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实践的萌芽: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资料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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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周恩来、杨尚昆关于回民工作给一、十五军团的指示

一九三六年六月八日

彭、刘、左、聂、朱、邓、徐、程、王即彭德怀、刘晓、左权、聂荣臻、朱瑞、邓小平、徐海东、程子华、王首道。

中央决定回民工作基本原则是回民自决,我们应站在帮助地位上去推动和发动回民斗争。

(一)政权形式。在回汉民杂居地方,组织联合政府,回民区域组织回民政府,凡愿谋回族解放的贵族阿訇及一切回民均可参加。

(二)只有在回民群众同意下,才能打回人土豪。必需资材经过回民捐给,红军不得自己动手打土豪。

(三)群众团体是回民联合会、解放会、抗日会,回民新战士成立单独伙食单位称回民抗日军。

(四)由回民中最先进的分子组织回民自己的党革命党人民党,我们只吸收个别最觉悟分子入党。

(五)对回民“三大禁条”:一、禁止驻扎清真寺;二、禁止吃大荤;三、禁止毁坏回文经典。其“四大注意”:一、讲究清洁;二、尊重回民的风俗习惯;三、不准乱用回民器具;四、注意回汉团结。

毛、周、杨

(根据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12月出版的《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