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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的审美之源
艺术品的审美之源。——如果我们考虑艺术感的萌芽之初,自问例如从原始人身上,最初的艺术品唤起了哪些不同种类的快乐,那么我们最先发现的会是,那种懂得别人心思时的快乐;艺术在这里是一种猜谜,它让猜中者为自己的敏锐和机智而获得快感。然后,人们借着最粗糙的艺术品去回忆,那些经验中曾使他们感到欢乐的东西,例如,当艺术家暗示狩猎、凯旋、婚礼的时候,人们相应地感到欢乐。另一方面,当人们遇到对复仇和危险的赞美时,会感到自己被那种描述所激发、感动和点燃。这里的乐趣在于激动本身,在于战胜了无聊。——甚至对不愉快事情的回忆,只要这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只要它让我们自己作为艺术的对象在观众面前显得有趣(例如当一位歌手讲一个关于粗心航海家遇难的故事的时候),就能产生巨大的欢乐,这时候人们将这种欢乐归于艺术。——更精致的类型的欢乐,是在一看到点、线、节奏中的所有有规则的、对称的东西时产生的;因为某一种相似性唤醒了对生活中一切有秩序、有规则的东西的感觉。
我们的一切幸福,都得归功于这些东西:在对对称事物的崇拜中,人们潜意识中认为当下幸福的根源便来自规则和匀称;欢乐是一种感激的祈祷。只有在某种程度上较多地享受了最后提到的那种欢乐时,更为细腻的感觉才会发生,甚至有可能从对匀称与规则的破坏之中感到欢乐,例如,当在表面的非理性当中寻求理性这样一种做法很有诱惑力的时候:此时,这种感觉就会由此成为一种有审美效果的猜谜,像最初提到的那种艺术愉悦上升到更高类型那样出现。——继续沉湎于这种思考的人将会知道,为了说明审美现象,这里原则上放弃了哪一种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