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公司法(4)
第四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侵占公司的财产;挪用公司资金;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擅自披露公司秘密;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五节公司债券与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一、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的概念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基于公司债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公司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公司债券是要式证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公司债券与股票一样,也是一种有价证券,是公司向社会筹集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都要受到《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范和调整。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表现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基于公司债券产生的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基于股票发行产生的是股权法律关系。(2)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不同。到期还本付息是公司债券投资的特点之一;股票投资的特点之一是不得抽回投资且没有期限,投资回报一般不能事先约定,无盈不分是基本的原则。债券投资的风险比股票投资要小,投资回报也有可能低于股票。(3)投资者所享有的权利不同。股票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享有基于股东身份产生的各种股东权利,包括经营管理权;公司债券投资者是公司的债权人,只享有到期还本付息的权利,不包括经营管理权。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
1.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2.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公司发行债券应经过以下程序:(1)由公司权力机构做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2)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批;(3)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被批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4)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知识拓展
债券发行价格与利率的关系
当债券的票面利率等于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时,债券应平价发行;当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时,债券应溢价发行;当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时,债券应折价发行。
二、公司财务与会计制度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一)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公历12月31日)制作完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其目的是保证股东获得有关公司经营和财务的信息。
(二)公积金
公积金是指企业根据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提留备用,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法律对企业的积累进行规范,甚至做出强制性规定,目的是防止出资者或股东因追求利润分配最大化而影响企业的发展,也避免了损害出资者或股东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以及债权人的利益。
(三)利润分配
公司的年度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缴纳所得税;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款;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向股东分配股利。
知识拓展
企业财务报告的构成
企业财务报告由财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构成,其中,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时期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现金等价物)为基础编制,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动情况,并说明和分析其财务状况变动情况的报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的报表。
第六节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一、公司合并
(一)公司合并的概念与形式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组合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新设合并,又称为解散合并,是指合并各方解散而共同组合为一个新的公司;另一种是吸收合并,又称为存续合并,是指合并一方存续,其他各方解散并归属于存续公司。
(二)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做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的分立
(一)公司分立的概念与形式
公司的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法律的规定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新设分立,又称为分解分立,是指原公司解散,而分别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的分立方式;另一种是派生分立,又称为存续分立,是指原公司存续,而其一部分分出设立为一个或数个新公司的分立方式。
(二)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做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