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大清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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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南山集》案

从消弭民族矛盾、巩固清朝统治出发,康熙帝对于汉族士大夫始终采取以拉拢为主的手法,但是有些人的行动由于对其皇权有所威胁,因此他也坚决镇压。当时最使康熙帝不安的,就是汉族知识分子怀着民族感情,有复明的倾向。康熙五十年(1711年)十月,都察院左都御史赵申乔上奏皇帝,弹劾现任翰林院编修戴名世私刻《南山集偶钞》,有很多有悖于清朝皇室的话语,于是请求严加处分,康熙看后立即派人严查。这样,戴名世被投入监狱,从而引出清初又一起文字狱案——《南山集》案。

《南山集》作者戴名世,江南桐城人,生于顺治十年(1653年),自幼好学苦读,尤擅长古文(即散文),因家世零落,20岁起即授徒养亲。康熙十九年(1680年),戴入县学为诸生,二十六年(1687年)以选贡生取补正蓝旗教习,又考授知县,但是放弃了。此后,他一直穿梭在京师、山东、江南、浙江和福建之间,为人充当幕宾,以卖文为生。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戴名世应顺天乡试,取为举人,四十八年(1709年)又中进士,授翰林院编修。这时,他已是57岁的人了。戴名世在古文经学方面造诣颇深,主张振兴古文,改造时文(八股文),是桐城文派的先驱。出于对历史的兴趣,尤其因为一直非常注意明史,于是他便想仿照《史记》的形式,广泛搜集材料,决心写成一部有价值有意义的力著。

在戴名世搜集明史资料过程中,同乡中有个叫方孝标的,把他游历滇黔时候所看到的听到的,以及明季清初的“彼邦时事”,写了一本《滇黔纪闻》。戴看到了这本书,把所谈的南明历史并弘光、隆武、永历年号,引用到自己的著作里。正在这时,戴名世又听得前桂王宫中宦官犁支和其门人余石民谈及桂王政权的消息,因此急忙前去访问,可犁支已走,没有见到,戴名世遂请余石民将听到的情况写出寄给他。戴名世将此材料与方孝标《滇黔纪闻》对照后,遂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再次给余石民写了书信,指出弘光、隆武、永历三个朝廷,方圆千里,共十七八年,应该有一部历史著作,并要求余石民为之联络,召来犁支与他谈论此事,这就是戴名世的《与余生书》。同年,戴名世参加乡试,被选拔为贡生,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入京师国子监。

在京城这一时期,是戴名世学术思想和品格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他结交当时名士朱书、方苞、王源、万斯同等,研讨古文,纵论当时政治,并写了很多杂文,猛烈抨击社会时弊。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戴名世受聘于浙江学政姜棣,于署中任职。康熙四十年(1701年),其学生龙云鹗将平日藏抄戴名世一百多篇文章,刊刻出来,以戴名世故居南山冈命名,取名为《南山集偶钞》, 《与余生书》一文也收在这里,并请方苞、朱书等人为之作序(其中龙云鹗序为戴名世自作),同时还成《孑遗录》一书,由王汪灏、方正玉为之作序。《南山集偶钞》一经发行,文人士子都想尽办法获读此书,其影响远远大于同类其他私家著作。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戴从浙江回到家乡居住在南山冈。门生龙云鄂和方氏族人方正玉,把包括上述内容的文章、书信收集在一起,取名《南山集》,正式刊刻发行于世。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戴名世从苏州回到京城,参加顺天乡试,中第59名举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参加会试,中第一名贡士,殿试后获一甲第二名进士,于是被清廷授予翰林院编修,参编明史。

戴一向为人直率,喜欢结交朋友,但恃才傲物,放荡不羁,这在文坛、政坛上很容易得罪人。康熙五十年(1711年)十月,左都御史赵申乔根据《南山集》中的内容,对戴提出奏劾。康熙帝览疏后十分重视,立即指示刑部严察审明具奏。于是,开始了一场文字狱。刑部接旨后即提审戴名世,戴名世称《与余生书》内方学士即方孝标,其所写南明永历人物传记材料大多源于方孝标《滇黔纪闻》一书,于是由戴名世案引出方孝标《滇黔纪闻》一案,整个方氏家族由此受到牵连。

方孝标,安徽桐城人,原名玄成,字孝标,为避康熙帝之讳,改字为名,别号楼冈。顺治六年(1649年)中进士,授翰林院编修,顺治十二年(1655年)授经筵讲官。顺治十四年(1657年),江南科场案发,因其弟方章钺考试舞弊受牵连,一同流放到宁古塔,顺治十八年(1661年)释放,返回故乡。康熙九年(1670年),受平西王吴三桂之邀到云南。康熙十二年(1673年),清廷撤藩,吴三桂在云南造反,贵州巡抚曹申吉也相附叛乱,并把外籍在滇者全部扣留。方孝标装成疯子,趁防卫疏忽的机会逃开,削发为僧,名方空,间道奔湖南衡州,拜谒大将军顺承郡王,顺承郡王以其忠孝两全授以国书龙牌,因此方孝标才回到了故乡。

返回故里后,方孝标将其在云南、贵州所记的民间士民传说,特别是永历皇帝的死、南明忠臣义士、遗民政老旧闻掌故,以及大西农民军李定国北伐等史事,进行整理成篇,称为《滇黔纪闻》,收入所撰《钝斋文集》中刊行。戴名世立志修纂明史,遍访遗书。他在研究了《滇黔纪闻》后,认为其关于史事的记载准确、属实,于是在写传记、笔记的时候,凡是有关晚明史事,都采用了此种资料。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正月,刑部审查戴名世案,以《南山集偶钞》删除本朝年号,尊称故明亡君等罪名,决定凌迟处死戴名世。方孝标因著《滇黔纪闻》中也有以上的话语,亦被其尸骸。二人之祖父子孙兄弟及伯叔父兄之子年16岁以上者都被判以立斩之罪;15岁以下者及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给功臣家为奴;方氏族人拟发往乌喇、宁古塔;所有为戴名世的书籍写序的人也都要处以斩刑。其实,《南山集偶钞》中并未直接毁谤和藐视清王朝,它只是在有关南明人物传记中使用了南明各朝年号,说明南明三朝在历史上是有一定的地位的。因此,康熙帝看到刑部奏议后,对书中承认南明一事并没有放在心上,却十分重视案内方姓族人。吴三桂反叛时,安徽歙州方光琛为其宰相,其子侄九人均被吴三桂授以要职,其子方学诗、方学礼最为著名。吴三桂病死后,方光琛辅助吴世与清廷对抗。“三藩之乱”平定后,方氏家族皆伏法,只有方学诗一人逃掉了。刑部在奏南山集案时,引用《南山集偶钞》原文,对方孝标只称方学士,但东北方言“士”与“诗”同音,翻译为满文为同一字。康熙帝审阅之后,以为方孝标就是方学诗,是方光琛的族人,因此批旨道:案内方姓人俱系恶乱之辈,伊等族人,不可留本处也。既然方氏族人曾任叛逆吴三桂所授之职,自然是与叛逆为伍,戴名世所著《南山集偶钞》中引用方孝标书籍,也就有与叛逆同谋之罪,罪不可赦,这样就使《南山集》案带有了政治问题的性质。

《南山集》清 戴名世撰

在赵申乔参劾戴名世的同时,在江南又出现了督抚互参案,《南山集》案越加复杂。江苏巡抚张伯行参劾两江总督噶礼揽卖举人,索取贿赂50万两。噶礼身为康熙乳母之子,又是皇太子胤党羽,势力强大,被张伯行所参并不甘心,遂发动其智囊搜罗张伯行7条罪状反加弹劾,包庇为《南山集偶钞》作序之方苞、致使此书在苏州私自印行3000余部,就是其中的一条,企图把张伯行打入戴名世、方苞一党。这样就使《南山集》案与朋党之争混在一起,更为复杂。

方苞,字灵皋,号望溪,为戴名世同乡,为《南山集偶钞》作了序,与方孝标是同一家族,是方孝标的孙子。其实康熙当时并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处理《南山集》案上,太子之间争夺皇位问题正使康熙焦头烂额。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初废皇太子胤,各皇子随即展开激烈的角逐,皇八子胤最为积极。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康熙被迫重新立胤为皇太子,让其他诸子死心。但胤复立后,不思悔改,仍拉帮结党,企图早日登基。《南山集偶钞》案既与朋党之争绞在一起,使康熙皇帝必须慎重处理此案。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十月,皇太子胤再次被废,同时,其党羽两江总督噶礼亦被革职。《南山集》案张伯行虽被牵涉,但因曾是康熙亲誉的“天下第一清官”,又与太子党人互为参劾,故康熙对张伯行特别偏袒,将他继续留任,令他将方苞押送刑部处理;《南山集偶钞》刻板在江宁起出,其余免议;明确表示张伯行与《南山集》案无关。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二月,《南山集》案有了结果。戴名世从宽免凌迟,即处斩,烧毁《南山集偶钞》《孑遗录》书板,其家人等均加恩宽免;由之而发的方孝标案,此时康熙已知方孝标并非方光琛族人,遂降旨将其子方登峰、方云旅、孙方世樵都从宽处理;为《南山集偶钞》作序的汪灏因在内廷纂修多年,职务被革,也从宽处理,但令家口入旗;免去了方苞的死罪,家口入旗,后因其笃于经学,对古文十分精通,康熙特命其入值南书房,以备文学顾问,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又负责编校御制乐律算法诸书。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二月初十,处斩了戴名世,他的弟弟戴辅世把他的尸首葬在南山冈,《南山集》一案于是结束了。

乾隆年间对于修史时有关南明政权的称谓,进行了专门的规定。乾隆四年(1739年),诏修明史成,几年之后皇帝又专门下令:修明史的时候,可使用南明诸朝的年号,这方面的文字之祸从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