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乔迪的家
彭尼·巴克斯特躺在熟睡的胖妻子身旁,自己却醒着。月圆之夜,他总是睡不着。他常常想,如此明亮的夜色,人们是否应该去田间劳作。他是很乐意溜下床的,没准儿可以去林子里砍一棵橡树当柴火,或者把乔迪没有锄完的地锄完。
“我真该打得他满地找牙。”他想。
在他小时候,偷溜和闲逛可是会结结实实地挨上一顿。他爸爸会让他既没晚餐吃,还得回到泉边扯碎那架小水车。
“但就这样吧,”他想,“男孩要不了多久,便会长大的。”
回首过去,他觉得自己根本没有童年。他爸爸是名牧师,严厉得就像《旧约》里的上帝。然而,他们一大家子的生活靠的并非圣言,而是卢西亚镇附近的一座小农场。爸爸教他们读书、写字,了解《圣经》。但他们所有人,从可以抱起种子袋、摇摇摆摆地跟在爸爸身后走过玉米地时起,就开始辛苦劳作,直干到一把小骨头酸痛不已,正在发育的小指头痉挛抽搐为止。他们的口粮不多,肚里的钩虫倒不少。彭尼长大后,身量也比一个孩子大不了多少。他脚小、肩膀窄,再加上肋骨和屁股,活脱脱一副脆弱的小身板。有一天,跟福里斯特一家站在一起的他,简直跟一棵长在数棵大橡树中的梣树苗似的。
莱姆·福里斯特低头看着他,说:“嘿,你这小得跟便士一样的家伙。便士的确是好钱,可就是太小了。是吧,小彭尼·巴克斯特……”
从此以后,“便士”成了他唯一的名字。投票时,他虽然会签自己的原名“埃兹拉·伊齐基尔·巴克斯特”,但交税时,他就会毫无异议地签下“彭尼·巴克斯特”,好似自己真是枚上好的汞合金镍币,既有铜的结实,又有铜的柔软。他极为诚实,所以常受店老板、磨坊主和马贩的欢迎。有一次,卢西亚镇那位跟他一样诚实的店老板博伊尔斯多找了他一美元,彭尼在马瘸了的情况下,步行数英里,回去把钱还给了他。
“你可以下次做买卖时再带来的啊。”博伊尔斯说。
“话是没错,”彭尼答道,“但这钱不是我的,我可不想带着它进棺材。无论活着,还是死去,我都只要属于自己的东西。”
对于彭尼搬进附近丛林迷惑不解的人,他上面的那番话或许能稍作解释。平静深邃的大河上满是小船、独木舟、平底船、木筏子、货船、客轮和明轮船。两岸居民们都说,彭尼·巴克斯特要不是太勇敢,就是太疯癫,居然好好的平常日子不过,带着新娘搬进佛罗里达丛林腹地,跟无数熊、狼和豹作伴。福里斯特一家搬去那里无可厚非,因为他家争强好胜的男人们越来越大,都需要空间和自由,不愿受任何束缚。可是,谁会碍着彭尼·巴克斯特呢?
其实并没有谁碍着了彭尼。但是在城镇、乡村和农牧社区里,邻里们隔得都不远,彼此思想、行动和财产方面的交集,对个人精神来说,难免是种侵扰。虽然遇到困难时,邻里间也会友好地互相帮助,但也有发生口角,或彼此防备、猜忌的时候。他在父亲的严厉管教下长大,却迈入一个不那么坦诚和诚实的世界。因此,这般严酷的世道只会让他更为烦扰。
也许,他已经受过太多次伤。广袤的丛林虽偏远,却有着吸引他的安宁和平静。他身上有种质朴柔软的特质。与人打交道会伤害到这种特质,与松林在一起,却能让他不药而愈。在那里生活虽然更艰难,买东西和卖农作物也因路途遥远而颇为麻烦,但那片垦地是完全属于他的。要说掠夺成性,那里的动物似乎还不如他认识的某些人。他觉得,相比人类的残暴,他更容易理解熊、狼、野猫和豹攻击家禽的行为。
三十多岁时,他娶了个身材足有他两倍大的丰满姑娘为妻。他用一辆牛车载着她和各类家什,一路颠簸着来到垦地,用自己的双手建起了一座小屋。他像任何一个可能面临如此选择的男人一样,在这片广袤细瘦的沙松林中挑选着土地。最后,他从福里斯特家买来了这块地。福里斯特一家位于四英里外一座松岛中心的上好高地。这片干旱的林区中,那座岛之所以被称为“松岛”,完全是因为上面长满了高高的长叶松。因此,那座岛就像汹涌丛林中的一块地标。丛林北部和西部,土壤或湿度合适的地方,也会零星出现几座这样植被丰茂的小岛。有时,这些岛上甚至还会长出种类最丰富的硬木。到处都是维吉尼亚栎、红楠树、木兰、野樱桃、香枫、山核桃树和冬青树。
这里唯一的问题便是缺水。地下水埋得极深,所以井成了十分金贵的东西。除非等到砖头和灰泥降价,巴克斯特岛地上的居民才能解决用水问题。否则,他们还是得去岛西边境(占地约一百英亩)那个巨大的灰岩坑取水。这种暗流涌动的灰岩坑在佛罗里达石灰岩地区十分常见。从那些地方喷发出来的汩汩泉水,立刻便能汇成小溪。有时,薄薄的地表坍塌后,会出现一个大坑。坑中或许会涌出源源不断的水,也可能没有。不幸的是,彭尼·巴克斯特那片地上出现的灰岩坑,没有涌出泉水来。不过,高地河岸日夜渗出的纯净过滤水,在底部形成了一汪水塘。福里斯特一家曾试图把丛林中的一块贫瘠地卖给彭尼,但有足够现金做后盾的他,还是坚持买下了这片岛地。
他对他们说:“狐狸、鹿、豹和响尾蛇这类野东西才会在丛林里繁殖,我可不能在那养儿育女。”
福里斯特一家拍着大腿,抖着胡子哄堂大笑。
莱姆大声嚷嚷道:“你这个小便士,还能掰出多少块来?你一定会过得不赖,好好当你的小狐狸爹爹吧。”
时隔数年,莱姆的这些话似乎仍回荡在彭尼耳边。他生怕吵醒妻子,小心翼翼地在床上翻了个身。搬到这片长叶松林前,他的确在子女问题上有过一些大胆的设想。家庭慢慢壮大了,奥拉·巴克斯特很能生,但孩子们似乎全都继承了彭尼那副瘦小身板。
“不会是莱姆那张乌鸦嘴应验了吧。”他想。
婴儿们都很虚弱,几乎出生不久,便生病夭折了。彭尼把他们一一掩埋在马里兰栎林里的一块空地中。那块贫瘠的土地质地疏松,挖起坑来更容易。坟地越来越大。最后,他不得不用篱笆将其围起来,以免遭到野猪和臭鼬的破坏。他为所有孩子都刻了一块小小的木质墓碑。此刻,他脑中就能想象出那些笔直的白墓碑矗立在月光下的样子。其中的几块有名字:小埃兹拉、小奥拉和威廉。其他几块就只有这样的描述:巴克斯特家的孩子,享年三个月零六天。此外,彭尼曾经费力地用小折刀在一块墓碑上刻到:“她从未见过白昼。”他回顾着往事,像走过围篱时依次拂过每根栅栏般,一一触碰那些尘封的记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便不再有婴儿出生。直到此处的孤寂开始让他有些惊恐,妻子也几乎快过了生育期时,乔迪·巴克斯特不仅出生了,还长得极好。乔迪长成蹒跚学步的两岁娃娃时,彭尼上了战场。他以为自己几个月后就能回来,于是便把妻子和孩子带到河边,让他们跟他最好的朋友——赫托婆婆一起生活。结果,直到第四年年末,他才一脸沧桑地回到家,带着妻儿再次回到丛林中,并对那里平和安宁、与世隔绝的生活充满了感激。
乔迪的妈妈对这个最年幼的孩子有些超然,好似她所有的关爱和兴趣,都已经给了那些死去的孩子。彭尼却一心扑在儿子身上,对他的关心,甚至超越了父爱的范畴。他发现,这孩子跟他一样,面对鸟、兽、花、树、风、雨、日、月等神奇的自然万物,总会睁大眼睛、屏气凝神地呆站着。所以,如果这孩子偷溜出去,做出些男孩的举动,他还是可以理解的。彭尼明白,正是这种转瞬即逝,吸引了他。
熟睡中的妻子哼了一声,庞大的身躯动了动。他知道,这孩子任何时候遭到妈妈的严厉斥责,他都会站出来庇护他。一只夜鹰飞入丛林深处,低低的哀鸣远远传来,竟有种美妙之感。卧室窗上的月光已经不见了。
“由他蹦跶去吧,”他想,“由他开溜,由他去做小水车。总有一天,他会对那些东西再也提不起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