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乌合之众假说和它的推论国家绝对论
一
近乎两个世纪人们都认为经济学研究能够为人类文明活动的有效进行提供社会技能。在某些领域内,经济学的具体研究无疑满足这一要求,比如,在成本会计、市场和大规模的工业组织等方面的问题上的确有了技术方面的长足进步。但在这些方面,已经发展出的一些很有价值的经济实践,是很难用传统经济学理论解释清楚的。E. H.卡尔曾说,近年来经济理论和实践之间的“慢性分离”已经变得比以往更为显著。他将经济学理论描绘为经济实践的列车上“不知所措的跛行和抗议”。巴纳德,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行政人员,他认为“有效的领导必须以正确的直觉为基础,尽管教条主义否定了其正确性”。
理论与实践的分离引发了这样一个问题:经济理论在原有的现场或实践上是否符合它所研究的事实。科学始于现场,在实验室中得到有效的发展。在现场情境下,人们用相对简单的逻辑去检验复杂的事实;在实验性的现场情境中所开发的技能将复杂事实的特定方面分开进行研究,如果成功,便会导致高度复杂的逻辑学的发展。这两种方法相互诱导和发展——简单的逻辑和复杂的事实,简单的事实和复杂的逻辑。但是即使实验室使用高度发达的技术来辅佐现场研究,无论如何,还是由现场专家将所获得的细节信息进行整合,在科学训练和经验的引导下决定诊断和治疗方法,存在特殊的例子,比如说诊断和治疗病人。经济学同其他有关人类科学的研究一样,似乎过度渴望获得实验方法,而忽略了对实际工业情境各方面持续的详尽研究。然而这种现场——实验的关系正是科学方法的要义所在。
人们必须意识到,对于普通的经济实践,以及它同社会的、政治的紧急事件之间的关系,自从19世纪早期起实际情况就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卡尔在我已经提到的那本书里断言,在古典经济时代,工业体系主要是由小规模的工业和商业组成的。它所暗含的意思是说,整个竞争理论和竞争价值是以这样一种实际的社会形态为基础的。一位以前的同事,已经去世的卡伯特,惯于讲到他早年在新英格兰的生活,其就是生活在这样一种社会里。他常说,在新英格兰,50年或者60年前,他们的作坊和工业主要是一些小型的组织。它们也许雇用几百号人,任何一个企业的生命很少能维持两代以上,至多不超过三代。然而,卡伯特指出,这样一个企业的停歇给所在地区未带来任何社会问题。一旦某个组织停止运转,一些当地的竞争者已经发展起来,并且准备或已经开始雇用那些原企业里的熟练技工。因此一些企业的倒闭并不会引发当地的经济衰退以及相关社会问题。而现在情况已完全不同了。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的经济衰退中,通常雇用3万~4万人的制造业面临着产品需求下降的境况。有些制造业雇用的工人数目下降到1万或者更少。这并不是说雇主有不顾工人死活的铁石心肠;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公司在没有面临经济危机的情况下,努力挣扎了很多年以保证尽可能多的雇员不失业。但是在当时的情境里,这样的努力注定是失败的;在某些工业地区,在几个月的时间内,成千上万的工人不可避免地被“解雇了”。像这样的情况就不能同卡尔和卡伯特所说的19世纪的情境特征相比了。
在大城市的两个或三个郊区,解雇两万或三万名工人,势必成为当地头等社会问题。这种问题无法留给“个人主义”或者是“开明的个人利益”去解决;因为19世纪的路线已不再适用。卡伯特惯于说,与其预期某一个企业在两三代之后就结束,我们不如改进工业组织,授权这样的企业成为“不会死物种”,当它面临危机时,整个社会必须承担维护它的责任和义务。
这一切表明,19世纪经济学理论的主要假定已站不住脚。在100年前,人们或许还相信“追求个人利益”这一原则的本质关联性和适用性是经济组织的基础。尽管这种假定仍然被经济学家和政治学者所认同,但是,非常明确的是商业和政治实践如今已以一个全新的人类社会的概念为基础了。理论与实践的分离或许是,或者至少部分是流行于当下政治——经济领域讨论中的所有困惑的根源。当大学里的经济理论家仍在假定“追求个人利益”足够成为发展理论和经济见解的基础时,行政人员基于其处理人事的实际经验,将行动建立在相反的假定之上。这就引发了不仅在公众意识里,或反映在经济学家的著作中的无穷混乱。虽然实践性的经济学家有很坚实的理论立足点,但是却总困扰于缺乏现场经验,以及实践与理论连接不易等问题。
现在所了解的所谓的经济理论可以说是最早起源于重农学派,特别是路易十五的医生弗朗斯瓦·魁奈(Francois Quesnay)于1758年出版的著作《经济表》(Tableau Economique)。查尔斯·纪德(Charles Gide)宣称,一群有名望的人不久将会成为魁奈的门徒,他们接纳了重农学派家或者是经济学者的称谓。魁奈在经济研究中引入了两个新的观念。第一,农业优于商业和工业:这种观点不久就被人无视了。第二,提出了“人类社会自然和核心的秩序”。这是重农学派的基本概念,认为人类必须根据自然规律,尤其是人类本性去学会生存,作为政府和权贵,总体应当放弃无休止地制定法律和规则的观念。他们必须学会让事情顺其自然。重农学派的基本观点得到经济自由学派的进一步发展,这个学派在英国有时也称作曼彻斯特学派。在很长的时间内,重农主义的习语“laisser faire, laisser passer”(放任主义)成为这个学派的格言。纪德指出自由主义学派的原则有如下三个:
(1)人类社会是由自然规律支配的,我们不能进行改变,假使我们想改变也是徒劳,因为它们并不由我们决定。而且,即使我们能够改变,也毫无意义;因为它们是友好的,或者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可能是最好的。经济学家的本职工作是去探寻这些自然规律,而个人和政府的职责就是努力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遵循这些规律。
(2)这些规律绝不与人类的自由相抵触;相反,它们所表达的是一种在社会中人们之间即刻产生的关系,在这个社会里人类根据自己的兴趣自由活动。这样,表面上敌对的个人利益之间就建立起了和谐关系;这种和谐关系恰巧就是事物的自然秩序,它比人为设计和安排更为优越。
(3)在立法者方面,假如他想保证社会秩序和进步,必须尽可能地发展个人的主动性,排除任何会干涉发展的因素,防止个体之间的相互干扰。因此政府的干涉应当减少到最低限度,只限于那些为了个人和全体安全所必需的措施——一言以蔽之,采取放任政策。
这些原则简要地总结了19世纪经济和政治思想的主要理论背景。在这个人类合作活动的概念里面有不少内容,到现在还是十分重要且值得称赞的。这些阐述放任主义的作者们主要的困难来源是,他们在阐述第二个原则时那种拘谨的态度,第二个原则就是:“当生活在社会里的人们不受任何管束而自由地按照他们的利益行动时自发产生的关系。”
卡尔找到了,也找对了曼彻斯特学派发挥这个原则时表现出的不足;他认为那个被叫作利益动机的东西是这个学派阐述的经济理论中,逻辑上的第二步。但是利益动机的观点,如卡尔对其的应用,过于“经济学化”。在19世纪,人们普遍地设法将商业组织建立在这样一个假说上:某些这样一类的动机支配着人类的舞台;在这点上,卡尔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卡尔所意指的在某种程度上这一动机是企业组织的基本原则。对于这一点我们无法认同,如果说它完全没有发生作用,倒可能近乎事实。
整个经济理论中误解的来源必定得追踪到李嘉图。他是第一个明确将“社会人之间即刻产生的关系”这一狭义概念作为发展一门科学的充分的抽象原则的人。他个人的生活历史揭示了他对这个句子狭隘解释的来源。
李嘉图的父亲从荷兰来到英国伦敦是在18世纪的后期,在伦敦他设立了一个股票经纪人办事处。年轻的李嘉图14岁就在这个办事处工作。他21岁时和威金逊小姐结婚,成了一名基督徒。之后,他不得不离开父亲的办事处,并买下一个田庄和威金逊小姐一起生活,据他的传记作者说,“专心于他的科学追求”,就是说,写他的专著《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
我们能轻易领会李嘉图在讨论财政、赋税和经济地租中所表现出来的天赋异禀。然而我们很难相信,从14岁到21岁,李嘉图完全投身在股票经纪气氛里的这7个年头能使他了解“社会人之间即刻产生的关系”。在股票经纪人办事处,团体生活及由团体决定引发的个人行为的表现程度恐怕是最低的。然而李嘉图的拥护者,直到今天对其“人类社会本质论”的假设仍深信不疑。现代李嘉图派理论的最清楚的陈述见于题为《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The Nature and Significance of Economic Shence)的文章。罗宾斯教授关于这个主题的界定是非常清晰的。“我们(例如,人类)已经从伊甸园里被赶了出来。我们既没有长生之术,也没有满足欲望的无限方法。在任何地方,如果我们选择一件东西,就得放弃另一件,然而放弃的这件在其他情景下往往是不愿意舍弃的。用有限的方法来满足喜好的目的,差不多是人类行为的共性,”罗宾斯接着指出,“这是经济科学中所有客体的统一,是人类在克服资源短缺这一问题时呈现的所有行为模式。”这是完全合乎规则的抽象原则,只要它是从严格的逻辑和实验中所获得的,只要研究的过程中不受混乱且不相干的事件干扰——不管它们在人事上有多大重要性。不仅如此,魁奈在他的《经济表》、亚当·斯密在他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以及李嘉图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里,一定程度上都涉及了这个抽象概念。关于市场、供求、价格、边际生产和经济地租的研究达到“人类处理稀缺资源所采取的一种假定行为的形式”这种程度,那它就是不可缺少的,也将要继续存在。经济学对任何社会平衡理论都有很大贡献,对于那些实践者来讲,经济学家也提出了许多可资经济实践者效仿的特殊技能。一般的混淆不仅只发生在经济学抽象的概念里,同时也会存在于,任何对社会均衡概念有解释力的其他社会研究中。经济学家所要求承认的并不是这个世界“住着的只是些自私自利的人,或是追求快乐的机器……”经济分析的基本概念是相对价值尺度的概念。
这样,在什么条件下,经济学的假定才能得到满足呢?如果我们回到李嘉图,我想可以说,他的研究和逻辑是建立在三个限定性的概念基础之上的。它们是:
1. 自然社会是由一群没有组织的个人所形成的。
2. 每一个人以确保自我保存或者自我利益为目的来计划行动。
3. 为了这个目的,每个人尽他的能力所及,进行逻辑性思考。
1. 由无组织个体组成的自然社会
在李嘉图时代,除了霍布斯之外,还有卢梭以及他的《社会契约论》有着强劲的影响力。社会契约论,至今在一些意想不到的地方仍然存在,它将自然人的生活定义为“孤独、贫困、肮脏、粗野和短暂的”。从这种类型的自然生活转变为社会生活,包括了对自然欲望的审慎的限制,但是作为报酬,人将得到合作活动中的所有收益。李嘉图时代之后,这个信条被格林谴责为是那些知性论者编造出来的对原始社会炫耀性的描述。更近一些,现代人类学的田野调查使这个理论再也无法站住脚。但是对李嘉图和他同时代的人来说,有各种理由支持他们的假定,且无可反驳。
而且,在李嘉图意识到的某些情况下,这种描述可以适用于现在以及任何时候。假如极端的紧急事件打破了某一社会团体的合作习惯,如果上帝并没有派出一个领袖,找到应对危机的合作方法,这个社会将会暂时分解成一个人人寻求自保的散乱群体。这样说似乎过分夸张了经济学中特别关注的人类事件的方面。但是生活必需品的匮乏是一种最常见且最严重的紧急状态或危机——以至于现代人类学的研究成果也无法使我们完全彻底地抛弃李嘉图的理论。
2. 个体以及自我保存动机
很明显,关于匮乏的假设支持了“竞争有限的生存资源”这一概念——尤其是在客观的市场以及对外贸易和交换中。如果没有领导和没有社会组织去安排生活必需品的分配方式,经济逻辑中的原则就会发挥作用。某一个社会的解体和群体间的组织性缺乏,如经济学家所指出的,是人类所面临的重大问题。这些问题也是现今我们必须迫切关注的问题。
3. 每一个人为了这个目的进行逻辑思考
如果把这句话解释为每一个人的思想和他的能力一直是合乎逻辑的,这当然是个谬论。但又不完全是个谬论,因为作为一个假定,它在原来为它所规定的狭隘限度内的有效性,可以被认为是正确的。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思想并不会这样一直合乎逻辑,例如当他面临使其惯性思维失效的紧急事件或危机时。人类具备系统思考能力的价值,作为一种自然的事实来看,主要是它应付紧急事变的能力价值。
经院派心理学的说法常常暗含这个意思,逻辑思考对于成熟的个体来讲是一种持续不断的能力——正常婴儿从含糊的不合逻辑的行为发展到合乎逻辑和熟练的行为。这样一种描写似乎得到皮亚杰、克拉巴莱德等人的诸多著作,以及列维·布留尔(Levy Bruhl)关于原始人的著作的支持。如果我们细心地观察事实,不论在工厂里还是在诊所里,我们会立刻发现,这个说法尽管对文明的成人极尽恭维,但并非事实。实际上,我们可以进一步说它是绝对错误的。这一点可以从许多不同的工业调查里得到验证。
霍桑进行的第一套实验的最后一个阶段被称作班克·威林观察室。在这里,工人是按团体激励计划来得到工资的;但是这个计划完全没有收到效果。工人所做的工作是按照其所在团体设定的工作量标准来衡量的;如果只有一个人的工作额超过了这个标准,这个人将会被其他人厌恶。产量也不是按照用某种测验预测的能力来规定的。“在这个观察室里,产量最低的人在智力上是第一名,在技术上是第三名;产量最高的人在技术上是第七名,在智力上是最低的。”这些观察结果并不是特例,马修森在他的大量的工业研究里也记录了相同的现象。戈尔登和鲁顿伯格用很长的篇幅讨论了这个情况,并声称工会主义——按他们的说法——能对这个“无组织工业”中无法避免的情形进行补救。至少提供的证据是,经济学家所假定的个人自我保存作为一种动机和逻辑工具,并不是寻常所遇到的工业事实特点。同伙伴搞好关系的愿望,即进行人际交往的人类本能,很容易超越单纯的个人利益和逻辑思考,而这正是管理所依赖的具有欺诈性的原理。
事实上,上一章所提供的有关事实也支持这种说法。能够指出的是,只有那些不能同人交往的学生,才会过分地想到他们的私人处境,以致在每一个时刻都在设法用逻辑进行思考,而不用当地可能有的社会习惯来做决定。这些人由于非常缺乏对群体规则的认同,而把每一种寻常的社会情景都看作紧急状态和危机。所以经济学家的主要争论,认为逻辑的功用在于应付危机,在这里看来是正确的。对于经济理论来说,不幸的是,它主要适用于在社会关系上属于常态之下的人,而不是非常态的人。
我们是否一定要下结论说,经济学是对非常态情况下的人类行为的研究,或用另一个说法,经济学是对寻常情况下非常态的人类行为的研究?这不是一个轻易能抹杀的问题。这句话里所用的常态这个字眼,其意义也不容误解,它的意义很简单,所指也很明显。如果我们足够悉心地继续观察工业里的工人或是大学里的学生,我们会看到那些被自我利益驱使而精心于逻辑推理的人,是极少的。当社会关系遗忘他们的时候,他们又退回到自我利益上去。这似乎包含了这个意思,严格地说来,经济学不只是研究人类行为在处理资源有限时所采取的形式,还必须考虑到另外一个情况,即当社会关系解体时。
看来在应用所谓经济法则之前,必须先假定国际和国内在很大范围内是缺乏组织或组织是混乱的。换句话说,我们对经济事实的研究是乱七八糟的;我们所得到的好像是一门广博的病理学,但不是生理学,是一套研究变态社会的决定因素学科,而非研究常态社会的决定因素。我想罗宾斯的文章后面几章里说明了这个事实。他在关于经济法则和它们同现实的关系这一章里指出,经济学从先定原则演绎的结果并不能推翻“鱼子酱是一种经济商品而腐肉是没有价值的废物”这一论断。他认为,从纯科学的经济观点出发,这些事情一方面决定于“个人的估价”,另一方面决定于“既定的形式的技术事实”。这两个条件,他断定说,是“在经济统一性的范围之外的”。
但是这是过于急躁的——没有去怀疑他所说的是否符合他所讨论的理论,但是事实上的证据都否定这个“个人估价是唯一实际决定因素”的概念,除非接受李嘉图的假定,认为人类个体是自我利益所驱使的没有组织的个体。整篇文章所证实的是,经济研究的“正当领域”,虽然它有他所强调的某些重要性,然而由于其假定的局限性,使其不能作为工业研究或者是所谓经济计划的基础。换句话说,组织无序的病态需要对组织的直接观察作为补充。一直要等到这种调查很好地发展了,所有那种“没有理由认为已在人类的估价行为中发现了一致性”的说法必须被看作非基于社会现实的观察,其实质是那些把人类看作一堆乌合之众的假定的推论。变化的因素可能很多,相互间的依赖关系也可能十分复杂,但是这种把社会假定为一堆乌合之众的说法是经不住片刻检验的。
二
几个世纪以来,乌合之众假说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迷惑了我们对法律、政府或者是经济事物的思考。从这个理论出发,又使我们确信,需要一个利维坦,一个强有力的国家,利用权威把秩序强加给这一群乌合之众。因此这些天,我们的很多自由主义者和律师开始求助于清晰的教条,这些教条仅仅与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的声明有些许区别。重要的区别似乎不在逻辑上,而在于国家管理中的自由主义概念确保了人性化的特征,它比德国的国家社会主义更允许较多的言论和行为自由。
历史学家知道这个理论可以回溯到查士丁尼的拜占庭帝国、教皇英诺森四世以及中世纪。
……封建主义的混乱使人民大众忽视了专制主义的危险……
……霍布斯的伟大利维坦、圣典学者至高无上的权力、神秘的权威、奥斯丁的国家主权,这些都是同一样东西的不同名称,即为了国家或教会的统一而产生出的立法者不受限制的无上权力。至于这里所说的到底是国家还是教会,已无关紧要。”
但是作为对有组织的社会的真实描述,那种说法完全是虚妄的。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实际上看到的,一方面并不是国家,另一方面也不是一群不相关的个体,而是广大复杂的集合在一起的许多联合体,只是在这中间我们才有个人、家庭、俱乐部、工会、大学、职业……
……要获得一个有关法律和政府的理论,似乎更加合理的准则是,不要制定一个有关统一的抽象的教义,而应对鲜活的生活事实进行观察,并且设法把文明社会的真实容貌记录下来。我们所看到的事实是些什么呢?绝不是像沙粒一般地堆成一堆的个体,每个人都相同,没有区别,除了他们都属于国家以外,他们彼此之间就相互没有联系,而是不断增加的分层次的团体、家庭、学校、市镇、州县、工会、教会等从下而上的一个系统……
……事实上孤立的个人这个概念只是梦境里的影子……在真实的世界里,并不存在孤立的个人;一个人一开始就是一个什么单位的成员……他的人格只有在社会里才能发展;他总是这样或那样地体现着某些社会制度。我并不是要否定个人生活的特点,但是这种特点只能在一个社会里发生作用。
菲吉斯不仅是一个有能力的历史学家,他也是一个为人们义务服务的宗教社会的成员。他的历史知识给了他远见,他在日常工作中的实践经验为他提供了谈话和写作的资料。在他的所有著作里面,人们可以感受到其对1914年以前现代社会里的人的关心。可以说,他曾预言了从那个致命的年头以来我们经历的所有峥嵘岁月。但是我们也看到了他简单的但有效的社交技能,学识异常丰富,使他能应用他的知识为日常所遇到的人们服务。我在上面所引用的这些话表明他是在谈其所接触到的实际社会,而不是一个李嘉图式的、价值可疑的假设。他关心事实,而不是关心那种从有问题的假定得来的推论。
对于乌合之众假说的支持者还有一点一定要加以说明。他们似乎是,几乎完全是那些同实际世事距离很远的人——学者、作家、律师。更确切的是,那些对李嘉图的观点支持最有力的人,把他的假定误认为是观察到的事实,就是那些法律系学生、哲学家。很少,如果有一些的话,对他们的同胞的生活、工作和福利负过责任。他们从不同的社会情境中获得的知识极少,他们较少具备处理人事的能力,因此他们就会忽视人类组织的许多事实,以及对于指导别人工作和思想的人来说极度重要的事实。最近出版了一本并不属于这一类情形的书,可能是对于政府和行政几代以来最重要的一本书。然而,这种艰辛但又很有意义的研究被政治学的学院所忽略是不足为奇的。
巴纳德是新泽西的贝尔电话公司的总经理:由于他在这个公司里是从底层一步一步地升迁到这个位置的,可以证明他不仅对人类合作体系的事实具有从经验中得来的知识,并且深谙于处理复杂众多的人类组织问题。他这本书表明了他同样具有深思熟虑和逻辑思考的不同寻常的能力。在我最近提到的作者里面,他在这个领域中的表现,更加符合汉德逊对领导力的三个标准:
他必须具有:第一,对事情的亲密感,习惯化和直觉的亲密感;第二,关于事物的系统性知识;第三,对事物的有效的思考方法。
巴纳德在他的书前有一篇序言,简单地概括了他的目的,即试图通过广泛的阅读去发现对人类组织普遍特性的描述,而他却失望了。他没有看到任何论文讨论到他在日常行政工作里所知道的那种组织。不仅如此,这样一些被认为讨论这个题目的论文,看来对行政实践的真实情况毫无所知。
……在我看来,社会科学家总是——不论他们从哪一方面去接近——刚刚达到我所经验到的社会组织的边缘,就撤退了。在我看来他们很少感知到这种合作和决策的过程,你至少去描述到这些问题背后的现象……
而更甚于这一点的是,这些作者显然,甚至不承认社会组织在社会本身结构方面的重要性。
……风俗习惯、社会传统、政治结构、制度、态度、动机、习性、本能等讨论的很多;但是社会研究的普遍原则和它们所关联的群众的行动之间的连接方式却没有包括在内……
巴纳德接着指出有关国家和教会自然属性的冗长的思考历史,曾阻碍了对正式组成的人类合作的事实的、明智的调查。法学家、宗教专家、历史学家、政治学家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忙于讨论权威的来源和性质的问题。有一位当代著名的历史学家说,欧洲文明是罗马帝国和教会对氏族,如法兰克人、撒克逊人、凯尔特人和其他部落组织施展统治行为的产品。不论我们考察查士丁尼——代表拜占庭(东罗马)帝国和罗马帝国——或是英诺森四世,我们见到这两个人同样地确信,任何正式组织的来源和基础都是最高的权威。任何为了人类目的而形成的人类的组织——市区、大学、商业机关、军队的权威都被认为是从一个高级的和统一的权威中得来的;从这些权威看来的,它的人格都是虚构的和派生的。巴纳德指出,正如菲吉斯之前所指出的,这仍是现在的法律理论,而像这样一种说法,它不仅与政府所依据的自发合作的民主意识理论相矛盾,而且会阻碍我们对社会组织的主要事实的调查和理解。另一方面,法律学家关于国家的理论,即使把这些理论滔滔不绝且无休止地应用于司法的判决里,也完全不能解释组织工作的最基本的经验。对于权威的来源和性质,历史性的争论给法律学家和宗教专家以知识的错觉,因而从实际上阻碍了调查研究。
继引起学术界混乱的权威问题之后,巴纳德指出“早期经济理论的公式极容易引起对人类行为的经济方面的过分夸大” 这个问题。亚当·斯密和他的后继者,由于他们的理论,大大地减少了“对具体社会过程的兴趣,经济因素其实只是这些过程中的一方面”,他认为这些作者“过于看重”经济利益。这又同在决定行为中强调“理智的过程比情感和生理的过程”更为重要的错误相结合,其结果,在当前很多人的思想里,人仍然是一个“带着一些非经济的附属物”的“经济人”。巴纳德指出他自己在一个组织中的经验却刚刚相反:
……尽管我早就找到如何在一个组织里有效相处的方式,一直要到后来我把经济理论和经济利益放在次要的——虽然是不能缺少的位置,我才开始了解组织或组织里的人类行为……
又一次说明从经验中得来的知识和从细密的、持久的接触中产生的直觉,与不受发达的技能和责任所控制的复杂逻辑相比,更为可靠。
来自事实的知识和来自文字的推论之间的差距,没有比巴纳德对于在一个组织中实际上行使的权威的讨论说得更明白。厄勒布或西内秘密山顶上的巨雷和闪电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统一性和不可分割性的哲学讨论也一去不复返了。权威是为了方便而虚构的东西。“它被编出来,从逻辑推论的观点上说,因为它仅仅解释一些表面的行为。”那个行使所谓权威的人被安放在传达路线的一个重要点上——如果人们设想一个组织的图表,表里有从下而上、从上而下的传达路线。他的任务是促进组织各个部分间的平衡关系,使组织存在的公开目标得以持续和稳固地完成。如果他在这个作用上不能胜任,他在这个组织里也就没有实际的权威——不论他的名声是多么的重要。“权威”一词的大概定义是,它是“一个正式的组织里发布消息的角色,凭借组织成员对其的接受,实现他对这个组织的管理……在这个定义下,一个命令是否具有权威,取决于这个命令所发布的对象,而不取决于有权威的人,或是发布这些命令的人”。巴纳德审慎地详述了“无关紧要的地带”;并不是一天中所有发布的事情都与权威的维持有重要关系,但除此之外,组织的效率依赖于“个人服从命令的程度”的说法是正确的。所以权威一方面有赖于“个人服从命令的程度”的说法还是正确的。“所以权威一方面依赖于个人的合作态度,另一方面依赖于组织的传布系统。”因此,权威在实际行使中需要有每天都必须实现的远见的能力和明智的指导;由于得到别人的合作是其中不可缺少的因素,人和人之间彼此的了解和相处的能力是同技术知识和能力同等重要的,它们都包含在权威这一概念里。在经济理论的影响下,我们在训练青年的教育体系中安排了对技术的了解和处理技术的能力,而我们在发展对社会的认识体会或是培养处理人事的能力上却毫无作为。我们所提供的教育正是在阻碍这样一些能力的发展。
广大的公众、商业的领袖和政治活动家的基本假设是:人类是一堆无组织的乌合之众,对于这些人,秩序必须是强加上去的。就是这个谬论鼓励了希特勒的狂妄的梦想。
三
在上面提到的那本书里,克里斯托弗·道森把欧洲文明的形成归之于罗马帝国和中古教会对那些未开化的欧洲部落组织中的人们的一种正式影响。这个影响不是单方面的;他声称19世纪民族主义的动力在于作家们的陈旧认识,事实上最后接受或者是拒绝较高层次的文化是取决于欧洲人民的。在较高文化和这些人民之间,权威和它的行使一直是一个争论点。“未开化的社会的本质在于它是建立在血缘原则上的,而不是建立在公民原则或是国家绝对权威的原则之上。”凯尔特人或日耳曼人的社会组织是部落性质的,“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团体,如家族或者是宗派”。这样的组织虽然被视为是原始的,却“具备较发达社会形态都会嫉妒的品质”。这样一些社会除他们自己的团体之外别无忠诚的对象;每一个人在社会活动里的合作都是自发且全心全意的。罗马帝国的传统是精确的和具有逻辑的,它建立在帝国的权威之上。氏族的传统却是非逻辑的,不具形式的,它建立在部落里每一个成员的合作态度之上。
詹克斯在他1897年的著作中指出,当文明发达了,国家就被迫接替氏族的作用。“氏族产生于国家之前,但这两个阶段的关系常被误解”。他进一步指出,国家不能被视作只是氏族的轻微扩大。他说:“国家和氏族之间没有确立相同的原则。国家的成功就是氏族的毁灭。”社会组织革新的主要原则是,他说,由军事需要所决定,也就是说,由紧急状态所决定。“大量冲进罗马帝国的军队,侵入不列颠的军队,都是氏族的同盟。”在塔西陀时代之后约三个世纪,最著名的而且很古老的氏族消失了,或是被较大的组织所吞灭了。新的群体是军事性的和描述性的,这可以在它们的名字中表现出来——法兰克人(Frank),战士;撒克逊人(Saxon),执刀的人;阿勒曼尼人(Alemanni),外来的人。“这种新的机体并不仅仅是旧的机体的扩大;它建立在完全不同的原则上”。领袖不再是世袭的首脑,他是按他的军事能力被选拔出来的;社会组织不再建立在血缘关系上而建立在效率上。但是“按个人能力选择的原则比之抛弃氏族里的贵族具有更为重要的影响。它可能是引起氏族和国家最紧要的区别的原因”。詹克斯于是进而说明这个重要的区别:“氏族是团体组成的社会;国家是个人组成的社会”。这句话在他这本书里常常反复地提出,真可以说,从这一点他发展了他主要的论点——国家和氏族之间必然是相互仇视的。
詹克斯的论文具有论点清晰的优点,增加了这个主题的趣味性。“国家和氏族间的斗争确实是中世纪内部政治的核心;这种斗争的存在对中古历史有很大的贡献,因为令人好奇的二元论加上矛盾和奇特,对许多学者来说,都是这个时期独特魅力所在。”国家的存在是基于勇士部落的联盟,统一于军事需要的刺激。一旦这个联合体建立起来,内部秩序和体系就变得非常必要,因此国家逐步地担负起“内部和平的维持者、正义的施予者和土地事务的行政管理者”的职责。逐步被大家所承认的权威并不是一直不受制约的。在封建时代,特别是在查理曼以后的法兰克人中,社会组织是被瓦解了的,它变成了一堆封地的集合体,每一个地区的内部组织十分近似早期的部落体系。“在无政府状态的年头里,氏族压倒了国家。”但是在异教徒的入侵中,氏族“内在军事上的软弱”和没有效率,又使国家得以复兴,国家又压倒了氏族组织。所以詹克斯发展了他的社会组织竞争原理的基本观点,用来解释国家的胜利是不断累积的结果。
国家和氏族的斗争是长期的和艰苦的;最初看来好像国家是要失败了。封建时代标志着第一回合战役的结束;总的来看,封地是作为国家和氏族间妥协的产物,在它的组成成分里氏族似乎要多于国家……然而10世纪和11世纪国家复兴,斗争又重新开始了。正如我们所见到的,国家获得了全线的胜利。
毫无疑问,詹克斯写作于1879年和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他很容易相信这个争执最终已得到了满意的结果。在那个时代,尽管有勒普莱和涂尔干等人的警告,但是看起来在这个界限之内好像没有任何反对的声音。此外,尽管詹克斯无疑地是一个有能力的历史学家,但他却又具有律师的特性,满足于层次分明和逻辑严谨的解释,而把这样一种解释代替了事实。他写这些文章之后的半个世纪,我们知道社会组织的问题并不是如此容易处理的;菲吉斯和道森、勒普莱和涂尔干教我们要对欧洲历史的事实注视得更仔细些,还要抱有更多的批评态度。
但是詹克斯并不是没有疑虑。在他的摘要里他说,“毫无疑问,从效率的纯洁性和简单性来说,国家的原则比氏族的原则更为合理。”但是“氏族的观点根植于人类的本能,它们不能完全被忽略”。这一层考虑引导他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如果氏族的观念并不有助于效率,至少有助于稳定。”事实上,先不管詹克斯的所有的这些争论,文明的问题并不在于国家和氏族之间哪个获胜,也不在于效率和稳定之间哪个获胜,而是在于这两者怎样才能包含在一个更为复杂的社会形式里。实际上这就是巴纳德这本书的主题:智慧理解和积极合作对文明秩序都是同等重要的。
四
当巴纳德说任何特定的组织必须有效力(完成“这个系统的目标”),也必须有效率(满足个人的动机)的时候,他是在阐明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可以广泛地应用于任何整个的社会。任何团体的社会组织一定要确保它的成员获得,第一,他们需要的物质满足;第二在实现很多不同的社会功能时与其他人积极地合作。这里所排列的第一和第二的次序并不表示哪一项重要或哪一项次要,它们都是重要的和必须同时实现的。但是思考一下原始文化就可以使我们假定在这两者中,后者——继续不断地合作的需要——对社会生活更为重要。任何原始部落的仪式几乎完全是为了促进合作的和谐,教育人们增强合作性劳动的可能性。很明显,部落隐含的假设是,如果合作能得到保证,群体的物质需要就不可避免地得到满足。
没有组织就不会有合作。任何工业组织一方面是工作——必须技术上有专长和有效,同时另一方面又是很多人的一种生活方式——一个必须有效率的合作体系,一种可以令人满意的生活方式。我们的文明在物质和技术的成就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然而在合作体系上却完全失败。不仅是我们不能在一个国家或国际上得到持久的合作;而且我们还委身于充其量也不过在有限的范围内适用的可疑的理论,这种理论看来还把这种失败视作文明的成就。我们的经济学假定,一群没有组织的乌合之众在为稀少的资源竞争;我们的政治学假定,许多生活在一起的个体被一个主权国家所统治。这两个理论把任何对社会组织事实的调查都拒之门外,不予鼓励。它们至今都使20世纪处于竞争性的和破坏性的无政府状态之中。现在可以肯定地说,经济研究有许多用处,大学里给政治学的时间也可能并不是完全浪费的,但是一旦这些学科被用来代替对事实的直接调查研究,它的整个影响将使社会残废不全。
“国家并没有创造家庭,也没有创造教会,甚至在任何真正的意义上也不能说它曾经创造了俱乐部或工会”;也不能说它在中世纪创造了协会或宗教秩序,更难说它创造了大学或者是大学里的学院;所有这些都是从同人类自然有关的本能里产生出来的。……
菲吉斯继续说:
“我所努力的……是明确这一点:我们和我们的对手是由原则问题而不是细节问题划分开来的;所涉及的原则……带有人们生活中合作的特性以及国家层面上的真实特性……”
他接着声称,只要“国家无限威力的信条不被打破”,自由制度就不能自由地发展。而国家组织的真正功能是提供一个骨架,使人类长久的社会本能能够在这个框架下发展。他否认“一个全能的国家面对一群同样虚妄的互不相关的个人”的概念,把它称作“科学的怪物”。
这个具有无限力量的国家和一群互不相干的个人的概念是暗含在经济理论里面的,而且被法律和政治科学所表述。它给了我们一个墨索里尼和一个希特勒,并且把整个民主政治的进程搞乱了。
轴心国家已经迫使这些法律和政治科学理论超出永久的逻辑结论,并将它们投入具体的应用中。或许这将使学术观点有所终止,但是这会引起深思,也许甚至可以引发一批对人类现实的调查研究。由于民主国家的人民抵制专制统治者,抵制天赐权力和国家绝对论,民主国家已经成功地向合作共同体的方向发展,而实际上它们已经成功了。在历史上,我们的祖先不止一次地拒绝服从来自上面的强制性权威,而是将来自下面的表达自由意志的投票方法作为真正领导的唯一来源。这才维持了进步发展的可能性,并使得民主历程不受政治理论的诱惑而误入歧途。议会代表制和定期的选举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这种发展,但也只是一部分。甚至在民主国家里,我们还没有排除政治上出现暴君的危险。巴特勒先生报道了一个山路向导的明智观察。“我们已经推翻了贵族的权力和教会的权力。现在我们要去推翻政客们的权力,而这将是一场艰苦的斗争。”仅仅有一些民主的形式是不够的,还必须积极地发展社会技能和洞察力,才能使这些枯骨生动起来。但是关于这个题目的讨论必须留待最后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