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长三角化学医药产业集群发展的宏观分析
根据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医药制造业包括化学药品原药制造业(2710,提供给医药制剂厂进一步加工制剂的药品原药生产)、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2720,直接用于人体疾病防治、诊断的化学药品制剂的制造,包括片剂、针剂、胶囊、药水、软膏、粉剂、溶剂等)、中药材及中成药加工(2730,中药饮片加工等)、动物药品制造业(2740,动物化学药品,包括动物抗生素、饲料药物、添加剂、促生长剂及水产用药等)和生物制品业(2750,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的生产活动,包括基因、细胞、酶、发酵工程药物、基因工程疫苗、新疫苗、菌苗、药用氨基酸、抗生素、维生素、微生态制剂药物/血液制品及代用品、诊断试剂、用动物肝脏制成的生化药品)。本书中的化学医药产业集群主要涉及化学药品原药制造业和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
2.1.1 化学医药产业在整个医药制造业中的地位
1)化学药品制造业的产值比重
从医药制造产业发展的历程及其发展现状来看,化学药物制造由于其成分确切、易于通过实验室合成等原因,一直是整个医药制造产业的主流,在整个医药制造业中占有主导地位。如从产值来看,2006年全国化学药品制造业产值占全部医药工业产值的49.95%,占全部药品制造业产值的58.34%(见表2-1)。相较于2006年,2012年全国化学药物生产虽然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但依然占据药品产业的半壁江山,占全部医药工业产值的44.95%,占全部药品制造业产值的53.17%(见表2-2)。
表2-1 2006年医药制造产业中化学药品生产情况(单位:万元)
资料来源:彭司勋主编,2007中国药学年鉴,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2008年。
表2-2 2012年医药制造产业中化学药品制生产情况(单位:万元)
资料来源:彭司勋主编,2013中国药学年鉴,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2014年。
可见,化学药物制造在药品制造中占有很高的比重,处于整个医药制造产业的核心地位。探讨化学医药产业集群的互动发展,对整个医药制造产业发展和集群互动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目前中国化学药物制造明显地形成了环渤海圈、长江三角洲圈和珠江三角洲圈等3个聚集圈,其产值占全国的比重超过70%,其利润占比超过69%(见表2-3、表2-4)。而在3个聚集圈中,又以长三角聚集圈的发展水平为最高。2006年长三角化学药物制造业产值占全部医药工业产值的63.76%,占全部药物制造业产值的78.93%,其中苏、浙、沪的上述指标分别为55.37%和74.42%、63.48%和80.26%、70.75%和79.98%(见表2-1)。2012年长三角化学药物制造业产值占全部医药工业产值的60.56%,占全部药物制造业产值的75.83%,其中苏、浙、沪的上述指标分别为51.19%和60.11%、67.52%和67.44%、76.82%和77.98%(见表2-2)。从化学药物制造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看,2006年长三角这两项指标占全国相应指标的24.22%和45.95%,而2012年这两项指标分别为30.79%和34.43%(见表2-2)。从化学原药和化学制剂生产看,2006年长三角化学原药的工业总产值和利润分别占全国的31.78%和40.14%,化学制剂的工业总产值和利润分别占全国的30.49%和36.9%,而2012年的上述指标则分别为20.84%和40.85%、30.34%和31.41%(见表2 4)。
表2-3 2006年和2012年化学药品工业生产情况(单位:万元)
资料来源:彭司勋主编,2007中国药学年鉴,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2008年;彭司勋主编,2013中国药学年鉴,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2014年。
表2-4 2006年和2012年长三角化学原药、制剂生产情况(单位:万元)
资料来源:彭司勋主编,2007中国药学年鉴,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2008年;彭司勋主编,2013中国药学年鉴,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2014年。
2)化学医药研发在医药制造产业中的地位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专利申请来看,化学药品的专利占整个制药领域专利申请的比重很高。如1985—2003年,中国国内专利申请总量为14314件,其中化学原料和制剂专利分别为7905件和530件,占全部申请量的55.23%和3.70%,两者合计占全部申请量的58.93%;1985—2003年,国外在中国申请的专利总数为25937件,其中化学原药和制剂分别为19893件和1696件,分别占全部申请量的76.70%和6.54%,两者合计占全部申请量的83.34%。国内外化学药品专利申请占全部制药申请量的74.59%(见表2-5)。这表明,化学医药研发在整个医药研发领域具有重要的地位。
表2-5 中国国内、外专利申请情况(单位:项)
但是,我们也发现,国内化学制药专利申请量仅相当于国外在中国申请量的39.07%(见表2-5)。长三角的上海之所以能够在化学原药专利申请方面名列第一,固然得益于其科技研发资源比较雄厚的有利条件,但更重要的还在于近年来外资化学药物跨国公司的大举进入,尤其是跨国公司研发总部的大量入沪所带来的效果。可见,中国化学制药乃至整个制药行业的专利主要掌握在国外跨国公司手中。这种依赖跨国公司技术输入的基本发展模式,使中国的化学医药产业集群的发展深受限制,长三角的化学医药产业集群发展也深受这一机制的困扰。
而在世界主要的USPT、EPO、PCT和TRIC专利系统内,中国医药专利申请量占全球相应专利申请量的比例也很低,总体在0.1%~11%之间,大部分年份在3%以下;而美国除了在EPO系统内的申请量较低外,在其他专利系统中的申请量均在30%~70%左右(见表2-6a,表2-6b),也说明中国在医药领域的研发能力十分欠缺。
表2-6(a)1999—2011年中国和美国医药专利申请情况(按照发明者所在国家)
资料来源:http://stats.oecd.org/Index.aspx?DatasetCode=SNA_TABLE1.
续表2-6(b)1999—2011年中国和美国医药专利申请情况(按照发明者所在国家)
资料来源:http://stats.oecd.org/Index.aspx?DatasetCode=SNA_TABLE1.
由上述可见,研发能力弱是制约中国及长三角医药产业集群互动发展,进而形成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障碍。
2.1.2 长三角化学医药产业集群化发展的基本过程及现状分析
从中国化学医药产业集群的发展历程来看,其大致经历了集聚与弱集群化阶段——集聚缓慢下降,集群化缓慢启动阶段——再度集聚化与集群化迅速发展阶段——集群化导引集聚化的新阶段的过程。
1)集聚与弱集群化阶段
即改革开放前的高度计划经济时段,可谓“聚而不群”的阶段(1979年以前)。在这一阶段,国家的医药制造虽然呈现均衡化地有计划发展,但由于长三角具有很好的化学工业和化学药物制造基础,因此计划生产的布局仍然将长三角作为重点,长三角遂因此得以在较长时间内保持了较强的医药制造集聚特征。如浙江按照国家计划安排,长期为上海、江苏等地区的化学制剂企业提供基础原料。但是,企业联系往往不是直接的或者以符合成本最低的思路进行。在严格的行政限制下,长三角经济按照行政区划组织,各级政府均强调各个省区建立完善的独立的工业体系,企业联系面临严重的行政壁垒,少有的联系亦来自计划的安排。如各个工厂按照行政计划指标生产,产品进入统一的调配系统。
可见,没有自由市场的基础土壤,产业集群难以形成,虽然可能出现“生产综合体式”的计划集群,但其效率有限,而且这类集群只有在十分特殊的条件下才会形成。长三角医药产业集群在这一阶段的形成和分布即是如此。
值得指出的是,这一阶段正是长三角化学药物研发人才最集中的时段。如我国首批医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8家,上海占了5家,占比达28%;医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0家,长三角占了4家,占比达40%;第一批医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共有博导24名,长三角占了14名,占比达58.33%;1978—1982年全国招收医药类研究生405人,长三角占了250人,占比达61.73%;1981—1982年长三角毕业医学研究生90人,占全国(171人)的52.63%,这些毕业生有相当一部分在长三角就业,他们在相当长的时段内充当了长三角化学药物研发、制造、营销的重要力量,成为日后长三角化学医药产业群发展的重要基础。
2)集聚缓慢下降,集群化缓慢启动阶段
即改革开放初期阶段,也可谓分散——集群化阶段(1980—1990年)。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布局不断优化,一方面,山东、天津、广东、河南、河北、陕西等省、市区化学药物制造发展迅速;另一方面,长三角化学药物制造业进入了艰难的结构调整阶段。这一阶段,基于竞争的出现,许多政策扭曲的产能被淘汰。同时,由于化学药物发展过程中,政府严格的进入限制和产品流通的限制,以及利益的驱动等原因,长三角化学药物集群化进展缓慢,出现了“分散——集群化”现象,其具体表现为化学药物产值和企业数在全国医药制造业中的比重不断下降。
1980年,长三角化学医药产业产值占全国总产值的30.21%,企业数占全国总数的18.24%。其中上海是全国化学制药最集中的地区,总产值占全国总产值的20.23%,企业数占全国总数的5.74%。根据整顿药厂办公室的统计资料,1982年,长三角的化学药厂分别为45家、97家和46家,三者合计占全国化学制药厂的22.7%。其中,江苏省的化学制药厂最多,不过规模均很小。如从制药厂数量来看,江苏省是上海的2倍多;但从产值来看,却仅为上海的1/3。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改革的大潮中,国企比重较高的上海的体制劣势逐步显现,化学药物制造产业的集聚地位不断下降,而苏、浙两地在体制上、要素上的比较优势日益明显,集聚能力不断上升。但是,苏、浙两地这种集聚能力的增强,并不能弥补上海化学制药业下滑所带来的损失。如1985年长三角化学药品生产企业数量有所增加,占全国的比重达21.57%,但制造产能占全国的比例却下降为27.47%。至1990年,苏、浙两地化学药物制造业的产值在全国的比重均有所上升,其中江苏由1980年的6.56%上升到9.9%,浙江则从3.42%提升到了4.78%,但上海化学药物产值占全国的比重却下降到了7.89%,以致长三角化学药物制造产业产值占全国的比重滑落到了22.66%(见表2-7)。
然而,尽管这一阶段长三角化学医药产业发展开始出现严重的问题,产业集群化却开始缓慢地启动和发展起来。这主要表现在,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逐步加快,上海化学药物制造业产值占全国的比重不断下降的同时,主要化学药物制造企业的联系、化学药物制造企业与大学研发机构的合作,以及企业在终端市场上的合作与竞争不断加强。20世纪80年代初,上海星期日工程师有20000人,多流动在上海的城区与郊区、上海与苏锡常等城市之间,他们中的许多人是从事化学药物制造方面的专家。随着1986年8月国务院颁发合理使用技术人才的规定,1988年上海成立人才市场,长三角人才方面的流动进一步加强。但是,由于体制机制限制,长三角化学药物企业之间的分工合作遭遇多种障碍,国有和集体企业缺乏效率和激励机制,导致企业发展相对于改革较为活跃的广东等地,显得十分缓慢。其中上海是国有企业集聚最多的地区,化学药物制造的体制劣势更日益显现。
20世纪80年代后期,长三角的企业改制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上,苏南模式的弊端日益显现,浙江模式的体制优势开始逐步凸显。
3)再度集聚化与集群化迅速发展阶段
即改革开放深入发展阶段,可谓集聚——集群化阶段(1990—2000年)。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国企改革不断推进,对外开放迅速展开,外资大举进入中国,并逐步将投资重心由珠三角北移到长三角的长三角地区。在这样的背景下,长三角国企改革不断深入,开始了股份化、私有化、与外资合资化的进程。如在向外资敞开大门的同时,长三角地区许多有实力的化学药物制造企业开始在上海证交所、深圳证交所、香港证交所及美国证交所等地上市,开启了进入金融市场广泛融资的道路。
在此阶段,长三角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核心主体,独立经营、有效决策的权利得到了一定的保障,化学药物制造企业之间、企业与相关研发机构之间合作竞争的行政壁垒与限制有所减少,发展的基本激励机制得到了重建与创新,浙江模式的体制优势进一步显现,江苏的集体经济、国有经济为主的格局被股份制、私有制企业与外资企业的迅速发展所打破。在此过程中,上海的私有经济发展最为缓慢,但在强大的外资冲击下,股份制企业发展也很快,化学医药产业的发展也开始进入快车道。
在这样的发展环境下,长三角化学药物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而且这种竞争表现在同构的化学药物企业之间、中外化学药物企业之间,从而促进了当地现代企业集群化进程的发展,也促进了当地化学医药产业的发展。1995年,长三角化学药物制造业产值占全国的比重开始上升到29.28%,2001年则上升到31.36%(见表2-7)。
表2-7 1980—2012年长三角化学药物生产情况(单位:万元)
(续表)
(续表)
资料来源:彭司勋,中国药学年鉴,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1985—2013各年。
与此同时,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竞争合作成为长三角企业优化资源结构、布局产能空间、迎接激烈竞争和规避风险的必然选择。这种日益广泛的竞争合作,也成为该地区化学医药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然选择。此后,化学药物制造企业扎堆发展趋势明显加快,长三角初步形成了几个典型的化学医药产业集群化发展地区,如台州、泰州、苏锡、杭州、浦东、南京、连云港、金华、绍兴、湖州等地,都初步形成了化学医药产业集群。这些集群的发展呈现出差异化的特征,其中上海发展缓慢,而苏、浙均有很大的提升,尤其是浙江的发展最为迅速。如2001年浙江化学药品制造业产值占全国的比重比1900年提升了4.78个百分点,江苏提升了3.15个百分点,上海仅提升了0.77个百分点。
4)集群化导引集聚化新阶段的过程
即全面推动改革开放阶段,可谓整合集群化阶段(2000年以后)。2000年之后,长三角化学药物制造企业向着新的方向发展:产业结构升级,企业对外对内联系网络加强。随着1992年7月上海关于鼓励留学生回沪工作政策和1992年8月国务院关于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就业政策,以及2003年上海关于留学人员万人聚集计划的实施,大量留学人员回沪工作,其总数达7万人,占全国的1/4,其中有两院院士102人。这些人才中有相当部分是从事化学药物研发、生产与营销管理的精英人才,他们中的许多人按照欧美的模式创立了一批新型化学药物企业,大大促进了化学医药产业的集群化发展。
与此同时,长三角开始日益注重研发这一产业集群发展的核心动力源泉,化学医药产业集群化发展逐步加强,集群效应开始显现,产值占全国化学医药产业总产值的比重大幅增加。如2006年长三角化学医药产业产值占全国化学医药产业总产值的比重为32.25%,2012年这一比重则为31.07%(见表2-7)。在此过程中,台州、浦东、杭州、无锡、绍兴、湖州、南京、金华、连云港等地区的企业集中度不断提高,而这其中又以泰州、台州和上海为最。
从产业集群发展的阶段看,2000年后长三角化学医药产业集群总体进入了一个扩张期。由于当前长三角化学医药产业集群的主要优势在于制造环节,大型制造企业通过不断在总部以外的城区(市)设置子公司,加强了集群内外企业的合作联系。
从营销环节来看,由于在以普药生产、原料药生产和特色原料药生产为主的集群产品体系下,集群产品结构雷同,具有替代性的产品多,竞争日趋激烈。各主要集群的大型企业纷纷通过自己的销售公司、雇佣更多的销售代表和参与医疗系统的招标活动等,谋求更多的客户和更大的市场份额。同时,这些企业还不断加大与国际大型制药类跨国公司的合作,大力开发原料药出口市场,并积极申请美、欧等医药标准认证,以谋求化学药物的国际市场。
从研发方面看,化学药物制造产业作为技术密集型的高技术产业,创新能力是其发展的原动力。长期以来,长三角的研发创新一直是“软肋”。因此,长三角龙头企业不断加大投入,力图全力提高自身研发能力;同时,它们还不断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及国内其他地区乃至国外的有关跨国公司和研发机构间的合作,形成了日趋增强的研发网络。
总体而言,长三角化学医药产业集群正在强化和优化产业集群生产——营销——研发的综合功能,并通过化学医药产业集群的大型企业产业链的完善,拓展产业集群的腹地范围,完善集群的作用网络,推动产业集群化的深化。
当然,长三角化学医药产业集群化发展依然呈现明显的差异化特征。如1980—2012年上海化学药物制造在全国的地位持续下降,江苏的地位不断上升,而浙江的地位则在经历了1980—2006年的持续走高后,开始逐渐下降(见表2-7)。又如从医药制造业就业人员的区位商来看,上海一直维持着较高的水平,是长三角三者中最高的,但有下降的趋势,苏、浙则具有逐步上升的趋势。
近年来,由于其他地区的医药产业迅速发展,浙江和上海的医药产业区位商大幅度下降。如2012年,上海和浙江的区位商分别仅为0.89和0.84,而江苏的区位商为1.41,成为长三角地区最高的。但若从化学医药产业看,长三角各省市的区位商都大于1,表明这里的化学医药产业集群化发展仍然良好(见表2-8)。在此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上海化学医药产业依托优越的区位和研发条件,在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在上升,形成了趋向产业链研发端的经营态势;江苏依靠雄厚的化学原料产业基础、化学制剂产业基础,成为以制剂生产为主的化学医药产业基地;而浙江则形成了以化学原料药为特色的医药产业集群“群”。
表2-8 2000—2013年长三角医药制造业的区位商
注:()内为化学药区位商。
2.1.3 长三角化学医药产业集群的分布
以产值的集聚来看,上海的医药产业集群主要分布在浦东,2006年浦东新区的医药制造业产值占全市的38.59%,2013年则接近50%。
浙江的医药制造业主要集中在台州、杭州、湖州、金华、绍兴等地,2006年5市化学医药制造业产值合计占全省的92%,其中台州一市医药制造总产值占全省的27.41%,杭州、绍兴占19%以上。2012年和2013年,上述5市医药工业总产值占全省的比例有所下降,但仍分别高达89.99%和86.55%,其中台州、杭州和绍兴的产值都超过了20%(见表2-9)。
表2-9 2005—2013年长三角医药制造业总产值分布(单位:万元)
资料来源:各地市相关年份的年鉴。
江苏的医药制造业主要集中在无锡、常州、苏州、南京、泰州、连云港等地,2006年6市产值合计占全省的78.96%,其中泰州医药制造业总产值占全省医药制造产业总产值的28.61%,苏州医药制造业总产值占全省医药制造业总产值的14.73%。2012年和2013年上述6市医药工业总产值尽管有所下降,但仍分别占全省医药工业总产值的77.64%和76.32%,其中泰州医药工业总产值分别占全省的20.92%和20.87%(见表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