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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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汗下后,而柴胡证仍在者,仍用柴胡汤加减。此因增微结一证,故变其方名耳。此微结与阳微结不同。阳微结对纯阴结而言,是指大便硬,病在胃。此微结对大结胸而言,是指心下痞,其病在胸胁,与心下痞硬,心下支结同义。

柴胡桂枝干姜汤:柴胡(半斤) 黄芩 桂枝(各三两) 栝蒌根(四两) 干姜 牡蛎 甘草(各二两)煎服同前法。

此方全是柴胡加减法。心烦不呕而渴,故去参、夏加栝蒌根;胸胁满而微结,故去枣加蛎;小便虽不利而心下不悸,故不去黄芩不加茯苓;虽渴而表未解,故不用参而加桂;以干姜易生姜,散胸胁之满结也。初服烦即微者,黄芩,栝蒌之效;继服汗出周身而愈者,姜、桂之功也。小柴胡加减之妙,若无定法而实有定局矣。

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谵语,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

妄下后热邪内攻,烦惊谵语者,君主不明,而神明内乱也。小便不利者,火盛而水亏也;一身尽重者,阳内而阴反外也;难以转侧者,少阳之枢机不利也。此下多亡阴,与火逆亡阳不同。

柴胡加龙骨牡蛎汤:柴胡(四两) 黄芩 人参 生姜 茯苓 铅丹 桂枝 龙骨 牡蛎(各一两半) 大黄(二两) 半夏(一合) 大枣(六枚)水八升,煮取四升,内大黄,更煮一二沸,去滓,温服一升。

此方取柴胡汤之半,以除胸满心烦之半里。加铅丹、龙、蛎,以镇心惊,茯苓以利小便,大黄以止谵语。

桂枝者,甘草之误也。身无热无表证,不得用桂枝。去甘草则不成和剂矣。心烦谵语而不去人参者,以惊故也。

伤寒十三日,下之,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小柴胡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

日晡潮热,已属阳明,而微利可疑。利既不因于下药,潮热呕逆又不因利而除,故知误不在下而在丸药也。

丸药发作既迟,又不能荡涤肠胃,以此知日晡潮热,原因胃实。此少阳阳明并病,先服小柴胡二升,以解少阳之表;其一升加芒硝,以除阳明之里。不加大黄者,以地道原通;不用大柴胡者,以中气已虚也。后人有加大黄、桑螵蛸者,大背仲景法矣。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其时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证。以呕,故知极吐下也。

太阳居三阳之表,其病过经不解,不转属阳明,则转少阳矣。心烦喜呕,为柴胡证。然柴胡证或胸中烦而不痛,或大便微结而不溏,或腹中痛而不满。此则胸中痛,大便溏,腹微满,皆不是柴胡证。但以欲呕一证似柴胡,当深究其欲呕之故矣。

夫伤寒中风,有柴胡证,有半表证也,故呕而发热者主之。此病既不关少阳寒热往来、胁下痞硬之半表,见太阳过经而来,一切皆属里证,必十日前吐下而误之坏病也。胸中痛者,必极吐可知;腹微满,便微溏,必误下可知。是太阳转属阳明,而不属少阳矣。今胃气虽伤,而余邪未尽,故与调胃承气和之。不用枳、朴者,以胸中痛、上焦伤,即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谓也。若未经吐下,是病气分而不在胃。则呕不止而郁郁微烦者,当属之大柴胡矣。

此阳明少阳疑似证。前条得坏病之虚,此条得坏病之实。

上论柴胡变证。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病从外来者,当先治外而后治其内。此屡经妄下,半月余而柴胡证仍在。因其人不虚,故枢机有主而不为坏病。与小柴胡和之,表证虽除,内尚不解。以前此妄下之药,但去肠胃有形之物,而未泄胸膈气分之结热也。

急者满也,但满而不痛,即痞也。姜、夏以除呕,柴、芩以去烦,大枣和里,枳芍舒急。而曰下之则愈者,见大柴胡为下剂,非和剂也。若与他药和下之,必有变证,意在言外。呕不止,属有形;若欲呕,属无形。

伤寒十余日,热结在里,复往来寒热者,与大柴胡汤。

里者对表而言,不是指胃。此热结气分,不属有形,故十余日复能往来寒热。若热结在胃,则蒸蒸发热,不复知有寒矣。往来寒热,故倍生姜佐柴胡以解表;结热在里,故去参、甘之温补,加枳、芍以破结。

伤寒发热,汗出不解,心下痞硬,呕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汤主之。

汗出不解,蒸蒸发热者,是调胃承气证。汗出解后,心下痞硬、下利者,是生姜泻心证。此心下痞硬,协热而利,表里不解,似桂枝人参证。然彼在妄下后而不呕,则此未经下而呕,则呕而发热者,小柴胡主之矣。然痞硬在心下而不在胁下,斯虚实补泻之所由分也。故去参、甘之甘温益气,而加枳、芍之酸苦涌泄耳。

上论大柴胡证。

大柴胡汤:小柴胡汤去人参、甘草,加生姜(二两),芍药(三两),枳实(四枚)。余同小柴胡法。

按:大柴胡是半表半里气分之下药,并不言大便。其心下急与心下痞硬,是胃口之病,而不在胃中;结热在里,非结实在胃。且下利则地道已通,仲景不用大黄之意晓然。若以“下之”二字,妄加大黄,则十枣汤“攻之”二字,如何味乎?大小柴胡,俱是两解表里,而有主和主攻之异。和无定体,故有加减;攻有定局,故无去取之法也。

建中汤证

伤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烦者,小建中汤主之。

伤寒二三日,无阳明证,是少阳发病之期。不见寒热头痛胸胁苦满之表,又无腹痛苦呕或咳或渴之里,但心悸而烦,是少阳中枢受寒,而木邪挟相火为患。相火旺则君火虚。离中真火不藏,故悸;离中真火不足,故烦。非辛甘以助阳,酸苦以维阴,则中气亡矣。故制小建中以理少阳,佐小柴胡之不及。心烦心悸原属柴胡证而不用柴胡者,首揭伤寒不言发热,则无热而恶寒可知。心悸而烦,是寒伤神、热伤气矣。二三日间,热已发里,寒犹在表,原是半表半里证。然不往来寒热,则柴胡不中与也。心悸当去黄芩,心烦不呕当去参半。故君桂枝通心而散寒,佐甘草、枣、饴助脾安悸,倍芍药泻火除烦,任生姜佐金平木。此虽桂枝加饴而倍芍药,不外柴胡加减之法。名建中,寓发汗于不发之中。曰小者,以半为解表,不全固中也。少阳妄汗后,胃不和,因烦而致躁,宜小柴胡清之;未发汗,心已虚,因悸而致烦,宜小建中和之。

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先用小建中汤;不瘥者,小柴胡汤主之。

尺、寸俱弦,少阳受病也。今阳脉涩而阴脉弦,是寒伤厥阴,而不在少阳也。寸为阳,阳主表,阳脉涩者,阳气不舒,表寒不解也。弦为木邪,必挟相火,相火不能御寒,必还入厥阴而为患。厥阴抵少腹,挟胃属肝络胆,则腹中皆厥阴部也。尺为阴,尺主里。今阴脉弦,为肝脉,必当腹中急痛矣。肝苦急,甘以缓之,酸以泻之,辛以散之,此小建中为厥阴驱寒发表平肝逐邪之先着也。然邪在厥阴,腹中必痛,原为险症,一剂建中,未必成功。设或不瘥,当更用柴胡,令邪走少阳,使有出路。所谓阴出之阳则愈,又以小柴胡佐小建中之不及也。

前条辨证,此条辨脉。前条是少阳相火犯心而烦,其证显;此条是厥阴相火攻腹而痛,其证隐。若腹痛而非相火,不得用芍药之寒。《内经》:“暴注胀大,皆属于热。”此腹痛用芍药之义。

或问腹痛前以小建中温之,后以小柴胡凉之,仲景岂姑试之乎?曰非也。不瘥者,但未愈,非更甚也,先以建中解肌而发表,止痛在芍药;继以柴胡补中而达邪,止痛在人参。按柴胡加减法,腹中痛者去黄芩加芍药,其功倍于建中,岂有温凉之异乎?阳脉仍涩,故用人参以助桂枝;阴脉仍弦,故用柴胡以助芍药。若一服瘥,又何必更用人参之温补、柴胡之升降乎?仲景有一证用两方者,如用麻黄汗解,半日复烦,用桂枝更汗同法。然皆设法御病,非必然也。

先麻黄继桂枝,是从外之内法;先建中继柴胡,是从内之外法。

呕家不可用建中汤,以甘故也。

此建中汤禁,与酒客不可与桂枝同义。心烦喜呕,呕而发热,柴胡证也。胸中有热,腹痛欲呕,黄连汤证也。太、少合病,自利而呕,黄芩汤证也。

小建中汤:桂枝(去粗皮) 生姜(各三两) 芍药(六两) 炙甘草(二两) 大枣(十二枚掰) 胶饴(一升)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内胶饴,更上微火消解,温服一升,日三服。

黄连汤证

伤寒胸中有热,胃中有邪气,腹中痛,欲呕吐者,黄连汤主之。

此热不发于表而在胸中,是未伤寒前所蓄之热也。邪气者即寒气。夫阳受气于胸中,胸中有热,上形头面,故寒邪从胁入胃。《内经》所谓:“中于胁则下少阳”者是也。今胃中寒邪阻隔,胸中之热不得降,故上炎作呕;胃脘之阳不外散,故腹中痛也。热不在表,故不发热;寒不在表,故不恶寒。胸中为里之表,腹中为里之里。此病在焦府之半表里,非形躯之半表里也。往来寒热者,此邪由颊入经,病在形身之半表里。如五六日而胸胁苦满,心烦喜呕,此伤于寒而传为热,非素有之热。或腹中痛者,是寒邪自胸入腹,与此由胁入胸胃不同。故君以黄连,亦以佐柴胡之不及也。

欲呕而不得呕,腹痛而不下利,似乎今人所谓干霍乱、绞肠痧等症。

黄连汤:黄连(三两) 干姜(三两) 炙甘草(二两) 桂枝(三两) 人参(二两) 半夏(半升) 大枣(十二枚,掰)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夜二服。

此亦柴胡加减方也。表无热,腹中痛,故不用柴、芩。君黄连以泻胸中积热,姜、桂以驱胃中寒邪,佐甘、枣以缓腹痛,半夏除呕,人参补虚。虽无寒热往来于外,而有寒热相持于中,仍不离少阳之治法耳。

此与泻心汤大同,而不名泻心者,以胸中素有之热,而非寒热相结于心下也。看其君臣更换处,大有分寸。

黄芩汤证

太阳与少阳合病,自下利者,与黄芩汤;若呕者,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

两阳合病,阳盛阴虚,阳气下陷入阴中,故自下利。太阳与阳明合病,是邪初入阳明之里,与葛根汤辛甘发散,以从阳也,又“下者举之”之法。太阳与少阳合病,是邪已入少阳之里,与黄芩汤酸苦涌泄,以为阴也,又“通因通用”之法。

黄芩汤:黄芩(三两) 甘草(三两,炙) 芍药(三两) 大枣(十二枚)水一斗,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日再服,夜一服。呕者加半夏(半升),生姜(三两)。

此小柴胡加减方也。热不在半表,已入半里,故以黄芩主之。虽非胃实,亦非胃虚,故不须人参补中也。

阳明少阳合病,必自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互相克贼,名为负。若少阳负趺阳者为顺也。

两阳合病,必见两阳之脉,阳明脉大,少阳脉弦,此为顺脉。若大而不弦,负在少阳;弦而不大,负在阳明。是互相克贼,皆不顺之候矣。然木克土,是少阳为贼邪。若少阳负而阳明不负,亦负中之顺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