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红寺堡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步伐,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大保护生态环境的力度,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随之许多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现,农村生态环境令人担忧,特别是生态破坏、环境“脏、乱、差”、饮用水源水质下降、畜禽养殖污染、工业企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加速转移等问题突出,使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趋于恶化,这不仅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且威胁着农村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如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必将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指出:“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建设美好家园和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明确了西部大开发的关键所在。
红寺堡区是全国最大的生态移民扶贫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是红寺堡区多年来实施“生态立区”的重大战略之一。没有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基础保障,红寺堡区经济社会就不可能全面、协调发展,也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角度合理规划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但随着红寺堡区人口和用地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村生态环境承载的压力不断增大。自1998年开发以来,已建成扬黄泵站5个,农田、村镇星罗棋布,人口骤增,除本区8县移民外,还吸引了陕西、甘肃、山西等外省区的居民。在人口持续增加、土地开发面积不断扩张的情况下,给本区包括土地、水、植被等资源和环境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压力,甚至出现了生态环境恶化的现象。如土地的盐碱化、沙化,自然植被的破坏,水资源的紧张等,加之风沙、干旱等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对移民开发区的整体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第一节 区域生态环境特点
一、区域自然生态环境特点
(一)地理位置与地形地貌
红寺堡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腹地,地处北纬37°10'~37°29',东经105°45'~106°31'之间。在行政区划上位于中宁、吴忠、灵武三县市的南部及同心县的北部地区,北距首府银川130千米,西到中宁县城35千米,南到同心县城70千米。处于由烟筒山、大罗山、牛首山环绕成的山间盆地内,地势南高北低,属山间丘陵地貌区,主要有缓地丘陵、洪积扇、风沙地等地貌类型,海拔1230米~1450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罗山(最高峰海拔2624.5米)屹立于红寺堡区东南方。
(二)气候条件
红寺堡区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核心区,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其气候总的特点是: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干旱少雨,蒸发强烈,冬寒而长,夏酷而短,春季回暖较快,秋季降温迅速,昼夜温差大,极端气温出现频率低,持续时间短,风大沙多。年积温为2961.3小时,平均日照时数为3036.4小时,光能资源丰富。年降水量为277毫米,其中7~9月降水占全年降水量的50%~62%。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2325毫米,每年8级以上大风天数为19.7天,风速超过6 m·s-1天数有50天,风蚀模数平均为2959 t·km-2·a-1。
(三)土壤条件
红寺堡区土地总面积为2776.1平方千米。土地类型主要为灰钙土、风沙土、次生黄土、石质土等。土壤多为砂壤,土层厚30~100厘米,土壤有机质含量为0.39%~0.91%之间,土壤粗颗粒含量为20%~30%之间,土壤荒漠化、贫瘠现象突出。
(四)植被条件
红寺堡区地带性植被类型为干旱风沙荒漠草原植被,开发前平均植被覆盖度为15%。天然林主要分布在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西、西北至红寺堡区南川乡,北靠太阳山镇),是一个四周被荒漠化土地包围的严酷条件下形成的温带森林草原自然景观,是宁夏仅有的三大天然林区之一,又是宁夏中部的水源涵养林和宁南山区的区域生态环境的有效屏障。区域面积33710公顷,主要保护以青海云杉、油松为代表的森林、草原和荒漠三大类型的生态系统。保护区内有高等植物资源65科170属275种。
(五)水文条件
红寺堡区当地地表水资源主要为降雨形成的径流,约475万立方米,平均矿化度3克/升~5克/升,水质差、水量少,难以利用。水系有经常径流型、季节性间歇径流型、干涸沟壑型三种,主要河流有清水河、甜水河、红柳沟、苦水河、大合子沟、小河等。地下水资源量为1216.7万立方米,可利用量730万立方米,大罗山基岩山地裂隙地下水量较为丰富,水质好,是居民用水的主要来源。扬黄水是红寺堡区的主要水源,根据《宁夏黄河县级初始水权066分配方案》,分配给红寺堡区的水权指标为1.88亿立方米。由于灌溉全部依靠扬程高达200米的黄河扬水,水资源非常珍贵。
二、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特点
红寺堡区是全国最大的生态移民扶贫开发区,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为从根本上解决宁南山区贫困群众脱贫问题而建设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的主战场,自1998年搬迁宁南八县生活在贫困带上的农民以及政策规定退耕还林(草)的封育区和水库淹没区的农户以来,到2010年底有总人口18万人,其中回族人口占57%。城市人口3万人,农业人口15万人,占总人口的83.3%;现有2乡2镇,57个行政村和2个城镇社区;2010年底已开发水浇地42.77万亩;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7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达到10.47亿元,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076万元,优势特色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农民人均纯收入3030元。
由于移民主要是从宁南山区及周边省份贫困地区搬迁而来的农民,生产方式传统,观念守旧,文化水平低,对于生态农业、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识较差,这对于该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的实施是一个很重要的制约因素。
第二节 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现状
一、生态环境建设
红寺堡区属典型的干旱荒漠区,生态环境脆弱,土地沙化极为严重。近年来,红寺堡区把加强和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思路,认真实施重点林业工程,全面加强流域综合治理,积极发展生态产业,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效益日益显现。
加快林业工程建设,地表植被(森林)得到有效恢复。调研中了解到,红寺堡区把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等重点林业工程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造林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林地等绿地面积明显增加。1998年,红寺堡开工建设之初,森林植被稀少,风沙肆虐,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很多移民和投资者望“风”而逃,遇沙而退,然而历届政府抓住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实施的有利时机,确立“生态立区”的基本战略思想,按照“南保水土北治沙,扬黄灌区林网化”的总体思路,积极争取项目,居民动员,狠抓造林绿化工作。除狠抓生态林建设之外,把发展葡萄、红枣、枸杞、果木等经济林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并最终实现红寺堡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来抓,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把城市园林绿化作为优化美化投资环境,打造人居福地的惠民工程来抓。截至“十一五”末,分别实施了自治区下达的退耕还林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四期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等,截至2010年春季,共完成人工造林129.1万亩,其中防护林13.2万亩,经济林24.2万亩,退耕还林23.8万亩,荒山造林58.4万亩,封育9.5万亩。加上接管同心、盐池和灵武部分地区的林地26.31万亩,累计林地面积达到155.4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3.66%,土地沙化治理比例达到40%,农田林网化率达到85%,城区公共绿地12.086万平方米,绿地率31%,绿化覆盖率35%,林业产业基地面积达到7740公顷,林业总产值达到330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实施“围栏禁牧”,草原植被近几年来有一定程度恢复,再加上人工种草面积的扩大,移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一定改善。现风沙防护林体系已初具规模,农业方面以玉米、大豆、瓜果种植为主,加之正在实施之中的沙枣、枸杞、苹果、葡萄等经济林建设工程,构成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和保护的有力屏障。
红寺堡区生态治理需要按区域与功能划分,建区10年来,红寺堡区围绕扬黄灌区和罗山外围做了大量生态治理工作,基本实现了灌区林网化和山区水土保持,但同时因资金和精力等原因对于区域的生态治理工作还远远不够,如对于红寺堡区东部和西南区的沙区治理、涉及以苦水河、通山沟、榆树沟等太阳山镇区域内的水土流失治理、农村环境整治等问题基本是生态建设的空白区。
二、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重在建设,贵在管理。但红寺堡移民区在开发初期,由于农民环境意识的薄弱和政府工作的缺失,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任意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非常严重,重建设、轻保护的思想也非常突出。导致诸如草地等植被资源的破坏,致使干旱草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发生变化,水资源浪费严重,矿产资源开发对土地资源的破坏等。生物多样性也受到影响。
近年来,红寺堡区逐渐认识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草场资源、森林资源等方面的保护力度得到加强。各乡村在通过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耕作措施不断加强植被恢复和流域治理的同时,全面实行封山禁牧,强化行政综合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点上治理、面上破坏,局部治理、整体破坏的现象,使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得到了一定保护。但“人工种草、牛羊进圈、高效循环”的生态牧业路子还没有完全形成,偷牧现象还很普遍。要使生态环境建设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就必须建立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后续产业,走可持续发展路子。调研了解到,部分乡村农户能把生态环境建设与加快培育后续产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紧密结合,将生态建设与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新能源开发等产业组合成了一个互为前提和基础的大循环系统,使资源得到了有效配置,达到了生态与经济两个系统的良性循环。如将生态环境建设与新能源开发结合起来,适时提出了舍饲养畜、建设沼气、发展果菜的思路,大力实施以“一建三改两配套”(建一个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配套暖棚养畜,配套太阳能热水器)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工程,“畜—沼—果(菜)”模式的农村生态家园初具规模,实现了生态与经济的双赢。但这种生产方式还没有得到普遍推行。总之,红寺堡区通过禁牧、禁挖、防盗伐林木保护手段的普遍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初见效果。另外,由于推行生态循环经济也使得畜禽粪便、秸秆等污染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三、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10多年来,红寺堡区生态环境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生态环境逐渐得到恢复,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居环境的作用开始显现,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生态环境建设任务仍很艰巨
由于受自然条件、气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生态环境建设和区域治理仍需较长时间。红寺堡区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核心区,年降雨量277毫米,年蒸发量2325毫米,有效降雨极少,导致荒山造林和退耕还林等非灌溉造林工程和人工草场往往需多次补造甚至重造,生态建设成本很大;特别是纯生态造林预留林地的立地条件极差,有近40%为无水区、土石区、盐土区;同时,在耕地面积不断扩大、各种工程建设用地需求快速增加带来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等的承载压力逐渐增大,给红寺堡区今后的生态环境建设提出了水资源、土地资源、技术、资金等多方面的难题,生态环境建设任重道远。
(二)生态环境建设和破坏并存
红寺堡区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很遗憾的是,在建设的同时,存在破坏和后期管护不到位的问题。据调查,作为红寺堡区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区域的农田防护林带,由于逐渐成材而变得高大茂密,村民认为影响邻近农田产量及建设需要,偷伐盛行,致使绝大多数的农田防护林网存在破坏问题,有些田边只存在几株孤零零的树木,林网化很差。另外,由于移民增加,新增加的灌区防护林建设跟不上。这样的农田防护林现状,很难起到防风固沙保护农田的生态功能,使得风沙边缘的耕地出现严重沙化。近年来,虽然红寺堡区推行了封山禁牧政策,加大了生态管护力度,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该区为传统的半农半牧区,山区仍存有大量的羊畜,加之草畜产业发展缓慢,舍饲圈养设施及措施不到位,草畜不平衡矛盾突出,局部偷牧现象时有发生,生态治理成果难以巩固。
资源开采对环境影响较大。煤炭、砂石开采及新能源(太阳能、风能)的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现象仍较突出,“先破坏、后治理”的现象仍然存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目前地企双方虽然落实了治理责任,但过去掠夺式、破坏性开采造成的生态损失一时半会儿难以修复。加之历年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草原退化、水土流失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治理。
(三)生态环境建设在区域内不平衡现象非常突出
由于受开发时间、建设资金和固有观念等的限制,目前红寺堡区生态环境建设强调农田防护林、渠道防护林、主干道防护林和中心城镇生态环境建设上(重点区域是扬黄灌区和洪沟流域),而在河岸、村庄、荒山的生态环境建设做得很不够。如主要涉及苦水河和甜水河流域,区域面积64万亩的红寺堡区东部是红寺堡区土地退化最为严重的区域,是腾格里沙漠与毛乌素沙地的交汇处,由于贫瘠荒芜,形成行政管理的“三角地带”,生态建设非常薄弱,加之牧民无节制地放牧,导致土地严重退化。另外,在灌区还存在少量的闲置农田,由于常年没有灌水,加之村民的滥挖甘草,沙化现象严重,成为灌区斑点状分布的沙源,导致邻近耕地沙化和生产力下降。另据调研,中心城镇的绿化较好,而乡村农庄绿化很差,规划和建设投入严重不足,成为该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的一块“真空”,严重影响着农民生活环境的改善。
(四)科技支撑能力薄弱,缺乏带动生态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和加工技术
农业产业既是农户的主要经济来源,同时,作为地表覆盖存在的各种农作物、经济林木等,也在农村环境改善方面发挥着巨大的生态功能。其中经济林木的生态效益非常明显。如为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红寺堡区把葡萄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强势推进,规划到2015年发展到30万亩,但由于村民缺乏栽培技术和市场信心,农户栽种葡萄的积极性不高,栽了挖的现象非常普遍。类似的问题还存在枸杞、果木等的种植,以及再生新能源(如沼气、秸秆等)的综合开发利用上。同时,现有葡萄加工企业仅有2个,年加工能力仅1.5万吨,消费原料约2万吨,如果30万亩全部进入盛果稳产期,平均亩产1500公斤计算,则现有加工能力不及总产的4.4%。加之社会经济条件相对落后,专业人才、技术骨干缺乏,科学技术支撑体系不够完善,支撑能力薄弱。这种科技和产业现状无法解决涉及生态环境建设的诸多方面问题。
(五)环保政策法规和部门及其职能不健全,监测技术、设施设备等滞后
当前红寺堡地区的农村环保法规不健全,急需出台诸如农村环境卫生、家园建设、绿化和植被保护、农业资源污染防治等专项法规。同时,环保政策缺乏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行为没有补偿、奖励的政策激励。环保机构和职能也不建全,一是乡村的环保机构缺失,其在环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很难发挥;二是环境职能部门存在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的配备严重不足,没有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技术水平低。对农村生态环境现状的调查、建设和保护缺乏统一规划,对农户也不能提供科学绿色生产的技术指导。
(六)生态环境建设和管护经费不足,环保基础设施薄弱
红寺堡区属于移民搬迁区,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缺乏,需国家、自治区、市给予扶持。一方面,生态建设成本高,国家补助低,资金缺口大,地方财政和农民负担重。红寺堡区近年来每亩造林成本达到3080元,而国家补助仅200元/亩,资金缺口2880元/亩。形成造得越多,欠账越多,政府压力越大的不良循环;由于干旱少雨,大部分防风林带需要提水灌溉或拉水灌溉,管护成本高;加之红寺堡现有40余万只羊,舍饲养殖少,偷牧夜牧等现象严重,没有设立森林草原公安派出所,林草管护缺乏执法主体,进一步加大了管护难度。另一方面,为发展节水、高效、避灾的现代农业,红寺堡区根据当地自然资源优势,把发展酿酒葡萄作为实现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但作为农村新兴产业之一的葡萄产业投入高(每亩近1700元),国家补助低(150元/亩),每亩资金缺口达1550元,农民和地方财政压力大,建设进度慢,见效慢。
由于政府、个人资金很有限,对引自黄河的灌溉水源重视和治理不够,也未能及时建设足够的畜禽排泄物处理设施和广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由于资金的制约,至今还没有解决各类废弃物的分选和建设合格的垃圾处理设施。这种环境设施现状自然不利于规范农户对生活污水、废弃物和牲畜禽排泄物等的合理处理,如随处倒垃圾或焚烧垃圾等。
第三节 农村生态环境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土地利用与土地退化现状与发展趋势
(一)土地利用现状与动态变化
红寺堡区行政区划面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四次调整达到2767平方千米,现有耕地47.5万亩(其中水浇地41.15万亩,旱地6.35万亩)、园地2.3万亩、林地61万亩、荒草地近160万亩、建设用地17万亩(其中村庄用地1.5万亩,乡村公益建设用地7320亩,乡村建设预留地5.9万亩),其他(石山、荒漠等)127.25万亩。随着耕地、林地及建设用地面积的不断扩大,其他土地类型的面积比例下降,尤以草地减少最为明显。这也是该区域以荒漠草原为主的脆弱自然系统变化最突出的特点,其存在的潜在影响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土地退化现状与动态变化
土地利用类型的快速转变,必然会引起土地质量的变化。红寺堡区位于宁夏中北部干旱地区,地处腾格里沙漠、乌兰布和沙漠与毛乌素沙漠三面包围之中,历史上号称“旱海”,覆沙灰钙土、风沙土占41.3%。干旱少雨、沙多风频,土壤干旱、风蚀强烈,容易引发土壤沙化。加之开发中水利、移民、整地、道路和发电供电设施等工程建设和历史上超载放牧、乱挖甘草、滥伐植被等人为影响,具有扰动面积大、强度高的特点,致使地表原有的结皮和植被遭到破坏,土地裸露,一方面加大了区内的水土流失;另一方面,由于开发区以风蚀为主,人类行为改变了微地形并造成大量松散碎屑物,加大了风蚀,使原有的土壤侵蚀模数2600吨/平方千米·年〔其中水蚀600吨/平方千米·年,2000吨/平方千米·年〕。土地沙化在开发初期和干旱年份尤为严重。如红寺堡灌区1998年开工建设,当年开发配套1133公顷,其中覆沙面积467公顷;1999年开发6200公顷,其中覆沙面积1600公顷。调研发现,近年来农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沙化,尤其是在干旱年份冬灌后的土地表面风蚀严重(农田覆沙可达3厘米~4厘米),渠系、村庄、道路等被流沙填埋,造成已开发的农田因风蚀和积沙高低不平而不能灌溉,翌春播种的作物屡播屡遭沙打而颗粒无收。灌区土地沙化已影响到搬迁移民的生产、生活,因此,如何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建设与治理的关系是红寺堡区面临的首要问题。
灌区自1998年开始种植利用以来,由于部分土壤母质含盐量较高和土体中不透水层的存在以及独特的地质、地貌条件,特别是没有限制的大水漫灌行为,使部分地区已出现土壤次生盐渍化,严重地影响了农业生产。同时,由于开发初期未配套建设排水设施,随着灌溉年限延长和灌溉面积扩大,土壤次生盐渍化渐趋严重。截至2009年,灌区土壤盐渍化面积已达580.87公顷,其中弃耕地面积达184.53公顷。盐化土壤主要分布在孙滩乡、大河乡、海塘乡、双井乡及旧城等地区,其中孙家滩和旧城地区主要以表聚型和通体型为主,大河乡、海塘乡和双井乡等地区主要以底盐型为主。但土壤重金属元素(Pb、Cr、As、Cd、Cu、Zn和Hg等)的污染较轻。
二、植被状况及其动态变化
(一)森林资源现状与动态变化分析
红寺堡开发区1998年开发建设以来,截至2010年春季,林业用地面积达到155.41万亩,其中有林地12万亩,灌木林地13.6万亩,未成林造林地93.21万亩,苗圃地0.15万亩,宜林地34.45万亩,林木覆盖率由开发前的2.9%提高到13.66%。林木绿化率达到34%,农田林网化率达到85%,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达到12.7立方米,林业产业基地面积达到7740公顷。
(二)草地利用现状与动态变化分析
天然草场一直是红寺堡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类型,但随着开发区的不断发展,其他用地(如农业、林业、建设用地等)需求不断增加,占用草地致使该类土地资源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减幅最大,从2001年的占66.8%减为目前的38.6%左右。同时,草地覆盖度和生产力也在发生明显的下降。早期研究发现,20世纪80年代草场总盖度为40%~50%,平均43.3%,而2001年仅为12%~30%,平均为26%,平均降低40%。群落内植物种数、种饱和度及建群种和优势种多度等指标均明显减少,如马庄子植被类型在从开发前的干草原类冷蒿+长芒草型逆向演替为目前的荒漠草原类隐子草—冷蒿型,而草场鲜草产量平均从3763.5千克/公顷下降到20世纪初的2548.5千克/公顷,降低了32.3%。这说明该地区草场生产力明显下降,同时植物群落中有毒有害植物增多。此次调研发现,以上草场发生的变化正在进一步加剧,部分区域在开发早期演替为隐子草—冷蒿型荒漠草原,目前的覆盖度进一步下降,在5%左右,基本成为沙地。
红寺堡区草原退化有自然因素,如气候变化引起的干旱、风沙等;也有人为因素,如超载过牧、滥挖甘草、开荒及大规模的工程建设等。放牧强度过大使草原长期处于被啃食、践踏的状态,导致草场植被低矮,种群结构不合理,植物群落发生逆向演替,使草原退化。红寺堡及周边地区的草原是宁夏甘草的主要产区之一,本地甘草年产量约为100万千克左右,而每年的采挖量在250万千克以上。由于采挖量远远超过生长量,使甘草资源日趋枯竭。经调查,挖1千克甘草,至少需要翻动1立方米沙土,埋压草原50平方米~70平方米;若每年挖200万千克甘草,就得破坏草原1.2万公顷。所以采挖甘草是引起当地草原沙化退化的主要原因之一。早期草原上的居民点一年四季长期用沙蒿、珍珠柴和白刺等植物取暖做饭,加剧了草原的退化。同时,移民区群众自古有开荒种粮的习惯,降雨量多时大量开荒,少时荒弃。调研发现,开荒主要集中在灌区周边无水灌溉的地区,这些田全靠天吃饭,降雨量大才有收成,遇到旱年颗粒无收,撂荒严重,只能生长毒害草老瓜头、猫头刺、苦豆子和大戟等植物,几十年也不能恢复草场植被。
三、水生态现状及变化
红寺堡区可供水资源包括扬黄水、当地降水和地下水、引入中宁的地下水以及城市中水。扬黄水是红寺堡区的主要水源,扬黄水99%用于农业灌溉,仅有1%用于生态环境和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全部采用地下水。地下水资源量为1216.7万立方米,可利用量730万立方米。目前已开发用于生活的有罗山西麓分散水源,年供水量15.7万立方米,罗山北坡的谭庄子水源,年供水量14万立方米,石炭沟田家湾三道店沟,年供水量7.6万立方米,共计37.3万立方米。
红寺堡区当地地表水资源主要为降雨形成的径流,约475万立方米,平均矿化度3克/升~5克/升,水质差、水量少,难以利用。在红寺堡区开发建设前期,实施了跨行政辖区的红寺堡西部供水工程,水源为中宁县恩和地下水源,年供水量36.5万立方米。
红寺堡区可供水量为17666.50万立方米。根据红寺堡区发展规划,在2012年底,区域需水项目分别为已开发农田灌溉、新增高效补灌面积、慈善工业园区、乌砂塘水源工程以及一期生态移民工程,在充分挖掘灌区节水潜力、提高灌区工、农业用水水平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控制用水需求,红寺堡区目前综合需水量仍达到17863.00万立方米。供需分析表明,供水不能满足二、三期生态移民工程,说明在规划年区域水资源已不能承载其规划发展需要。为了保障持续发展,一方面需要对其发展规划进行调整,限制开发规模和速度;另一方面,生态移民的水资源需求必须经宁夏引黄灌区的节水,并经水权转换来保障。
早期对红寺堡灌区地下水和地表水主要化学性质及物理性质的调查和分析,发现这一地区水中含盐量较高,主要化学成分为硫酸钠、氯化钠、硫酸镁和氯化镁等。对红寺堡区饮用水中氟含量及氟中毒分布情况的研究表明,本地区饮用井水的自然村,74.31%的井水氟含量高于国家标准,而饮用供水工程水的自然村水氟含量均符合国家标准。
四、生态环境污染情况
据调查,红寺堡区的生态环境污染源主要有化肥、农药、牲畜禽粪便污染、有污染的灌溉水源与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固体废弃物等。
(一)农用化学品的使用情况
调研发现,农业生产中的用肥绝大多数是化学肥料,农家有机肥很少,化学肥料存在过量使用和肥分比例不合理的现象。化肥施用以氮肥和磷肥为主,其中氮肥平均施用量占化肥总平均施用量的70%~90%。施肥主要采用在土壤耕作层底部施肥、作物根部施肥和叶表面撒施等方法。根据调研,近年该地区化肥施用量为750千克/公顷~1000千克/公顷,远高于发达国家制定的化肥施用量安全上限(225千克/公顷),据抽样资料,2011年单氮肥施用量已达500千克/公顷~700千克/公顷。显然,红寺堡地区化肥施用量已明显超标且有加剧趋势,特别是氮肥的用量高。但这些化肥的利用率仅为40%左右,没用完,都变成了污染,这必然引起土壤退化问题,对当地水质量、生态环境带来影响,也间接影响人体健康。
喷施的农药除一部分挥发外,大部分间接或直接进入土壤,造成了农药的土壤残留、农产品农药残留,还可通过散布、沉降及土壤的淋溶作用等途径直接或间接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据调访,农药主要使用杀虫剂和除草剂,使用量一般控制在约120克/亩限度内,每年施用农药的次数为2~3次。高强度施药区主要分布在各乡村枸杞园、果园、温棚种植区,如有些温棚平均每年施药达20多次,每次使用强度约200克/亩。总体上农药污染程度相对还较轻,但各乡村污染程度有差异。农田过量施用化肥农药,不仅造成土壤板结,肥力下降,生物链遭到破坏,使病害虫更为猖獗。同时通过水循环和食物链危及人畜健康,化肥中50%的氨转化成氨态氮进入大气和水体,对环境造成污染。
(二)人畜排泄物污染情况
据调研,红寺堡区农村厕所除个别农户使用室内水冲和公共厕所外,多以室外旱厕为主。农户饲养最多的家禽是鸡,其次为猪、牛、羊等家畜,除羊部分农户放牧以外(偷牧),其他畜禽均为圈养。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牲畜禽排泄物(包括粪尿及其冲洗水,含有大量的氮磷、有机物和重金属等)。倘若排泄物未能无害化处理将会对周边的空气、水体和土壤产生污染,并导致环境和农作物致病因素增多。红寺堡地区的畜禽养殖在农业中占据较大比重,尤其是羊和大牲畜、猪养殖数量近年呈增加趋势,它们是产生排泄物的主体。调研发现,目前仅有少数使用沼气池的农户,畜禽粪便处理率能达到9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不足50%;而大多数散养殖户则没有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人畜排泄物通常采取自然堆放方法,未作无害化处理而返田,畜禽排泄物成为农村资源污染的一个主要来源。随着大量移民的迁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受周边地区养殖业的影响,红寺堡牛羊养殖越来越多,牲畜运输、屠宰、贩卖和交易频繁,大批染病牛羊的引进,会引起动物传染病的发生,如人间布鲁氏菌病的出现和弓形虫的感染。这说明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已影响到居民的身体健康。
(三)“三废”污染情况
红寺堡农村环境污染中,固体废弃物是最主要的污染。调查得知,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为主的固体废弃物未加任何分类,大多随处倾倒,或就地焚烧处理,没有固定的垃圾堆放场所和专门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管理水平低。这一方面占用农田或河道,造成资源浪费和次生灾害(围填河道引发洪涝等);另一方面还释放有毒物质,污染地下水、空气和土壤;此外,固体废弃物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村庄的村容村貌。
红寺堡农村空气环境的污染源主要有三种:垃圾、扬沙和工业废气。垃圾堆放,不仅占用土地,而且还发出异味,污染大气环境。由于村里道路只有部分硬化,加之村庄绿化不好,在大风天气和车辆经过时就地起沙情况特别厉害,尘土飞扬,成为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目前,由于工业起步晚和发展现状,工业废气污染主要集中在乡镇工业园区的周边农村,而红寺堡广大农村的工业污染很少。除此之外,能源使用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也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关注。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大部分人还没有用上绿色能源,传统的煤和秸秆仍然是主要燃料。部分农户在秸秆还田时,浓烟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大气造成污染,但目前绝大多数农户还是不愿将秸秆白白烧掉,所以这种污染方式不具普遍性,给整个农村大气造成的污染程度较小。但随着秸秆数量的增多及其综合利用技术跟不上,未来秸秆焚烧还田造成的空气污染可能会加剧。
农村水污染以生活污水和养殖业污水为主,而这些污水的处理方式大部分是被村民直接排入沟渠。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淋浴器、洗衣机逐年增加,化学品使用量突飞猛进,而使用后的生活污水基本排向周围河道,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日趋严重。农村大量使用的灌溉水源在引入到该区域时已遭到污染。据近年宁夏环境公报,黄河宁夏段各监测断面水质为IV~劣V类水体,均未达到功能水体的要求。入境断面有7项污染物超标,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出境断面12项污染物超标。主要污染物是石油类和氨氮、挥发酚,各断面石油类年均浓度值均超标,入境断面超标最为严重,沿程污染逐渐降低。红寺堡地区由于水资源严重紧缺,其引黄灌区和扬黄灌区大量引用未经净化的黄河污水进行农业灌溉,势必造成土壤、农作物及地下水体的污染及其积累。同时,存在普遍的漫灌现象,造成肥料流失,进一步污染土壤与地表水体,有些地方还导致土壤次生盐渍化。至今红寺堡地区农村没有铺设生活污水管道。可见,农村生成的大量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率极低,影响农村环境卫生。
(四)秸秆利用及农村能源结构
红寺堡地区农村农作物秸秆有:玉米秸秆、小麦秸秆、马铃薯秸秆和大豆秸秆等。但由于目前该地区农业种植结构还相对单一,作物秸秆以玉米秸秆占绝对比例,在90%以上。调研发现,玉米秸秆大部分用于居民的烧火做饭和取暖的燃料,约占50%以上,一部分用于养殖的饲料,约占20%,比例很低;还有一部分直接在田地里烧掉,作为肥料归田。总之,目前红寺堡区农村秸秆资源使用仍以传统方式为主,秸秆综合利用程度很低,这不仅导致资源的利用效率低下,存在严重的浪费,而且还造成了诸如空气污染的问题。
据调查,红寺堡区农村目前生产和生活的主要能源有:电能、煤炭、秸秆、太阳能和沼气等。电能主要用于生产和照明、煤炭主要用于取暖和做饭,但农户能源的主体(做饭和取暖)还是主要来自于一次性能源——秸秆,其次为太阳能(主要用于烧水)。农村能源结构中可再生的新能源比例不高,这与红寺堡区农村的现实特点(丰富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不相符,存在资源利用水平低和严重浪费的问题。调研发现,红寺堡区农村80%以上的农户虽然都建有沼气池,有些甚至是“四位一体”的农村能源生态模式,但由于沼气池在建设和维护方面的问题,绝大多数农户的沼气池产气量很少,无法使用,好多农户就干脆不用沼气池,多数废弃,畜禽有机废弃物资源化程度极低。这不仅造成宝贵的建设资金的浪费,而且也产生农村环境卫生和农业资源污染等问题。
第四节 农村生态环境变化成因分析
一、自然因素
自然条件及其变化是区域生态环境形成和演变的基础因素,对于地处宁夏中部的红寺堡区,气候变化及黄河水文情况则对该区域生态环境及其变化起着决定性的控制作用。相关的研究发现,近几十年来,宁夏大部分地区陆面蒸发呈增加趋势,增幅为0.516毫米/10年~6.796毫米/10年,且自北向南依次增大,而各地年、夏秋两季可利用降水量均呈减少趋势,中部干旱带(包括红寺部地区)减幅最大(9.839毫米/10年~15.779毫米/10年),北部引黄灌区以5.784毫米/10年~8.477毫米/10年幅度减少,南部山区则以6.741毫米/10年~8.229毫米/10年的幅度减少。气候的这种变化趋势一方面直接通过土壤蒸发加剧着该区域的土壤旱化程度;另一方面则通过灌渠水面蒸发减少了各级泵站的供水能力。二者共同加剧了土壤的干旱化程度,使得农田减产、自然和人工植被覆盖度降低,存在潜在的沙化威胁。全球变暖和区域降水减少,使得维持该区域农业及其他人工生态系统的供水水源——黄河水量减少,其减少的程度及持续时间将会对于该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产生重大影响。
宁夏中部干旱带在近10年来植被覆盖度增大,表明生态环境在逐步改善,这是源于该区域实施的许多重大生态治理工程,但同时,植被覆盖度较低却依然处于增加趋势的中部干旱带,地表植被在近10年中波动较大。说明中部干旱带的生态系统比其他地区更为脆弱,其受年际降水等气候因子波动和黄河供水量的影响较大。所以在蒸发增大、降水减少的近10年来,红寺堡区植被状况反而好转,是基于对黄河水资源的开发和耗费。就目前开发规模对水的需求已经超越了黄河和本区域内的供水能力,水资源已经成为该区域发展的限制因素。黄河水量的未来变化趋势将对该区域的生态环境、乃至整个社会经济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开发规模和速度的限制、节水是当务之急。
二、人为因素
人口、经济、产业结构、农业生产、投入、政策等人为因素是驱动当代生态环境变化的主要因素,其中,人口增加及其生产生活方式,对红寺堡区生态环境的变化起着重要推动作用。随着人口的增加,土地利用系统的无序化程度会增加,土地利用结构复杂性和多样性会增大,对于生态脆弱的红寺堡地区,这极有可能会引起生态环境的恶化。
(一)人口快速增加,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有限
红寺堡区2000年有5.2万人口,2010年底总人口达18万人,10年间人口总数翻了近两番。随之给予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等以巨大压力,产生诸如土地沙化、盐碱化,土壤流失,水资源紧张,生物资源退化(如草场资源)等生态环境问题。尤其是水资源问题随076着人口快速增长越来越凸显,如前所述,该区域的水资源需求已经超过供给,供需失去平衡。随着水资源问题的加剧,其他生态环境因子恶化就成为必然。人口数量的快速增加是起因,其作用于环境的直接推力是人类的行为,因此,正确判断人类社会行为,特别是经济发展行为是否与所处的环境条件及人类的需求相协调,是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前提。
(二)生态环保意识淡薄
受移民来源的区域特点和职业特点的限制,红寺堡区移民的文化水平不高,加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不健全及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广大居民的生态环境意识淡薄,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危害性缺乏足够认识,缺少必要的环保知识。根据访谈,多数人对“毁坏农田防护林网、草场过度放牧、滥挖甘草”等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够,相当一部分人不知道“大量施用化肥、农药对土地、人的健康和农产品有危害”“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和“绿色食品、生态食品、无公害蔬菜”。这说明农户的生态环境知识和保护意识薄弱,反映在生活和生产上存在许多不环保的行为,如随意偷牧、偷伐林木、滥挖甘草、过量用水、随意倾倒垃圾、排生活污水、大量使用化肥等现象非常普遍。在此观念和行为影响下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滞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低碳生活方式尚未形成,生态环境局部恶化的局面还没有得到彻底扭转。
(三)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生产经营方式较粗放
受传统生产方式的长期影响,进入红寺堡区的移民,仍主要以种植业、畜牧业为主,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产生对水资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大量需求。为满足区域较快的人口增长对粮食消费的需求,在现有的农业产业结构和经营方式相对粗放、落后条件下,只能通过大量增施化肥、农药等和增加灌水来实现农业增产,而且肥种搭配比例不合理,施肥方式和灌水方式不科学,必然导致资源利用率低下,造成土壤结构板结、盐碱化和农业资源污染不断加重。也由于缺乏新技术的推广和普及,为满足眼前利益和生计,农户只能选择非经济和非环保的农业生产行为,一则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二则产生生态环境问题。
第五节 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对策
农村生态环境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对于地处生态脆弱区的红寺堡区,生态环境在自然和人为双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变得更加敏感和脆弱,如自然的旱化加剧趋势;人类耕作、放牧、各类工程建设等对土地的大范围扰动,尤其是对原生植被的改变或破坏,加之水资源的极其有限和珍贵性,使得生态环境极易发生退化;人口持续增加下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它们共同损毁着该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资源环境等支撑要素,影响着农村居民的生产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所以,针对目前红寺堡的区情,提出改善该区域农村生态环境的科学措施,对于该移民区域的现在和未来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极为重要的。
一、提升科学技术支撑能力,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红寺堡区由于生态环境脆弱,初级生产力低下,抗干扰能力差,破坏后难于恢复,所以,该区人口自然容量小,目前尚不能容纳较多的移民,必须坚持因水制宜,坚决杜绝盲目开发,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保护优先的原则。基于此,在理论层次上,应加强诸如气候变化、水资源变化、土地资源退化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基础研究工作,以此确定该区域的动态资源环境承载力,统筹人口与资源环境相适应、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保持人口规模总量与区域环境资源的承载力同步发展,引导科学的移民开发。在实践层次上,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涉及土地、林业、水保、工业、农业等各个领域的系统化复杂工程,必须尊重科学、依靠科技,实现建设和治理的科学化。如在绿化上,按照区域适宜性原则,培育和甄选树种、草种,构成区域特有的乔、灌、草结合的生态群落结构,全面提高绿化质量,积极推广应用造林种草新技术,提高成活率;在林草资源管护上,加大封山禁牧力度,认真搞好中幼林抚育和草场的保护,严格执行林草地征占使用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保持林草资源生态系统的相对稳定性和持续性;在小流域综合治理上,将山、水、林、田、路结合起来,捆绑项目,综合治理,努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新能源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创新,突出节能、环保、利民,切实提高沼气、生物燃气炉、太阳能等农村新能源开发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水平,让这些丰富的新能源真正成为红寺堡区农村能源利用结构的主体,使丰富的秸秆等农村富余资源成为农户致富的现实资源,实现农村高效环保和经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在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上,探讨有效的资源环境管理机制和方法,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水平。
构建生态环境监测指标、方法和程序的理论体系,配套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人员,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的硬件和软件体系。重点加强黄河上游水途经该区的水文及水质状况的监测;土地、植被等自然资源的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农村污染的监测等。争取早日建成资源环境自动监测信息管理和决策支持系统及信息库,健全覆盖全区农村的污染源在线监控手段和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同时要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的支撑能力,应争取国家、省科技资源向红寺堡区生态科技建设的倾斜,加强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各级课题的立项和深入研究工作,增强生态科技储备。同时,积极发展社会事业领域的科技服务业,构建适应生态建设的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和有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联合,开展“名、优、特”品种引种栽培、生态产业驱动(循环经济)、生态建设模式及效益、生态退化与土地改造、水资源利用、生态监测等方面的课题研究。
二、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建立广泛参与机制
居民的环境意识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重要基础,居民具有很强的生态环境意识,才能以实际行动参与到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工作当中。而有效广泛的参与机制,是实现居民环境行为与政府环境导向统一的关键。
牢固树立“保护第一、生态优先”的理念,切实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应深化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生态文明知识、环境普法教育和农村环境保护教育,努力提高居民环境意识;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代表等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可持续发展知识的培训,并把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学基本知识引入社区教育、学校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印发宣传资料、环保知识手册、制作固定宣传标语、创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农业、绿色家园活动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知识,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不断增强低碳消费意识,促使形成人人珍惜资源、保护生态、美化环境的浓厚氛围。
从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到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的细则制定到日常管理等,可针对不同的群体,建立广泛有效的参与机制以调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首先,应注重在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制定过程中居民的参与,广泛征求意见。这样做,既提高了居民对环保事业的参与度,拉近了居民与法律和政府的距离,增强了居民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又保证了法律法规条款的完善和与现实生活的贴近。其次,在具体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中,重视通过宣传教育示范的方式,引导居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如可建立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基础上的“无垃圾乡村”计划,其目标是通过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实现全部垃圾的回收和利用。在计划实施的每一个阶段,政府有关机构还可开办“无垃圾乡村”计划教育中心,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和讲座等形式,为居民免费提供垃圾回收再利用的知识和技术,引导广大居民自觉参加到这项计划中来。同时,政府对从事环保事业的企业在税收、设施等方面给以优惠,以鼓励企业从事绿化、资源回收利用,节约水、土、电等资源。最后,需强化环境制约措施,用法律法规严格约束每个人的环境行为,以此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责任。
三、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执法力度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具有长远性、战略性、全局性的特点,需要建立长期稳定的法律保障机制。虽然红寺堡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可依据我国已制定的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但是,基于环境法律法规本身体系的不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所以,加强该区域生态环境法制建设及监管力度,十分必要。
首先,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立法(如“草原法”的专项立法),明确行政法规(如“水资源利用法规”等),消除在生态建设和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立法空白。其次,根据区情,可通过细化和增列现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条款,增强其可操作性。基于该区域水资源的重要性,在水资源利用方面要出台严厉而科学的节水措施,如对于农户、企业、政府及个人的生产和生活用水均可采用“阶梯水费”的计量方式,依据可供总水量,按照生产和生活有别,确定基量,实行超量加价、未超量奖励的原则征收水费,以强化全民对水资源的珍惜和保护意识与行为,引导全民遵行可持续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再次,强化环保执法,体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不论是个人、农户、企业,还是政府机构,只要违反了环保法律法规,都要受到严肃查处。如过度开发、资源浪费和破坏、环境污染的政府和企业行为,偷伐、乱挖、偷牧等个人行为方面均应受到相应严厉的处罚。
四、强化并完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机构体系、职能和监管力度
推行政府主导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重要基础是要有健全的机构体系,由其统管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发展规划和实际运行。各级政府应就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基本职能进行合理明确的分工,进一步细化各级政府的具体责任,加强对各级政府履行环境职能情况的监督和考核,要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为全面加强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职能创造条件。应逐步改变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过于分散的局面,建立一个相对独立并全权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管理机构。红寺堡区政府可考虑设立“资源与环境局”,下设“环境保护科室”“自然资源科室”和“生态经济科室”。各科室直接主管相应层次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实际运行。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方面具有绝对权力的机构体系,一方面可协调有关部门的行动,另一方面可起到协调社会公众的行动,实现最优的生态建设和保护效益。
环境建设和保护机构职能的强化与完善是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有力保障,强化和完善其职能的重点是:给予“资源与环境局”以绝对的权力,统筹林业、农牧业、建设、水利等政府部门的工作;及时培训环保专业人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执法能力,根据实际需要增补技术骨干,以便于科学地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监测、调查评价和建设保护工作。
建立健全农村生态建设和保护的监管机制,增强监管力度。各级政府应依法履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责任,以创建省市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和生态家园为载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资源与环境局”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增强基层环保工作力量,在乡镇设立环保工作站,配备专职人员,村设立由村干部兼任的环保监督员,村组设立由护林员兼任的环保信息员,逐步建立区、乡/镇、村、组四级环保工作网络。尤其要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建立常规监测评价体系和信息系统,定期公布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提升监管水平。
五、制订和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行动规划
按照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加快编制和实施乡、镇和新农村生态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做好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的科学定位,在做好以林业为核心的生态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具体规划工作,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美化人居环境作为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环节,以逐步实现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生态建设规划应按照“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为抓手,不断探索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切实保护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启动乡、镇和新农村生态环境规划时,应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村庄建设规划,包括住宅、道路、休闲设施和场地等的建设规划;庄园的绿化规划,包括房前屋后、庭院、巷道、休闲场所、空闲地、沟渠等的绿化规划;生产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规划;污水的收集处理和中水的回收利用规划;农业污染防治规划等。通过以上具体规划的实施,达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居住环境改善的有机结合,为居民提供便捷、舒适、健康的优美的居住环境。
六、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增加生态保护投入
红寺堡区一些重要的自然资源(如水土资源等)限制性很大,生态环境脆弱,在进行必需开发时,一定要强化节约和保护原则。为此,可结合该区域水土资源利用、矿产资源(煤炭等)和新能源(风能、太阳能等)开发的实际,建立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可考虑提高补偿标准,并严格管理。这不仅能起到珍惜和保护资源环境的目的,而且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生态环境治理经费短缺的问题。
充足的人力和资金投入是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重要条件。红寺堡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是一项持续时间长、难度大、量大、面广、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投资,且有一定的时限性。为保障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经费投入,必须建立多元化的农村生态建设投入机制。首先,应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将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其次,依托“资源与环境局”,加强管理,整合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的生态建设项目资金,并调整和转变收费资金使用方向,增加农村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优先集中用于重点乡、镇、村的生态建设。再次,建议设立农村生态建设和保护基金,专门用于农村绿化、污染防治的建设补助。对重点生态建设、污染源治理、村庄环境整治实行项目管理,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最后,采取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生态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投资为导向,农民与企业投入为主体,信贷投入为补充的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的农村生态建设投入新机制。
七、因地制宜,实施分区治理和分级管理模式
红寺堡区由于独特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农村生态环境涉及的地域范围较广,以农村居民的聚居点为中心的社区生态系统,向外围延伸依次有农田生态系统和天然生态系统。由于这三个区域的生态环境特征和存在的问题有较大差异,所以,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方面可因地制宜,因区施策,进行分区治理。农村聚居点形成的社区生态系统,人工建筑集中,人口稠密,自然植被完全被取代,以各种生活和养殖污染、植被稀少为主的生态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重点任务是社区绿化和各种污染治理的问题;农田生态系统是在人工干预下形成的一种自然和人工融合的生态系统,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土地盐碱化、沙化、流失和农业资源污染问题,应以加强农田林网化、灌溉系统完善、资源污染治理为主要工作任务;处于外围的自然生态系统土地未受很大影响、以荒漠草原为主,工程开发、放牧、挖甘草等人为对草原植被的破坏和自然退化是主要问题,应以提高生态补偿标准来提升资源环境管理的效果,杜绝任何的过度开发和人为干预,以最大限度地维持其生态环境系统的自然性。同时,就目前整个红寺堡区农村而言,对于区域内的重点地区可以重点工程为平台进行专项治理。如根据红寺堡区生态治理需要按区域与功能划分,建区10年来,红寺堡区围绕扬黄灌区和罗山外围作了大量生态治理,灌区林网化和山区水土保持较好,但同时搁置了东部和西南区沙区治理,为此,在未来,应以重点工程带动对东部和西南部沙区进行生态恢复。
为了明确各级政府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方面的职责,提高效力,可实行区、乡、镇、村三级管理的模式,实现其不同的行政职能。区政府可就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项目的设立、环保法规政策制定、水资源管理、跨区环保事务协调、少数重要生态区域的直接管理、重要环保科学技术的研究及推广、与乡、镇政府在环保方面的联合行动等开展工作。乡、镇政府的生态环保职能主要包括:环保计划的制订、监督执行、环保科学技术的推广,大气、水、土壤、水文的环境监测和管理,生态植被的保护和建设,野生动物和自然人文遗产的保护,资源及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污染综合治理,环保执法,环保宣传和环保教育等。村一级政府所承担的生态环境建设保护职能主要是:垃圾清理和管理,空气污染及噪音等影响环境因素的控制,住户发展对环境影响的控制,社区环境摩擦的协调,在乡、镇政府发展计划框架下制订和执行社区环保计划等。
八、着力加强农村环境治理,打造绿洲上的“生态乡村”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村庄环境管理制度,着力加强对农村垃圾、粪便、秸秆、工业污染源、乱搭乱建等的清理,打造“清洁家园、清洁村庄、清洁河道和生态和谐”的“生态乡村”。
做好清洁田园工作。一要推进生态农业园区建设,即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实施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全力推广生态化养殖模式,坚持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畜沼果(菜、粮)模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提高秸秆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快太阳能等农村再生能源技术、产品和示范项目的宣传推广,不断提高农业的资源利用率。以逐步实现农业结构合理化、技术生态化、过程清洁化、产品无公害化的目标。二要加强对化肥、农药的市场管理,加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法规的实施力度,建立以供销系统为主渠道的农药化肥营销网络,发挥行业管理、协调、服务职能,从源头上控制高残留、高毒性及过期农药流入市场。三要建立完善的处理设施,提升对农村“三废”处理能力。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发挥减排效益。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对垃圾收集转运,纳入红寺堡区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对乡村人口密集区要推行“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逐步提高农村生产和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逐步做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置的垃圾管理模式。
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要以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加强对资源开发的监管,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加大天然林草保护力度,把农田生态系统外围区域纳入到保护区范围,实施林草生态补偿政策。继续巩固退耕还林和封山禁牧成果,不断推进荒山造林、三北防护林和绿色和谐家园建设。要处理好封山禁牧与发展畜牧业的关系,加大依法禁牧力度,扩展牧草种植面积,推进舍饲圈养,建立封山禁牧的长效机制。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提高林业产业化水平。以区域东部和西南部的防沙治沙为重点,大力营造防风固沙林,遏制沙化趋势,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实施节水灌溉技术,根据各类耕地土壤性状,采取适宜的灌溉方式,有效控制地下水位,科学灌、排,缓解及防治土壤盐渍化,减少化肥、农药的流失和土壤与水体污染的产生。
九、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生态环境建设产业化
《中共中央关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产业化是生态环境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的保障之举。应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思路,围绕区域优势资源,积极开发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畜牧业、生态旅游业,大力发展生态型循环经济。应把建设生态环境与落实产业富民、工业强区战略结合起来,把建设绿色生态与发展农村经济结合起来,将生态自我修复建立在全面发展振兴地方经济的基础上,使工农业生产同时成为生态修复的过程,不断提高生态建设产业化程度。不断壮大产业基地,积极延长产业链条,做大做强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生态产业化水平。依托罗山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突出开发生态旅游产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