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曲部
◎结构第一◎
【原文】
填词一道,文人之末技也。然能抑而为此,犹觉愈于驰马试剑,纵酒呼卢。孔子有言:“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博弈虽戏具,犹贤于“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填词虽小道,不又贤于博弈乎?
吾谓技无大小,贵在能精;才乏纤洪,利于善用。能精善用,虽寸长尺短,亦可成名。否则才夸八斗,胸号五车,为文仅称点鬼之谈①,著书惟供覆瓿之用②,虽多亦奚以为?填词一道,非特文人工此者足以成名,即前代帝王,亦有以本朝词曲擅长,遂能不泯其国事者。请历言之。高则诚③、王实甫诸人,元之名士也,舍填词一无表见。使两人不撰《琵琶》、《西厢》,则沿至今日,谁复知其姓字?是则诚、实甫之传,《琵琶》、《西厢》传之也。汤若士④,明之才人也,诗文尺牍,尽有可观,而其脍炙人口者,不在尺牍诗文,而在《还魂》⑤一剧。使若士不草《还魂》,则当日之若士,已虽有而若无,况后代乎?是若士之传,《还魂》传之也。此人以填词而得名者也。
《牡丹亭》年画
王实甫像
历朝文字之盛,其名各有所归,“汉史”、“唐诗”、“宋文”、“元曲”,此世人口头语也。《汉书》、《史记》,千古不磨,尚矣。唐则诗人济济,宋有文士跄跄,宜其鼎足文坛,为三代后之三代也。元有天下,非特政刑礼乐一无可宗,即语言文学之末,图书翰墨之微,亦少概见。使非崇尚词曲,得《琵琶》、《西厢》以及《元人百种》诸书传于后代,则当日之元,亦与五代、金、辽同其泯灭,焉能附三朝骥尾,而挂学士文人之齿颊哉?此帝王国事,以填词而得名者也。由是观之,填词非末技,乃与史传诗文同源而异派者也。近日雅慕此道,刻欲追踪元人、配飨若士者尽多,而究竟作者寥寥,未闻绝唱。其故维何?止因词曲一道,但有前书堪读,并无成法可宗。暗室无灯,有眼皆同瞽目,无怪乎觅途不得,问津无人,半途而废者居多,差毫厘而谬千里者,亦复不少也。
【注释】
①点鬼之谈:指唐代诗人杨炯喜欢堆砌古人姓名,其文被讥笑为“点鬼簿”。②供覆瓿之用:汉代刘歆指责扬雄的文章晦涩难懂,说过“吾恐后人用覆酱瓿也”的话。③高则诚:即高明,号则诚,元代戏剧家。④汤若士:即汤显祖,号海若,又号若士。⑤《还魂》:即《牡丹亭》,原名《还魂记》。
【译文】
为曲填词的技能只是文人的雕虫小技而已。但是如果能放下架子去做,也比赛马舞剑、酗酒赌博这些事要好。孔子说过:“没有下棋的人吗?做这个总比无所事事要好吧。”下棋虽然只是游戏,可也好过饱食终日却什么也不做;填词虽是雕虫小技,不是又好于下棋吗?
我认为技艺不分大小,贵在能够精通;才能不在多少,贵在能够善用。能够做到精通和善用,就算只是雕虫小技,也可以成名。不然,即使自称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写起文章也是只会堆砌古人的姓名,写的书只好让人拿来盖酱缸,虽多又有什么用呢?填词的技艺,非但足以使精通于此的文人成就声名,就是前代帝王,也有因本朝多擅长词曲之人,而使自己的国家流芳后世的。请让我一一道来。高则诚、王实甫等人是元代的著名文士,除填词之外别无所长。假使他们没写《西厢记》、《琵琶记》,时至今日谁还会知道他们的姓名?所以他们得以流名后世是因为《西厢记》、《琵琶记》的流传。汤显祖是明朝的才子,其诗文和书信都值得一读,但他写的脍炙人口的,并非其诗文和书信,而是《还魂记》这部戏。假如汤显祖没写《还魂记》,那么当时的汤显祖,有跟没有也没有什么区别,更何况对于后人而言呢?所以汤显祖的名字的传颂得益于《还魂记》的流传。这就是文人因为填词而得名。
汤显祖手迹
历代文学的兴盛,都有自己不同的体裁。“汉史”、“唐诗”、“宋文”、“元曲”,这都是世人的口头语。《汉书》、《史记》千古流芳,是伟大的!唐代则是诗人人才济济。宋朝文士层出不穷。这三代在文坛上呈三足鼎立之势,是夏、商、周三代之后出现的又一文学繁盛的三代。元代立国后,不单政事、刑法和礼乐等方面乏善可陈,即使在语言文字、书籍文章这些细枝末节,也少有建树。假如不是推崇词曲,写出《琵琶记》、《西厢记》和《元人百种》等书流传后世,那么当时的元朝也会和五代、金、辽一样泯灭,又怎能在三代之后,还会挂在学士文人的嘴上呢?这是帝王国家因为填词而扬名的例子。由此看来,填词并非是雕虫小技,而是和史书、传记、诗歌、散文同源的不同文体。最近喜欢上了戏曲,刻意学习元代作家、希望与汤显祖齐名的人很多,但终究能完成的人很少,没听说可以堪称绝唱的作品。这是为什么呢?只因为填词作曲,只有前人的作品可以借鉴,却没有成法可以遵循。就像黑暗的屋子里没有点灯,有眼睛如同瞎子,难怪会找不到出路,也没人可以指路。所以半途而废的人很多,差之毫厘而谬以千里的人也不在少数。
【原文】
尝怪天地之间有一种文字,即有一种文字之法脉准绳,载之于书者,不异耳提而命,独于填词制曲之事,非但略而未详,亦且置之不道。揣摩其故,殆有三焉:一则为此理甚难,非可言传,止堪意会。想入云霄之际,作者神魂飞越,如在梦中,不至终篇,不能返魂收魄。谈真则易,说梦为难,非不欲传,不能传也。若是,则诚异诚难,诚为不可道矣。吾谓此等至理,皆言最上一乘,非填词之学节节皆如是也,岂可为精者难言,而粗者亦置弗道乎?一则为填词之理变幻不常,言当如是,又有不当如是者。如填生旦之词,贵于庄雅,制净丑之曲,务带诙谐,此理之常也。乃忽遇风流放佚之生旦,反觉庄雅为非,作迂腐不情之净丑,转以诙谐为忌。诸如此类者,悉难胶柱。恐以一定之陈言,误泥古拘方之作者,是以宁为阙疑,不生蛇足。若是,则此种变幻之理,不独词曲为然,帖括诗文皆若是也。岂有执死法为文,而能见赏于人,相传于后者乎?一则为从来名士以诗赋见重者十之九,以词曲相传者犹不及什一,盖千百人一见者也。凡有能此者,悉皆剖腹藏珠,务求自秘,谓此法无人授我,我岂独肯传人。使家家制曲,户户填词,则无论《白雪》盈车,《阳春》遍世,淘金选玉者未必不使后来居上,而觉糠秕在前。且使周郎渐出①,顾曲者多,攻出瑕疵,令前人无可藏拙,是自为后羿而教出无数逢蒙,环执干戈而害我也,不如仍仿前人,缄口不提之为是。吾揣摩不传之故,虽三者并列,窃恐此意居多。
以我论之:文章者,天下之公器,非我之所能私;是非者,千古之定评,岂人之所能倒?不若出我所有,公之于人,收天下后世之名贤,悉为同调。胜我者,我师之,仍不失为起予之高足;类我者,我友之,亦不愧为攻玉之他山。持此为心,遂不觉以生平底里,和盘托出,并前人已传之书,亦为取长弃短,别出瑕瑜,使人知所从违,而不为诵读所误。知我,罪我,怜我,杀我,悉听世人,不复能顾其后矣。但恐我所言者,自以为是而未必果是;人所趋者,我以为非而未必尽非。但矢一字之公,可谢千秋之罚。噫,元人可作,当必贳予。
【注释】
①周郎渐出:周郎即三国周瑜。周瑜精通音乐,时人有“曲有误,周郎顾”民谣,指其能指出曲中的错误。
【译文】
曾经奇怪世上只要有一种文体,就有一种相应的规则记载在书上,与在老师那里学到的没什么区别。只有在填词作曲方面,不仅写得很简略,而且就像故意对它置之不理一样。揣测其中的原因,大致有三点:一是戏曲创作的规则难以把握,不可言传,只能意会。灵感突现时,创作者神魂飞越,像是在梦中一般,不到最后便不能收回魂魄。谈论现实很容易,要描述梦境却很难。并非不想言传,而是难以言传。如此的创作规则的确很奇怪,确实难以道出!我认为如此深刻的道理,说的都是文学的最高境界。并不仅仅只是戏曲创作,其他方面都是一样。难道能因为精妙之处难以言传,就连粗浅之处也避而不谈了吗?二是填词的规律变化莫测,这里说是应该这样,那里又说不应该这样。比如填写生、旦的唱词,贵在庄重典雅,写净、丑的唱词,务必诙谐幽默。这是常理。但如果忽然碰到风流放荡的生与旦,反觉得庄重典雅的唱词不合适了。为迂腐、不通人情的净、丑写词,反而以诙谐幽默为忌。这类的情况,很难一概而论。恐怕用固定的陈词滥调,耽误了那些拘泥程式的作者,所以宁愿缺漏存疑,也不画蛇添足。如此一来,这种变幻不定的规律,不仅填词作曲是这样,科举八股、诗歌散文都是这样。哪里会有死搬教条作出的文章,会被人赏识而流传后世的呢?三是自古以来名人因为擅长诗歌、词赋而受器重的十有八九,而因词曲传世的却不足十分之一,千百人中也只能出一个。凡是擅长此道的人,都把技巧深藏心中,必定自己珍藏,认为既然没有人传授给我,我怎么能够传授他人。假使人人都能填词作曲,那么别说遍地都是好戏曲,评论者也未必不会让后来者居上,而觉得前人粗陋。况且假如内行人越来越多,挑出许多毛病,使前人没有藏拙的地方,这就像后羿教出许多逢蒙那样的徒弟,结果自己被他们围起来用武器攻击。不如仍旧效仿前人,闭口不提的好。我反复揣摩此种技艺不传的原因,虽然三点原因并列,但是我认为恐怕还是这点居多。
在我看来:文学作品是天下人共有之物,不是可以让某个人私藏的;是与非应该由历史来做定论,并非某个人可以颠倒的。因此,倒不如倾尽我的所有,公诸于世,从而得以与天下后世贤士引为知音。才能高过我的,我以他为师,即使他曾师出于我;才能与我相当的,我以他为友,可以使他成为我借鉴学习的对象。抱着这样的用心,不由自主便会把自己生平所学全部拿出来,与前代流传下来的书互相对照,也可以取长补短,辨别优点与不足,使人知道该何去何从,而不会被阅读的书籍所误导。理解我,怪罪我,同情我,伤害我,都随世人,我已经不再顾及后果了。只怕我所说的,自己认为正确而事实并非如此;大家所追求,我认为不对的事实并非都不对。但求有一个字有益于大众,那就能够免去历史的责罚。唉!元代的高手必然可以原谅我的。
【原文】
填词首重音律,而予独先结构者,以音律有书可考,其理彰明较著。自《中原音韵》一出,则阴阳平仄画有塍区,如舟行水中,车推岸上,稍知率由者,虽欲故犯而不能矣。《啸余》、《九宫》二谱一出,则葫芦有样,粉本昭然。前人呼制曲为填词,填者,布也,犹棋枰之中画有定格,见一格,布一子,止有黑白之分,从无出入之弊,彼用韵而我叶之,彼不用韵而我纵横流荡之。至于引商刻羽,戛玉敲金,虽曰神而明之,匪可言喻,亦由勉强而臻自然,盖遵守成法之化境也。
《汉宫秋》内页及插图
至于结构二字,则在引商刻羽之先,拈韵抽毫之始。如造物之赋形,当其精血初凝,胞胎未就,先为制定全形,使点血而具五官百骸之势。倘先无成局,而由顶及踵,逐段滋生,则人之一身,当有无数断续之痕,而血气为之中阻矣。工师之建宅亦然。基址初平,间架未立,先筹何处建厅,何方开户,栋需何木,梁用何材,必俟成局了然,始可挥斤运斧。倘造成一架而后再筹一架,则便于前者,不便于后,势必改而就之,未成先毁,犹之筑舍道旁,兼数宅之匠资,不足供一厅一堂之用矣。故作传奇①者,不宜卒急拈毫,袖手于前,始能疾书于后。有奇事,方有奇文,未有命题不佳,而能出其锦心,扬为绣口者也。尝读时髦所撰,惜其惨淡经营,用心良苦,而不得被管弦、副优孟者,非审音协律之难,而结构全部规模之未善也。
【注释】
①传奇:明代对南曲中的长篇戏曲的称呼,区别于北杂剧。
【译文】
填制曲词首先注重音律,唯独我首先注重的是结构,因为音律有书可以参考,其规律较为明显。自《中原音韵》一书问世之后,阴阳平仄都有了各自的范畴,如同船行驶于水中,车推行于岸上一样,通晓一点门道的人,即使想明知故犯也做不到。《啸余》、《九宫》两个曲谱一推出,就提供了依样画葫芦的范本,其形式和内容都非常明了。前人称创制曲词为“填词”,“填”是布局的意思,犹如棋盘上画有固定的格子,见一个格子,下一颗棋子,只有黑与白的区别,而从来没有出格入格的弊病。该用韵的地方我用韵,不用韵的地方我随意发挥。至于音律,使其铿锵悦耳,虽然说来神奇,不能用语言表达,不过,这也是由勉强到自然,遵守固定法则而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
至于结构,则在确定音韵之前就要考虑。就像造物主创造人形,要在精血凝结之初,胚胎形成之前,先制定出整体形状,使一滴血也具备五官和躯骸的形式。倘若开始没有总体格局,而从头顶到脚跟,分段生长,那么人的身体上就会有无数断续的伤痕,而血气也会因此被阻断。工匠建筑房屋也是如此。地基刚打平,架构还没确立,而要先筹划在哪里建厅堂,在何处开门窗,檩子和大梁用什么木料,必须等到整个布局都清楚了,才可以动工。倘若先建成了一部分再筹划另一部分,那么就会出现适用于前面的,但却对后面的不适用的情况,势必要作改变来屈就。还没建成就先毁掉,就像在路边建房,用能够建造几座房子的资源,却不足以建造出一厅一堂。因此创作戏曲的人,不宜仓促动笔,在写作之前考虑周详,才能做到之后的奋笔疾书。要有奇事,才能有奇文,没有命题不好却能写出脍炙人口的好作品的。曾经读过一些跟随潮流的人所写的文章,可惜他们惨淡经营、用心良苦所创作的曲子,却不能拿来演唱。这不是音律的问题,而是整体结构没有安排好。
【原文】
词采似属可缓,而亦置音律之前者,以有才技之分也。文词稍胜者,即号才人,音律极精者,终为艺士。师旷①止能审乐,不能作乐;龟年②但能度词,不能制词。使之作乐制词者同堂,吾知必居末席矣。事有极细而亦不可不严者,此类是也。
【注释】
①师旷:春秋时晋国著名乐师,相传其能从音乐中辨出吉凶。②龟年:李龟年,唐代玄宗时著名音乐家。
【译文】
词采似乎可以放到后边说,而我将其置于音律之前,是因为有才能和技巧的分别。文采稍突出的,就号称才子;对音律极其精通的,终究也只是艺人。师旷只能欣赏音乐,不能创作乐曲;李龟年只能演唱,却不能创作曲词。让他们与作曲作词的人聚集一堂,我想他们必然是居于末席的。事情有极为细小却不能不认真对待的,诸如此类便是。
戒讽刺
【原文】
武人之刀,文士之笔,皆杀人之具也。刀能杀人,人尽知之;笔能杀人,人则未尽知也。然笔能杀人,犹有或知之者;至笔之杀人较刀之杀人,其快其凶更加百倍,则未有能知之而明言以戒世者。予请深言其故。
何以知之?知之于刑人之际。杀之与剐,同是一死,而轻重别焉者。以杀只一刀,为时不久,头落而事毕矣;剐必数十百刀,为时必经数刻,死而不死,痛而复痛,求为头落事毕而不可得者,只在久与暂之分耳。然则笔之杀人,其为痛也,岂止数刻而已哉!窃怪传奇一书,昔人以代木铎①,因愚夫愚妇识字知书者少,劝使为善,诫使勿恶,其道无由,故设此种文词,借优人说法,与大众齐听。谓善由如此收场,不善者如此结果,使人知所趋避,是药人寿世之方,救苦弭灾之具也。后世刻薄之流,以此意倒行逆施,借此文报仇泄怨。心之所喜者,处以生旦之位,意之所怒者,变以净丑之形,且举千百年未闻之丑行,幻设而加于一人之身,使梨园②习而传之,几为定案,虽有孝子慈孙,不能改也。
噫,岂千古文章,止为杀人而设?一生诵读,徒备行凶造孽之需乎?苍颉造字而鬼夜哭,造物之心,未必非逆料至此也。凡作传奇者,先要涤去此种肺肠,务存忠厚之心,勿为残毒之事。以之报恩则可,以之报怨则不可;以之劝善惩恶则可,以之欺善作恶则不可。人谓《琵琶》一书,为讥王四而设。因其不孝于亲,故加以入赘豪门,致亲饿死之事。何以知之?因“琵琶”二字,有四“王”字冒于其上,则其寓意可知也。噫,此非君子之言,齐东野人之语也。
【注释】
①木铎:古代一种用木作铃舌的大铃,宣告政令时召集群众之用,后借指宣扬某种政教、学说。②梨园:唐玄宗精通音律,曾亲自于内廷的梨园当中向宫中艺人教授歌舞,后世于是将戏班子与戏曲业称为梨园。
【译文】
武士的刀,文人的笔,都是杀人的工具。刀能杀人人们都知道,笔能杀人就并非人人都知道了。笔能杀人有些人虽然也知道,但是说到笔杀人比刀杀人更快、更凶猛百倍,就没有人能知道并明确指出来告诫世人。请让我深入解释其中的原因。
我是如何知道这些的呢?是从处决犯人的过程中领悟的。砍头和刀剐,都是一死,但轻重却是不同的。砍头只用一刀,时间很短,人头落地事情便会结束;刀剐则必定用几十几百刀,用时必定经过几刻钟。想快点死却死不成,疼痛接连不断。想要人头落地了事儿却办不到,只是由于时间的长短的差别。然而用笔杀人,带来的痛楚何止几刻钟?我奇怪戏曲传奇被前人当作宣扬政教的木铃,因为普通百姓识文断字的人很少,要劝导世人行善,告诫人们不要作恶,没有别的办法。因此借用这种文学形式,通过演员现身说法,传入大众的耳朵里。告诉人们好人是这样的结局,坏人是那样的下场,让人们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是救人救世的良方,救苦消灾的工具。后世尖酸刻薄之流却用这个方式来倒行逆施,借此来报仇、泄愤。将心中喜爱的人放在生角和旦角的位置;心中不满的人,便虚构成净角和丑角的样子,并杜撰出千百年闻所未闻的丑陋行径,虚构在这一个人身上,让艺人演练并传播,几乎成为定论,即使此人有孝顺的后代,也没办法改变。
唉!难道千百年来的文章只是为了杀人作的吗?一生读书难道只为行凶造孽作准备吗?苍颉造字时有鬼在夜里哭,造物之人当初未必没有料到这点。凡是从事戏曲创作的人,首先要把这种邪念去除干净,务必保存忠厚之心,不要做残酷狠毒之事。可以用文章报恩,用来发泄怨气就不行;可以用来劝善惩恶,用来欺善作恶就不行。有人说《琵琶记》这本书是为讽刺王四而作。因为他对双亲不孝,所以书中加上了入赘豪门,致使双亲饿死的情节。如何知道的呢?因为“琵琶”两字四个“王”字在上面,其寓意由此可知。唉!这并非君子该说的话,而应该是山野村夫的话。
【原文】
凡作传世之文者,必先有可以传世之心,而后鬼神效灵,予以生花之笔,撰为倒峡之词①,使人人赞美,百世流芳。传非文字之传,一念之正气使传也。《五经》、《四书》、《左》、《国》、《史》、《汉》诸书,与大地山河同其不朽,试问当年作者有一不肖之人、轻薄之子厕于其间乎?但观《琵琶》得传至今,则高则诚之为人,必有善行可予,是以天寿其名,使不与身俱没,岂残忍刻薄之徒哉!即使当日与王四有隙,故以不孝加之,然则彼与蔡邕未必有隙,何以有隙之人,止暗寓其姓,不明叱其名,而以未必有隙之人,反蒙李代桃僵之实乎?此显而易见之事,从无一人辩之。创为是说者,其不学无术可知矣。
《琵琶记》书影
予向梓传奇,尝埒誓词于首,其略云:加生旦以美名,原非市恩于有托;抹净丑以花面,亦属调笑于无心;凡以点缀词场,使不岑寂而已。但虑七情以内,无境不生,六命之中,何所不有。幻设一事,即有一事之偶同;乔命一名,即有一名之巧合。焉知不以无基之楼阁,认为有样之葫芦?是用沥血鸣神,剖心告世,倘有一毫所指,甘为三世之喑,即漏显诛,难逋阴罚。此种血忱,业已沁入梨枣②,印政寰中久矣。而好事之家,犹有不尽相谅者,每观一剧,必问所指何人。
噫,如其尽有所指,则誓词之设,已经二十余年,上帝有赫,实式临之,胡不降之以罚?兹以身后之事,且置勿论,论其现在者:年将六十,即旦夕就木,不为夭矣。向忧伯道之忧③,今且五其男,二其女,孕而未诞、诞而待孕者,尚不一其人,虽尽属景升豚犬,然得此以慰桑榆,不忧穷民之无告矣。年虽迈而筋力未衰,涉水登山,少年场往往追予弗及;貌虽癯而精血未耗,寻花觅柳,儿女事犹然自觉情长。所患在贫,贫也,非病也;所少在贵,贵岂人人可幸致乎?是造物之悯予,亦云至矣。非悯其才,非悯其德,悯其方寸之无他也。
生平所著之书,虽无裨于人心世道,若止论等身,几与曹交食粟之躯④等其高下。使其间稍伏机心,略藏匕首,造物且诛之夺之不暇,肯容自作孽者老而不死,犹得徉狂自肆于笔墨之林哉?吾于发端之始,即以讽刺戒人,且若嚣嚣自鸣得意者,非敢故作夜郎,窃恐词人不究立言初意,谬信“琵琶王四”之说,因谬成真。谁无恩怨?谁乏牢骚?悉以填词泄愤,是此一书者,非阐明词学之书,乃教人行险播恶之书也。上帝讨无礼,予其首诛乎?现身说法,盖为此耳。
【注释】
①倒峡之词:出自杜甫《醉歌行》:“词源倒倾三峡水,笔阵独扫千人军。”后世比喻文思泉涌,文章气势磅礴。②梨枣:旧时印书的刻板多用梨木、枣木,所以梨枣为书版的代称。③伯道之忧:晋代邓攸,字伯道,战乱中带子侄一起逃亡,在难以两全之下为了保全侄子就丢弃了儿子,以后终身无子。伯道之忧指没有儿子的忧虑。④曹交食粟之躯:曹交,战国曹人,《孟子》载曹交自称说:“交九尺四寸以长,食粟而已。”
【译文】
凡是创作出流传后世文章的人,必须先要有可以流传后世的心,而后鬼神才能显灵,赐给他生花妙笔,使之文思泉涌,为人称道,流芳百世。流传并非因为文字的流传,而是其中的一腔正气使之流传。《五经》、《四书》、《左传》、《国语》、《史记》、《汉书》等书,与大地山河一样永垂不朽,试问当年这些书的作者有一个不肖之人、轻薄之徒混杂在其中吗?再看《琵琶记》得以流传至今,那么高则诚的为人必定有善行可以称道。所以上天让他美名流传,而没有随肉体消亡,他怎会是残忍刻薄的人呢?即使他当年真和王四有嫌隙,故意将不孝的罪名加上,然而他与蔡邕未必有嫌隙。为何对有矛盾的人,只将姓氏暗喻其中,而不明说其名。而让未必有矛盾的人蒙受李代桃僵的罪名呢?如此显而易见的事情,却从没有一个人为此辩驳。编造《琵琶记》是为了讽刺王四说法的人,其不学无术是显而易见的。
我以前在推出自己的戏曲时,总将一段誓词置于开头,大意是:将美名加在生、旦身上,并非是为了向寄托的人报恩;给净、丑抹个花脸,也只是无意的调笑;这些是为了给戏曲增加点缀,使气氛不那么冷寂罢了。但是考虑到七情六欲之内,什么情况都会发生,天地之间,任何东西都会存在。虚构一个故事,就会在现实中有一件事与之偶合;变造一个名字,就会有一个名字与之巧合。怎么知道没有人将凭空捏造的东西当作是依样画葫芦呢?因此我滴血向神明盟誓,剖开心向世人告白,倘若有丝毫的暗指,甘愿三辈子不能说话,即使逃过了阳世的谴责,也难以逃脱阴间的责罚。这种热忱早已出版时附于开头了,向世间表明很久了。然而一些好事之人仍有不能完全谅解我的,每看一出戏,必定要追问剧中所指的是谁。
演戏场景图
唉!如果都有影射,那么所发誓言已经二十多年,苍天有眼,随时应验,为什么不降罪惩罚我呢?这些是死后的事,暂且放到一边不提,先谈论现在:我已快六十岁了,即使马上死去,也不算是早逝了。以前我担心没有子嗣,现在已经有五个儿子、两个女儿,已经怀孕还没生、生完还将怀孕的,尚且不止一个人。虽然这些子女都无才无德,然而用他们来慰藉我的晚年,也不必担心会像穷苦人家那样无后了。年纪虽然大了但筋骨还没衰老,涉水爬山,年轻人也常常赶不上我。容貌虽然瘦削但精血还没耗尽,寻花问柳,还是会有儿女情长。所担心的是贫穷,贫穷不是毛病;所缺少的是富贵,但富贵又岂是人人都能幸运地获得的呢?这是造物主对我的怜惜。他不是怜爱我的才华,不是怜爱我的品德,是怜爱我心无杂念。
我一生所写的书,虽然对人心世道没有多大裨益,但倘若只说数量,那么几乎能和曹交说的食粟之躯媲美了。假使我心中暗藏一点心机,有一点害人之心,上天诛杀剥夺我的生命都来不及,岂能容忍我这个作孽的人老了还不死,而且疯疯癫癫地舞文弄墨呢?我在书的一开始就用不要讽刺来告诫大家,就像个嚣张狂妄、自鸣得意的人,并非是我敢故意夜郎自大,我只是担心填词作曲的人体会不到我写这些话的本意,去错误地相信《琵琶记》影射王四这样的论调,将错误的当成真实的。谁没有恩怨?谁缺少牢骚?若都以填词作曲来泄愤,那么这就不是阐明词学的书,就成了教人冒险做坏事的书了。那么上天追讨无礼之人,我岂不是要首当其冲?我在这里现身说法,就是为了这个。
立主脑
【原文】
古人作文一篇,定有一篇之主脑。主脑非他,即作者立言之本意也。传奇亦然。一本戏中,有无数人名,究竟俱属陪宾,原其初心,止为一人而设。即此一人之身,自始至终,离合悲欢,中具无限情由,无穷关目,究竟俱属衍文①,原其初心,又止为一事而设。此一人一事,即作传奇之主脑也。然必此一人一事果然奇特,实在可传而后传之,则不愧传奇之目,而其人其事与作者姓名皆千古矣。如一部《琵琶》,止为蔡伯喈一人,而蔡伯喈一人又止为“重婚牛府”一事,其余枝节皆从此一事而生。二亲之遭凶,五娘之尽孝,拐儿之骗财匿书,张大公之疏财仗义,皆由于此。是“重婚牛府”四字,即作《琵琶记》之主脑也。一部《西厢》,止为张君瑞一人,而张君瑞一人,又止为“白马解围”一事,其余枝节皆从此一事而生。夫人之许婚,张生之望配,红娘之勇于作合,莺莺之敢于失身,与郑恒之力争原配而不得,皆由于此。是“白马解围”四字,即作《西厢记》之主脑也。余剧皆然,不能悉指。
后人作传奇,但知为一人而作,不知为一事而作。尽此一人所行之事,逐节铺陈,有如散金碎玉,以作零出则可,谓之全本,则为断线之珠,无梁之屋。作者茫然无绪,观者寂然无声,又怪乎有识梨园,望之而却走也。此语未经提破,故犯者孔多,而今而后,吾知鲜矣。
【注释】
①衍文:指古籍抄刊中误增的文字,此处指起铺垫陪衬作用的文字。
【译文】
古人作一篇文章,必然有一篇文章的主脑。主脑不是其他,是作者创作文章的本意,戏曲也是如此。在一部戏中,有许多人名,到底都只是作陪衬的角色。作者最初的本意,只是为一个人创作。就是这一个人,从始至终,经历离合悲欢,中间穿插许多情由、无数情节,终究都是些铺张的文字,作者最初的本意,又都只是为一件事而写。这一个人一件事,就是创作戏曲的主脑。但这个人这件事必须确实奇特,确实值得传扬才去作传,才对得起戏曲的名目,其中的人和事及作者的名字才都能千古流传。比如《琵琶记》,只为蔡伯喈一个人而作,而蔡伯喈又只有“重婚牛府”一件事最重,其余情节都由这件事产生。蔡伯喈双亲遭遇凶灾,妻子赵五娘尽孝,骗子为骗钱财藏匿家书,张大公仗义疏财,都是由此事引起的。“重婚牛府”四个字,就是创作《琵琶记》的主脑。一部《西厢记》,只为张君瑞一个人而作,而张君瑞又只做了“白马解围”一件事,其他情节都由此事引发。老夫人许婚,张生希望与莺莺婚配,红娘勇于撮合,莺莺敢于失身,郑恒力争原配而不得,都由此事引起。“白马解围”四个字,就是创作《西厢记》的主脑。其他的戏剧都是如此,就不再一一指明。
白马解围
后人创作戏曲,只知道是为一人而作,却不知道为一事而作,将这个人做的所有事件逐个展开,如同松散破碎的金玉,单个拿出来还可以,说到整部戏,那就成了断线的珠子、没有大梁的屋子。作者茫然无绪,观众悄然无声,难怪一些行家都不演出这样的剧本。这些话以前没有被人说破,所以犯这种错误的人非常多,从今以后,我知道这样的人会很少了。
脱窠臼
【原文】
“人惟求旧,物惟求新。”新也者,天下事物之美称也。而文章一道,较之他物,尤加倍焉。戛戛乎陈言务去,求新之谓也。
至于填词一道,较之诗赋古文,又加倍焉。非特前人所作,于今为旧,即出我一人之手,今之视昨,亦有间焉。昨已见而今未见也,知未见之为新,即知已见之为旧矣。古人呼剧本为“传奇”者,因其事甚奇特,未经人见而传之,是以得名,可见非奇不传。“新”即“奇”之别名也。若此等情节业已见之戏场,则千人共见,万人共见,绝无奇矣,焉用传之?是以填词之家,务解“传奇”二字。欲为此剧,先问古今院本中,曾有此等情节与否,如其未有,则急急传之,否则枉费辛勤,徒作效颦之妇。东施之貌未必丑于西施,止为效颦于人,遂蒙千古之诮。使当日逆料至此,即劝之捧心,知不屑矣。
吾谓填词之难,莫难于洗涤窠臼,而填词之陋,亦莫陋于盗袭窠臼。吾观近日之新剧,非新剧也,皆老僧碎补之衲衣,医士合成之汤药。即众剧之所有,彼割一段,此割一段,合而成之,即是一种“传奇”。但有耳所未闻之姓名,从无目不经见之事实。语云“千金之裘,非一狐之腋”①,以此赞时人新剧,可谓定评。但不知前人所作,又从何处集来?岂《西厢》以前,别有跳墙之张珙?《琵琶》以上,另有剪发之赵五娘乎?若是,则何以原本不传,而传其抄本也?窠臼不脱,难语填词,凡我同心,急宜参酌。
【注释】
①千金之裘,非一狐之腋:腋指狐腋下皮毛,裘衣用成千上万的狐腋集合而成。这里比喻做事情要通过点滴积累。
【译文】
“人惟求旧,物惟求新。”新,是天下万物的美称。而文章相比其他事物,求新更要加倍。老生常谈的陈词滥调必须除去,说的就是求新。
至于填词作曲,与诗赋古文相比,求新的程度更要加倍。不但前人的东西在今天已经过时,即使是出自我一人之手,今天看昨天的,也会发现问题。因为昨天已经看见而今天还没有看见,知道没有见过的是新的,就知道已经见过的是旧的了。古人称剧本为“传奇”,是因为里面的故事非常奇特,写的都是人们没有见过的事情,因此得名。可见不奇特就不能流传。“新”就是“奇”的别名。倘若这类情节已经在舞台上演过,成千上万的人都见过了,就一点都不奇特了,哪里还用得着去传扬?所以戏曲作者,务必要懂得“传奇”二字的含义。想写这个剧作,先了解从古至今的剧作中是否有过此类情节,如果没有,就赶快写出来,否则就会徒劳无功,白白做了效颦东施。东施的容貌未必比西施难看,只因为效仿了他人,便成了千古的笑话。假如当初预料到会这样,即使别人劝她捂住心口装病,也不屑这样去做。
《四声猿》插图
我认为填词最难的莫过于摆脱前人成法;而填词最鄙陋的也莫过于抄袭前人成果。我看近来的新剧,并非是新剧,都是老和尚用碎布头缝补成的衲衣、医生合成的汤药一样的东西。将以前的各种剧本,那边抄一段,这里摘一段,拼凑起来,就成了一出戏。里面只有没听过的人名,没有没见过的情节。古语说:“千金之裘,非一狐之腋。”以此来称赞当今的新剧本,可说是非常准确的评论。却不知前人的作品又是从哪里搜集来的?难道《西厢记》之前,就已经有另一个跳墙的张珙?《琵琶记》之前,另有一个剪发的赵五娘?如果是,那为何原本没有流传,而流传抄袭的本子呢?不摆脱前人成法,就很难说填词,凡是和我有同样想法的人,都应该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密针线
【原文】
编戏有如缝衣,其初则以完全者剪碎,其后又以剪碎者凑成。剪碎易,凑成难,凑成之工,全在针线紧密。一节偶疏,全篇之破绽出矣。每编一折,必须前顾数折,后顾数折。顾前者,欲其照映,顾后者,便于埋伏。照映埋伏,不止照映一人、埋伏一事,凡是此剧中有名之人、关涉之事,与前此后此所说之话,节节俱要想到,宁使想到而不用,勿使有用而忽之。
吾观今日之传奇,事事皆逊元人,独于埋伏照映处,胜彼一筹。非今人之太工,以元人所长全不在此也。若以针线论,元曲之最疏者,莫过于《琵琶》。无论大关节目,背谬甚多,如子中状元三载,而家人不知;身赘相府,享尽荣华,不能自遣一仆,而附家报于路人;赵五娘千里寻夫,只身无伴,未审果能全节与否,其谁证之?诸如此类,皆背理妨伦之甚者。再取小节论之,如五娘之剪发,乃作者自为之,当日必无其事。以有疏财仗义之张大公在,受人之托,必能终人之事,未有坐视不顾,而致其剪发者也。然不剪发,不足以见五娘之孝。以我作《琵琶》,《剪发》一折亦必不能少,但须回护张大公,使之自留地步。吾读《剪发》之曲,并无一字照管大公,且若有心讥刺者。据五娘云:“前日婆婆没了,亏大公周济。如今公公又死,无钱资送,不好再去求他,只得剪发”云云。若是,则剪发一事乃自愿为之,非时势迫之使然也,奈何曲中云:“非奴苦要孝名传,只为上山擒虎易,开口告人难。”此二语虽属恒言,人人可道,独不宜出五娘之口。彼自不肯告人,何以言其难也?观此二语,不似怼怨大公之词乎?然此犹属背后私言,或可免于照顾。迨其哭倒在地,大公见之,许送钱米相资,以备衣衾棺椁,则感之颂之,当有不啻口出者矣,奈何曲中又云:“只恐奴身死也,兀自没人埋,谁还你恩债?”试问公死而埋者何人?姑死而埋者何人?对埋殓公姑之人而自言暴露①,将置大公于何地乎?且大公之相资,尚义也,非图利也,“谁还恩债”一语,不几抹倒大公,将一片热肠付之冷水乎?此等词曲,幸而出自元人,若出我辈,则群口讪之,不识置身何地矣。予非敢于仇古,既为词曲立言,必使人知取法,若扭于世俗之见,谓事事当法元人,吾恐未得其瑜,先有其瑕。人或非之,即举元人借口,乌知圣人千虑,必有一失;圣人之事,犹有不可尽法者,况其他乎?
《琵琶记》饭婆泥塑
《琵琶》之可法者原多,请举所长以盖短。如《中秋赏月》一折,同一月也,出于牛氏之口者,言言欢悦;出于伯喈之口者,字字凄凉。一座两情,两情一事,此其针线之最密者。瑕不掩瑜,何妨并举其略。然传奇一事也,其中义理分为三项:曲也,白也,穿插联络之关目也。元人所长者止居其一,曲是也,白与关目皆其所短。吾于元人,但守其词中绳墨②而已矣。
【注释】
①暴露:指尸骸无人掩埋,暴露在外。②绳墨:木匠用来画墨线,矫正曲直的工具,这里指规矩、规则。
【译文】
编剧本就像缝衣服,开始是将完整的布料裁剪开,然后再把裁剪好的布块儿缝合成衣服。剪开容易,缝合成衣服却很难。缝合工作完全取决针线的紧密。一处的偶然疏漏,就会使整篇文章露出破绽。每编写一折戏,必须顾及到前后的几折。顾及前面是要前后呼应,顾及后面则方便埋下伏笔。前后呼应和埋下伏笔,不仅仅要照应一个人、埋伏一件事,凡是剧作中有名字的人、关联到的事,以及前后所说的话,处处都要想到。宁可使想到的用不上,也不能使有用的被疏忽。
我看现在的戏剧,任何方面都逊色于元代人,唯独在埋伏与照映方面,胜他们一筹。这并非现代人精通于此,而是元代人所擅长的都不在于此。如果从穿插衔接方面来讨论,元曲中结构最松散的莫过于《琵琶记》。《琵琶记》中无论大小情节,前后矛盾有错误的地方很多。如儿子中状元已经三年,而家里人却不知道;入赘相府做了女婿,享尽荣华富贵,而不能差遣一个仆人送信,却委托过路人捎带家书;赵五娘千里寻夫,只身一人无人陪伴,却不考虑是否真的能保全名节,谁能为她证明?诸如此类的事情,都非常违背情理伦常。再拿一些细节来讨论。比如五娘剪发,应该是作者自己的创作,当时必定没有这种事。因为有仗义疏财的张大公在,他受人所托,必定可以帮忙到底,不会坐视不理,而致使五娘剪发卖钱这种事情发生。但是如果不剪发,就不足以表明五娘的孝顺。若是我来写《琵琶记》,“剪发”这一折也必不可少。但必须回过头来照应张大公,使他留有余地。我读“剪发”的曲词,没有一个字照顾到张大公,并且好像有意要讥讽。根据五娘的说法:“前天婆婆死了,多亏张大公周济。现在公公又死了,没有钱送葬,不好意思再去求他,只好剪发”等。如果是这样,那么剪发这件事是赵五娘自愿做的,并非是当时的形势所逼迫的。为什么曲词中又说:“并非我硬要传孝名,只是因为上山擒虎容易,开口求人难。”这两句话虽然普遍,人人都能说,却唯独从五娘嘴里说出来不适合。她自己不肯求人,为何要说求人难?看这两句话,不像是在埋怨张大公吗?然而这还是私下所说的话,或许可以不用照应。等到她哭倒在地,张大公见了许诺要送钱粮资助,用来准备后事,赵五娘对此应该感激称颂,为何戏曲中又说:“只怕我也死了,依然没人埋葬,谁又来还你的恩情呢?”试问公公死了是谁埋葬的?婆婆死了又是谁埋葬的?对埋葬公婆的人说出自己死后将暴尸的话,会把张大公置于何地呢?而且张大公资助她是崇尚道义,而非贪图私利。“谁还恩债”这句话,不是一下子将张大公的功德抹杀,往好心上泼冷水吗?这种词曲,幸好出自元代人之手,若是出自现代人,就会被众人耻笑,不知道该何处容身了。我不是胆敢抨击古人,既然要为词曲著书立说,必定使人知道学习方法。若是被世俗的偏见误导,认为任何地方都应当效法元代人,恐怕没有学到优点,而先学了缺点。或许有人会非议,将元人做借口,不知道圣人千虑,必有一失,圣人做事,尚且不能全部效仿,何况其他人呢?
《琵琶记》中可以效法的地方原本很多,请让我来举出其长处来掩盖其不足。比如“中秋赏月”一折中,相同的月亮,从牛氏的口里说出来的,每句都欢快喜悦;从蔡伯喈口里说出来的,每个字凄婉悲凉。坐在一起却是两种心情,两种心情却出于同一件事,这是《琵琶记》中描述最为细密精致之处。瑕疵无法掩盖优点,何妨将优缺点同时举出呢。然而,戏曲剧本是一个整体,其中的内容分为三项:词曲、念白、穿插联络的关目。元代人所擅长的只是其中之一,词曲就是。念白与关目都是其不足之处。我们对于元代人,只是要遵守其词曲中的法则罢了。
减头绪
【原文】
头绪繁多,传奇之大病也。《荆》、《刘》、《拜》、《杀》(《荆钗记》、《刘知远》、《拜月亭》、《杀狗记》)之得传于后,止为一线到底,并无旁见侧出之情。三尺童子观演此剧,皆能了了于心,便便于口,以其始终无二事,贯串只一人也。后来作者不讲根源,单筹枝节,谓多一人可增一人之事。事多则关目亦多,令观场者如入山阴道中①,人人应接不暇。殊不知戏场脚色,止此数人,便换千百个姓名,也只此数人装扮,止在上场之勤不勤,不在姓名之换不换。与其忽张忽李,令人莫识从来,何如只扮数人,使之频上频下,易其事而不易其人,使观者各畅怀来,如逢故物之为愈乎?作传奇者,能以“头绪忌繁”四字,刻刻关心,则思路不分,文情专一,其为词也,如孤桐劲竹,直上无枝,虽难保其必传,然已有《荆》、《刘》、《拜》、《杀》之势矣。
《杀狗记》书影及插图
【注释】
①如入山阴道中:《世说新语·言语》载:“王子敬(王献之)云:‘从山阴道上行,山川自相映发,使人应接不暇。’”指景色优美,让人目不暇接,这里指情节人物繁多复杂,让人摸不着头脑。山阴:今浙江绍兴。
【译文】
头绪繁多是戏剧中的一大弊病。《荆钗记》、《刘知远》、《拜月亭》、《杀狗记》得以流传于后世,只是因为它们能一条主线贯穿到底,并没有滋生其他情节。小孩子观看这些戏,都能了然于心,描述清楚。因为这些戏自始至终没有讲别的事情,贯穿整个故事的也只有一个主角。后世作者却不讲究主线,只在筹划枝节,认为多一个人就要多说一个人的事情,事情多关目就也多,使观众像进入了山阴道里一样,让人应接不暇。却不知道戏班里的角色就只有有限的演员,即便换了千百个姓名,也只是这几个演员扮演,只是在于出场勤不勤,不在于姓名换不换。与其忽而张三忽而李四,让人们识辨不清,不如只让他们扮演几个人,使他们出场的次数频繁些,变幻情节而不更改角色,使观众各自舒畅情怀,就像遇到了熟悉的事物一样。戏剧作者,如果能将“头绪忌繁”四个字铭记于心,就能使思路集中,文章情节专一。那么他创作的曲词,就会像傲岸的梧桐、苍劲的翠竹,直上云霄而没有横生的斜枝,即使难以保证必定能得以流传,然而也已经具备了《荆钗记》、《刘知远》、《拜月亭》、《杀狗记》的气势。
戒荒唐
【原文】
昔人云:“画鬼魅易,画狗马难。”以鬼魅无形,画之不似,难于稽考。狗马为人所习见,一笔稍乖,是人得以指摘。可见事涉荒唐,即文人藏拙之具也。而近日传奇,独工于为此。噫,活人见鬼,其兆不祥,矧①有吉事之家,动出魑魅魍魉②为寿乎?移风易俗,当自此始。吾谓剧本非他,即三代以后之《韶》、《濩》也。殷俗尚鬼,犹不闻以怪诞不经之事被诸声乐,奏于庙堂,矧辟谬崇真之盛世乎?王道本乎人情,凡作传奇,只当求于耳目之前,不当索诸闻见之外。无论词曲,古今文字皆然。凡说人情物理者,千古相传;凡涉荒唐怪异者,当日即朽。《五经》、《四书》、《左》、《国》、《史》、《汉》,以及唐宋诸大家,何一不说人情?何一不关物理?及今家传户颂,有怪其平易而废之者乎?《齐谐》,志怪之书也,当日仅存其名,后世未见其实。此非平易可久、怪诞不传之明验欤?人谓家常日用之事,已被前人做尽,穷微极隐,纤芥无遗,非好奇也,求为平而不可得也。予曰:不然。世间奇事无多,常事为多,物理易尽,人情难尽。有一日之君臣父子,即有一日之忠孝节义。性之所发,愈出愈奇,尽有前人未作之事,留之以待后人。后人猛发之心,较之胜于先辈者。即就妇人女子言之,女德莫过于贞,妇愆无甚于妒。古来贞女守节之事,自剪发、断臂、刺面、毁身,以至刎颈而止矣。近日失贞之妇,竟有刲肠剖腹,自涂肝脑于贵人之庭以鸣不屈者;又有不持利器,谈笑而终其身,若老衲高僧之坐化者。岂非五伦以内,自有变化不穷之事乎?
昆腔《玉簪记》
古来妒妇制夫之条,自罚跪、戒眠、捧灯、戴水,以至扑臀而止矣。近日妒悍之流,竟有锁门绝食,迁怒于人,使族党避祸难前,坐视其死而莫之救者;又有鞭扑不加,囹圄不设,宽仁大度,若有刑措之风,而其夫摄于不怒之威,自遣其妾而归化者。岂非闺阃③以内,便有日异月新之事乎?此类繁多,不能枚举。此言前人未见之事,后人见之,可备填词制曲之用者也。即前人已见之事,尽有摹写未尽之情,描画不全之态。若能设身处地,伐隐攻微,彼泉下之人,自能效灵于我,授以生花之笔,假以蕴绣之肠,制为杂剧,使人但赏极新极艳之词,而意忘其为极腐极陈之事者。此为最上一乘,予有志焉,而未之逮也。
【注释】
①矧:况且,何况。②魑魅魍魉:传说中的妖魔鬼怪。③闺阃:妇女居住的内室,也指夫妇之间。
【译文】
古人说:“画鬼魅容易,画狗马却很难。”因为鬼魅没有一定形貌,画得不像,也难以考证。狗和马是人们所常见的,有一点偏差,就成了人们指摘的对象。可见涉及荒唐的事,就是文人掩藏缺点的手段。然而现在的戏剧,就唯独擅长这方面。唉!活人看到鬼,兆头不吉利,何来办喜事的人家,动辄便用鬼怪来做寿的呢?移风易俗,应该从这里开始。我认为剧本并非其他,就是夏商周三代以后,像《韶》、《濩》一样的正统乐曲。商代崇尚鬼神,尚且没听说将荒诞不经的事情加诸音乐,演奏于宗庙宫廷,何况是如今辟除荒谬推崇本真的盛世呢?君王之道以人情为本。凡是写作戏剧,只应当从自己身边去寻找素材,不该在见闻之外求索。不仅戏曲如此,古往今来的文章都是这样。凡是讲述人情事理的,都能千古相传,凡是涉及荒唐怪异的,马上便会腐朽。《五经》、《四书》、《左传》、《国语》、《史记》、《汉书》,以及唐宋各位文豪,哪一个说的不是人情?哪一个不是关乎事理?到现在仍家喻户晓,有怪罪它们平易而想要将其丢掉的吗?《齐谐》是本专写怪事的书,当时只保存书名,后世没见过它的内容。这难道不是取材平易能够长久,内容荒诞不能流传的明证吗?有人说生活中的已经被前人写完,深入且细致,任何细节没遗漏,并非是我们喜欢猎奇,而是想写平常的事情却不能。我说:并非如此。世上奇异的事情不多,平常的事情才多,自然事物容易写尽,人情却很难写尽。有一天存在君臣父子的关系,就有一天的忠孝节义。人的性情越来越新奇,有的是前人没做过的事,留下来等待后人去做。后人强烈的感情,相比之下要胜于前人。只从妇女来说,女子品德中最高的莫过于贞节,女子罪过中最严重的莫过于嫉妒。古代女子守节的事,有剪头发、断手臂、毁容颜、坏身体的,最严重的是自杀。而现在女子为保贞节,竟有断肠破腹,用肝脑涂地来向欺侮自己的富贵人家表现坚贞不屈的;还有不以利器自残,在谈笑中死去,如同得道高僧坐化那样。难道不是说伦常之中也有变化无穷的事情吗?
古代妒妇用来管制丈夫的方法,不过罚跪、不准睡觉、捧油灯、头顶水之类,最严重的是打屁股。现在凶悍的妒妇,竟然有锁起丈夫不让吃饭,甚至迁怒别人,使亲族惧怕不敢阻拦,眼看他死去却无人去救的;也有既不鞭打,也不禁闭,宽仁大度,就像废除了刑罚,而她的丈夫震慑于其不怒而威,自动将小妾休掉向她屈服的。这难道不是说明内室之中就有日新月异的事情吗?这类事情有很多,不能一一列举。这都是说前人没有见到的事,后人见到了,可以用来做戏剧创作的素材。即使前人已经见到的事,也有没有写尽的情感和刻画不全的形态,如果能设身处地,专攻细微之处,那么那些黄泉之下的鬼神自然会对我显灵,将生花妙笔传授于我,借给我锦绣心胸,写成戏剧,使人们只欣赏极其新鲜艳丽的曲词,而忘记它是极其腐朽陈旧的故事。这是戏剧的最高境界,我有志于此,但还没有达到。
审虚实
【原文】
传奇所用之事,或古或今,有虚有实,随人拈取。古者,书籍所载,古人现成之事也;今者,耳目传闻,当时仅见之事也;实者,就事敷陈,不假造作,有根有据之谓也;虚者,空中楼阁,随意构成,无影无形之谓也。
崔莺莺像
人谓古事多实,近事多虚。予曰:不然。传奇无实,大半皆寓言耳。欲劝人为孝,则举一孝子出名,但有一行可纪,则不必尽有其事。凡属孝亲所应有者,悉取而加之,亦犹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一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其余表忠表节,与种种劝人为善之剧,率同于此。若谓古事皆实,则《西厢》《琵琶》推为曲中之祖,莺莺果嫁君瑞乎?蔡邕之饿莩其亲,五娘之干蛊①其夫,见于何书?果有实据乎?孟子云:“尽信书,不如无书。”盖指《武成》而言也。经史且然,矧杂剧乎?凡阅传奇而必考其事从何来、人居何地者,皆说梦之痴人,可以不答者也。然作者秉笔,又不宜尽作是观。若纪目前之事,无所考究,则非特事迹可以幻生,并其人之姓名亦可以凭空捏造,是谓虚则虚到底也。若用往事为题,以一古人出名,则满场脚色皆用古人,捏一姓名不得;其人所行之事,又必本于载籍,班班可考,创一事实不得。非用古人姓字为难,使与满场脚色同时共事之为难也;非查古人事实为难,使与本等情由贯串合一之为难也。
予即谓传奇无实,大半寓言,何以又云姓名事实必须有本?要知古人填古事易,今人填古事难。古人填古事,犹之今人填今事,非其不虑不考,无可考也。传至于今,则其人其事,观者烂熟于胸中,欺之不得,罔之不能,所以必求可据,是谓实则实到底也。若用一二古人作主,因无陪客,幻设姓名以代之,则虚不似虚,实不成实,词家之丑态也,切忌犯之。
【注释】
①干蛊:典出《易经·盅卦》:“干父之盅。”原指子承父业,完成父亲未完成的事业。这里指赵五娘替丈夫侍奉父母,养老送终。
【译文】
戏曲所写的事情,有古代的有现在的,有虚构的有真实的,随人们来选取。古代的就是那些书籍中记载的古人现成的事情;现在的就是耳闻眼见的当时出现的事情。真实的就是根据事实敷衍陈述,不经编造,有根有据的事;虚构的就像空中楼阁,是作者随意编写而成,没有事实依托的事。
有人说古代的事真实的居多,现在的事多为虚构。我说:并非如此。戏剧没有全都是事实的,大部分都是寓言罢了。想劝人们尽孝,就举出一位孝子,只要有一点孝行可以写,就不必每件事都是真的。凡是孝敬父母该具备的条件,都拿来给他,就像纣王的不善并非那么严重,一旦居于下流,天下全部坏事便都到了他身上。其他表现忠诚气节及各种劝人向善的戏剧,都与之相同。如果说古代的事情都真实,那么《西厢记》、《琵琶记》这些被推举为戏曲鼻祖的作品中,崔莺莺果然嫁给了张君瑞吗?蔡邕使双亲饿死,赵五娘替丈夫文过饰非,哪本书里写过?果真有事实根据吗?孟子说:“全都相信书,不如没有书。”这是针对《尚书》中的《武成》一篇而言的。经书、史书尚且如此,更何况是戏曲!凡是读戏剧时一定要考究其中事情的出处、人物的来历的人,都是说梦的痴人,可以不用理会。然而作者创作,也不能都是这样的观点。如果眼前的事,没有可以考究的,那么非但里面的事情能够虚构,而且其中人物的姓名也可以凭空捏造,这是所说的虚构就虚构到底。如果用以前的事为题材,因为其中一位古人有名,那整出戏的角色就都要用古人,捏造一个姓名也不行;剧中人物所做的事,又必须要依据记载,件件都可以考证,虚构一件事情也不行。并非使用古人的姓名困难,而是使之与整部戏的角色共同行事困难;并非查阅古人事迹困难,而是要使之与剧本的情节相互贯串合而为一困难。
我既然说戏剧没有完全真实的,大多为寓言,为何又说姓名事实必须要有依据呢?要明白古人写古代的事容易,今人写古代的事困难。古人写古代的事,就像今人写现在的事,并非作者不担心不考证,而是无从考证。那些作品传到今天,里面的人和事,观众已经烂熟心中,根本欺骗不了他们,所以写古人务必要有依据。这是所说的真实就要真实到底。如果用一两个古人为主角,因为没有配角,便虚构姓名来充当,就会虚构不像虚构,事实不是事实,这是剧作家的丑态,切忌犯这样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