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阴影中向太阳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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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念与正义

关于信念与正义。——人们一时冲动说过、许诺过、决定过的事情,事后必须实际而客观地做到——这属于人们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必须接受发怒的后果,接受烈火般报复的后果,接受热情地为未来献身的后果——由此激起对这些情感的怨恨,正是这些情感成了无处不在的被崇拜的偶像,尤其是艺术家在促进着这种偶像崇拜,而对这些情感的偶像崇拜越强烈,就越是怨恨这些情感。艺术家花费功夫估计激情的价值,长此以往;当然,他们也赞美个人所保存的可怕的满足的激情;赞美宁可被杀,被肢解,被流放也要报复的冲动;赞美那种认了命的悲情。总之,他们念念不忘对激情的好奇,似乎他们想说:“不曾经历激情,就不曾经历一切。”因为我们对忠诚许下誓言,或许只是忠诚于虚无的神,因为我们在让自己着迷,并让那种着迷的东西好像值得拥有任何一种崇拜和牺牲的盲目疯狂状态,将我们的心献给一位王公、一个政党、一个女人、一个修士会、一位艺术家、一位思想家,难道我们就成了永远绑定在一起的整体?此刻我们没有自欺欺人?这诺言不是利益交换?

其前提条件当然是不言而喻的:那些我们神圣化了的东西其实就是我们想象中的东西。此外,我们必须为错误守诺,甚至当我们明知这种守诺会危害我们更进一步也要如此吗?不,没有这种法律,没有这种义务;我们一定要做叛徒,一定不要守诺,一定要丢弃所谓的理想。没有这种叛变的痛苦,甚至不再遭受这种痛苦,我们就不会从一个时代跨入另一个时代。我们需要为此避免痛苦,防备冲动吗?对于我们而言,世界会变得更荒凉阴森吗?我们更愿意问自己,这些信念转变的痛苦是否必要,或者它们是否由一种错误的主张和评价所决定。为什么我们崇拜守信之人,而鄙视无信之人?恐怕答案必然是:因为人人都确信,只有拿微小的利益和个人恐惧形成的动机对比才会引起这样一种改变。也就是说,我们基本上相信,在自己的主张有好处,或者至少对自己无害时,每人会改变自己的主张。但是,即便如此,对于所有信念的理智方面,这其中也包含着一种不利证明。让我们测试一下,信念是如何产生的,看一看它们是否被过于高估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所有情况下,信念改变多少完全取决于错误的尺度,迄今为止,这种改变让我们大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