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言
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启蒙运动时期德意志著名思想家、哲学家,被誉为“人类哲学界的哥白尼”。
康德从小在教会办的学校受教育,少年时代,康德便对科学和哲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矢志于这方面的研究。1740年,康德进入柯尼斯堡大学。从1755开始,康德一直在柯尼斯堡大学任教,1770年晋升为教授。
当上教授以后,康德“沉寂十二年”,潜心研究他的批判哲学。1781年开始,他发表了震惊世界的“三大批判”论著——《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从此,在让自己享誉世界的同时,康德也让世人永远记住了柯尼斯堡。
虽然康德学习的是批判哲学,但他本人却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哲学理论。在他所处的年代,欧洲哲学思想主要存在两种重要理论:一是由洛克、休谟等人发展出来的经验主义;另一种是笛卡尔等人的理性主义。经验主义者认为,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与知识来源于人的经验,而理性主义者则认为,人类的知识来自于人自身的理性。
康德的哲学在一定程度上结合了两者的观点。康德认为,知识是人类同时通过感官与理性得到的。经验对知识的产生是必要的,但不是惟一的要素。把经验转换为知识,就需要理性(康德将这种理性称为“范畴”),而理性则是天赋的。人类通过范畴的框架来获得外界的经验,没有范畴就无法感知世界。因此,范畴与经验一样,是获得知识的必要条件。但人类的范畴中也有一些可以改变人类对世界的观念的因素。
在康德看来,时间和空间是两个先天的特殊的概念。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指出,没有人可以想象一个存在于没有时间与空间的世界中的物体,因此他强调没有时间与空间,经验就是不可能的,这两者先于一切经验。
此外,康德还认为经验必须来自于心灵以外。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感知、理解他周围的世界,但永远无法感知、理解自己本身,因为知识的产生需要时间、空间与范畴三个要件。在因果律方面,康德认为因果律是人类理性的结果,康德赞同休谟因果律不来自于经验的观点,但他相信可以证明自然法则,因为自然法则就是人类认知的法则。因果律其实就是人类理性的表现。
在伦理学方面,康德否定意志受外因支配的说法,认为意志为自己立法,人类辨别是非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而不是从后天获得。这套自然法则是无上命令,适用于所有情况,是普遍性的道德准则。康德认为,真正的道德行为是纯粹基于义务而做的行为,而为实现个人功利目的而做事情就不能被认为是道德的行为。因此康德认为,一个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并不取决于行为的后果,而是取决于采取该行为的动机。康德还认为,只有当我们遵守道德法则时,我们才是自由的,因为我们遵守的是我们自己制定的道德准则,而如果只是因为自己想做而做,则没有自由可言,因为这就使我们成为各种事物的奴隶。
康德的这些观点导致了一场哲学领域内的“哥白尼革命”。
今天,我们来学习和研究康德哲学,并非是附庸风雅,而是为了训练我们的思维,改进我们的思维习惯,扩大我们精神生活的视野。康德哲学是我们了解西方理性精神的一个关键,为此,我们思考再三之后,从康德思想中精挑细选了最具影响力,对我们的思维方式最具冲击力,对我们的观念最具启发性的篇章组成了这本可以雅俗共赏的案头藏书。
本书包含有批判哲学、美学、伦理学等内容,力求将康德最具影响力的作品展示给读者朋友,希望读者能在闲暇之余走近康德,了解康德,从中有所收获。
刘烨
2007年夏于北京读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