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读完人类兵器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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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自卫兵器(1)

自卫兵器大都轻便小巧,易于携带,不仅用在战争场合,而且在远离战场的环境中,也常常佩戴,主要用于防身自卫自卫兵器式样较多,从类型看大致有剑、匕首和暗器三类有一些自卫兵器是个人独创,极具个性和魅力。

百刃之君——剑

剑属双刃短兵器,素有“百刃之君”之称。剑最早出现在我国殷商,春秋战国时斗剑、佩剑之风盛行。汉代击剑更是朝野风行,不少人以剑术显名于天下。隋唐时,剑形十分精致华丽,给后世带来很大的影响,故有“鼻剑”之称。宋代以后,击剑之风逐渐为剑舞所代替。

剑在中国古代除应用于战场,还有多种内涵。古人根据佩剑人年龄、地位不同,对剑的长度及装饰物有严格规定。其中尚方剑是皇权的象征,具有先斩后奏的权力。道士降妖驱魔时,桃木剑是必不可少的法器。另外,剑还被文人学士作为一种风雅佩饰,用来抒发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唐代大诗人李白少年习剑,青年时期曾“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中世纪的欧洲,剑是王权的标志和力量的象征。骑士配剑被视为骑士精神的载体,神圣不可侵犯。法国国王曾明文规定,骑士如果被俘,不得用自己的剑当作赎金。哪怕失去人身自由,也不能放弃自己的剑。可见,中西方虽然文化差异很大,但在对待剑上,却有着相似的心理基础。中西方的剑形制各异,但却往往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性格。

享誉世界的名剑

享誉世界的名剑有欧洲佩剑、蒙古剑、印度古剑、罗马短剑、英格兰宽刃剑和欧式刺剑。

欧洲佩剑是一种直而薄的棱状双刃剑,带鞘,佩于腰带上,出现于16世纪末。在十月革命前的俄国,海军军官和海洋事务文职官吏使用这种佩剑。现为许多国家海军制服的佩带物。

蒙古剑是蒙古骑兵常用的一种短刃兵器。蒙古骑兵重短刃,所用剑制造轻巧,锋刃犀利。出征时,召募印度、土耳其、阿拉伯及欧洲著名工匠制造,吸收欧亚各国兵器制造工艺精华,铸造出许多举世闻名的利刃。剑刃、剑柄采用欧洲式样,剑身细长,刃部狭窄尖锐。由于能洞穿敌铁网盔甲,因此被意大利人称为透网剑。

印度古剑有弓形剑、圆形剑和细长型剑等。剑柄由犀牛、母水牛角、象牙等制成,也有的以木头和竹子为材质的。

罗马短剑这种武器的出现与罗马军队的作战方式有关,他们在近距离接敌时,使用一人高的盾牌防护全身,排着摩肩接踵的密集阵型,单兵没有太大的回旋余地,故而使用的剑很短,主要用于刺击而不是砍削。此剑用青铜浇铸,长度一般在30厘米到40厘米,格斗时尽量刺入对手的要害部位。

英格兰宽刃剑为中世纪欧洲军队最普遍的装备,双刃,十字形把手,长3英尺左右,多为铁或黄铜所制。该剑剑柄末端常有圆球,以便砍劈时保持手腕平衡。直到14世纪,锁子甲取代简易的皮甲,宽刃剑逐渐失去用武之地,退出历史舞台。

欧式刺剑多用于刺杀,少数也用于劈砍,形状类似今天比赛用花剑。欧式刺剑最早出现时并不是武器,而是为了检验铠甲的质量,用剑在上戳刺看能否贯穿,因而得名。后亦成为装饰品,或用于决斗。

承载圣骑士荣耀的杜兰德尔圣剑

罗兰是欧洲中世纪第一位被称作圣骑士的人,圣剑杜兰德尔是其佩剑。相传此剑中藏着圣母的衣角和耶稣的血与毛发,因而也被称为天使之剑。

5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法兰克王国支配欧洲,后来逐渐分裂为德意志、法兰西、意大利三个王国。8世纪末,统治法兰西的查里曼大帝手下有12个被称为“帕拉丁”的骑士,其中以罗兰最为有名。他作战勇敢,为人正直,是法兰西时代可与亚瑟相比的骑士。

查里曼大帝远征伊斯兰控制下的西班牙,期间从后方传来萨克森人要叛变的消息,国王决定暂时休战,罗兰推荐自己的叔父噶努伦任谈判使者。由于此前已多次发生使者被杀事件,所以噶努伦认为罗兰是让自己去送死,对罗兰怀恨在心,暗中勾联敌人偷袭罗兰的部队。

毫不知情的罗兰率3万士兵照常撤退,不幸遭到10万敌人埋伏,顽强的法兰西士兵杀退了敌人一次又一次的进攻。罗兰的好友提醒他可吹响号角,通知查里曼大帝后方被袭,但罗兰认为,因惧怕而乞求国王救援是永世的耻辱。他拒绝了好友的建议,继续奋战。对方又增援20万兵力,战争的最后时刻,罗兰这才吹响了号角。国王马上派出援兵,但为时已晚,罗兰已身负重伤。他不愿杜兰德尔剑落在敌人手中,于是跑到一个山丘上,用剑猛击岩石,试图将这柄圣剑毁坏。当国王到达的时候,罗兰已经身亡。国王回国后处死了叛徒,并将杜兰德尔剑赐给像罗兰一样最优秀的骑士。

刺客钟爱之物——匕首

匕首是用于刺杀的最短的冷兵器,有短刀身和刀柄,刀身有直有弯,刀刃分单刃双刃,长20厘米至30厘米。匕首短小易藏,主要用于近战和防身,常为刺客使用。原始社会已有石匕首和角制匕首,中国商周后改为青铜或铁制造。匕首是广为使用的冷兵器,当今一些国家的特种部队仍然装备。

曹沫单匕劫持齐桓公讨还国土

春秋时期鲁国将领曹沫曾经成功地利用匕首劫持了齐桓公,以此为条件,要回了被对方掠夺过去的国土。

曹沫勇力过人,鲁庄公非常赏识,拜他为将。但曹沫与齐军交手三次,都是大败而归,鲁庄公不得不忍痛献出了土地,但并没有因此罢免曹沫。

后来,齐桓公与鲁庄公在柯地会盟,曹沫乘机手执匕首劫持了齐桓公。因人质在曹沫手中,齐桓公的手下不敢轻举妄动。曹沫说,齐国强大而鲁国弱小,现在大国侵犯鲁国的行为越来越严重,鲁国城墙倒塌了就能压到齐国的边境,要齐桓公仔细考虑这个问题。齐桓公无奈,只好答应归还侵占的鲁国领土。齐桓公这话一出口,曹沫就扔了匕首走回座位,面不改色,谈吐如常。齐桓公非常生气,打算违背约定。管仲劝他说,不能毁约,如果贪图小利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就会失信于诸侯,不如就把土地还给鲁国。于是齐桓公就把此前三次战争战所得的土地,归还给了鲁国。

400多年后,侠客荆轲曾用匕首行刺秦王嬴政,但这次没有成功。

公元前227年,荆轲受燕国太子丹之托,以进献城池为名,前往秦国刺杀嬴政。太子丹为荆轲准备了一把锋利的匕首,这把匕首用毒药煮炼过,只要刺中见血,就会气绝身亡。太子丹选派了12岁便杀过人的勇士秦舞阳,作荆轲的副手。在秦国大殿上,荆轲向秦王展示将要进献土地的地图,图穷匕见,荆轲持匕首刺杀秦王,嬴政成功躲闪,抽出长剑刺中荆轲,荆轲暗杀功败垂成。荆轲和秦舞阳皆被杀。

可见,匕首虽是近身刺杀的首选工具,但能否成功还取决于各种外围因素。

匕首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阿金库尔战役发生于1415年10月25日,是英法百年战争中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在亨利五世的率领下,英军以步兵弓箭手为主力的军队,击溃了由大批贵族组成的法国精锐部队,为四年后征服整个诺曼底奠定了基础。这场战役与克雷西战役一样,成为英国长弓手的辉煌战例。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战役中,英国长弓手携带的一种名为Misericord的匕首,扮演了非常不光彩的角色——屠杀俘虏。

当时,英军利用树林掩护,骑士下马部署在前方,弓箭手按照楔形分布。法军将步兵和弩手集结在中央,两个侧翼各安排1100名骑士,后卫另有9000名骑兵。两军从早上7时起对峙大约4小时后,亨利命令英军推进,弓箭手作前锋,在距法军400码左右停止,用木桩建成简易屏障。法军两侧骑兵首先发动冲击,但因战场地形狭窄,被英军的飞箭打散,少数冲锋上来的士兵也被挡在木桩外。由于战前曾下大雨,加之骑兵的踩踏,道路异常泥泞,向来不重视纪律和队形的法军更加混乱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