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政治常识
●学●习●导●读
视频精讲
亲爱的读者,本部分视频讲解为政治常识这一重要考点的学习导读,希望您能通过视频的讲解和对教材的学习,掌握这一考点命题之根本。(建议在WiFi环境下观看)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考点直击
哲学的基本问题 命中考题的根本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2)思维和存在有没有同一性的问题,即思维能否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是划分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标准。
唯物主义VS唯心主义
考点直击
辩证法 命中考题的根本
(一)三大规律
量变与质变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二)联系的观点
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考点直击
认识论 命中考题的根本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考点直击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命中考题的根本
考点直击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 命中考题的根本
(一)邓小平理论
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了党章。
(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个代表”是指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三)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十七大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
十八大将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全党全社会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党章修正案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
(四)党风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党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必须增强创新意识,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必须增强宗旨意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必须增强使命意识,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真题实例
以真题验证考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在未来一个阶段,《决定》对普通公民的生活可能带来的改变有()。
①如果你要考大学,那么可能不必文理分科
②如果你是“单独家庭”,那么可以生育二胎
③如果你是农村户口,那么宅基地可以私有
④如果你是劳动者,那么可能可以延迟退休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②④
D. ①②③④
视频解析
深度解析 C。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可知③说法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第三节 中共党史
考点直击
命中考题的根本
续表
续表
第四节 时政热点
考点直击
十八届四中全会 命中考题的根本
(一)十八届四中全会考试要点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五个原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
(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5)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6)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五个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4.宪法制度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5.立法体制
(1)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2)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3)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法律制度体系。
6.司法体制
(1)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
(2)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
(3)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
(二)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