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乙金镜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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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推太乙七术序】

太乙术者,昔玄女传授于黄帝,黄帝获之,败蚩尤于琢鹿,则前术也。其后范蠡习之,佐越王勾践而平吴国,终成霸业,治平。嬴秦失道,炎汉将兴,张良用辅沛公,西入关中;子婴衔壁,东会该下,项羽摧锋。若然,入则为师,出授将略,或攻或守,靡不喻兹。其法有心,故谓之七术焉。

【推临津问道术一】

临津问道者,常以吕申加敌兵起年,当视大神之下,是破年;又以吕申加破年大神下,是破月;又以吕申加破月大神下,是破日;又以吕申下加破日大神下,是破时。

假令敌以甲子年起兵征,便以吕申加子,则大神临卯,则敌当在丁卯年五月酉日子时破也。

【推狮子反掷术二】

狮子反掷者,常以吕申加敌起年,常视大神之下临囚死休,合破,如在旺相间,则不破。

假令敌以甲戍年起兵,便以吕申加戍,则大神临丑。丑且属《艮》,在东北,即知其敌当在辛卯年破也。

【推白云卷空术三】

白云卷空者,谓两阵相敌则课大乙,悉宜主客。便以吕申加主大将宫,看大神囚死休废者。若展旗、交锋、功战,大败;若临冠带,士卒战死,若临帝王,不可触犯。

假令两军相见太乙上元第一纪第二局,太乙在一宫,武德为天目,主算七,大将七,参将一,寅为计神。始击将临大武,客算十三,大将三,参将九。先以吕申加主大将七宫,则大神临一宫金神,火克金。《经》曰:我克者囚,此名主大将乘囚气,则主大败。次以吕申加客大将于三宫,则大神临九宫木神。《经》曰:生我者为相,此名大神乘相气,则大胜也。

【推猛虎相拒术四】

猛虎相拒者,视敌下营日,以吕申加其日太乙。大神临王相,其营不可攻击;衰死兼墓,其营不久见破矣。

假令上元第一纪第七局庚午日下营其日,太乙在三宫,便以吕申加三宫,则大神临九宫木神。《经》曰:生我为相.此名大神乘相气,此宫不可攻也。

【推雷公入水术五】

雷公入水者、常以吕申加大乙宫,看大神所临之下官。若克主大将宫,将必死;克参将亦然。若克客大将,必厄;克参将亦然。不然,则士卒奔逃背叛矣。

假令上元第一纪第一甲子元十三局丙子日大乙在六宫,大灵为天目,主算十八,大将八,参将四,寅为计神,始击将临太阳;客算十九,大将九,参将七。便以吕申加大乙于六宫,则大神临八官,属水,主大将八宫,亦属水。《经》曰:同类为王,此为主大将乘王气,胜。客大将九宫,属木;大神临八宫,属水。生我者为相,此名主大将乘相气,亦主小胜。

【推白龙得云术六】

白龙得云者,以吕申加其日太乙官,视大神、大将所临下之官与主乘旺相,宜出军下营。加临囚死休墓,不可出军,若被阵大将宫刑克我军大将宫,出战必死;克小将,亦然也。

假令上元第一甲子元二十二局乙酉日太乙在九宫,阴德为天目,主算十六,大将六,参将八,巳为计神,始击将在天道;客计三十,大将三,参将九,便以吕申加大乙于九宫,则大神临大武于七宫,主大将在六宫,属金。大神下宫生,主大将宫。《经》曰:生我者为相,此名主大将乘相气,于下营屯军吉。客大将在三宫,属土,与大神下营同类为旺。此名客大将乘旺气,亦利屯军下营,吉。

【推回军无言术七】

回军无言者,常以吕申加彼军初来时日太乙宫,看大神下。若彼军临旺相,其下有伏兵,宜备之。如临囚死休废,彼军自破,无能为也,立可克之。如临本军旺相,亦自宜埋伏兵士。

假令上元第一纪第一甲子元二十八局辛卯日太乙在二宫,吕申为天目,主算十四,大将四,参将二,亥为计神,始击将在大灵;客计得九,大将九,参将七,便以吕申加彼军初来时日太乙在二宫,则大神临太簇金神;客大将在九宫,属木,大神属金。金来克木,我克者为死。此客大将乘死气,无伏兵,自破,立可克之。《经》曰:欲知诸将休旺者,常以同类为旺。生我为相,克我为死;我克为囚;我生为休。

假令高丛木以吕申、大灵同类为旺,以大义、地主为相,武德、大蔟为死,和德、大武、太阳、天道为囚,大神、大威为休。余仿此。

【推三才以占天地人八】

三才者,天、地、人也。若算中无十者,无天。天变,则二曜虚蚀,五纬失度,慧孛飞流,霜雹为害也。此为算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为无天者也。《经》曰;算中无五者,为无地。地有变,由崩地震、川竭蝗蝻之象。此算得一、二、三、四、十一、十二、十三、十四、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此无地也。《经》曰:若算得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为无人。人有变,口舌袄言,更相残贼,疾疫、迁移、流亡也。

【推长短以占灾变九】

《经》曰:天目所算主,以长算宜缓,短算宜急。十一以上为长,单九以下为短。长多利深入,短少利浅入。长为胜,短为负也。

【推五音以占灾变十】

《经》曰:算得一、二为宫。宫有变,占在君。《经》曰:一为宫;二为比宫。宫有变,占在君。《经》曰:算得三为征;四为比征。征有变,占在宗庙。《经》曰:算得五为羽。羽有变,占在后妃。《经》曰:五为比羽。羽有变,占在后纪。《经》曰:其得七为商。商有变,占在子孙。《经》曰:算得九为角;十为比角。角有变,占在疾病。

【推孤单以占成败十一】

《经》曰:算孤单,以占主客成败。一、三、七、九为单阳;二、四、六、八为单阴,一十、三十为孤阳;单阳并孤阳为重阳,单阴并孤阴为重阴。单阴算,并不利下,不利客;单阳算,不利上,不利主人也。

【推内外以占攻击十二】

《经》曰:算有内外,以占攻击者,为天目,前为内,可以攻外;后为外,可以攻内。天目外孤内虚,欲举百事,于外欲得外算,于内欲得内算。阴德至太阳为内,大灵至阴为外也。

【推多少以占胜负十三】

《经》曰;多少以占胜负者,客以多算临少,主人败;客以少算临多,主人胜也。

【推阴阳以占厄会十四】

《经》曰:太乙在阳宫,算得奇为重阳,厄在火;大乙在阴宫,算得偶为重阴,厄在水。若主人得,主厄;若客得,客厄也。

【推所主占吉凶十五】

《经》曰:算有所主,以明吉凶。谓十为将军,五为吏土,一为兵卒。无此算者,凶。若数得十六以上,将、吏、卒备,百事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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