且,大量的法理知识都是我在第三年学到的;正是这不情愿,让我有了丰富的人生经历,并且萌发了写作的念头。

人这一辈子,总在高潮与低潮中沉浮,总要经过几番与命运的抗争、与暗礁的碰撞、与厄运的挑战,否则,生活如死水一般,了无生趣。就像美丽的花朵,没有与阳光的亲吻,只能是含苞凋谢;就像一滴滴雨水,没有与河流的融合,只能是瞬间蒸发。就像我,没有司法考试那几番沉浮,也就没有这个底气在这唠嗑儿。

于是,新一道人生之路,就从这儿开始天堑变通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