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一开始的时候,出于新鲜感,菲利普对这份工作还很有兴趣。卡特先生跟他口述信稿,他还必须得誊抄账目报告。
卡特先生在管理工作业务时也青睐于绅士的作风:他坚持不用打字机,也瞧不上速记法。办公室的小工倒是懂速记,但是只有古德沃西先生会用到他的这项本领。菲利普有时会跟某位资深业务员去审查一些公司的账务,他渐渐领悟到哪些客户要以礼相待,哪些客户手头则比较拮据。他不时会接到任务,负责计算一长串数字的总和。为了准备第一次考试,他已经上了好几节课。古德沃西先生一再说这个工作一开始会很无聊,等后面习惯就好了。菲利普每天六点下班,然后步行到河对面的滑铁卢区。到家之后,晚饭已经端上桌了,等用餐完毕他就自己读几本书打发晚上的时间。每逢周六下午,便去国家美术馆转转瞧瞧。海沃德推荐给他一本由罗斯金的作品改编而成的观赏指南,他拿着这本书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细细参观,仔细阅读评论家对每幅画的评鉴,然后再咬牙逼着自己也从画里领悟到一样的内涵。礼拜天总是很难熬。他在伦敦没有认识的朋友,所以每到周日就只能一个人过。律师尼克松先生有次邀请他来汉姆斯特德过周末。菲利普那天可乐坏了,他见到好多有意思的陌生人,大吃大喝了一顿,又在那里的公园散了会儿步。临走时,主人出于礼节,嘱咐他可以随时来做客,但是菲利普恐怕碍了别人的事,所以一直等待着再次收到正式邀请。可这第二次邀请却迟迟没有发来。其实这很正常,尼克松家总是高朋满座,也难怪他想不到这个沉默寡言的、孤零零的小男孩,况且他们也不欠他什么人情。周日的早上,菲利普总是起得很晚,一个人沿着曳船道慢悠悠地一直走。巴恩斯这段的河水浑浊肮脏,随着潮汐时涨时落。这里既不像闸门上游的泰晤士河那样优雅动人,也不像伦敦大桥下层层激流那般惊险刺激。下午他去公园散步。这里的公园也是灰蒙蒙、脏乎乎的样子,说不上是像乡村还是像城市;金雀花长得很矮,四周充斥着文明时代的聒噪气息。他每个周六晚上都会去剧院买最便宜的票,站在顶层楼座的门口津津有味地看戏,一站就是个把钟头。博物馆闭馆的时间离他去咖啡馆吃饭的时间没隔多久,也就不值得再回一趟巴恩斯了,可他总不知道能干点什么来消磨时间。有时候他沿着庞德街一路往上走,有时候则横穿伯灵顿市场街。走累了,就在公园坐一会儿,每逢天气不好他就去圣马丁街的公共图书馆躲躲。身边匆匆而过的人让菲利普好生嫉妒,因为他们身边都有朋友的陪伴;这种嫉妒心偶尔还会恶化为嫉恨——想想他们这样幸福,可他却这样悲惨!在偌大的城市里沦落到如此形单影只的地步,这是他想都没想过的事。有时在剧院顶层看戏时,旁边的人会试图和他搭讪。但是在乡下长大的菲利普总是对陌生人怀有戒心,三言两语就把人家打发走了。等戏一演完,他把对剧情的想法憋在肚子里,匆匆忙忙地过桥回滑铁卢区。为了省钱,他还没有生炉子,所以一进屋心就冰冰冷冷地沉了下来,整个人变得郁郁寡欢。他开始痛恨自己住的地方,漫漫长夜,他都是孤零零地一个人在这儿度过。有时候寂寞涌来,他甚至没有心情继续读书,只能盯着壁炉里的火苗愣神,可怜巴巴地一看就是几个小时。
菲利普到伦敦三个月了,除了那次周末在汉姆斯特德之外,他只和同事打交道。一天晚上沃森请他下饭店,吃过饭后又一起去杂耍剧院[83]。菲利普觉得很害羞,坐在座位上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搁。沃森一直在叨叨些他完全不感兴趣的事。尽管他觉得沃森就是个市侩小人,可还是抑制不住对他的崇拜之情。让他生气的是,沃森把对他文化修养的鄙视全都明明白白写在了脸上,而且现在如果用别人的标准来评价自己的话,连他本人都会对那些之前觉得挺重要的要求嗤之以鼻。他人生中第一次品尝到贫穷带来的羞辱。伯伯每月只寄来十英镑的生活费,而他又不得不多置办点像样的衣服。一身晚礼服就花了五基尼,但他还不好意思跟沃森说这件衣服是他从河岸街买的。沃森说过整个伦敦就只有一个正儿八经的裁缝。
“我猜你不会跳舞吧。”一天,沃森瞥到他的跛足,这样问了一句。
“不会。”菲利普说。
“真可惜。有人叫我带上几个男舞伴去参加舞会呢。要是你会跳的话,我就能给你介绍几个有意思的女孩了。”
有几次菲利普实在不愿回巴恩斯,就想在城里多留一会儿。深夜他在西区逛荡,发现几所房子里正在举办宴会,特别热闹。他混在一小群衣衫褴褛的人中间,站在脚夫身后看着宾客逐一到场,听着从窗户里面飘来的音乐。尽管天气很冷,还是能看到一对男女走到阳台透气。菲利普觉得他们是陷入爱河的情侣,这样你侬我侬的甜蜜让他觉得受伤,只能转头一瘸一拐地离开。他永远不会成为那个幸福的男人。他觉得没有女人会不嫌弃自己的残疾、真心真意地爱慕自己。
他想起了威尔金森小姐,可这并没有让他心里舒服起来。威尔金森小姐离开的时候曾经约好在他告知自己的地址前,她会往查令十字街邮局寄信。菲利普到那儿一看,果然发现了三封她写来的信。她用紫色的墨水搭配蓝色的信纸,上面满满的全是法文。搞不懂她怎么就不能像个正常的女人一样写英文。她的信充满激情,读来竟像一部法国小说,让他汗毛倒立,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她在信里责备菲利普不和她联系,菲利普则回信推脱道自己太忙了。他不知道怎么写信头的称呼。如果要写“最亲爱的”或者“我的爱人”,他实在下不了笔,可是他又讨厌称呼威尔金森为“艾米丽”,所以到最后他选了“亲爱的”三个字作为信头。孤零零的三个字写在纸上看起来非常突兀、愚蠢,可菲利普就是存心要达到这样的效果。这是他写的第一封情书,其实他心里清楚这封信应该写得万般温存:要说尽甜言蜜语,写出自己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念她,渴望亲吻她美丽的玉手,一想到她的娇艳红唇就激动得不由发抖。可是一种莫名的羞怯让他停住了笔,最后写到纸上的全是关于自己新房间和办公室的琐事。她的回信立刻就到了,这是一封充斥着愤怒、伤心、责备的信,几乎字字泣血,句句诛心:你为何如此冷酷?你不知道我在苦苦等待你的来信吗?一个女人能献给男人的,我全都给了你,这就是我得到的回报?你是否已经厌倦了我?几天过去,菲利普还是没有回信,威尔金森小姐就开始不断来信轮番轰炸。她无法忍受菲利普的残忍,她盼着邮差快点来,却总是盼不到他寄来的信。每个夜晚都满脸泪水地昏睡过去,她现在形容枯槁,身边的人都在议论:哪怕他不爱她了,为什么不能明说呢?她又说自己根本离不开他,眼下已经生无可恋,一心只想自杀。她痛斥他的冷漠、自私、不知感恩。这些信都是用法语写的,尽管菲利普知道她这样做纯属显摆,但心里还是隐隐有点不安。他不想害得她如此伤心。很快,又来了一封信,里面写到她再也受不了这样的离别之苦,准备计划来伦敦过圣诞节。菲利普回信说如果她能来那简直太好了,但是他已经约好和几个朋友回乡下过圣诞,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反悔。她又回信说她不会强迫菲利普见自己,况且这明摆着就是菲利普根本不想见她。她的心已碎,从没想过自己的一片痴心竟然只落得这样残忍的下场。这封信写得格外动人心弦,菲利普甚至觉得纸上还残留着干透的泪痕;他头脑一热提笔写到自己非常抱歉,请她一定要来伦敦。但是等接到她说自己没法离开的回信时,他简直是长长松了一口气。每次她的信件一到,他的心就跟着重重地沉下去:他总是犹豫再三不想打开,因为知道信里除了怒火冲冲的指责和楚楚可怜的哀求,别无他物。这满纸的心酸苦痛竟衬得他像只畜生一样无情无义。可究竟哪里做错了,他又真的说不上来。万一拖了几天没回信,那么威尔金森小姐就会再寄来一封,说自己生病了,孤零零、惨兮兮,没人照顾。
“上帝啊,我要是和这个女人之间没有一点儿瓜葛该多好。”菲利普自言自语。
他崇拜沃森,因为他似乎对处理这档子事很有一手。他曾和一个巡演剧团的女孩搞地下情,菲利普从他那儿听了不少关于这段恋情的来龙去脉,馋得不得了。可是没出多久,年轻气盛的沃森新鲜劲儿一过就对姑娘不再感兴趣了,他这样跟菲利普形容分手时的情景:
“藕断丝连对我可一点好处都没有,所以我就直接说我对她已经腻了。”
“她没有大吵大闹吗?”菲利普问。
“吵闹是正常的,但是你知道吗,我跟她说我不吃这一套,让她省省吧。”
“她哭了吗?”
“我最受不了哭哭啼啼的娘们。她刚准备开始抹泪,我就让她滚了。”
如今的菲利普已经不再是个小孩,他也学会了如何犀利地打趣,便笑着问:
“那她就滚了?”
“对啊,不然还能留下和我干瞪眼?你说对吧。”
距离圣诞节越来越近。凯利夫人整个十一月都抱恙在家,医生建议她趁着圣诞节和牧师去康沃尔待几个礼拜,养养身子。可这样一来菲利普就没有地方能去了,只好整个圣诞节都窝在自己的小屋里。菲利普用海沃德的理论给自己洗脑,说服自己这种举国上下的喜庆热闹既粗俗又野蛮,决计不把圣诞节当成什么了不得的事,但是真到了那一天,四周响起的欢声笑语却穿墙而过,无情地层层包围了他。房东太太和丈夫准备去找已经成家的女儿过节,菲利普为了省事,告诉他们自己会在外面解决午餐。快到中午的时候,他独自一人去伦敦一家叫“加蒂”的餐厅吃上一片火鸡肉、一点儿圣诞布丁。眼看下午也没什么事做,干脆跑到威斯敏斯特教堂做祷告。街上空空荡荡的,偶尔几人经过也都神色匆匆,似有要事在身。他们三两结伴,脚下生风,朝着自己的目的地一路赶过去。只有菲利普是一个人慢悠悠地在街上逛。这些人的生活好幸福,可他现在品尝到的孤独,却有着从未有过的苦涩滋味。本想今天在街上溜达溜达,晚上去饭店吃一顿再回家,但街上那些有说有笑、喜气洋洋的人逼得他恨不能马上躲回自己的小屋。他在威斯敏斯特大桥路上买了点火腿和杂果馅饼[84],回家随便吃了点果腹,然后翻开了一本书。在这个特殊的夜晚,像潮水一样涌来的孤独将他淹没,使他窒息。
再回去上班的时候,沃森给他吹嘘自己度过了一个怎样精彩的假期,菲利普默默听着,心里泛起阵阵酸楚。沃森和朋友们找了几个玩得很开的女孩作伴,吃完晚饭就把客厅清出来,在里面翩翩起舞。
“我玩到三点才睡,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爬上床的。可能我真喝了不少。”
菲利普有点着急:
“怎么样才能在伦敦交到朋友啊?”
沃森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瞪大眼睛看着菲利普,轻蔑地说:
“啊,怎么说,就那么交呗。你要是参加舞会,想认识多少人都没问题。”
菲利普打心底里讨厌沃森,但又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和他交换身份。以前在学校的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他再一次地想成为别人,想和沃森互换灵魂。要是自己变成沃森,那该是种什么感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