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菲利普沿着蒙帕纳斯大道散步。眼前的巴黎呈现出另一番景象,和他春天那次来处理圣乔治酒店账务时见到的截然不同(现在一想到曾经做会计的经历,他都禁不住要打两个冷战),这样的巴黎让他觉得和印象里的小城市差不多。生活在这里没有一点拘谨,只感到浑身松快,不胜自在。四周空空旷旷、阳光充足,思想不自禁地神游开来。宽阔的街道两旁绿树成荫,一栋栋房子刷得洁白干净,让人心旷神怡,像在家里一样舒服。他悠闲地迈着步子,看着街上的人。最最平凡的上班一族,扎红色的宽腰带,穿肥大的裤子;个子瘦小的士兵身上套着脏兮兮的、却挺有魅力的制服,他们原本都是普通人,这会儿在菲利普眼里却有着一种特殊的优雅气质。他走到天文台大街向远处眺望,眼前壮丽非凡的奇观美景让他兴奋得连连称赞。又到卢森堡公园[98]转了转,这里有小孩嬉戏玩闹,头发上束着长丝带的保姆成双成对地来回漫步,男人们胳膊下夹着手提包匆匆经过,穿着奇装异服的年轻人正和朋友小聚。公园里井井有条、秀丽精致,花草树木都被精心地布置一番。这样一对比,那些不加修饰的自然风光似乎都变得粗糙不堪了。菲利普醉心于迷人的景色之中。之前在书中读到过那么多关于巴黎的点滴,而现在自己正站在这片土地上,心怀敬意,激动万分,就像上了年纪的学者初次见到风景旖旎的斯巴达平原[99]一样。
菲利普正遛弯呢,恰好看见普里斯小姐一个人坐在路边的长凳上。他现在心情愉快,只想一个人散散步,而普里斯小姐大大咧咧的说话方式一定会让自己大倒胃口,要不要上去打个招呼呢?菲利普犹豫了。可她已经看见自己了,如果不去问个好会显得太不礼貌。他觉得普里斯小姐一定会对自己无礼的行为非常介意。再三思考,还是走了过去。
“你在这干吗呢?”她看到菲利普,问了一句。
“放松放松啊。你呢?”
“哦,我每天四五点都来这儿坐坐。一整天埋头工作叫谁也吃不消。”
“我能在这坐会儿吗?”菲利普问。
“想坐就坐吧。”
“这么不热情啊?”
“我可不是那种嘴甜的人。”
菲利普心里不是个滋味,半晌没说话,点燃了一支香烟。
“克拉顿有没有跟你评论我的画?”普里斯小姐忽然问。
“没有。”菲利普回答。
“他画得烂透了。你懂的,他自以为是个天才,可事实才不是那样呢。他就是把懒骨头。真正的天才都能吃苦、能坚持。假如一个人下定决心要做某件事,那谁都阻止不了他。”
她说话时那股慷慨激昂的热情特别引人注目。她戴着顶黑色水手草帽,穿了一件不太干净的白色衬衫和棕色裙子。没戴手套,一双脏兮兮的手看上去该好好洗洗。菲利普看她这副让人大倒胃口的样子,心想要是一开始没和她搭讪就好了。他也琢磨不透她是想让自己再坐会儿还是马上离开。
“我会尽我所能帮助你的,”忽然,她没来由地冒出这样一句,“我知道一开始学画有多难。”
“非常感谢。”菲利普想了想,说,“我们要不要一起找个地方喝点茶?”
普里斯小姐飞快地瞄了他一眼,羞红了脸。那苍白的脸上多了几丝红霞,颜色斑驳,像是几颗草莓混进了变质的奶油。
“不用了,谢谢。现在干吗要喝茶呢?我才刚刚吃过午饭。”
“我就想干点什么消磨时间嘛。”菲利普说。
“你要觉得无聊的话就先走吧。我倒不介意自己一个人待着。”
说这话的当儿,正好有两个穿着棕色绒布衫和宽大裤子、戴着贝雷帽的男人经过。这两个人都很年轻,却蓄着满脸胡子。
“喂,他们也是学艺术的?”菲利普问,“他们就跟从《波希米亚人的生活》那本书里走出来的似的。”
“他俩是美国佬,”普里斯小姐不屑地说,“法国人才不会穿着打扮得和三十年前一样呢。从大西边来的美国佬一到巴黎就都会买些这种衣服,还美滋滋地穿着照相。他们的艺术品位也就到这程度了。但反正无所谓,他们有的是钱。”
菲利普挺喜欢那两个美国人的打扮,觉得这些人穿得既大胆又别致,颇有几分罗曼蒂克的气质。普里斯小姐问他现在几点了。
“我得回画室了,”她说,“你来上素描课吗?”
没人给菲利普说过素描课的事。普里斯小姐解释道每天下午五点到六点会有一个人坐在画室当模特,花上五十生丁[100]就能来给他画像。模特每天一换。这是个非常好的练习机会。
“我觉得依你现在的技术做这种练习还为时尚早。最好再学习一阵子。”
“我可以试试啊,反正晚上也没什么事做。”
他们起身往画室走去。菲利普看着普里斯小姐的脸,怎么也读不出她究竟是想自己走,还是想和他作伴一块去。一路上,他都显得局促不安,一心想撇下她先走一步,但又不知道怎么开这个口。普利斯小姐这厢也不说话,菲利普问一句,她就态度冷冷地答一句。
画室门口站了个端着大托盘的男人,每个进画室的人都得经过他,往托盘里放半法郎。这会儿,画室的人比上午多了不少,里面也不再以英国人和美国人为主,男学生和女学生各占了一半。这才是菲利普想象中的画室的样子。屋里面很暖和,空气很快就变得浑浊不堪。这次的模特是个长着一脸白胡子的老头儿。菲利普试图把上午学到的技巧运用起来,但怎么也上不了道儿。他发现自己想得倒挺美好,可做起来却又是另一回事了。他转头看了看旁边两三个人的画,心里特别嫉妒:什么时候才能像别人一样熟练地使用炭笔啊。一个小时过去得很快,他不想再给普里斯小姐添麻烦,所以故意坐得离她很远。末了,等菲利普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却忽然被她叫住了。她语气硬邦邦地问菲利普画得怎么样。
“不大好。”菲利普笑了笑。
“你要是肯降低姿态坐在我旁边的话,我就能给你点指导建议了。我想你是把自己看得太厉害了吧。”
“不是那样的。我是害怕打扰你。”
“你要真打扰到我了,我一定直截了当地给你说。”
菲利普能感到她是想帮自己,至多是说话的态度有些不礼貌罢了。
“那好。明天我可就要麻烦你啦。”
“没关系。”普里斯小姐回答。
菲利普一边往外走,一边盘算着吃晚饭前要干点什么。他迫不及待地想做点不一样的事。喝苦艾酒[101]去吧!对,应该去喝点酒。他溜达着去了车站,坐在咖啡馆外面的桌子旁点了杯苦艾酒。酒的味道让人作呕,他强忍着喝下肚,心里喜滋滋的。虽然这酒口味不佳,可给人带来的精神力量却不可小觑。酒一入口,他就觉得自己是个名副其实的艺术学生了。由于喝酒之前没吃东西,酒劲很快就返上头来。街上的人群在他眼里都跟兄弟一样亲切。他感到一阵飘飘然。等到了格拉维尔餐厅,克拉顿的那张桌子已经坐满了人,但他看菲利普一瘸一拐地走过来就立刻叫住了他。剩下的人挤一挤给他腾了点空。晚餐吃得很简单,每人只有一碗汤、一盘肉、水果、奶酪和半瓶葡萄酒。菲利普对吃的完全不在意。他细细观察着坐在桌边的人。弗拉纳根先生又来了。这是个年纪轻轻的美国人,长了一个小巧的翘鼻子,一脸笑眯眯,动不动就前仰后合,哈哈大笑。他穿一件印着醒目图案的休闲夹克,脖子上围一条蓝色的硬布围巾,戴了一顶样子滑稽的花呢帽。那个年代整个拉丁区的人都深受印象主义的影响,但直到最近老一代的艺术流派才真正退位。卡罗勒斯·杜兰[102]、布格罗[103]等人被频频提起,似乎能和马奈、莫奈、德加等前辈各占半壁江山。然而欣赏老一辈画家的作品却仍然是优雅品味的象征。惠斯勒[104]和他的那套别具一格的日本版画集对英国人和他同胞的影响极深。人们总是用新的标准来衡量前辈的艺术水平。几百年来人们对拉斐尔[105]的崇敬欣赏现在却沦落为自作聪明的年轻人的笑柄。他们觉得拉斐尔的所有作品加起来还不及国家美术馆里委拉斯凯兹[106]画的那幅菲利普四世的头像。菲利普发现讨论艺术问题已然成为这群人之间的流行趋势。吃午餐时遇到的那位劳森先生现在正坐在他对面。劳森是个瘦巴巴的年轻人,一脸雀斑,一头红发,绿幽幽的眼珠闪闪发光。菲利普一落座,劳森的眼神就停留在他身上:
“拉斐尔只有在临摹他人作品时才像回事。他画佩鲁吉诺和平图里奇奥[107]的画时,确实挺有魅力。可一旦他开始自己创造,那他也就是个……”说到这他轻蔑地一耸肩,“也就是个拉斐尔吧。”
劳森这样口出狂言的举动让菲利普大为吃惊,不过还用不着他上前搭话,因为弗拉纳根已经不耐烦地打断他了:
“让艺术见鬼去吧!”他大声嚷嚷,“来,咱们一醉方休!”
“你昨晚上就喝得不少吧,弗拉纳根。”劳森说。
“昨晚是昨晚,今晚是今晚,”弗拉纳根说,“想想吧,自打来了巴黎,咱们整天除了艺术什么都不往脑子里进了!”他说话有一股很浓的美国西部口音,“老天啊,活着真好。”他强打精神,一拳捶在桌子上,“让艺术见鬼去吧!”
“你说一遍还不够啊,非得没完没了地重复。”克拉顿皱着眉头说。
同桌人里还有一个也来自美国。他的穿着打扮就像菲利普下午在卢森堡公园见到的那些公子哥儿一样。俊俏瘦削的脸庞带有禁欲气质,眼眸黑亮,一身奇特的衣裤让他看上去像个亡命的海盗。一头浓密的黑发经常垂到眼前,所以时不时地就要往后使劲甩甩头,把那几绺头发从眼前甩开。他开始谈论马奈的《奥林匹亚》,当时这幅画正挂在卢森堡公园里。
“我在这幅画前站了一个钟头,好好看了看。告诉你们吧,真不怎么样。”
劳森把刀叉往桌上一放,绿眼珠里似乎噌噌冒火。他气得七窍生烟,可还是强装镇定。
“听听没有教养的野蛮人说话还是很有意思的,”他说,“你能告诉我们这幅画差在哪儿吗?”
这个美国人还没吱声,就有人生硬地插嘴:
“你能看着那样栩栩如生的人体画,还大言不惭地说它不好?”
“我没说它不好。我觉得右边那侧乳房画得非常好。”
“去你妈的右乳房!”劳森大喊,“整幅画都是杰作,绘画史上的杰作。”
他开始一一列举这幅画的所有优美之处。可是在格拉维尔的餐桌上,不管是谁滔滔不绝,听众永远都只有自己一个。没人稀罕听他的长篇大论。那个美国人忽然生气地打断了他。
“你不会觉得那幅画的头部也画得很好吧?”
劳森激动得脸色发白,开始为画里的人头辩解。之前一直默不作声、笑眯眯、一脸不屑的克拉顿忽然发话了:
“让一步吧。不就是个头嘛,有什么好争的。它也没影响整幅画的美感。”
“好,那就让你一次。”劳森大声喊,“你说头不好就不好吧,快点滚蛋!”
“那人物四周的黑线怎么解释?”美国人得意洋洋地把快掉到汤里的长发往后一撩,“你可没在大自然里见过什么东西四周绕着黑线吧?”
“唉,上帝啊!快以天堂之火惩罚这无法无天的亵渎者吧。”劳森说,“这和大自然有什么关系?谁知道大自然里有什么、没有什么?所有人都是通过艺术家的眼睛来看世界的。几个世纪以来,人们看到马在跳过篱笆时腿都是伸直的。上天有眼,先生,它们确实伸直了腿儿啊。人们之前觉得影子都是黑的,直到莫奈发现它们是五颜六色的,但是上天有眼啊,先生,影子确实是黑的啊。如果我们在万事万物周围画上一道黑线,那全世界人就都会看到这条黑线,它也就真实存在了。要是我们把草画成红色,把奶牛画成蓝色,那人们就会觉得它们应该是这个颜色。老天啊,草就真成红的,牛就真成蓝的了。”
“让艺术见鬼去吧,”弗拉纳根喃喃道,“我非把自己灌醉不行。”
劳森好像完全没听见他的话,还是自顾自地继续说:
“《奥林匹亚》在艺术中心展览的时候,一帮庸夫俗子讥笑连连,还有不少老学究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也来指指点点。可佐拉说:‘希望有一天马奈的画能挂在卢浮宫,挂在安格尔的《大宫女》[108]旁边,甚至和这幅传世名作相比也丝毫不逊色。’这一天一定会来的。我能感到它越来越近了。不出十年,人们一定能在卢浮宫里看到《奥林匹亚》。”
“绝对不会!”美国人大喊起来,他用两只手把头发使劲一拢,气急败坏地往后甩,“不出十年,这画就完蛋了。它也就是现在能火一阵吧。任何缺少灵魂的画作都会很快被人遗忘,更别提《奥林匹亚》了,它就算离这个标准也还差十万八千里呢。”
“什么标准?”
“伟大的艺术都必须具有道德内涵。”
“天啊,”劳森气得直嚷嚷,“我就知道你要说这个。你竟然以道德作标准。”他双手合十,做出一副向上天祈祷的样子,“哦,克利斯多夫·哥伦布啊,克利斯多夫·哥伦布,你为什么要发现美洲新大陆,瞧瞧你干了什么好事!”
“罗斯金说……”
他还没说下一个词儿呢,克拉顿就拿着刀子柄不耐烦地咣咣砸了桌子。
“先生们,”他声音很严厉,硕大的鼻子激动得皱成一团,“刚刚我听到了一个名字,万万没想到在当今的上流社会还能再听到有人提起他。言论自由确实可贵,但是我们总该有个限度。实在没的说了,你可以谈谈布格罗。虽然这个名字的发音让人恶心,但起码也挺有意思,能惹得旁人忍俊不禁。但是咱们不能再提J·罗斯金、G·F·沃茨或者E·B·琼斯这几个名字来玷污自己纯洁的双唇啊。”
“到底谁是罗斯金啊?”弗拉纳根问。
“他是维多利亚时期几个大名鼎鼎的人物之一。英国风格的典型代表。”
“罗斯金的风格就是文字支离破碎,语言浮夸做作,”劳森说,“还有什么维多利亚时期的伟大人物,去他妈的!每次我读报时看到这些人死了的新闻,都会谢天谢地这世上又少了一个祸害。他们这群人唯一的天赋就是活得长,可是没有一个艺术家应该活过四十岁啊。四十岁的时候艺术家都应该已经完成了一幅杰作,之后的任何创作都不过是对它的模仿重复罢了。你不觉得对他们来说最幸运的事是济慈、雪莱、波宁顿和拜伦等人死得早吗?要是斯温伯恩[109]在他《诗歌与民谣》出版的那一天就咽气了,我们绝对会把他视作天才!”
他的这番言论引得在场众人连连点头,这些人里没有一个超过二十四岁。他们一致赞同,津津有味、口若悬河地继续探讨。他们说要把四十岁以上院士写的著作都敛堆点火,再把所有过完四十岁生日的维多利亚文人往火堆里扔。这个主意一出,所有人都欢呼雀跃。他们七嘴八舌地说卡莱尔、罗斯金、丁尼生、布朗宁、G.F.沃茨、E.B.琼斯、狄更斯、萨克雷都应该直接扔进去;政坛的格莱斯顿、约翰·布赖特和科布登也都难逃厄运;说起乔治·梅雷迪斯时大家争论了一会儿,马修·阿诺德和爱默生则有幸得到赦免。最后提到的是沃特·佩特。
“饶了沃特·佩特吧。”菲利普小声说。
劳森用幽绿的眼珠盯着他看了一小会儿,然后点了点头。
“你说的很对,沃特·佩特是唯一一个能够证明《蒙娜丽莎》价值的人。你知道克朗肖吗?他曾经和佩特关系不错。”
“克朗肖是谁?”菲利普问。
“一个诗人,就住这儿。咱们现在去丁香园吧。”
这些人经常在晚上吃过晚餐后去丁香园咖啡馆一坐。每天晚上九点到凌晨两点,克朗肖雷打不动地会前来光顾。但是弗拉纳根今晚已经筋疲力尽,转不动脑子了,他听到劳森提议去丁香园便转身跟菲利普说:
“天啊,咱俩找个女人多的地方消遣去。去蒙帕纳斯乐园,不醉不归!”
“我宁可去见克朗肖,让脑子清醒一点儿。”菲利普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