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双重职能(1)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即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立无疑是思想史的重大“事件”,它使“历史”真正成为一门科学。“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1],而唯物史观的创立“不仅对于经济学,而且对于一切历史科学(凡不是自然科学的科学都是历史科学)都是一个具有革命意义的发现”[2]。从其内容上看,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3],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研究的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如此,马克思主义历史观还研究能否认识、如何认识历史规律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研究中所遇到的一切问题,只有同意识与社会存在、认识与客观历史的关系问题联系起来加以阐述时,才能得到哲学的规定。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4],并认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5]。凡是探讨“由有组织的和系统化的历史研究之存在而造成的哲学问题……就可以正当地要求历史哲学的称号”[6]。在我看来,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属于历史哲学范畴,是说明人类历史的唯物主义哲学。
一、实践: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出发点范畴
出发点范畴的不同,预示着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与其他历史哲学的本质不同。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历史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历史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从发生学意义上说,历史主体与客体都不是预成的、以自身完满的形态进入人类历史的,相反,历史主体与客体都是人们实践活动创造和重建的结果。人的社会存在只能是实践中的存在,生产力是人们的实践能力。从根本上说,历史是人的实践活动在时间中的展开,是主体连续不断的建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的生成过程,是“人改造自然”与“人改造人”的过程。因此,马克思从“感性的人的活动”的角度,以实践为出发点范畴来考察和理解一切历史现象,来审查、评价和改变以往历史哲学的范畴和规范。
人只能通过实践才能维持自己的存在。实践首先是人以自身的活动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也必须进行活动互换,并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而物质实践又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制约政治生活、精神生活、社会生活。这就是说,实践是一切社会关系“由此产生”的源泉,是全部社会生活的本质,是人的存在方式。正是在这三重意义上,实践具有历史本体论的意义。不是别人,正是马克思把历史理解为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并认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7]。因此,以实践为出发点范畴来考察历史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反思历史的进程及其规律,便成为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根本特征。
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中,实践原则也就是主体性原则,马克思始终是把实践和主体联系在一起来考察人类历史的,并认为人既是历史的“剧中人”,又是历史的“剧作者”。具体地说,人不仅生活和活动于一定社会关系中,而且不断地变革和创造着自己的社会关系。实践是主体自身不断重建的活动,是环境的改变与人的自我改变相统一的活动。因此,出现在历史中的人不仅是一个被决定的存在,而且(甚至首先)是一个创造性的存在。人的被决定性只是作为某种历史条件的制约因素出现在人的创造活动之中。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确认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并认为历史规律构成了人们历史活动的可能性前提,决定了历史发展的大概趋势,从而制约着人类历史的行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社会的历史同自然的历史是“相似的”。然而,相似不等于相同。从本质上说,历史规律是人们自己活动的规律,它不可能脱离人的实践活动而成为独立的实体,也不是消融人的能动性、创造性的“盐酸池”。人是历史的主体,人的实践活动是历史的本体。因此,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前提是现实的个人及其活动。在马克思看来,“只要描绘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8]
对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来说,实践、主体性问题不是一个局部性的问题,而是一个全局性的问题。然而,自从斯大林的唯物史观模式被定于一尊以来,实践原则、主体性原则都被忽视了,人仅仅被看作是社会关系、历史规律的体现者和传导者,一种脱离了人的实践活动,脱离了经济、政治、文化的交互作用而自动、纯粹起作用的“经济必然性”成了历史的主宰,历史发展成了一个“无主体的过程”。马克思划时代的贡献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被抛弃了。
实际上,人在这个世界上诞生之后,就进入了存在的组合,并以自身赋予存在以新的尺度。如果仅仅从客体方面来研究历史,那只能是一种片面的研究。现代科学技术革命触及人的活动的一切领域,深刻地改变了人的生存条件。这种改变是双重的:既增强了人对自然的统治力量,又使得这种统治力量有可能摆脱人的控制,反过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同时,现代社会改革的实践又再次突出了社会环境对人的制约性和人对社会环境的创造的问题。这表明,现代科学和实践的发展,都越来越突出了实践问题、主体问题;同时,现代科学和实践的发展又为人们对实践问题、主体性问题进行哲学反思提供了普遍的必要性和现实的可能性。因此,重建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必须以实践为出发点范畴,以主体为轴心重审历史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反思历史的进程及其规律。
以实践为本体,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又具有两个重要特征,即经济必然性和历史总体性。
与黑格尔把历史规律归结为历史理性不同,马克思把历史规律归结为物质实践活动,归结为生产方式运动中产生的经济必然性。经济必然性的内容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从而决定整个社会关系;生产力则是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实质上就是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结果。在历史观中,没有比这样一种相互作用更根本的相互作用了。相互作用是事物发展的终极原因。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哲学不能追溯到比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更远的地方了。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经济必然性构成一条贯穿于全部历史进程并能使我们从根本上理解这个进程的红线。
但是,历史是人们自己创造的,经济必然性不可能脱离人们的实践活动而成为独立的实体,自动地发生作用;同时也不可能脱离政治、文化等社会因素而纯粹地发生作用。政治、文化等社会因素之间相互作用,同时对经济必然性产生反作用。在这种相互作用中,政治、文化等社会因素能够在某种限度内改变经济必然性,使经济必然性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并发生某种程度的“变形”。经济必然性同样具有历史性。
经济必然性在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产生,在与政治、文化等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发生某种程度的改变,也必然在历史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得以实现。在实践及其相互作用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找到了对经济必然性的合理理解。经济必然性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内在原则。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并不研究整个历史,但却把历史作为整体来研究。构成马克思主义历史观重要特征的,不仅是经济必然性原则,而且还有历史总体性原则。卢卡奇因此指出,必须把“总体的具体的统一”的辩证方法引入对历史的分析中,“只有把社会生活的孤立事实当作历史过程的不同方面,并把它们联结为一个总体时,关于事实的知识才有希望成为现实的知识”[9]。这种知识就是“概念总体”。
根据历史总体性原则,在整个历史进程中,没有一个重大历史事件的起源不能用经济关系来说明;同时,没有一个重大历史事件不为一定的政治因素和意识形态所引导、所伴同、所追随。历史的演变在任何时候都不是在一种经济的平面上进行的。经济变革需要通过政治变革来实现,而观念变革又是政治变革的先导,如此等等。经济、政治、观念的交互作用形成一种立体网络,历史演变正是通过这种网络结构而进行的。
因此,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把历史理解为一个总体,理解为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当然也能够完整地描述事物(因而也能够描述事物的这些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10]。
可见,在对于历史的理解中,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当然要根据经济必然性,但它并不把自己局限于“经济解剖学”,它同时注意直接或间接为经济必然性所决定的社会现象的总和,是关于历史总体的唯物主义“现象学”。历史总体性是唯物史观的又一内在原则。
二、历史认识论: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理论生长点
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在历史认识活动中表现为历史认识的主观形式与客观内容的关系。现代历史哲学关注的重点和力图解决的基本问题就是历史认识的主观形式与客观内容的关系问题。作为现代历史哲学,唯物主义历史观也必须解决历史认识的主观形式与客观内容的关系这一历史认识论的基本问题。在我看来,历史认识论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理论生长点。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理论生长点包含三重含义:一是马克思有所论述,但又未具体展开、详加探讨的问题,或者说,是以胚胎、萌芽形式包含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中的问题;二是这一问题又是现代科技革命和社会变革实践所突出的问题,即“热点”问题;三是现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又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普遍的必要性和现实的可能性。正是在这三重意义上,我认为,历史认识论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理论生长点。
探讨人们创造历史活动的内在结构和运行机制是马克思那个时代首先要解决的主要课题。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自在自为运动着的是物质实践活动,人们在改造、认识自然界的同时,也改造、创造和认识着自己本身——他的肉体组织、社会关系和思维结构等等。从根本上说,历史就是人对自然和社会的改造活动在时间中的展开。同时,人类创造历史的活动又是实际改造活动和观念认识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认识历史的活动也是人们创造历史活动的组成部分。如同自然是人们认识活动的客体一样,历史也是人们认识活动的客体,并同样转化为认识的内容而被观念地加以把握。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不仅探讨了历史本身如何运动,而且也分析了人们如何认识历史运动。例如,马克思提出了顺向与逆向相统一的历史研究原则,具体地说,不仅要作从古至今的考察,即按照历史在时间上的发展顺序进行考察,而且要作从今返古的分析,即“从后思索”。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在马克思看来,在人类历史上存在着和古生物学上一样的情形,所以,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和关系,“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11]。
然而,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毕竟是19世纪中叶的产物,它创立之时所面临的首要理论问题,就是批判“历史思辨”,确立历史观的唯物主义基础;它着重研究的是历史本身的过程及其规律,是一种关于历史过程的观点。无论是在马克思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资本论》中,还是在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和《费尔巴哈论》中,唯物主义历史观探讨的主要问题都是历史本身的规律,重心都放在从作为基础的社会存在中探索思想观念的形成,以及由这些观念所制约的行动。对于人们认识历史活动的特殊结构、机制以及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都有所论述,但没有详加探讨和具体展开。因此,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带有浓重的历史本体论色彩,历史认识论只是以胚胎、萌芽的形式包含于其中。
现代实践和科学犹如一个巨大的引力场,吸引着哲学家、历史学家把自己的理论聚焦点从历史本体论转向历史认识论,而现代科学,尤其是量子力学、思维科学、考古学、人类学、史学理论以及哲学本身的发展,又为探讨历史认识论问题提供了普遍的必要性和现实的可能性。对历史认识论的深入探讨,已经成为人类认识活动发展的趋势。如果说近代历史哲学研究的重点是人类历史本身的运动规律,那么,现代历史哲学注意的中心则是如何认识历史本身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