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前言(3)
井田制的破坏,大致是在春秋战国时期。随着铁器的广泛使用,生产力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农奴们对于公田生产的积极性却越来越差。为了保证收入,领主们逐渐放弃共同耕种的办法,代之以实物税。公元594年,鲁国宣布“初税亩”,即按亩征税。这使得领主经济走向崩溃,地主经济兴起,而且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常态。秦汉时代,土地兼并的问题随着王朝的稳定而凸现出来。这一点,在东汉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豪强地主将很多农民纳入自己的保护范围,而不受国家的控制。这对于东汉王朝的财政体制是一个沉重打击。西晋太康元年(280年),政府颁布了“占田制”。占田制规定男子可以占田70亩,女子30亩;此外丁男课田50亩,丁女20亩,次丁男25亩。所谓占田,是指农民保有田租的土地数量,这两者多少反映了当时农民占有土地的一般状况,但又同每户农民的实际占有土地数量无关。与占田制同时推行的还有户调制。户调制规定,丁男每年交给政府绢3匹、绵3斤;丁女或次丁男折半交纳。西晋颁行占田制和户调制,目的在于通过对田租、户调的调整,尽可能地加强对农民的控制,并使那些脱离了户籍管理的人,重新归于政府的掌握之中。但是,由于西晋政权的存在,严重依赖于豪强势力,占田制损害了他们的利益,所以不可能长期推行下去,到晋惠帝时期,就已经有名无实了。
南北朝的长期分裂,为少数民族的入主中原并施展才华,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舞台。在占田制的基础上,经过长期的摸索,到公元485年的北魏太和九年,经李冲建议,由实际掌权的冯太后颁布了著名的均田令。
均田令的主要内容是,15岁以上的男子受露田(未种树的田)40亩,桑田20亩,妇人受露田20亩。露田加倍或加两倍授给(加倍的部分称为倍田),以备休耕,年满70岁后,归还政府。桑田作为世业,无须还官,但要种上一定数量的桑树、榆树、枣树。家内原有的种了桑树的私田不动,可是要用来抵消应受桑田及倍田的份额。不宜种桑树的地方,男子给麻田10亩,妇女5亩。
各地区的情况当然会有所不同,对于那些土地不足的地方,百姓可以向空荒处迁移,借用国家土地,但不许从赋役重的地方迁到赋役轻的地方。因犯罪而被流放的人,原有的土地收归国家,重新授给别人。
均田令推行后不久,北魏政府又进行了三长的创设。“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长取乡人强谨者”,这实际上就是隋唐时期“租庸调”的模样。
李冲的这个建议,在黄仁宇先生看来,无疑是从数字上可以管理的公式,有“间架性设计”的趋向,它完全类似战国时期李悝的办法,“因之给中国以后几百年的政治制度留下了长远的后果。”所以,黄仁宇先生才会将第一帝国(秦汉)与第二帝国(隋唐宋)区分开来。他认为,秦汉虽称中央集权,但其郡县组织,到底还是由周朝的封建制度改组而成。隋唐所承袭的原始机构,则由北齐北周追溯到北魏拓跋氏,始于游牧民族的汉化,通过三长制和均田制,可谓整个社会,重新以小自耕农为主体,注重了下层机构的情况。
隋文帝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是由于他为随后的大唐王朝的强盛奠定了基础。而这种基础的奠定,也是以均田制为出发点的。隋文帝在推行“租庸调”时,将其重点放在如何让国家财政迁就于简单的农村经济,让它与均田并行,原则上避免纳税人之间的贫富差别。经过雄才大略的唐太宗李世民,均田制达到它的发展顶峰。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黄仁宇先生才会说,这既是帝王将相树立功业的黄金时代,也使得“第二帝国”的粗胚胎、胡汉混血,以小自耕农作基础的范畴业已创建就绪。
中国君主专制社会在隋唐时期达到了它的相当高度,而到了宋代,也就是它的重要转型时期,由于国家在财政问题上的困境,出现了王安石变法。王安石变法的目的,不外是要突破均田制的局限,将财政税收大规模的商业化。他在与司马光争论时,提出了“不加赋而国用足”的理论,其方针是先用政府资本刺激商品生产,即使税率不变,但随着经济流通量的扩大,国库的总收入也可以增加。黄仁宇先生指出,这种观念,无疑是现代国家财政管理上的共同原则,但由于当时的中国社会根本不具备推行这种理想的土壤,所以王安石变法的失败,也就成为历史的必然了。
宋朝将农业国家的行政管理系统发挥到极致,国内和国际间的商品交流也达到了很高的程度。但是由于在管理体制上,无法突破均田制的限制,无法采用新型的管理模式,只能走入死胡同。尽管有的日本学者称宋代的转型为“东洋的近世”,但由于这种转型的不成功,所以国内史学界并不很以这种称谓为然。
第二帝国结束后,随后的元朝只能算是第二帝国与第三帝国之间的过渡期间。元朝的行政体系缺乏一致性,由于无法处理草原文化与中国精耕细作的农业文明之间的冲突,也不明白他们自己的历史地位,只能匆忙地结束他们的统治。
以农民身份夺取帝位的朱元璋,所实施的全部财政措施,正是对以上困境的一种历史反映。黄仁宇先生说:“中国的第三帝国即因其所赋有的永久性格,长期蛰伏着不图长进,我们也可视为宋朝企图全面突破而失败之后的一种反动。”以后的清朝,也是以此背景而存在的。
君主专制下的官僚政治
中国由于很早就统一,已发展出一套特别的治国之道,将无数的佃农户置于朝廷的直接管辖之下。这个趋势持续了两千多年。
——黄仁宇《黄河青山》
黄仁宇先生多次指出,研究中国历史将有助于我们看出历史背后的强制性因素。然而,由于缺乏实质的中间阶层的过渡,使得中国古代的政府和国家的道德色彩、理想主义极其浓厚,政治模式也易沉湎于伪装。黄仁宇先生强调指出:如果没有掌握这一点,我们也很有可能误判中国近年来的发展。
那么,中国古代的政治模式,又表现为哪几方面呢?
中国古代的政治模式,大约可以称之为官僚政治或“官僚主义”。简而言之,有两点:间架性结构(无法从数字上进行管理)和以礼仪为制度工具(以道德代替法律)。黄仁宇先生对此主义作了一些分析。
官僚主义认为自己的一套东西,已经包罗万象。即以写记录历史而论,他们相信历史可以盖棺定论,所以才会有孔子修《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焉”的自欺欺人的心态,其实,做“贼”者依然做“贼”,身后之名哪里用得着去管?况且,即使是被后人提起,也有重新翻案的可能性,试想,像秦桧、吴三桂、洪承畴这样的人,都会有人为他们摇旗呐喊,更何况是其他的人?
官僚主义和君主专制是孪生姐妹。中国的君主制度带有神秘的宗教主义色彩,和欧美的“政教分离”的宗旨不同。如群臣称皇帝的文书为“圣旨”,皇帝的长相为“天颜”,说话为“玉音”。这样一来,他简直就是至美至善在人间的体现,理所当然地是人间的主宰。而君主以一己之身,又无法管理全国,因此必须依赖于官僚制度,而官僚制度也需要有君主权威的保护。
由于以上的原因,制度就必须借助于“理想”的旗号。如果是几岁的儿童做了皇帝,七八十岁的大臣仍得称他为“君父”;皇帝再蠢再笨,大臣也得说他是“天生圣人”;皇帝再残暴,大臣也得说他“恩泽四海”。这也就是说,有时宁可在实质上大打折扣,也不能放弃形式上的要求。这样一级一级下来,整个中国就很有可能生活在形式化的东西之中了。
官僚主义肯定会带来巨大的利益,而它的特点又决定了它必须会独占这种利益,绝不容他人沾染,所谓“天无二日”,正是此意。他们容不得其他人的竞争,其行政效率也不愿与较为合理的机构竞争,所以,他们总是希望闭关自守、不愿意看到新鲜的面孔、禁止人民出国等现象,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对中国的官僚管理而言,意识形态向来很重要,不论是古代或现在。黄仁宇先生说,一旦历史学家采取“现象论者”的立场,就会很轻易发现,从孔子到以后的形形色色“主义”,与其说是绝对真理,不如说是管理逻辑的形式,或是官僚机器所需要的意识形态工具,都有其特定目的。
由此,我们可以想象,在公元前的中国,由于受到外力的影响,必须采取中央集权制度来管理约6000万人口,因此要雇用多达13万名官吏。当时甚至还没发明造纸术,官员必须通过写在竹简上的文字进行沟通。中国的整套官僚哲学可以说是环境压力的产物。
在黄仁宇先生看来,由于无法对百姓进行清晰有效的管理,所以政府只能对所有人进行伦理呼吁,要求大家降低自我要求,减少个人及地区利益,支持全国的普遍利益。国家最关心的是所有百姓能达到生活的最低限度,而不是去追求较高的生活水平。舍己利人,对同胞的责任要比自己的权利更为重要,不管在事实上是否行得通,在原则上却是这么确定了。
这种原则的必然结果,就是将社会习俗当成法律来执行。几乎在所有阶段的帝制时期中,尊敬长者、敬重读书人等都被纳入法规,而“三纲五常”更是成为历代法律审判的最高标准,儿子揭发犯法的父亲,不仅得不到表扬,反而会挨上一顿板子。这样一来,地位有别的观念就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在这种的情况下,治理起来当然会更加容易。
由于历代的土地和人口资料都不是以确切的数字登记,而是分类编组的一般概念,好比穿着统一设计的衣服一样。李约瑟博士比较东西方数学时得到如下结论:欧洲的数学强调几何,中国的数学以算术和代数为主。中国官僚不必讲究精确,他们面对问题时,总是以抽象的方式来思考庞大的数字,只需要沉思默想即可,不一定要具体描述。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会明白,为什么这些官员最讨20厌的就是有的人“遇事慌张”、“沉不住气”。如果大家不信,可以到第一历史档案馆翻翻档案,官员们对同事和下级的评定,十有八九都会出现这样意思相近或相反的字眼,并能由此决定这些人的官场命运。
黄仁宇先生还说,中国的古代官僚哲学,还有一个善于伪装的特点。在帝制时期,中国官僚政治的问题很多,但由于没有竞争对手,他们几乎可以高枕无忧。所以,一旦碰到了无法解决的问题,就可以把它提高到虚无缥缈的高度,不再把它当成是经济问题或社会问题,这样一来,问题也就不再成为问题。因此,为了满足这种理论的需要,仪式、神话等国家崇拜信念、迷信和合理化机制等一连串教训和惯例,就全都会保留在帝制中国的传统中,成为政府不可或缺的工具。这样的环境无疑会产生巨大的影响,阻止人们对绝对真理的追求。正如传教士利玛窦在16世纪所说的:中国有学问的人必须容忍大众信仰的虚假。基于以上考虑,黄仁宇先生认为,严格来说,我们无法简单直接比较中国官僚制度和西方政府,也就是说,我们不能以今日的眼光来要求古代的中国。因为前者实施已经超过两千年,后者的现代化才几百年。7世纪初期的盛唐是中国历史最辉煌璀璨的时代,而欧洲仍然处在被称为“黑暗时期”的阶段。如果只是作这种肤浅的比较,就很可能沉醉其中、不知天高地厚了。
结语
此章是对黄仁宇先生整体史观的鸟瞰,集中勾勒了黄仁宇“大历史观”里面关于中国文明的源流、统一与分裂、均田制以及古代官僚体制的特征等理论问题。这些观点是黄仁宇先生思想的精华,也是用来了解黄仁宇先生对于中国历史知识认识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