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研究指导篇(4)
市农业委员会对家庭农场四个基本特征的归纳总结,得到了农业部的肯定,目前全国已明确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是“家庭经营,规模适度,一业为主,集约生产”,即以农户家庭为经营主体,主要利用家庭劳动力,生产经营规模适度,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商品化水平较高,且以农业某一产业生产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从2007年至今,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松江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首先,家庭农场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对上海来讲,实行专业化规模经营更有重要意义。家庭农场将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分离,这是上海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重大改革,促进了粮食生产和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明显提高。
其次,家庭农场增加了农民的收入。2012年松江农民人均收入1.79万元,而种粮家庭农场和种养结合家庭农场的年收入分别达到了10万元和16万元,按人均计算也分别达到3万多元和5万多元。家庭农场经营者收入已经远远高于普通农民收入。
第三,家庭农场解决了农业后继无人问题。随着家庭农场效益的不断体现,在松江浦南地区已经出现了第二代农民,原来外出打工的农民现在已经承担起父辈农业生产的责任,从原来的企业返回所在的农村进行务农。目前松江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年龄以46—55岁这个年龄段为主体,比面上农业生产经营者平均年轻5岁。
第四,家庭农场促进了农民和农村现代化。家庭农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职业化、科学化、专业化的种植方式和技术,有效地保护了农田环境和土地资源,也有利于控制大城市流动人口过快、无序增长,改善了农村地区的生活工作环境,为加快实现农民和农村现代化探索出一条有效途径。
二、积极推广松江区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做法和经验松江区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有益探索得到了社会认可。近年来,上海市已经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广松江区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做法和经验。
从2010年起,市农业委员会连续三年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安排松江区介绍通过培育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增加种粮农民收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经验,在区县农业部门引起了较大反响。
2012年7月23日,市委市政府在松江召开了年中“三农”工作推进会。参加会议的各区县分管负责同志和市“三农”领导小组成员实地考察了松江区粮食生产家庭农场,时任市委常委丁薛祥和副市长姜平到会作重要讲话,指出要认真总结并推广松江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这一有效载体和抓手,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增加农民经营收入。
为推广松江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做法和经验,2012年11月起,市农业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局酝酿制定了农业组织化专项奖补政策,在奉贤、金山等区探索完善土地流转补贴机制,引导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村委会统一流转,组建粮食生产家庭农场。2013年,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奖补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由市、区财政每亩各补贴100元,对符合条件的村委会每亩各奖补15元。引导农民将承包地有序地委托流转给村委会,以实现本市的粮食生产主要由本地农民种植的目标,为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创造条件。
2013年3月26日,韩正书记调研松江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充分肯定了松江区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做法,并提议召开农村工作现场会。4月7日,市委、市政府在松江区泖港镇召开农村工作现场会,韩正书记、杨雄市长等市领导与各区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观了松江区2个家庭农场和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场会上,韩正书记提出,走规模化、专业化道路,是上海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根本方向。上海各区县要着力把握好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完善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各种配套政策,完善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几个环节,积极学习、借鉴松江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杨雄市长要求大力总结推广松江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做法,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
2013年8月21日,市“三农”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各郊区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三农”工作专题会议。市委常委姜平同志和副市长时光辉同志分别就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提出了要求,发展家庭农场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都市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措施,更是控制大城市人口过快增长、实现农民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各区县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广松江家庭农场经营的重要意义,把发展家庭农场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家庭农场。
目前,各郊区县正积极采取措施发展家庭农场,培育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金山、奉贤两区已制定了发展家庭农场的政策意见,据统计,金山区已发展家庭农场253户,奉贤区已发展60家,青浦区已发展142家。金山区除推广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外,还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发展林果型家庭农场,目前已有713户。青浦区结合田间窝棚整治和规范土地流转行动,逐步清退外来农户承租耕地,同时各级引导流转合同已到期的农户,将承包田统一很好地流转给村委会,为全面推行家庭农场奠定好基础。浦东新区结合本地区经济作物比例高的特点,探索建立“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的经营模式,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崇明县拟在每个乡镇建立两户家庭农场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同时探索土地托管经营模式,为将来发展家庭农场积极创造条件。闵行区和宝山区已形成了以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和集体农场为主的经营方式,也将积极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
三、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总体要求和主要政策措施松江粮食生产家庭农场是农村改革的一项新生事物,是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具体表现。松江培育和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做法,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共性是一个地区必须具备非农转移比较充分、农业生产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的条件。个性是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切实加大支持土地流转的力度,为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从总体来看,与松江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近的奉贤、金山、青浦等区,要大力推广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嘉定、浦东、闵行、宝山已建立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或集体农场的地区,也可以创造条件选择一些地区发展家庭农场;即使在农业比重较大、农民就业不充分、土地流转率较低的崇明县,可以试点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也可探索土地托管经营等形式,为将来发展家庭农场创造条件。
下一阶段上海市推广家庭农场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构建本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目标,做到“四个坚持”:坚持稳定村基本经营制度,强化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坚持发展现代农业导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坚持适度规模取向,优化资源要素配置运用;坚持统筹扶持推进,加强引导支持与服务保障。每个区县都要积极创造条件,选择具备条件的地方,加快推广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积极探索粮食经作型、蔬菜园艺型家庭农场,到“十二五”末,努力形成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多种农业经营主体协同配合、互促共进局面,推进都市现代农业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引导土地优先流向家庭农场。一个规范成熟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前提。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强全市涉农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的规范化建设,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特别是鼓励通过建立老年农民补贴机制等办法,引导习惯于耕种的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村委会统一流转,以便于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建立家庭农场登记档案制度。为切实保护好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营权,及时掌握经营者资格能力、劳动力结构、收入构成、经营规模、土地流转期限、管理水平等变动情况,区县农业部门应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同时,定期对家庭农场进行检查验收,引入适度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为建立家庭农场的退出机制和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创造条件。此外,家庭农场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在自愿的基础上,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申领工商营业执照。
三是给予家庭农场各种扶持政策。包括安排家庭农场专项扶持资金,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定额奖励等形式,支持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降低经营风险等,逐步提高家庭农场的土、水、路、电等建设标准。执行家庭农场税费扶持政策,确保家庭农场可享受的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大金融、保险、电力对家庭农场支持力度,如积极创新担保方式,增加农业保险在家庭农场的险种,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
四是完善家庭农场人才培育培训。借鉴松江区经验,各区县通过制定政策,培育选择会经营、懂技术、善管理的本地农民作为家庭农场业主,提高家庭农场的经营能力和发展水平。把家庭农场经营者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范围,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育力度,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是强化对家庭农场提供社会化服务。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种类服务。各区县要建立农技人员联系家庭农场制度,及时提供各类信息、技术等指导服务。进一步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解决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中办不好、办不了的问题。鼓励组建家庭农场协会,加强相互交流与协作。
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粮食家庭农场
盛亚飞(中共松江区委书记)
为推动农业实现现代化,松江区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积极推广粮食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模式。截至2012年底,全区有粮食家庭农场1206户,经营面积13.66万亩,占全区粮田面积的80%。其中,“机农一体”家庭农场140户,经营面积1.78万亩;种养结合家庭农场60户,年上市生猪7万头。发展家庭农场,改变了农业分散零乱的布局,让农业由多数农民家庭的副业转变为少数农民家庭的主业,从而有效保障了粮食生产和生猪供应,保护了耕地和改善了生态环境,杜绝了农地无序流转、闲置甚至抛荒的现象,同时也留住和培育了一支现代农民队伍,提高了农业专业化水平和种地农民收入。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为松江家庭农场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一、松江家庭农场发展的背景
松江过去是农业大县,今天甚至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仍将保留几十万亩的耕地,因此推动农业现代化是区委、区政府的重要职责,而创新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发展粮食家庭农场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我们讲的粮食家庭农场是指以本地农民家庭为生产单位,以家庭人员自己耕作为主,在适度规模的土地上从事粮食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业尤其是粮食生产,由于适合机械化,销售活动比较简单,每亩产出经济价值较低等原因,最适合家庭经营,与传统农业相比,粮食家庭农场最突出的特点是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和机械化运作。目前,世界上实现了农业现代化的国家,其粮食经营模式均以家庭农场为主;同时,家庭农场也完全符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精神,同样以家庭为单位,同样能充分调动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深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松江区委、区政府经过深入调研,认为松江已经具备了发展粮食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
一是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深入推进,松江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向第二、三产业,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则大都由家里老人耕种,或是私下转让给外来农民承包经营。二是农民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大部分农民已纳入“镇保”或“城保”(占72%),其余为“农保”(投保率99.6%),这有利于农民能够放心地离开土地。三是农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水稻高产栽培技术成熟稳定,植保、测土配方等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使农业生产经营扩大规模有了可能。四是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已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由于过去每户承包农民只种四五亩土地,生产规模过小,来自农业的收入仅占农民家庭收入很小一部分,导致本地农民普遍缺乏种地的积极性,同时出现了外来户不规范种植、掠夺性生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