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大清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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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二次南巡

康熙首次南巡返京后,立即部署疏浚海口一事。他已亲身视察了治黄工程,深知永久地解除黄河水患还没有实现,以往的争论都已过去,重要的是真抓实干。每实施一项工程,他都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他尤其重视靳辅的意见。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经靳辅呈请,在徐州毛城铺、河南考城、仪封黄河两岸都进行了大规模的筑堤筑坝工程。高家堰也开始得到加固。然而康熙帝觉得应尽快将遭水灾的难民救出苦海,而且他认为靳辅治河只关注防堵,这些都不能使问题得到根本的解决。以他的想法,只要能将黄河来水及高邮、定应等地积水顺畅排出,一切问题都可迎刃而解,所以根本的方法就是开挖海口,如此才能一劳永逸。自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年底,伊桑阿一行回京、并提出与康熙帝一样的下挖海口的意见后,康熙帝便决定开挖海口,并当即下令由安徽按察使于成龙主持此事,由靳辅相予支持,不得有误。

旨意下达,立即引起一场争论。

靳辅和于成龙先后上疏,可见解却完全相反。靳辅根据多年经验提出,海口不能轻易挖开。因为泛区有很多地方低于海平面,如海口一开,不仅难排积水,反倒会引起海水倒灌,只会带来更大的灾难。唯一可行的办法是筑堤束水,以击退海潮。而于成龙却坚持开浚海口,坚决执行皇上的主张。双方一时相持不下。康熙虽重治河,但并非行家,对靳辅的正确意见不能理解,加之开挖下河最初是康熙本人所提议,而靳辅此时又卷入被弹劾的明珠一案,遂偏袒于成龙,将靳辅罢官。康熙帝很想在平定噶尔丹叛乱之前,将治河问题基本解决,以免除后顾之忧。于是决定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初再次南巡河工。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正月初八,康熙帝亲率皇长子胤及扈从300余人,从北京出发,再次南巡,“躬历河道,兼欲观览民情,周知吏治”。正月十四,康熙到达山东平原县,晓谕山东巡抚钱珏,免除山东一年地丁正赋。正月二十三日抵达宿迁。康熙亲率随从大臣及江南总督傅拉塔、河道总督王新命、漕运总督马世济等阅视中河,指出河道关系漕运民生,对地形水性应加以研究,科学治河。同时又指出,中河邻近黄河,若遇上雨水丰沛之年,水势愈涨,万一黄堤溃决,无法加以拦阻,中河、黄河必将混而为一,应该筹划一妥善预防之法。正月二十五日,康熙帝免除了江南历年积欠,包括地丁钱粮、屯粮、芦银、米麦豆杂税等共二百二十余万两。二月十一日,康熙南巡抵达杭州,因江南、浙江士人极多,特诏入学额数应酌量增加,永昭弘奖。为安抚人心,特诏凡经过地方尚被监禁狱中的犯人,除十恶不赦及诏款所不赦等罪及官员犯贪赃罪外,其余自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二月十一以前死罪及军流徙罪以下,不管有没有完结,一律加以释放。此次南巡,康熙最远到达浙江绍兴府会稽山麓,亲往禹陵,拜祭大禹。三月初七,康熙于南巡归途中率随行诸臣到高家堰一带视察堤岸闸坝,重新肯定了高家堰减水坝的作用。对淮河存在的问题,除表示同意王新命将天长、盱眙、六合等处疏浚旧有河道以使雨水入长江而不入淮的建议外,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见解。康熙说:必于淮水会合之处修置板闸,如淮水上涨,打开闸门以泄洪,淮黄均敌,则闭加不令旁溢。通过二次南巡的实地考察,康熙对靳辅有了新的认识,江南淮安民人皆称誉靳辅治河得当,于是恢复靳辅以前的官职。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靳辅奉旨写成《治河书》(即《治河方略》),疏表进呈。此后凡遇河工方面的问题,康熙都命令去询问靳辅。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准噶尔部噶尔丹北犯边疆加剧,康熙把他的注意力转到了北部边防上。康熙三十年(1691年),有人揭发王新命勒取库银,康熙遂免去王新命治河总督之职,命靳辅复任河道总督,以保证漕运畅通。

康熙帝南巡图·出京 清

康熙对靳辅抱有很大期望。但靳辅此时已年老体衰,在奉命向山西督运救灾漕粮时,因操劳过度在河南荥泽县病倒。皇帝闻讯,特命其子治豫前往探视,又命内大臣明珠往视,传谕留淮调理病情。但靳辅终因病情过重,于三十一年(1692年)十一月去世。康熙降旨悼念,下部议恤,赐祭葬,谥文襄。靳辅卧病时,接连上疏“陈两河善后之策及河工守成事宜”几万言。又“请豁开河筑堤废田之粮,并清淤出成熟地亩之赋”。康熙高度重视靳辅的建议,对其一一加以研究。其中仅高家堰堤外另筑小堤和引黄水内灌使淤平洼地两项未用,其他如重视黄河险工、加筑中河遥堤、塞张庄运口、修骆马湖石闸及占用民地豁免钱粮,涸出腴地查出升科等,一一采纳,并逐项落实。

从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到康熙三十六(1697年)年,康熙此时专注于边患,无暇亲临河工,只能依靠河督。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于成龙因父丧回旗守制,康熙命漕运总督董安国继任总督。但此人“于河工不亲巡历”,凡事都交与手下人办理,毫无建树,而且他还别出心裁,竟在临近黄河海口的马家港筑拦黄大坝,堵塞黄河河水下流,河工日坏。面对这样的无能河臣,康熙更加思念靳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