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治学·写作(精装珍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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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读书(3)

至于专门读书的人,历代记载更多。也还有一些关于读书的佳话,什么“囊萤映雪”之类。有人做过试验,无论萤和雪都不能亮到让人能读书的程度,然而在这一则佳话中所蕴含的鼓励人们读书的热情则是大家都能感觉到的。还有一些鼓励人读书的话和描绘读书乐趣的诗句。“书中自有颜如玉”之类的话,是大家都熟悉的,说这种话的人的“活思想”是非常不高明的,不会得到大多数人的赞赏。至于“四时读书乐”一类的诗,也是为大家所熟悉的。可惜我童而习之,至今老朽昏聩,只记住了一句“绿满窗前草不除”,这样的读书情趣也是颇能令人向往的。此外如“红袖添香夜读书”之类的读书情趣,代表另一种趣味。据鲁迅先生说,连大学问家刘半农也向往,可见确有动人之处了。“雪夜闭门读禁书”代表的情趣又自不同,又是“雪夜”,又是“闭门”,又是“禁书”,不是也颇有人向往吗?这样藏书和读书的风气,其他国家不能说一点没有。但是据浅见所及,实在是远远不能同我国相比。因此我才悟出了“中国是世界上最爱藏书和读书的国家”这一条简明而意义深远的真理。中国古代光辉灿烂的文化有极大一部分是通过书籍留传下来的。到了今天,我们全体炎黄子孙如何对待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每个人都回避不掉的。我们必须认真继承这个在世界上比较突出的优秀传统,要读书,读好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上无愧于先民,下造福于子孙万代。

1991年7月5日

我和北大图书馆

我对北大图书馆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这种感情潜伏在我的内心深处,从来没有明确地意识到过。最近图书馆的领导同志要我写一篇讲图书馆的文章,我连考虑都没有,立即一口答应。但我立刻感到有点吃惊。我现在事情还是非常多的,抽点时间,并非易事。为什么竟立即答应下来了呢?如果不是心中早就蕴藏着这样一种感情的话,能出现这种情况吗?

山有根,水有源,我这种感情的根源由来已久了。

1946年,我从欧洲回国。去国将近十一年,在落叶满长安(长安街也)的深秋季节又回到了北平。在北大工作,内心感情的波动是难以形容的:既兴奋,又寂寞;既愉快,又惆怅。然而我立刻就到了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地方,这就是北大图书馆。当时我单身住在红楼,我的办公室(东语系办公室)是在灰楼。图书馆就介乎其中。承当时图书馆的领导特别垂青,在图书馆里给了我一间研究室,在楼下左侧。窗外是到灰楼去的必由之路,经常有人走过,不能说是很清静。但是在图书馆这一面,却是清静异常。我的研究室左右也都是教授研究室,当然室各有主,但是颇少见人来,所以走廊里静如古寺,真是念书写作的好地方。我能在奔波数万里、扰攘十几年,有时梦想得到一张一尺见方的书桌而渺不可得的情况下,居然有了一间窗明几净的研究室,简直如坐天堂,如享天福了。当时我真想咬一下自己的手,看一看自己是否是做梦。

研究室的真正要害还不在窗明几净——当然,这也是必要的——而在有没有足够的书。在这一点上,我也得到了意外的满足。图书馆的领导允许我从书库里提一部分必要的书,放在我的研究室里,供随时查用。我当时是东语系的主任,虽然系非常小,没有多少学生,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仍然有一些会要开,一些公要办,所以也并不太闲。可是我一有机会,就遁入我的研究室去,“躲进小楼成一统”,这地方是我的天下。我一进屋,就能进入角色,潜心默读,坐拥书城,其乐实在是不足为外人道也。我回国以后,由于资料缺乏,在国外时的研究工作无法进行,只能有多大碗,吃多少饭,找一些可以发挥自己的长处而又有利于国计民生的题目来进行研究。北大图书馆藏书甲全国大学,我需要的资料基本上能找得到,因此还能够写出一些东西来。如果换一个地方,我必如车辙中的鲋鱼那样,什么书也看不到,什么文章也写不出,不但学业上不能进步,长此以往,必将锁我于鲍鱼之肆了。作为全国最高学府的北京大学,我们有悠久的爱国主义的革命历史传统,有实事求是的学术传统,这些都是难能可贵的。但是,我认为,一个第一流的大学,必须有第一流的设备、第一流的图书、第一流的教师、第一流的学者和第一流的管理。五个第一流,缺一不可。我们北大可以说具备这“五个第一流”的。因此,我们有充分的基础,可以来弘扬祖国的优秀文化,为我国“四化”建设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对外为祖国争光,对内为人民立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充满信心地走向光辉的未来。在这“五个第一流”中,第一流的图书更显得特别突出。北大图书馆是全国大学图书馆的翘楚。这是世人之公言,非我一人之私言。我们为此应该感到骄傲,感到幸福。

但是,我们全校师生员工却不能躺在这个骄傲上、这个幸福上睡大觉。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像爱护自己的眼球一样爱护北大,爱护北大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爱护我们的图书馆。我们图书馆的藏书盈架充栋,然而我们应该知道,一部一册来之不易,一页一张得之维艰。我们全体北大人必须十分珍惜爱护。这样,我们的图书馆才能有长久的生命,我们的骄傲与幸福才有坚实的基础。愿与全校同人共勉之。

1991年11月6日

我和外国文学

要想谈我和外国文学,简直像“一部十七史,不知从何处谈起”。

我从小学时期起开始学习英文,年龄大概只有十岁吧。当时我还不大懂什么是文学,只朦朦胧胧地觉得外国文学很好玩而已。记得当时学英文是课余的,时间是在晚上。现在留在我的记忆里的只是在夜课后,在黑暗中,走过一片种满了芍药花的花畦,紫色的芍药花同绿色的叶子化成了一个颜色,清香似乎扑入鼻观。从那以后,在几十年的漫长的岁月中,学习英文总同美丽的芍药花连在一起,成为美丽的回忆。

到了初中,英文继续学习。学校环境异常优美,紧靠大明湖,一条清溪流经校舍。到了夏天,杨柳参天,蝉声满园。后面又是百亩苇绿,十里荷香,简直是人间仙境。我们的英文教员水平很高,我们写的作文,他很少改动,而是一笔勾销,自己重写一遍。用力之勤,可以想见。从那以后,我学习英文又同美丽的校园和一位古怪的老师连在一起,也算是美丽的回忆吧。

到了高中,自己已经十五六岁了,仍然继续学英文,又开始学了点德文。到了此时,才开始对外国文学发生兴趣。但是这个启发不是来自英文教员,而是来自国文教员。高中前两年,我上的是山东大学附属高中。国文教员王崑玉先生是桐城派古文作家,自己有文集。后来到山东大学做了讲师。我们学生写作文,当然都用文言文,而且尽量模仿桐城派的调子。不知怎么一来,我的作文竟受到他的垂青。什么“亦简练,亦畅达”之类的评语常常见到,这对于我是极大的鼓励。高中最后一年,我上的是山东济南省立高中。经过了五卅惨案,学校地址变了,空气也变了,国文老师换成了董秋芳(冬芬)、夏莱蒂、胡也频,等等,都是有名的作家。胡也频先生只教了几个月,就被国民党通缉,逃到上海,不久就壮烈牺牲。以后是董秋芳先生教我们。他是北大英文系毕业,曾翻译过一本短篇小说集《争自由的波浪》,鲁迅写了序言。他同鲁迅通过信,通信全文都收在《鲁迅全集》中。他虽然教国文,却是外国文学出身,在教学中自然会讲到外国文学的。我此时写作文都改用白话,不知怎么一来,我的作文又受到董老师的垂青。他对我大加赞誉,在一次作文的评语中,他写道,我同另一个同级王峻岭(后来入北大数学系)是全班、全校之冠。这对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来说,更是极大的鼓励。从那以后,虽然我思想还有过波动,也只能算是小插曲。我学习文学,其中当然也有外国文学的决心,就算是确定下来了。

在这时期,我曾从日本东京丸善书店订购过几本外国文学的书。其中一本是英国作者吉卜林的短篇小说。我曾着手翻译过其中的一篇,似乎没有译完。当时一本洋书值几块大洋,够我一个月的饭钱。我节衣缩食存下几块钱,写信到日本去订书,书到了,又要跋涉十几里路到商埠去“代金引换”。看到新书,有如贾宝玉得到通灵宝玉,心中的愉快无法形容。总之,我的兴趣已经确定,这也就确定了我以后学习和研究的方向。

考上清华以后,在选择系科的时候,不知是由于什么原因,我曾经一阵心血来潮,想改学数学或者经济。要知道我高中读的是文科,几乎没有学过数学。入学考试数学分数不到十分,这样的成绩想学数学岂非滑天下之大稽!愿望当然落空。一度冲动之后,我的心情立即平静下来,还是老老实实,安分守己,学外国文学吧。

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实际上是以英国文学为主,教授不管是哪一国人,都用英语讲授。但是又有一个古怪的规定:学习英、德和法三种语言中任何一种,从一年级学到四年级,就叫什么语的专门化。德文和法文从字母学起,而大一的英文一上来就念J.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可见英文的专门化同法文和德文的专门化,完全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四年的课程有文艺复兴文学、中世纪文学、现代长篇小说、莎士比亚、欧洲文学史、中西诗之比较、英国浪漫诗人、中古英文、文学批评,等等。教大一英文的是叶公超,后来当了国民政府的外交部部长。教大二的是毕莲(Miss Bille),教现代长篇小说的是吴可读(英国人),教东西诗之比较的是吴宓,教中世纪文学的是吴可读,教文艺复兴文学的是温特(Winter),教欧洲文学史的是翟孟生(Jameson),教法文的是Holland小姐,教德文的是杨丙辰、艾克(Ecke)、石坦安(Von den Steinen)。这些外国教授的水平都不怎么样,看来都不是正途出身,有点野狐谈禅的味道。费了四年的时间,收获甚微。我还选了一些其他的课,像朱光潜的文艺心理学,陈寅恪的佛经翻译文学,朱自清的陶渊明诗,等等,也曾旁听过郑振铎和谢冰心的课。这些课程水平都高,至今让我忆念难忘的还是这些课程,而不是上面提到的那些“正课”。

从上面的选课中可以看出,我在清华大学四年,兴趣是相当广的,语言、文学、历史、宗教几乎都涉及了。我是德文专门化的学生,从大一德文,一直念到大四德文,最后写论文还是用英文,题目是The Early Poems of Holderlin,指导教师是艾克。内容已经记不清楚,大概水平是不高的。在这期间,除了写作散文以外,我还翻译了德莱塞的《旧世纪还在新的时候》,屠格涅夫的《玫瑰是多么美丽,多么新鲜呵……》,史密斯(Smith)的《蔷薇》,杰克逊(H.Jackson)的《代替一篇春歌》,马奎斯(D.Marquis)的《守财奴自传序》,索洛古勃(Sologub)的一些作品,荷尔德林的一些诗,其中《玫瑰是多么美丽,多么新鲜呵……》《代替一篇春歌》《蔷薇》等几篇发表了,其余的大概都没有刊出,连稿子现在都没有了。

此时我的兴趣集中在西方的所谓“纯诗”上,但是也有分歧。纯诗主张废弃韵律,我则主张诗歌必须有韵律,否则叫任何什么名称都行,只是不必叫诗。泰戈尔是主张废除韵律的,他的道理并没有能说服我。我最喜欢的诗人是法国的魏尔兰、马拉梅和比利时的维尔哈伦等。魏尔兰主张,首先是音乐,其次是明朗与朦胧相结合。这符合我的口味。但是我反对现在的所谓“朦胧诗”,我总怀疑这是“英雄欺人”,以艰深文浅陋。文学艺术都必须要人了解,如果只有作者一个人了解(其实他自己也不见得就了解),那何必要文学艺术呢?此外,我还喜欢英国的所谓“形而上学诗”。在中国,我喜欢的是六朝骈文,唐代的李义山、李贺,宋代的姜白石、吴文英,都是唯美的,讲求辞藻华丽的。这个嗜好至今仍在。

在这四年期间,我同吴雨僧(宓)先生接触比较多。他主编天津《大公报》的一个副刊,我有时候写点书评之类的文章给他发表。我曾到燕京大学夜访郑振铎先生,同叶公超先生也有接触,他教我们英文,喜欢英国散文,正投我所好。我写散文,也翻译散文。曾有一篇《年》发表在与叶有关的《学文》上,受到他的鼓励,也碰过他的钉子。我常常同几个同班访问雨僧先生的藤影荷声之馆。有名的水木清华之匾就挂在工字厅后面。我也曾在月夜绕过工字厅走到学校西部的荷塘小径上散步,亲自领略朱自清先生《荷塘月色》描绘的那种如梦如幻的仙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