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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白第四◎

【原文】

自来作传奇者,止重填词,视宾白为末着,常有“白雪阳春”其调,而“巴人下里”其言者,予窃怪之。原其所以轻此之故,殆有说焉。

元以填词擅长,名人所作,北曲多而南曲少。北曲之介白者,每折不过数言,即抹去宾白而止阅填词,亦皆一气呵成,无有断续,似并此数言亦可略而不备者。由是观之,则初时止有填词,其介白之文,未必不系后来添设。在元人,则以当时所重不在于此,是以轻之。后来之人,又谓元人尚在不重,我辈工此何为?遂不觉日轻一日,而竟置此道于不讲也。予则不然。尝谓曲之有白,就文字论之,则犹经文之于传注;就物理论之,则如栋梁之于榱桷;就人身论之,则如肢体之于血脉,非但不可相轻,且觉稍有不称,即因此贱彼,竟作无用观者。故知宾白一道,当与曲文等视,有最得意之曲文,即当有最得意之宾白,但使笔酣墨饱,其势自能相生。常有因得一句好白,而引起无限曲情,又有因填一首好词,而生出无穷话柄者。是文与文自相触发,我止乐观厥成,无所容其思议。此系作文恒情,不得幽渺其说,而作化境观也。

【注释】

①介白:戏曲中的道白。②榱桷:房屋的椽子。

【译文】

《燕燕》剧照中的念白手势

历来戏曲作者,只重视填词,将宾白看作小技,经常出现“阳春白雪”似的高雅曲调,宾白却是“下里巴人”般的粗俗,我对此感到奇怪。推究作者之所以轻视宾白,也是有原因的。

元代人对填词擅长,名家所作的戏曲,北曲多而南曲少。北曲中的宾白,每折戏不过几句,即使将宾白去掉只看曲词,也都能一气呵成,没有断断续续的,似乎这几句宾白可有可无的。由此看来,最初只有曲词,宾白的文字可能是后来的人增设的。就元代人而言,因为当时所重视的不是宾白,所以轻视了它。后来的作者又认为元代人尚且不看重,我们写好它干什么?于是便一天比一天轻视,竟然到了将宾白置之不理的地步。我却不是这样认为。我认为戏曲中有宾白,就文字而言,犹如经文里有注解;就结构而言,就像大梁上有椽子;就人体来比喻,如同肢体有了血脉,不仅不该轻视,并且如果感觉宾白稍有不相称,就会使曲词因此变得低贱,而变成没用的东西。所以明白宾白创作应当与曲文同等对待,有最得意的曲文,就应当有最得意的宾白。只要笔墨酣畅饱满,两者自然能够相辅相成。经常会有想出一句好宾白,而引发无限曲词的灵感;又因为填了一支好曲词,而生出很多的宾白。这是文字之间的相互触发,我只是乐观其成,没有思考的空间。这是作文章的常情,不可以含糊其辞故弄玄虚,将其作为神奇的幻境。

声务铿锵

【原文】

宾白之学,首务铿锵。一句聱牙,俾听者耳中生棘;数言清亮,使观者倦处生神。世人但以音韵二字用之曲中,不知宾白之文,更宜调声协律。世人但知四六之句平间仄,仄间平,非可混施迭用,不知散体之文亦复如是。“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二语,乃千古作文之通诀,无一语一字可废声音者也。如上句末一字用平,则下句末一字定宜用仄,连用二平,则声带喑哑,不能耸听。下句末一字用仄,则接此一句之上句,其末一字定宜用平,连用二仄,则音类咆哮,不能悦耳。此言通篇之大较,非逐句逐字皆然也。能以作四六平仄之法,用于宾白之中,则字字铿锵,人人乐听,有“金声掷地”①之评矣。

【注释】

①金声掷地:谓掷地作金石之声。形容语言文词铿锵有力。

【译文】

宾白的学问,首先务必要铿锵有力。一句拗口,听众听起来就会像耳中长刺那样难受;几句清晰响亮,能使观众在疲倦时精神一振。世人只会将音韵用在曲词中,却不知宾白的文字更应该声律协调;世人只知道四六的骈文要平仄相间,不可以混用重叠,却不知散体的文章也是如此。“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两句话是自古以来作文章通用的要诀,没有一句话和一个字可以不用声律的。如果上句最后一个字用的是平声,下句最后一个字就必须要用仄声,两个平声字连用,就会使声音喑哑,不能听清楚。如果下句最后一个字用的是仄声,与此句相接的上句最后一个字就必定要用平声,两个仄声字连用,声音就会像咆哮一般,不能悦耳动听。这说的是通篇的大体要求,并非每句每字都是如此。如果能将写四六骈文的平仄法则,用在宾白当中,就会字字铿锵有力,人人爱听,得到“金声掷地”的好评。

【原文】

声务铿锵之法,不出平仄、仄平二语是也。然有时连用数平,或连用数仄,明知声欠铿锵,而限于情事,欲改平为仄,改仄为平,而决无平声仄声之字可代者。此则千古词人未穷其秘,予以探骊觅珠之苦,入万丈深潭者,既久而后得之,以告同心。虽示无私,然未免可惜。字有四声,平上去入是也。平居其一,仄居其三,是上去入三声皆丽于仄。而不知上之为声,虽与去入无异,而实可介于平仄之间,以其别有一种声音,较之于平则略高,比之去入则又略低。古人造字审音,使居平仄之介,明明是一过文,由平至仄,从此始也。譬如四方声音,到处各别,吴有吴音,越有越语,相去不啻天渊,而一至接壤之处,则吴越之音相伴,吴人听之觉其同,越人听之亦不觉其异。晋、楚、燕、秦以至黔、蜀,在在皆然,此即声音之过文,犹上声介于平去入之间也。作宾白者,欲求声韵铿锵,而限于情事,求一可代之字而不得者,即当用此法以济其穷。如两句三句皆平,或两句三句皆仄,求一可代之字而不得,即用一上声之字介乎其间,以之代平可,以之代去入亦可。如两句三句皆平,间一上声之字,则其声是仄,不必言矣。即两句三句皆去声入声,而间一上声之字,则其字明明是仄而却似平,令人听之不知其为连用数仄者。此理可解而不可解,此法可传而实不当传,一传之后,则遍地金声,求一瓦缶之鸣而不可得矣。

【注释】

①探骊觅珠:进入险地寻找无价之宝。骊,骊龙,传说中生于九重之渊的黑龙,其颔下有千金之珠。比喻行文能抓住关键。

【译文】

声音务求铿锵悦耳的方法,跳不出平仄、仄平两条。然而有时连用几个平声字,或连用几个仄声字,明知声音不够铿锵,而局限于情理,想改平声为仄声,或改仄声为平声,却没有合适的平声、仄声字可替代。这就是自古以来填词之人没能解开的秘密,我忍受了很多劳累辛苦,深入探究,经过很长时间才有了收获,将它告诉和我志同道合的人。虽然表现了我的无私,然而不免觉得可惜。字有四个声调,平、上、去、入。平声字占其中之一,仄声字占其中之三,就是上、去、入三声都归于仄声。却不知上声虽然与去声、入声都属于仄声,而实际上却是介乎平声与仄声之间,因为它还有一种声调,相比平声要略高,相比去声、入声又略低。古代人造字定音,使上声介于平声与仄声之间,明明是一个过渡声调,从平声到仄声的过渡就是从上声开始的。比如各地方言,哪里都不同,江苏有江苏的方言,浙江有浙江的方言,发音有天壤之别。但是到了它们的交界之地,那么江苏和浙江发音交织在一起,江苏人听了觉得相同,浙江人听了也不觉得它有差异。山西、湖北、河北、陕西以至贵州、四川,也都是这样。这就是声音中的过渡,犹如上声介于平声、去声和入声之间。写宾白的人,想追求声韵的铿锵悦耳,却受情事束缚,一个代替的字都找不到,就可以用这个方法来弥补不足。如果两三句都是平声,或者两三句都是仄声,一个可以替代的字也找不到,就用一个上声字穿插在其中,用它代替平声字可以,代替去声字、入声字也可以。如果两三句都是平声,加入一个上声字,那么这字不用说一定读仄声。如果两三句都是去声、入声,加入一个上声字,那么这字明明是仄声却像平声,让听的人听不出句中连用了几个仄声。这个道理可以解释又不好解释,这种方法可以传授而实际又不该传授。一旦流传之后,那么到处都是悦耳的音乐,一点难听的音乐都找不到了。

河南梆子《红娘》

语求肖似

【原文】

文字之最豪宕,最风雅,作之最健人脾胃者,莫过填词一种。若无此种,几于闷杀才人,困死豪杰。予生忧患之中,处落魄之境,自幼至长,自长至老,总无一刻舒眉,惟于制曲填词之顷,非但郁藉以舒,愠为之解,且尝僭作两间最乐之人,觉富贵荣华,其受用不过如此,未有真境之为所欲为,能出幻境纵横之上者。我欲做官,则顷刻之间便臻荣贵;我欲致仕,则转盼之际又入山林;我欲作人间才子,即为杜甫、李白之后身;我欲娶绝代佳人,即作王嫱、西施之元配;我欲成仙作佛,则西天蓬岛即在砚池笔架之前;我欲尽孝输忠,则君治亲年,可跻尧、舜、彭篯之上。非若他种文字,欲作寓言,必须远引曲譬,蕴藉包含,十分牢骚,还须留住六七分,八斗才学,止可使出二三升,稍欠和平,略施纵送,即谓失风人之旨,犯佻达之嫌,求为家弦户诵者难矣。填词一家,则惟恐其蓄而不言,言之不尽。是则是矣,须知畅所欲言亦非易事。

言者,心之声也,欲代此一人立言,先宜代此一人立心,若非梦往神游,何谓设身处地?无论立心端正者,我当设身处地,代生端正之想;即遇立心邪辟者,我亦当舍经从权,暂为邪辟之思。务使心曲隐微,随口唾出,说一人,肖一人,勿使雷同,弗使浮泛,若《水浒传》之叙事,吴道子之写生,斯称此道中之绝技。果能若此,即欲不传,其可得乎?

【注释】

①僭:超越本分,过分。②风人:指古代采集民歌风俗等以观民风的官员,后指诗人。③佻达:轻薄放荡,轻浮。

【译文】

文学中最豪放、最风雅、作出来最有益于身心的,莫过于戏曲创作。如果没有戏曲,几乎等于闷死才子,困死豪杰。我生于患难之中,处于落魄境地,从小到大、从大到老,没有一刻高兴过,只有在制曲填词时,不但郁闷得以舒缓,烦闷得以化解,并且还常常成为天地间最快乐的人,觉得荣华富贵的享受也不过如此。没有现实生活中的为所欲为,能超过戏曲幻境中的纵横驰骋的。我想做官,那么顷刻之间就能荣华富贵;我想归隐,转眼之间就能进入山林;我想做人间才子,就成为杜甫、李白的转世;我想娶绝代佳人,就成了王昭君、西施的元配夫婿;我想成仙作佛,那么西天和蓬莱就在我的砚池笔架之前;我想尽孝尽忠,那么君王的治理和亲人的年龄就会跻身于尧、舜、彭祖之上。戏曲不像其他文体,想要表达寓意,必须引用典故、委婉比喻,蕴藉含蓄;有十分的牢骚,还需要保留六七分不说;才高八斗,也只能使用二三升,稍微欠缺温和平顺,稍有放纵,就被认为有失文人风度,有轻佻的嫌疑,想成为家喻户晓的作品就很难了。戏曲作家则是惟恐有话不说,说不透彻。话虽如此,也要知道畅所欲言不是件容易的事。

在戏曲创作中作者可以纵横驰骋

语言是人的心声。想替一个人立言,先应该为这个人立心。如果不是心驰神往,谁能做到设身处地?不要说正直的人物我应该设身处地,代他生出正直的想法;即使是遇到内心邪恶的人物,也应暂时抛开正道做权宜之计,暂时产生邪恶思想。务必使人物心里细微的想法能随口道出,写一个人就要像一个人,不要使人物雷同,不要使人物性格浮泛。就像《水浒传》的叙事、吴道子的作画一般,才称得上是戏曲创作中的绝技。如果真能这样,就是不想流传,难道可以做到吗?

词别繁减

【原文】

传奇中宾白之繁,实自予始。海内知我者与罪我者半。知我者曰:从来宾白作说话观,随口出之即是,笠翁宾白当文章做,字字俱费推敲。从来宾白只要纸上分明,不顾口中顺逆,常有观刻本极其透彻,奏之场上便觉糊涂者,岂一人之耳目,有聪明聋聩之分乎?因作者只顾挥毫,并未设身处地,既以口代优人,复以耳当听者,心口相维,询其好说不好说,中听不中听,此其所以判然之故也。笠翁手则握笔,口却登场,全以身代梨园,复以神魂四绕,考其关目,试其声音,好则直书,否则搁笔,此其所以观听咸宜也。罪我者曰:填词既曰“填词”,即当以词为主;宾白既名“宾白”,明言白乃其宾,奈何反主作客,而犯树大于根之弊乎?笠翁曰:始作俑者,实实为予,责之诚是也。但其敢于若是,与其不得不若是者,则均有说焉。请先白其不得不若是者。

前人宾白之少,非有一定当少之成格。盖彼只以填词自任,留余地以待优人,谓引商刻羽我为政,饰听美观彼为政,我以约略数言,示之以意,彼自能增益成文。如今世之演《琵琶》、《西厢》、《荆》、《刘》、《拜》、《杀》等曲,曲则仍之,其间宾白、科诨等事,有几处合于原本,以寥寥数言塞责者乎?且作新与演旧有别。《琵琶》、《西厢》、《荆》、《刘》、《拜》、《杀》等曲,家弦户诵已久,童叟男妇皆能备悉情由,即使一句宾白不道,止唱曲文,观者亦能默会,是其宾白繁减可不问也。

至于新演一剧,其间情事,观者茫然;词曲一道,止能传声,不能传情,欲观者悉其颠末,洞其幽微,单靠宾白一着。予非不图省力,亦留余地以待优人。但优人之中,智愚不等,能保其增益成文者悉如作者之意,毫无赘疣蛇足于其间乎?与其留余地以待增,不若留余地以待减,减之不当,犹存作者深心之半,犹病不服药之得中医也。此予不得不若是之故也。至其敢于若是者,则谓千古文章,总无定格,有创始之人,即有守成不变之人,有守成不变之人,即有大仍其意,小变其形,自成一家而不顾天下非笑之人。

【注释】

①科诨:即插科打诨,指戏曲演员在演出中穿插滑稽的动作和诙谐的语言引人发笑。

【译文】

戏曲中宾白增多,实际上是从我开始的。天下理解和怪罪我的人各占一半。理解我的人说:从来宾白都是被当作说话看待,随口说出来的就是,李渔却把宾白当成文章来作,字字都费心推敲;从来宾白都是只要在纸上写清楚就行,不管说出来是否顺口。常常有些戏曲的宾白在纸上写得极其透彻,在舞台上表演时就让人觉得糊涂的,难道同一个人的耳目会有聪明和昏聩的差别吗?因为作者只顾写,并没有设身处地,既替演员唱,又替听众听,心中想的和嘴里念的相联系。这就是有些戏曲读起来和听起来截然不同的缘故。李渔创作时,手里拿笔,口中演唱,完全将自己演员,并且反复全神贯注地检查关目,调整声调音律,好的就直接写下来,否则就不写,这就是为什么看起来和听起来都好的原因。怪罪我的人说:填词既然叫“填词”,就应当以曲词为主;宾白既然叫“宾白”,就已经清楚说明其为陪衬,为什么要反客为主,犯本末倒置的毛病?我回答道:始作俑者确实是我,你责怪得很对。但是我之所以敢于这样做,并且不得不这样做,都是有原因的。请让我先说不得不如此的原因。

前人作品宾白少,并非有一定要写得少的成法,是因为他只以填词为己任,留下余地让演员自己去发挥,认为按谱度曲是我的事,粉饰美化是演员的事,我用几句话用来示意,他们自然能够增补成文。现在世上演出的《琵琶记》、《西厢记》、《荆钗记》、《刘知远》、《拜月亭》、《杀狗记》等曲目,曲词仍然没变,但其中的宾白、插科打诨等,又有几处与原本相同,用寥寥几句话来敷衍的呢?而且创作新戏与演出旧戏不同。《琵琶记》、《西厢记》、《荆钗记》、《刘知远》、《拜月亭》、《杀狗记》等曲目,早就家喻户晓,男女老少都熟悉其情节,就算一句宾白不说,只唱曲文,观众也能领会,这就是它们宾白的多少可以不过问的原因。

至于新上演的戏剧,它的情节故事,观众并不知道,词曲又只能传声,不能传情,想要观众熟悉其始末,洞察细节,只能依靠宾白。我并非不想省点力气,也为演员留下发挥的余地。但演员当中,智慧高低不等,能保证他们增补成文的都能遵照作者的本意,其中没有一点多余的地方吗?与其留出余地来等演员增补,不如留下余地让演员删减。删减不当,还能保留作者一半的用心,就像生病了不吃药比乱吃药好一样。这就是我不得不如此的原因。至于我敢于如此的原因,是因为自古以来的文章都没固定格式。有创始的人,就有墨守成规的人,也有不改初衷,稍改形式,自成一家而不顾天下非难嘲笑的人。

【原文】

古来文字之正变为奇,奇翻为正者,不知凡几,吾不具论,止以多寡增益之数论之。《左传》、《国语》,纪事之书也,每一事不过数行,每一语不过数字,初时未病其少;迨班固之作《汉书》,司马迁之为《史记》,亦纪事之书也,遂益数行为数十百行,数字为数十百字,岂有病其过多,而废《史记》、《汉书》于不读者乎?此言少之可变为多也。

诗之为道,当日但有古风,古风之体,多则数十百句,少亦十数句,初时亦未病其多;迨近体一出,则约数十百句为八句,绝句一出,又敛八句为四句,岂有病其渐少,而选诗之家止载古风,删近体绝句于不录者乎?此言多之可变为少也。

总之,文字短长,视其人之笔性。笔性遒劲者,不能强之使长;笔性纵肆者,不能缩之使短。文患不能长,又患其可以不长而必欲使之长。如其能长而又使人不可删逸,则虽为宾白中之古风史汉,亦何患哉?予则乌能当此,但为糠秕之导,以俟后来居上之人。

【译文】

明成化本《白兔记》书影及插图

把古代文学翻来覆去地改写,不知有多少次,我不都说了,只从字数增减多少上说明。《左传》、《国语》,都是纪事的书,每件事不过几行,每句话不过几个字,开始人们并没有人责怪它字数少。等到班固写《汉书》,司马迁写《史记》,也是纪事的书,他们把几行变成几十几百行,把几个字变成为几十几百个字,难道有责备它们字数过多,而废弃《史记》、《汉书》不读的吗?这说的是字数少可以变多。

诗歌创作,开始只有古风。古风的文体,多则几十上百句,少的也有十几句,当初人们也没有人以字多为病;等到近体诗一出现,就把几十上百句减少成八句,绝句一出现,又把八句减为四句,难道有人以其字数减少而责怪它们,选诗只收录古风,删除近体诗、绝句不选的吗?这是说字数可以由多变少。

总之,文章的长短,要看这个人的写作风格。笔力遒劲的人,不能强求写长篇;笔力狂放的人,不能强求写短篇。文章有怕它的篇幅不够长的,又有怕它本来可以不长却一定要把它写长的。如果一篇文章的篇幅写得长又让人难以删减,那么即使它长得像宾白中的古风、《史记》、《汉书》,又担心什么呢?我则不能担当重任,只是简单引导,等待后来居上的作者去完成。

【原文】

予之宾白,虽有微长,然初作之时,竿头未进,常有当俭不俭,因留余幅以俟剪裁,遂不觉流为散漫者。自今观之,皆吴下阿蒙手笔也。如其天假以年,得于所传十种之外,别有新词,则能保为犬夜鸡晨,鸣乎其所当鸣,默乎其所不得不默者矣。

【注释】

①吴下阿蒙:《三国志·吴书·吕蒙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鲁肃上代周瑜,过蒙言议,常欲受屈。肃拊蒙背曰:‘吾谓大弟但有武略耳,至于今者,学识英博,非复吴下阿蒙。’”阿蒙,指吕蒙,比喻学识浅陋的人。

【译文】

我写的宾白,虽然有些稍长,然而开始创作的时候,经验不足,常有该简短的不简短,想留下余地让人裁减,于是没有觉察就流于散漫了。现在看来,都是拙劣之作。如果上天赐我长寿,让我能在已经流传的十部戏曲之外,再创作出新戏,我就能做到恪尽职守,该说的就说,该沉默时就保持沉默。

字分南北

【原文】

北曲有北音之字,南曲有南音之字,如南音自呼为“我”,呼人为“你”,北音呼人为“您”,自呼为“俺”为“咱”之类是也。世人但知曲内宜分,乌知白随曲转,不应两截。此一折之曲为南,则此一折之白悉用南音之字;此一折之曲为北,则此一折之白悉用北音之字。时人传奇多有混用者,即能间施于净丑,不知加严于生旦;此能分用于男子,不知区别于妇人。以北字近于粗豪,易入刚劲之口,南音悉多娇媚,便施窈窕之人。殊不知声音驳杂,俗语呼为“两头蛮”,说话且然,况登场演剧乎?此论为全套南曲、全套北曲者言之,南北相间,如《新水令》、《步步娇》之类,则在所不拘。

【译文】

北曲中有北方发音的字,南曲中有南方发音的字,比如南方话自称为“我”,称别人为“你”,而北方话称别人为“您”,自称为“俺”、“咱”等。世人只知曲词应该分南北,不知道宾白要随曲词变化,不该分为两截。这一折的曲词是南曲,那么这一折的宾白就都用南方发音的字;这一折曲词是北曲,那么这一折的宾白就都用北方发音的字。现在的戏曲有很多是南北混用的,即使有时能在净、丑角色中区分,却不知道在生、旦角色中注意;只知道在男角中分开使用,却不知道在女角中区别对待。因为北方发音粗犷豪放,适合出自刚劲的角色演唱;南方发音大多娇媚,适合用于秀美之人。殊不知语音驳杂,俗语称为“两头蛮”。说话都是这样,何况登台演出呢?这种说法是针对全套的南曲和北曲而言的,南北相间的戏曲,比如《新水令》、《步步娇》之类,就不在限制当中。

《琵琶记》插图

文贵洁净

【原文】

白不厌多之说,前论极详,而此复言洁净。洁净者,简省之别名也。洁则忌多,减始能净,二说不无相悖乎?曰:不然。多而不觉其多者,多即是洁;少而尚病其多者,少亦近芜。予所谓多,谓不可删逸之多,非唱沙作米、强凫变鹤之多也。

作宾白者,意则期多,字惟求少,爱虽难割,嗜亦宜专。每作一段,即自删一段,万不可删者始存,稍有可削者即去。此言逐出初填之际,全稿未脱之先,所谓慎之于始也。然我辈作文,常有人以为非,而自认作是者;又有初信为是,而后悔其非者。文章出自己手,无一非佳,诗赋论其初成,无语不妙,迨易日经时之后,取而观之,则妍媸好丑之间,非特人能辨别,我亦自解雌黄矣。此论虽说填词,实各种诗文之通病,古今才士之恒情也。

凡作传奇,当于开笔之初,以至脱稿之后,隔日一删,逾月一改,始能淘沙得金,无瑕瑜互见之失矣。此说予能言之不能行之者,则人与我中分其咎。予终岁饥驱,杜门日少,每有所作,率多草草成篇,章名急就,非不欲删,非不欲改,无可删可改之时也。每成一剧,才落毫端,即为坊人攫去,下半犹未脱稿,上半业已灾梨,非止灾梨,彼伶工之捷足者,又复灾其肺肠,灾其唇舌,遂使一成不改,终为痼疾难医。予非不务洁净,天实使之,谓之何哉!

【注释】

①雌黄:矿物名。可制颜料、褪色剂等,古代常用来涂改文字,因称改易文字为“雌黄”。②伶工:旧指乐师或演员。③痼疾:长时间难以治愈的病。

【译文】

宾白不厌其多的论述,前面说得已经非常详细,而这里再来谈谈洁净。“洁净”就是简省的别名。洁净就是忌讳繁多,删减才能洁净,这与前面的观点不是相悖的吗?回答说:不是这样。字数多却让人觉得不多,多就是洁净;字数少却仍感觉多,少也近于芜杂。我说的多,是说不可删减的多,不是将沙子说成米、鸭子硬说成仙鹤的那种多。

创作宾白,寓意要求多,字数要求少,虽然不忍割爱,但爱好也应该专一。每写一段,就要自己删改一段,实在不能删改的才能留下,稍微有能够删减的地方就要将其删去。这是说在每出戏刚开始填词、全稿尚未完成之前,这就是所说的在开始时要慎重。然而我们这些人做文章,常常有别人认为不是,而自己却认为是的;还有开始相信对,后来又后悔不对的。文章出于自己手中,没有一篇是不好的;诗赋刚完成时,没有不精彩的句子。等过了一段时间,拿出再看,那么其中的好坏,不仅别人能辨别出来,自己也知道哪里需要改动了。这种说法虽然只对填词而言,实际上是各种诗文的通病、古今才子的常情。

《窦娥冤》剧照

凡是创作戏曲的人,应当在创作的开始,直到脱稿之后,隔天删减一次,过一月修改一次,才能从沙中淘洗出黄金,没有同一剧本好坏参半的过失了。这种学说我能说出却做不到,需要大家和我共同承担责任。我常年被饥饿驱使,闭门创作时间少,每次创作,大都是匆忙写完的。不是我不想删、不想改,而是没有删改的时间。每写成一部戏剧,刚放下笔,就被戏班的人拿走;下半部还没脱稿,上半部已经拿到戏园,不单拿到戏园,那些手快的乐师,已经在练习曲子,练习演唱了。于是就使一点儿也不能改了,最终成了顽症难以医治。不是我不想洁净,老天爷实在不让我这么做,该怎么办呢?

意取尖新

【原文】

纤巧二字,行文之大忌也,处处皆然,而独不戒于传奇一种。传奇之为道也,愈纤愈密,愈巧愈精。词人忌在老实,老实二字,即纤巧之仇家敌国也。然纤巧二字,为文人鄙贱已久,言之似不中听,易以尖新二字,则似变瑕成瑜。其实尖新即是纤巧,犹之暮四朝三,未尝稍异。同一话也,以尖新出之,则令人眉扬目展,有如闻所未闻;以老实出之,则令人意懒心灰,有如听所不必听。

白有尖新之文,文有尖新之句,句有尖新之字,则列之案头,不观则已,观则欲罢不能;奏之场上,不听则已,听则求归不得。尤物足以移人,尖新二字,即文中之尤物也。

【注释】

①暮四朝三:《庄子·齐物论》:“狙公赋芧,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原指说法、做法有所变换而实质不变。②尤物足以移人:谓绝色的女子能移易人的情志。

【译文】

“纤巧”二字,是写文章的大忌,各种文体都是如此,只有戏曲不受约束。戏曲的创作,越纤细就越缜密,越巧妙就越精致。戏曲家的忌讳是老实,“老实”二字是纤巧的仇敌。然而“纤巧”二字已经被文人看不起很长时间了,说出来似乎不中听,换成“尖新”二字,就好像变瑕为瑜了。其实“尖新”就是“纤巧”,就像“暮四朝三”的变化一样,实则没有什么改变。同样的话,用尖新的语言写出来,就会让人扬眉展目,就像闻所未闻一样;用老实的语言写出来,就会令人心灰意懒,就像没有必要听一样。

如果宾白中有尖新的文词,文词中有尖新的语句,语句中有尖新的文字,那么将它放在案头,不看则已,一看就会让人欲罢不能;在舞台演出,不听则已,一听就会让人流连忘返。尤物足以改变人的性情,“尖新”二字,就是文章中的尤物。

少用方言

【原文】

填词中方言之多,莫过于《西厢》一种,其余今词古曲,在在有之。非止词曲,即《四书》之中,《孟子》一书亦有方言,天下不知而予独知之,予读《孟子》五十余年不知,而今知之,请先毕其说。

儿时读“自反而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①,观朱注云:“褐,贱者之服;宽博,宽大之衣。”心甚惑之。因生南方,南方衣褐者寡,间有服者,强半富贵之家,名虽褐而实则绒也。因讯蒙师,谓褐乃贵人之衣,胡云贱者之服?既云贱矣,则当从约,短一尺,省一尺购办之次,少一寸,免一寸缝纫之力,胡不窄小其制而反宽大其形,是何以故?师默然不答,再询,则顾左右而言他。具此狐疑,数十年未解。及近游秦塞,见其土著之民,人人衣褐,无论丝罗罕觏,即见一二衣布者,亦类空谷足音。因地寒不毛,止以牧养自活,织牛羊之毛以为衣,又皆粗而不密,其形似毯,诚哉其为贱者之服,非若南方贵人之衣也!又见其宽则倍身,长复扫地。即而讯之,则曰:“此衣之外,不复有他,衫裳襦裤,总以一物代之,日则披之当服,夜则拥以为衾,非宽不能周遭其身,非长不能尽履其足。《鲁论》‘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即是类也。”予始幡然大悟曰:“太史公著书,必游名山大川,其斯之谓欤!”盖古来圣贤多生西北,所见皆然,故方言随口而出。朱文公南人也,彼乌知之?故但释字义,不求甚解,使千古疑团,至今未破,非予远游绝塞,亲觏其人,乌知斯言之不谬哉?由是观之,《四书》之文犹不可尽法,况《西厢》之为词曲乎?

皮影《西厢记》

凡作传奇,不宜频用方言,令人不解。近日填词家,见花面登场,悉作姑苏口吻,遂以此为成律,每作净丑之白,即用方言,不知此等声音,止能通于吴越,过此以往,则听者茫然。传奇天下之书,岂仅为吴越而设?至于他处方言,虽云入曲者少,亦视填词者所生之地。如汤若士生于江右,即当规避江右之方言,粲花主人吴石渠生于阳羡,即当规避阳羡之方言。盖生此一方,未免为一方所囿。有明是方言,而我不知其为方言,及入他境,对人言之而人不解,始知其为方言者。诸如此类,易地皆然。欲作传奇,不可不存桑弧蓬矢之志。

【注释】

①自反而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出自《孟子·公孙丑上》:“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虽千万人,吾往矣。”②褐:粗布或粗布衣服。③《鲁论》:即《鲁论语》。《论语》的汉代传本之一。相传为鲁人所传,是今本《论语》的来源之一。④桑弧蓬矢:古代诸侯生子后所举行的一种仪式,以桑木作弓,蓬梗为箭。象征男儿应有志于天下。

【译文】

戏曲中方言运用最多的,莫过于《西厢记》。其他古今戏曲中,使用方言的到处都有。不仅词曲如此,即使是四书,在《孟子》当中也有方言,天下人对此都不知道而我却知道。我读了五十多年《孟子》都没有发现,现在知道了,请让我先来说明。

我儿时读《孟子》中的“自反而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看到朱熹的注解为:“褐,贱者之服;宽博,宽大之衣。”心里非常不解。因为我生在南方,南方很少有人穿褐衣,偶尔有穿的,也大多是富贵人家,名虽为褐但实际是丝绒。于是我就向老师询问,说褐是富贵人家的衣服,为什么说是穷人穿的衣服?既然说贫贱的人所穿,就应当节约,短一尺就能省一尺买布的钱,少一寸就能免一寸缝纫的功夫,为何不将衣服做得窄小反而做得很宽大呢?这是什么原因?老师沉默不答,我再问,老师就顾左右而言他了。怀着这个疑问,几十年没有答案。等到最近去游览陕西边塞,看到当地百姓,都穿着粗布衣服。不要说绸缎衣服罕见,就是一两个穿麻布衣服的,也是很少见。因为此地天气寒冷不长庄稼,百姓只能以放牧为生,将牛羊毛织成衣服,又都粗糙而不细密,外形就像毯子,确实是穷人穿的衣服,不是南方富人穿的衣服!我又看到衣服宽度是人身体的一倍,长度也拖着地,就上前询问,回答道:“这种衣服之外,再没其他衣服,外套内衣都以一件衣物代替,白天就穿在身上当衣服,晚上就抱在怀里当被褥。不宽就不能包裹全身,不长就不能盖全双脚。《论语》说‘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就是这样的衣服。”我才恍然大悟:“司马迁著书,必须要周游名山大川,原因就是如此吧!”大概自古以来的圣贤多生于西北,所看见的都是如此,所以方言就随口说出。朱熹是南方人,他怎么知道这些?所以只解释字面意思,而不求甚解,致使千古的疑团至今没有解开,若非我远游边塞,亲眼看到这些衣褐之人,怎么知道他的话没错呢?由此看来,《四书》里的文章尚且不能完全效法,何况《西厢记》是曲词呢?

凡是创作戏曲,不适宜频繁使用方言,让人难以理解。近来戏曲作家,看到花脸登场就都用苏州方言,于是这就成了成法,每次写到净、丑的宾白就用方言,而不知道这种发音,只能通用于吴越两地,到了其他地方,就会让人听不懂。戏曲是天下流传之书,难道是专为吴、越两地而写的吗?至于别处的方言,虽说在戏曲中用的很少,也要看戏曲作者的出生之地。如汤显祖生于江西,就应当避免用江西方言,粲花主人吴石渠生于阳羡,就应当避免用阳羡方言。因为生于一个地方,就不免被一个地方所束缚。有的话明明是方言,但作者不知道它是方言,等到了其他地方,对别人说这些话,而别人不理解,才知道它是方言。诸如此类的事,变换地点都是如此。要想创作戏剧,就不能不心存四方之志。

时防漏孔

【原文】

一部传奇之宾白,自始自终,奚啻千言万语。多言多失,保无前是后非,有呼不应,自相矛盾之病乎?如《玉簪记》之陈妙常,道姑也,非尼僧也,其白云“姑娘在禅堂打坐”,其曲云“从今孽债染缁衣”,“禅堂”、“缁衣”皆尼僧字面,而用入道家,有是理乎?诸如此类者,不能枚举。总之,文字短少者易为检点,长大者难于照顾。

吾于古今文字中,取其最长最大,而寻不出纤毫渗漏者,惟《水浒传》一书。设以他人为此,几同笊篱贮水,珠箔遮风,出者多而进者少,岂止三十六漏孔而已哉!

《水浒传》之三打祝家庄

【注释】

①奚啻:何止,岂但。②笊篱:用竹篾或铁丝﹑柳条编成蛛网状供捞物沥水的器具。珠箔:即珠帘。

【译文】

一部戏曲的宾白,自始至终,何止千言万语。说得多错的就多,能保证没有前面对而后面错、前后不能呼应、自相矛盾的弊病吗?比如《玉簪记》中的陈妙常,是道姑而不是尼姑,她的宾白中却说:“姑娘在禅堂打坐。”她的唱词中也唱到:“从今孽债染缁衣。”“禅堂”、“缁衣”都是佛家用语,却用在道家的话里,有这种道理吗?诸如此类的错误,不胜枚举。总之,文字短少的容易规范,而文字多的就难以照顾周全。

我在古今的文章中,找出篇幅最长,而又找不出丝毫错误的,只有《水浒传》。假设让别人来写此书,几近于用笊篱盛水、珠帘挡风,出去的多进来的少,怎么会只有三十六个漏孔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