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乔治·杜洛华拿一百苏硬币埋单,接过女收款员找的零钱,便走出餐馆。
他长得一表人才,又保留当下级军官时的威仪,这会儿挺直腰身,以军人的习惯动作捻了捻小胡子,美男子的目光对晚餐迟到的顾客迅疾一扫,就像老鹰那样一览无余。
几个女人已经抬起头来注视他,有三名青年女工,还有一个徐娘半老的音乐教师,是个头发不整、帽子落满灰尘、衣裙歪斜的邋遢女人,以及陪同丈夫的两个小市民,看样子全是这家廉价大众餐馆的常客。
杜洛华来到街上,伫立了片刻,想想该干什么。今天是六月二十八日,口袋里只剩下三法郎四十生丁,要支持到月底。这就意味着面临选择:要么用两顿晚餐不用午餐,要么用两顿午餐不用晚餐。他考虑午餐二十二苏一顿,而晚餐为三十苏,如果只用午餐,那还能剩下一法郎二十生丁,又顶两顿小吃,可以在街上吃点面包夹红肠,喝两杯啤酒。这就是他的主要花销,也是他夜晚的主要娱乐。转念至此,他就沿着洛蕾特圣母院街朝下坡走去。
他走路的姿势,还像身穿轻骑兵军装时那样,昂首挺胸,仿佛刚下马似的双腿微微叉开,在行人熙熙攘攘的街上勇往直前。他那顶高筒礼帽已然破旧,斜压在耳朵上,鞋跟踏在铺石马路上嗒嗒作响,但他仍然摆出退伍军人轩昂的派势,傲视行人、房舍,甚至整座城市。
他那套衣服也就值六十法郎,但是潇洒的风度犹存,十分惹眼,虽略显俗了点儿,但毕竟衣冠楚楚。他高高的个头儿,相貌堂堂,两撇翘起的小胡子仿佛长在唇上的青苔,小小瞳孔的蓝眼睛非常清亮,一头近棕褐色的金发自然卷曲,正中分缝儿,活像通俗小说中的反面人物。
正值夏夜,巴黎憋闷难耐,像蒸汽浴室一样燠热,在夜色中憋得人大汗淋漓。阴沟的花岗岩洞口喷出一股股臭气;设在地下室的厨房,也从低矮的窗户朝街上散发泔水和剩浇汁的腐臭味。
那些门房都穿着衬衫,骑在草垫椅上,在各自门洞里抽着烟斗。行人都光着头,帽子拿在手上,拖着沉重的脚步。
乔治·杜洛华走在林荫大道上,又停下脚步,心中犹豫不决,不知做什么好。现在,他想去香榭丽舍大街和布洛涅树林大街,好在树下呼吸点儿新鲜空气,但是还有一种欲望也在撩拨他,但愿有一次艳遇。
会有什么样的艳遇呢?他自己也说不清,反正他在等待,每天从早到晚,足足等了三个多月。不过,他仗着漂亮面孔和风流举止,有时说不上在哪儿也偷了点儿情,但是他总希望再多些,再有味些。
囊空如洗,又热血沸腾,在街头巷尾碰上浪荡的女人,他更是欲火中烧。那些女人柔声招呼:“漂亮的小伙子,跟我来好吗?”他哪敢跟着去呢,付不起钱啊。况且,他还在等待另一种际遇,另一种亲热,少几分庸俗的。
然而,他爱去妓女云集的场所,如她们出入的舞厅、咖啡馆,她们兜客的街道。他爱同她们接近,同她们交谈,随便以“你”称呼她们,闻她们身上郁烈的香水味,感受同她们在一起的滋味。她们毕竟也是女人,是专供性爱的女人,他绝不像出身高贵的那种男子,天生就鄙视她们。
他随着热得发昏的人流,拐上玛德莱娜教堂的方向。路两旁大咖啡馆客满为患,漫溢到了人行道。只见灯火辉煌,顾客面前的小方桌或圆桌上摆着玻璃杯,盛有红黄绿褐等各种颜色的饮料。大肚长颈瓶中,透明的粗冰柱亮晶晶的,冰镇着澄澈悦目的饮用水。
杜洛华不觉放慢脚步,嗓子干渴,真想喝点儿什么。
这种夏天的夜晚,又热又渴,实在难以忍受,他想象清凉饮料流进口中的那种快感。可是今天晚上,哪怕只喝两杯啤酒,第二天的那顿经济晚餐就泡汤了,而月底饥肠辘辘的滋味,他早已铭心刻骨了。
他心中暗道:“我一定得坚持到十点钟,再去美洲人咖啡馆喝杯啤酒。真他妈的见鬼!怎么渴得这么厉害!”他又瞧瞧坐在那里饮用的那些人,所有那些人都能随心所欲地解渴畅饮。他经过一家家咖啡馆,摆出一副又放肆又快活的神态,打量每个顾客的外貌衣着,估摸他们身上能带多少钱。一股怒火袭上心头,他恼恨安安稳稳坐着的那些人。搜搜他们的腰包,准能掏出金币、银币和零钢镚儿。平均起来,每人至少能有两枚金路易,每家咖啡馆有百十来人,两枚金币乘以一百,就合四千法郎啊!他口里嘟嘟囔囔:“这些蠢猪!”同时大摇大摆,显出优雅的姿态。在街角暗处若能逮住那么一个,那就毫不客气,非扭断他脖子不可,就像从前大演习时捉农家的鸡鸭那样。
这时,他想起在非洲的那两年军旅生涯,想起在南部省小哨所里如何勒索阿拉伯人。还有一次,他们到乌勒德-阿拉纳部落为非作歹,干掉了三个人,他和伙伴捞了二十只鸡、两只羊,以及黄金和半年的笑料,想到这里,他的嘴唇掠过一丝残忍而快意的微笑。
后来始终没有查出杀人凶手,其实也没有认真查,阿拉伯人算什么,简直就是当兵的天生的猎物。
在巴黎可就是另外一码事儿了,总不能挎刀持枪,明火执仗地抢掠,一点儿王法也没有。他感到内心还充满在被征服国为所欲为的下级军官的全部本能。自不待言,他十分怀念在沙漠中度过的那两年时光。多遗憾没有留在那里啊!原指望回国要比待在那里强。哪料现在!……嘿,是啊,现在,可有好瞧的啦!
他舌头在嘴里打卷儿,咂咂有声,仿佛验证口腔的确干得要命。
周围人潮涌动,显得衰竭而迟缓了,他头脑中充斥着这个念头:“这帮畜生,这些蠢货,坎肩口袋里都装着钱。”他用口哨吹着欢快的小调,横着膀子冲撞行人。被撞的男人,有的回头骂骂咧咧,有的女人则嚷一声:“简直是一头牲口!”
他经过滑稽歌剧院,在美洲人咖啡馆对面站住,心里合计要不要喝一杯啤酒,也实在焦渴难熬。他站在马路中间,在下决心之前,他望了望有光亮的大钟,才九点一刻。他深知自己,一满杯啤酒只要放到面前,他会一口气喝下去。过后呢,一直到十一点钟,他又该干什么呢?
他走过去了,心中暗道:“我一直走到玛德莱娜教堂,然后再慢步折回来。”
他走到歌剧院广场边上,碰见一个胖胖的年轻人,那张面孔,模模糊糊在哪儿见过。
于是,他开始尾随那个人,边走边搜索记忆,口中念念有词:“见鬼,这家伙,我是在哪儿认识的呢?”
他搜遍脑海,也想不起来;继而,猛然间——这也是记忆的一种怪现象——头脑里出现了同一个人,没有这么胖,但要年轻些,穿一身轻骑兵的军装。他高声叫道:“嘿,弗雷吉埃!”他拉长脚步,赶上去拍那人的肩膀。那人回头瞧瞧他,问道:“先生,您叫我有什么事儿?”
杜洛华笑起来:“你认不出我来啦?”
“认不出来。”
“乔治·杜洛华呀,第六轻骑兵团的。”
弗雷吉埃伸出双手:“哎呀!老兄!你好吗?”
“很好,你呢?”
“唔!我嘛,不怎么样。想想看,现在我这肺,就跟纸浆一样。我返回巴黎那年,在布吉瓦尔得了支气管炎,一年要咳嗽六个月,到现在有四个年头了。”
“哦!看样子,你倒挺结实的。”弗雷吉埃抓住老战友的胳膊,向他谈起自己的这个病,如何去治疗,大夫如何诊断,他身不由己,又如何难遵医嘱。医生要他去南方过冬。真的,他能去吗?他结了婚,又当了记者,这一行干得正火呢。
“我在《法兰西生活报》主持政治栏,给《救国报》报道议院动态,还不时给《环球》文学专栏写文章。就这样,我这条路走出来了。”
杜洛华诧异地端详他,看他变多了,也成熟多了。现在,他一身庄重的打扮,一副自信的样子,还多了一个酒足饭饱的肚子,言谈举止,都有了一种派头。想当年,他又干又瘦,腿脚灵便,总好乱冲乱撞,滋事吵闹,似乎总有精神,一刻也不肯消停。只三年的时光,巴黎就让他变了个人。现在他身体肥胖,神情严肃,虽然不过二十七岁,两鬓已生出白发了。
弗雷吉埃问道:“你这是去哪儿?”
杜洛华回答:“随便转转,然后回去。”
“那好,陪我去法兰西生活报社好吗?有几份校样要改,然后,我们一起去喝杯啤酒。”
“我跟你去。”
他们俩挽着胳膊走了,只有老同学或者老战友,才会留下这种亲热关系。
“你在巴黎干什么?”弗雷吉埃问道。
杜洛华耸耸肩膀:“照直说吧,我快饿死了。当时服役期一满,我就一心想回到这里,为了……为了发家致富,确切地说,在巴黎混个生活。现在,我在北方省铁路办事处当职员,干了有六个月了,年薪一千五百法郎,仅此而已。”
弗雷吉埃喃喃道:“天哪,油水可不大。”
“这话我信。可是,我怎么能混出头来呢?我在这里单枪匹马,一个人也不认识,也没人推荐。要干一番事业,我有那个心,却没那个路子啊。”
老战友从头到脚打量他一遍,就像一个实干家审视一个对象,接着口气十分肯定地说:“喏,老弟呀,在这里,什么都取决于胆量。稍微机灵点儿的人,当部长比当办公室主任还容易。要让人承认你,而不是去求人。真见鬼,你就没有找到好一点儿的差事,去北方铁路当什么职员?”
杜洛华应声说:“到处找遍了,一无所获。不过,这阵子,我倒瞄上个差事。贝勒兰驯马场有意聘我当骑术教练。若是应聘上,最低我也能挣上三千。”
弗雷吉埃戛然站住:“别干那种蠢事,给一万法郎也不干。你一干上那个,前程就断送了。你在办公室里工作,至少还不抛头露面,谁也不认识你,等到有了本事,你就可以离开办公室,去闯自己的天下。然而,一旦当上骑术教练,那就完蛋了。就像到一家全巴黎人都去用餐的饭店当领班一样,你一旦给上流社会的人或子弟上了骑术课,他们就再也不会平等待你了。”
他住了口,思考几秒钟,然后问道“:你有高中毕业证书吗?”“没有,两次会考都没通过。”
“没关系,反正你念完了高中课程。如果有人提到西塞罗或者提比略,你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吧?”
“嗯,差不多。”
“好吧,会摆弄这些玩意儿的,也就那么二十来个书呆子,此外,谁也不见得知道多一些。喏,给人以强人的印象并不难,关键的关键,就是别露怯,让人当场看破你无知。要施展手段,避开难题,绕过障碍,借助字典把别人难倒。要知道,人还不是都那么愚蠢,都那么无知嘛。”
他侃侃而谈,俨然一个老于世故的人,微笑着注视纷纷走过的行人。不料,他突然咳起来,只好站住,让这阵咳劲过去,然后,他声调沮丧地说道:“这支气管炎,就是治不好,你说烦人不烦人。现在还是大夏天呢。唔!今年冬天,我要去芒通养病,管他呢,健康第一。”
二人走到鱼市大街一扇大玻璃门前,在里边正反两面贴了一份报纸,有三个人停在那儿看报。
由煤气灯光勾画出的几个火红大字,就像一条标语,排列在门的上方:法兰西生活报。闲逛的人经过这里,一走进几个大字投射的亮光中,就赫然显现,如临白昼那样一清二楚,继而又倏忽没入幽暗中。
弗雷吉埃推开这扇门,说了一声:“进去吧。”杜洛华便走了进去,登上外面整条街都看得见的又豪华又肮脏的楼梯,来到一间前厅,看见两名员工向他的老战友问好,最后到了看似接待室的房间停下。这间屋子到处是灰尘,凌乱不堪,绿色的假丝绒椅子套污迹斑斑,还有破洞,好像老鼠咬的。
“先坐这儿,”弗雷吉埃说道,“过五分钟我就回来。”
这间屋子有三个门,他从一扇门出去了。
这里漂浮着一种奇异特殊的气味,难以描摹,正是编辑部的气味。杜洛华一动不动地待在那儿,有些拘束,尤其感到诧异。不时有人从一扇门跑进来,从他面前经过,又从另一扇门出去,根本来不及看清他们的面孔。
时而是年轻人,非常年轻,一副忙碌的样子,跑起来一阵风,手里拿的一张纸直飘动;时而是排字工,沾满黑渍的粗布工作服里露出雪白的衬衣领,以及类似上流社会人物穿的毛料裤。他们走路小心翼翼,手里捧着印了字的一叠叠纸,正是刚印出来而墨迹未干的校样。有时还走进来一位小个子先生,那身漂亮的打扮未免过分显眼,礼服紧紧箍住身子,裤子像模具似的裹着大腿,尖尖的皮鞋束缚着双脚,他就是报道夜晚社交新闻的记者。
还有别的人,神情严肃,极有派头,戴着平檐高筒礼帽,仿佛不如此不足以显得与众不同。
弗雷吉埃终于回来了,他挽着一个又高又瘦的男子。那人三四十岁,身穿黑礼服,上扎白领带,棕褐色头发,两撇小胡子尖尖地翘起来,一副放肆而踌躇满志的神态。
弗雷吉埃对他说:“再见,亲爱的大师。”
那人同他握手:“再见,亲爱的。”
说罢将手杖往腋下一夹,吹着口哨下楼去了。
杜洛华问道:“那人是谁?”
“他就是雅克·里瓦乐,你应当知道,大名鼎鼎的专栏作家,剑术决斗专著的作者。他来看自己的清样。他和加兰、蒙代尔极富才智,在巴黎社会新闻专栏作家中,占头三把交椅。他给本报每周写两篇文章,每年就挣三万法郎。”
他们正要走,又遇到个矮胖的先生。只见那人留着长发,浑身邋里邋遢,上楼跑得气喘吁吁。
弗雷吉埃向那人深鞠一躬,让过去之后,他就对杜洛华说:
“诺尔贝·德·瓦莱纳,诗人,是《死去的多少太阳》的作者,又是一个稿酬特别高的人,他向我们提供一个短篇就拿三百法郎,而每篇最长也不过三百行。走吧,去那不勒斯人咖啡馆,我渴得要命。”他们到咖啡馆一落座,弗雷吉埃就嚷道:“来两杯啤酒!”
他端起杯来,一口气就灌下去了,而杜洛华却一口一口慢慢喝,仔细品味,就好像品尝玉液琼浆。
他的同伴默不作声,若有所思,过了半晌,突然说道:“你干吗不试试记者这一行呢?”
杜洛华不免一惊,看了看同伴,迟疑地说道:
“可是……要知道……我从来没有写过什么东西啊。”
“嗳!试一试嘛,先干起来再说。我可以用你,派你去搜集材料,联系些事情,拜访些人。开头一段时间,每月你大约能挣上二百五十法郎,车马费另报。我去跟社长说说,你愿意不愿意?”
“我当然愿意啦!”
“那好,先做一件事儿:明天到我家来吃晚饭。我只邀请五六位客人,有老板华尔特先生和他夫人、雅克·里瓦乐和诺尔贝·德·瓦莱纳,这两个人,刚才你见过了,还有我太太的一位女友。就这么定了,好吗?”
杜洛华迟疑不决,一时面红耳赤,显得非常为难,他终于讷讷说道:
“要知道……我连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弗雷吉埃不禁目瞪口呆:
“没有礼服?糟糕!这可是必不可少的。喏,在巴黎混,没有床睡觉可以,没有礼服可不行。”
接着,他突然搜搜自己坎肩的口袋,掏出一小把金币,捡出两枚金路易,放到老战友面前,口气特别亲热地说道:
“先用着,有了再还我。用分期付款方式或租或买都行!把需要的衣服置办齐。你自己置办吧,反正明天来我家吃晚饭,七点半,水泉街17号。”
杜洛华诚惶诚恐,收起钱,磕磕巴巴地说道:
“你真是太好了,我万分感激……请相信,我绝不会忘记……”
对方接口说道:“好啦,别说了。再来杯啤酒,好吗?”他随即喊了一声:“伙计,两杯啤酒!”
等喝完了酒,记者又问道:
“再去逛一逛,一个钟头,好吗?”
“当然了。”
于是,他们又朝玛德莱娜教堂走去。
“干什么好呢?”弗雷吉埃问道,“有人说,在巴黎,一个闲逛的人,也总是有营生可干的。其实不然。就拿我来讲,到了晚上,我想随便走走,就不知道去哪儿好。到布洛涅树林去兜一圈吧,那要有一个女人陪伴才有意思——可不是总有现成的,随手就能拉来一个。去音乐咖啡厅吧,给我那药店老板和他老婆开开心还行,打发我可不成。那么,干什么呢?无事可干。这里有座消夏公园就好了,就像蒙索公园那样,夜晚也开放,可以坐在树下,一边喝清凉饮料,一边欣赏优美的音乐。不要搞成娱乐的场所,而是漫步的地方,门票很贵,以便吸引美丽的贵妇人。小径铺着细沙,有电灯照明,想散步就散步,想坐下就坐下,可以就近,也可以在远处欣赏音乐。从前穆萨尔游乐园就差不多,不过,那儿有点儿像低级舞场,尽演奏舞曲,地方不够宽敞,树荫不够多,也没有多少幽暗的角落。应当建一座非常美丽、非常大的花园。那多吸引人啊!真的,你想去哪儿?”
杜洛华一时难住,不知如何回答,最后狠了狠心,才说道:
“风流牧羊女游乐场我没见识过,很想去开开眼。”
老战友叫起来:“风流牧羊女游乐场,天哪!我们还不跟进烤炉一样!好吧,行啊,总还有点玩头儿。”
于是,他们掉头朝蒙马特城关街走去。
游乐场门口灯火辉煌,照亮了汇聚在前面的四条街。一长排马车停在那里,都在等待散场。
弗雷吉埃径直往里走,却被杜洛华叫住:“我们还没去窗口买票呢。”
对方拿腔拿调地说:“跟我在一起,用不着付费。”
到了检票口,三名检票员都向他哈腰打招呼。中间那个还向他伸出手。记者问道:“还有像样的包厢吗?”
“当然有了,弗雷吉埃先生。”
他接了递过来的包厢票,推开包了皮软垫的门扇,二人就到了大厅。
里面烟气缭绕,好似薄雾,笼罩了远一点儿的部位、舞台和剧场对面。那些人都在吸雪茄和香烟,冒出缕缕淡白色烟雾,不断上升,在宽阔的圆顶下聚拢,围住大吊灯,在二楼看台的观众头上,形成了烟云密布的天空。
入口通向环形休息厅的宽宽过道上有三张柜台,三个涂脂抹粉的半老徐娘,正忙着出售饮料和色相;一帮女子站在一张柜台前,正等待来客;一群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妓女正在游荡,混迹在身着深色礼服的男人群里。
三名售货员身后有高大的镜子,映出她们的后背和过路人的面孔。
弗雷吉埃自信有权受人礼让,分开众人,快步朝前走去。
他走到一名女领座面前,问道:“十七号包厢在哪儿?”
“请走这边,先生。”
他们走进小小的木板包厢,门就关上了。包厢前面敞开,板壁镶了红壁毯,摆了四张同一颜色的座椅,相互挨得很近,留的空隙难以过人。两个朋友坐下来,他们左右两侧都排列着相同的小包厢,构成长长的弧线,而两端则通到舞台。那些包厢也都坐了人,但只能看见脑袋和胸部。
舞台上三个穿紧身衣的年轻人,身材依次大个儿、中个儿和小个儿,正在轮流表演吊杠。
大个儿用小快步首先出列,他脸上挂着微笑,鞠躬时手掌一扬,仿佛向观众送去个飞吻。
他那胳膊和大腿的肌肉,明显由紧身衣突现出来。他挺起胸膛,尽量收回过分突起的腹部。他的头发正中精心开缝,等分梳向两边,模样儿就像理发店的小伙计。他姿势优美,纵身跃上吊杠,双手抓住,身子好似飞轮般旋转起来,然后伸展用力,身体挺直平卧,悬空一动不动,仅凭手腕的力量停在固定的杠上。
他飞身落地,在池座观众的掌声中,再次微笑着向全场鞠躬,然后退回靠在布景上,每一步都显示腿部的发达肌肉。
第二个身体矮些,但更壮实,他走上前,做了同样的动作。随后第三个也同样表演一番,赢得观众更为热烈的喝彩。
然而,杜洛华并不专心看演出,而是频频回顾,张望身后满是男人和妓女的休息大厅。
弗雷吉埃对他说:
“瞧瞧这池座,全是携带妻子儿女的中产阶级,来看热闹,一个个都蠢头蠢脑。包厢里则是经常逛林荫大道的人,也夹杂着几个艺术家、几个二流粉头儿。我们身后,可是巴黎最怪异的大杂烩。那些男人都是干什么的?你观察观察,干什么的都有,各行各业,三教九流,而占主体的是无耻的恶棍。那中间有银行、商店、政府各部的职员,有新闻记者、靠妓女混饭的杈杆儿、换成便装的军官、穿上礼服的花花公子。有的在馆子里吃了晚饭来的,有的出了歌剧院,来这儿消遣一下,再去意大利剧院。还有一大帮男人形迹可疑,很难看出是混哪碗饭的。至于那些女人,全是一路货:在美洲人咖啡馆陪人吃夜宵,一两个路易金币陪一夜,窥伺能给五枚金币的生客,拉不到人时就通知自己的常客。有十年了,全是熟面孔,天天晚上见到她们,终年在同样的地点,除非去圣拉扎尔监狱或者卢尔西纳医院,进行一段时间的‘疗养’。”
杜洛华早已不听伙伴说话了。有一个女人把臂肘支在他们包厢上,正在凝视他。那是个褐发的胖女人,脸上涂了厚厚的脂粉,肌肤也涂白了,黑眼睛描得细长,覆盖着厚厚的假睫毛。那乳房过分丰满,撑起了深色丝绸衣裙,而那嘴唇涂得血红,犹如伤口。总之周身那种打扮给她增添几分野性、火热和放纵,却能煽动男人的欲火。
她扬头招呼从旁边经过的一个女友,跟那金发染成红色的同样肥胖的女友说话,故意提高声音,好让人听见:“瞧哇,那个漂亮小伙儿,他若是肯出十路易金币要我,我是不会拒绝的。”
弗雷吉埃转过头来,微微一笑,又拍了一下杜洛华的大腿:“这话可是说给你听的,你挺受女人的垂青,亲爱的,祝贺你呀。”
旧军官闹得满脸通红,手指不由自主地摸摸坎肩口袋里的两枚金币。
这时,幕已落下,乐队正演奏一首华尔兹舞曲。
杜洛华说道:“咱们到休息厅里转转怎么样?”
“随你便。”
他们走出包厢,立刻裹进熙熙攘攘的人流中,拥挤推搡,随波冲荡,他们眼前是一片漂浮的帽子。那些粉头儿则两两一对,在这男人堆中穿行,轻盈地从臂肘、胸口和后背之间串来串去,仿佛在自家那样随便,在这男性波涛中弄潮如鱼得水。
杜洛华乐不可支,便随波逐流,简直有点儿醉醺醺了,他大口大口吸着烟草、人的气味和妓女的香水味相混杂的污浊空气。然而,弗雷吉埃却冒了汗,气喘吁吁,连声咳嗽。
“到园子里去吧。”他说道。
他们向左一拐,就走进一座带棚的花园,两眼不大美观的喷泉制造出一点儿清爽。在盆栽的紫杉和崖柏下面,男男女女围坐着锌皮桌子喝饮料。
“再来杯啤酒?”弗雷吉埃问道。
“嗯,好啊。”
他们坐下来,瞧着走过的观众。
游荡的女人,时而有个停下脚步,带着媚俗的微笑问道:“先生,不想请我喝点儿什么吗?”弗雷吉埃总是回答:“一杯喷泉清水。”那女人咕哝一句:“去你的,没教养的家伙!”便走开了。
刚才在两名战友的包厢后壁的那个褐发胖女人,这时又出现了,她挽着那个金发胖女人,大摇大摆地走着。这两个女人天造地设,真是绝妙的一对。
她望见杜洛华,便会心一笑,就好像他俩刚才四目相对,已经交流许多体己的悄悄话了。她拉过一把椅子,泰然自若地坐在杜洛华对面,还让她女友坐下,然后用清脆的嗓音喊道:“伙计,来两杯石榴汁!”弗雷吉埃深感意外,说了一句:“你!也不觉得难为情?”
她回答:“是你这位朋友把我迷住了。他真是个漂亮的小伙子。我想,他会让我发疯的!”
杜洛华给吓住了,一句话也对答不上来,他只是捻着小胡子,一味傻乎乎地微笑。伙计端来果汁,两个女人一口气干下去,然后站起身,褐发女人略微一点头,算是友好的表示,又用扇子轻轻打了一下杜洛华的胳膊,对他说道:“谢谢,我的小猫咪,你的话不怎么灵便。”
接着,她们扭动着屁股走了。
弗雷吉埃哈哈笑起来:“嘿!老兄,知道吗,你还真讨女人喜欢!这一点可得好好利用,你可能借上大力。”
他又沉吟片刻,又像梦呓似的,高声讲出内心的想法:“还是通过她们上得最快。”
他见杜洛华一直微笑不语,便问道:“你还想待在这儿吗?我可待够了,这就回去了。”
杜洛华咕哝一声:“嗯,我再待一会儿,还不晚。”
弗雷吉埃站起身:“好吧,再见!明天见,没忘吧?水泉街17号,七点半。”
“一言为定,明天见,谢谢你。”
二人握了握手,记者走了。
等他战友一消失,杜洛华顿觉自由了,他又美滋滋地摸了摸口袋里的两枚金币,随即站起来,开始游荡,用目光搜索人群。
不一会儿,他就望见金发和褐发那两位女郎:她们在乱哄哄的男人堆中穿行,始终一副乞婆的高傲神态。
杜洛华径直朝她们走去,临近又胆怯了。
褐发女郎对他说:“你的舌头活动开了吗?”
他结结巴巴说了一声:“当然啦!”就再也说不出话来。
他们三人停下,伫立在那儿,阻碍了人群的流动,周围形成了一个旋涡。
这时,褐发女人突然问道:“你到我家去好吗?”
杜洛华眼馋得浑身一抖,就粗鲁地回答:“好哇,可我兜里只有一枚金币。”
女郎无所谓地笑了笑:“没关系。”
说罢她就抓住他的胳膊,表示这男人是她的了。
他们往外走时,杜洛华心里就合计:还剩下二十法郎,不难租一套礼服,好去参加第二天的晚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