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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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大武汉 激活长江腰眼

——加快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调研报告(下)

国务院研究室综合一司、综合二司 湖北省政府研究室联合调研组

如果把长江中游比作长江经济带的“龙腰”,那么武汉就是“腰眼”。舞动长江巨龙,需要激活武汉这个“腰眼”。武汉有2000多年的商业历史,在近现代百年社会巨变中,武汉一直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中心城市之一。武汉地理位置优越,是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资源环境容量较大,人口密度只相当于上海的1/3、深圳的1/5,拥有的淡水资源在世界城市中也是靠前的。武汉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科教中心、区域服务业中心,近两年地区生产总值已跃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四,发展基础好,发展潜力大。

孙中山先生在《建国方略》中将武汉规划成世界大都市之一,提出“略如纽约、伦敦之大”。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巡首站武昌,对复兴大武汉满怀期待。核心强,则区域强。复兴大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形成上海-武汉-重庆三大中心相互呼应、整体联动的良好格局,是建设长江经济带的现实呼唤。

一、打造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

在区域开发中,既要有发展的高地,也要有改革开放的高地,这是我国一条成功经验。近几年来,鄂湘赣等长江中游地区发展明显提速,成为全国增长最快的板块之一。但相比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区域,改革还有很大潜力,开放不足是一个突出短板,需要以更大的勇气全面深化改革,以改革促进开放,以开放倒逼改革。武汉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目前发展速度在加快,综合实力强于周边城市,集多重国家改革试点示范于一身,有必要进一步激内力、加外力,形成改革开放的新优势,更好发挥辐射引领作用。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有效形式。目前四个自贸区都在东部沿海,但沿海可行的办法,在内陆未必完全行得通,效果可能会打折扣。下一步扩大试点,有必要在内陆地区尤其是长江中上游地区布局新的试验区,探索更多适合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经验。

综合各方面条件,可以考虑在武汉推广自贸区的更多成功经验,时机成熟时在武汉设立自由贸易区。武汉有改革开放的基因,是近代洋务运动的重要发源地。武汉素有“九省通衢”之称,有“货到汉口活”之誉,新中国成立前就是我国对外贸易中心城市,目前国内市场枢纽、内地消费中心的地位日益突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居全国城市第六位。武汉是中部地区外国领馆密集城市,已开通国际及地区航线31条,拥有3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和保税场所,汉新欧国际铁路货运班列向西连接丝路沿线国家,江海直达集装箱快线向东对接全球航运,目前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和机构达216家。2013年以来,武汉积极借鉴上海自贸区成功经验,以东湖高新区为载体,开展了4大方面42项改革创新。其中,商事登记“三证联办”等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企业一次排队、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一章审批,两个工作日内即可一次性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这些条件和实践,把武汉再次推到内陆改革开放的最前沿。

设立武汉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应立足中部,辐射周边,服务长江经济带,着力在内陆地区创新贸易和投资管理模式、扩大产业对内对外开放、打破市场壁垒、鼓励创业创新等方面进行探索,形成长江中游地区经济发展引擎、创新转型示范区、对外贸易枢纽和国际物流中心。

二、实现创新驱动内涵式发展

在国际科技和产业加速变革、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建设长江经济带,创新是关键的引领。长江经济带不能走简单的规模扩张老路子,而是要实现量质并进的叠合发展。

推动武汉实现跨越发展、升级发展,需要发挥武汉现有的创新驱动优势。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以来,以体制创新带动科技创新,积累了不少新经验,取得了积极成效。在体制机制改革上,推出以科技成果“三权”改革(下放处置权、扩大收益权、探索所有权)为核心内容的“黄金十条”。在模式创新上,建设科技+产业+金融、基地+服务、孵化器、创客空间等多种形式的创新平台。在带动辐射上,通过托管、一区多园、园外园等形式,探索东湖示范区与周边地区协同创新和发展的路径。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以来,区域内企业总收入持续保持20%以上的高速增长。目前,示范区已在武汉周边城市建立24个园外园,有力促进了科技成果在更大范围的转化。

为更好发挥东湖示范区的创新驱动引领作用,建议: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改革政策,扩大到武汉各城区和武汉城市圈各专业园区,更加充分地释放科技体制改革、特别是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的红利。现在,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在制度上有不少制约,建议支持武汉在这方面开展以“三权”改革为重点的试点。目前,在武汉部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改革政策尚未落实到位,应推动落地生根。

三、建设中部地区现代服务业中心

国务院出台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武汉要建设中部地区现代服务业中心。从武汉的发展基础和潜力看,升级大武汉,应当把提升服务业作为重要方向,着力建设区域金融中心、航运中心、物流中心。

长江横跨东中西三大区域,流域范围广,不仅需要“龙头”上海这样的国际金融中心来提供金融服务,而且需要“腰眼”武汉这样的特大城市提供辅助性金融服务。近几年,武汉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各类金融机构已达190多家,金融后台服务中心30多个,法人金融机构数在中部六省省会城市位居第一,初显区域金融中心的态势。

鉴于武汉的城市地位和金融基础,应支持武汉开展差异化金融探索,进一步提升金融地位,建设区域金融中心。以服务中小微企业为主,支持发展股份制银行、民营银行、小额信贷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属地化中小信贷机构。以服务创业创新为主,支持发展风投、创投、股权投资等直接投资机构,加快发展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和柜台交易市场。以服务要素市场为主,支持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等创新产品,提高影响力,同时探索排污权交易、航运交易等新型要素市场。以金融自身服务为主,发挥武汉通信枢纽功能,建设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和金融数据中心。值得重视的是,区域开发一般都需要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有力支撑,深圳、上海浦东、天津滨海新区的开放开发,都与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发展相伴随。我国正在推进“一带一路”战略,也在筹划设立亚投行、丝路基金等机构。建议设立长江开发银行,解决长江经济带建设中投资大、周期长、公益性强的项目融资问题。

与此同时,支持武汉航运、物流、商贸、信息等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培育新主体,发展新业态,探索新模式,建设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鼓励武汉发挥资源和人才优势,探索教育、医疗等领域对外开放的新经验。

四、培育区域发展新的增长极

近年来,武汉市的东西湖、黄陂、新洲依托临空、临港的优势,发展态势良好,正在成为新的区域增长极。湖北省、武汉市对其发展寄予厚望,给予了有力支持。这三个地区区位相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各有特色、集聚效应正在形成,建议在统筹整合的基础上,设立为武汉新区。

在中法两国领导人推动下,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规划和建设工作正在展开,今年上半年可形成总体规划,已布局一批重大项目,用地管控、生态保护等基础性工作全面推进。目前,对这个重大合作项目,中法两国地方间的协调互动比较密切,需要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大协调推进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