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平凡的英雄行为
二等兵肯尼没能获颁象征英勇的维多利亚十字勋章,这让肯尼的家人感到惊讶。毕竟肯尼挡住了可能炸死数十名官兵的手榴弹。如果这还不算“面对敌人时做出标志性的英勇行为”,还有什么样的行为够格呢?
肯尼的家人要求肯尼所在的兵团对此做出解释。团里的声明如下:“过去我们总会为这样的行为颁发与之相吻合的勋章,然而我们现在不认为这样的行为属于勋章指的特别奉献。所有的军人都应该一直以所在集体的利益为重,如果我们认为二等兵肯尼的行动明显超越了他的职责,那么不为集体的利益有所行动也就可以接受,这显然是荒谬的。所以,我们不会追颁勋章给他。”
“虽然我们知道现在他的家人沉浸在悲痛中,但我们还是要指出,无论如何,二等兵肯尼都会在这场爆炸中牺牲,所以不能说肯尼牺牲生命是为了保护战友。”
这份声明的冷酷逻辑令人难以辩驳,但是在肯尼家人的心中,他们仍然认定肯尼的行为是英雄事迹。但他们该用什么论据为肯尼上诉呢?
二等兵肯尼的故事似乎可以作为哲学家所谓的超义务行为的范例,也就是说,某人做了一件好事,这件好事超越了道德对他们的要求。例如,道德要求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搭救池塘里溺水的小孩,但是若换成跃入波涛汹涌的大海,冒着生命危险救人,就已超过道德的要求。换句话说,有的人可能因为其超义务行为而受赞扬,但不做也不会遭受指责。
义务行为与超义务行为之间的差异似乎是既定的,如果道德理论无视这项差异,往往会被视为理论有问题,功利主义似乎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功利主义认为,凡是道德上正确的行动就是符合多数人利益的行动。如果真是这样,一旦无法让大多数人受益,就表示无法做到在道德上正确的事,即使做这件事在很大程度上要自我牺牲。比如,有人认为,当每小时有成千上万的人死于贫穷时,我们还过着富足的西式生活,就可以说我们不道德,因为我们可以拯救生命却没有选择那么做。而且,帮助穷人甚至无须做出重大牺牲,相对而言,我们只需要放弃一些生活上的舒适,一般来说,放弃奢侈品就行了。
不过,当有人确实将自己的一生用来帮助穷人时,我们倾向于认为这些人已超越他们的职责,他们做的已经不是道德所要求的。当然,我们之所以倾向于这样思考,是因为这能帮助我们摆脱困境。毕竟,如果道德要求我们也这样做,我们将被称为道德上的失败者。同样的道理,做不到肯尼所做行为的士兵是不道德的人,而肯尼所做的将只是在场任何一个正直的人都应该做的事——不多也不少。
英雄式的行为是超义务行为还是单纯的道德行为,思考这种问题也许纯粹只是一种思维上的练习。事实在于人性就是如此,我们知道有些行为确实需要付出特别多的努力。不论是否有人做的事超越了道德上的要求,是否大多数人都是道德失败者,都不会改变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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