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编第一
凡六十六条方二十太阳一经。风寒所始。营卫二道。各自中伤。风则中卫。故以卫中风而病者为上编。然风之为风。其义不一。故其为病。最为居多。所谓中风者。乃风寒暑湿之风也。与诸家方书之所谓中风云者。义不相同。诸家方书之所谓中风。盖素问曰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之风也。彼但以其所谓者为中风云耳。其于在此之所谓中风云者则无闻焉。二义辨论精切。详悉分晓。惟有此书。自此以下。
知此义者。李明之而已。此义不明而欲求以言医。犹缘木求鱼耳。其如医何。(此篇旧本第五。而次辨脉伤寒例痉湿 诸篇之下。然世传诸篇。皆叔和所述。今案伤寒例一篇。则又疑非叔和语。夫以叔和编经。奚恁后经而先已。必后之赘附。遂致颠倒错乱。故条辨之。以复其初云。)(一)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强。群养切。恶。影固切。下皆仿此。太阳者。膀胱经也。其脉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连风府。循肩膊内。挟脊。抵腰中。乃六经之首。主皮肤而统荣卫。
所以为受病之始也。难经曰。浮。脉在肉上行也。滑氏曰。脉在肉上行。主表也。表即皮肤。荣卫丽焉。故脉见尺寸俱浮。知为病在太阳之诊也。项。颈后也。强痛者。皮肤荣卫一有感受。经络随感而应。邪正争扰也。恶寒者。该风而言也。风寒初袭表而郁于表。故不胜。复被风寒外迕而畏恶之。及其过表而入里。则不复恶。仇雠之义也。此揭太阳之总病。乃三篇之大纲。以下凡首称太阳病者。皆指此而言之也。
(二)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恶。与恶寒之恶同。中。音众。下皆同。太阳病。上条所揭云云者。是也。后皆仿此。发热。风邪干于肌肤而郁蒸也。汗出。腠理疏。玄府开而不固也。恶风。大意见上。此以风邪郁卫。故卫逆而主于恶风。缓。即下文阳浮而阴弱之谓。风性柔和。所以然也。中。当也。风。谓天之八风也。
言既有如上条所揭云云之太阳病。加之发热汗出恶风而脉缓者。则其病乃是触犯于风而当之也。
灵枢曰。夫天之生风者。非以私百姓也。其行公平正直。犯者得之。避者得无。殆非求人而人自犯之。此之谓也。然风之为风。其性属阳。其中人也。从卫而入。卫气道也。风之所以从卫入者。
卫亦阳。从其类也。此承上条而又再揭太阳分病之纪一。乃此篇之小总。篇内凡首称太阳中风者。
则又皆指此而言也。下条乃释此条之义以出其治。余则或申此义与凡此条之众目耳。中篇下编。
其为证候。与此虽不同。其为节目。在彼则亦然。乃太阳之大三辨也。而各篇之中。其条目则各自又有辨焉。皆风寒之分别也。学人诚能潜心涵泳。体认的当。则风寒之是非。 然明白矣。
尚何独断之难能哉。
(三)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
桂枝汤主之。
桂枝汤方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上五味。 咀。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适寒温服一升。服已。须臾 热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温覆令一时许。遍身 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
汗出。病差。停后服。不必尽剂。
若不汗。更服。根据前法。又不汗。后服小促役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
周时观之。服一剂尽。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剂。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物。
啬。审革切。淅。心吉切。翕。晓吉切。去。上声。滓。照儿切。囗。与啜同。囗。音石。差。
与瘥同。令。平声。臭恶之恶。如字。此申上条而详言之。释其义。以出其治。太阳中风。乃掇上条所揭攒名以指称之。犹上条掇首条所揭。而以太阳病为首称。同一意也。阳浮而阴弱。乃言脉状以释缓之义也。难经曰。中风之脉。阳浮而滑。阴濡而弱。是也。
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乃承上文而言。以释发热汗出之义。言惟其脉之阳浮。所以证乃热自发也。惟其脉之阴弱。所以证乃汗自出也。关前阳。外为阳。卫亦阳也。风邪中于卫则卫实。
实则太过。太过则强。然卫本行脉外。又得阳邪而助之强于外。则其气愈外浮。脉所以阳浮。阳主气。气郁则蒸热。阳之性本热。风善行而数变。所以变热亦快捷。不待闭郁而即自蒸发。故曰。
阳浮者。热自发也。关后阴。内为阴。荣亦阴也。荣无故。则荣比之卫为不及。不及则不足。不足则弱。然荣本行脉内。又无所助。而但是不足于内。则其气愈内弱。脉所以阴弱。阴主血。汗者血之液。阴弱不能内守。阳强不为外固。所以致汗亦直易。不待覆盖而即自出泄。故曰阴弱者。汗自出也。啬啬恶寒。淅淅恶风。乃双关之句。盖原太阳本恶寒。而明其所以亦恶风之情状也。
啬啬。言恶寒出于内气馁。不足以耽当其渗逼。而恶之甚之意。淅淅。言恶风由于外体疏。犹惊恨雨水卒然淅沥其身。而恶之切之意。盖风动则寒生。寒生则肤粟。恶则皆恶。未有恶寒而不恶风。恶风而不恶寒者。所以经皆互文而互言之。不偏此偏彼而立说也。翕翕发热。乃形容热候之轻微。翕。火炙也。团而合也。言犹雌之伏卵。翕为温热而不蒸。蒸。大热也。鼻鸣干呕。乃详上条之未备。鼻鸣者。气息不利也。干呕者。气逆不顺也。盖阳主气而上升。气通息于鼻。阳热壅甚。故鼻窒塞而息鸣。气上逆而干呕也。然翕翕发热难晓。而鼻鸣干呕易见。有鼻鸣干呕。则翕翕发热可征矣。方之为言。义之所在也。言中风之治。宜在是物也。主。主当也。
言以是为主当。而损益则存乎人。盖脉证无有不相兼而见者。所以经但活泼泼。不欲人拘执之意也。桂枝。其性味虽辛甘而属乎阳。其能事则在固卫而善走阴也。芍药擅酸寒而下气。快收阴而敛液。夫卫气实而腠理开疏矣。非桂枝其孰能固之。荣血虚而汗液自出矣。非芍药其谁能收之。
以芍药臣事桂枝而治中风。则荣卫无有不和谐者。佐之以甘草而和其中。则发热无有不退除者。
使之以大枣而益脾。使之以生姜而止呕。皆用命之士也。微火者。取和缓不猛而无沸溢之患也。滓。
淀也。古人药大剂。金铛中煮。绵绞漉汤。澄滤取清。故曰去滓。囗。大饮也。热稀粥者。桂枝汤劫敌之奇兵。应赤帜于必胜之阵也。助药力。微旨也。譬如释氏之禅机。老氏之玄关。儒家之心法也。囗。和润而欲汗之貌。微似二字。最为要紧。有影无形之谓也。不可。禁止之词也。如水流漓。言过当也。病必不除。决言不遵节制。则不效验也。小促役。催速值事也。禁者。
若物皆病之反也。凡此事宜。皆责之医家耳。病家安能料理。今人之医。惟务拱默以自崖岸。至不获效。则反疑猜而多口于桂枝。诸家集方。何尝见啜热稀粥四字。徒以发汗相授受。微似。视为羡文。殊不知桂枝神算。捷在出奇。苟简之弊。牢不可破。吁。手足胼胝。禹稷之所以圣也。然则任治君子。苟未至于胼胝。亦何惮而不然也。若曰。何如此其屑屑。则脱有不中。其咎将谁归与。
数变之数。音速。
(四)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常须识此。令勿误也。
为。去声。识。与志同。令。平声。此原所以用桂枝之奥义。因着其反而示禁。以见药有反对。勉人当精其义以求的当之意。解者。救护而释散之之谓也。肌。肤肉也。盖风中卫而卫不固。发热汗出而恶风。卫行脉外。
肤肉之分也。桂枝救护之。热粥释散之。病之所以解也。故曰。本为解肌。浮。病在太阳也。紧。
寒也。汗不出。亦寒也。不可与。言病不对。禁勿妄投也。然则桂枝汤之发汗云者。奥义也。识。
记也。记其政事谓之识。言当常常用心以记其事。勿忘勿怠。而不可使有一忽之失误。盖有寒不得用桂枝。故致戒警如此。其言亦甚深切着明矣。而人犹自误。亦独何哉。
(五)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
桂枝辛甘大热。胃家湿热本甚者。复得桂枝之大热。则两热相搏于中宫。搏则必伤。甘又令人中满壅气而上溢。所以胃不司纳。反上涌而逆出也。然胃属土。土者金之母。肺属金。金者土之子。母病固传子。胃家湿热甚。则必传之肺。肺受胃之湿热。与邪热搏郁而蒸。久热为火。肺为金。
脓血者。金逢火化也。
(六)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此承上条所言。复举一端以申之。欲人推此以及其余。酒客者。酒性湿热。所谓胃家湿热甚者。
无逾此也。呕。亦吐也。得汤则呕。以不喜甘。见上。然即酒客不喜甘。得汤则呕而推之。则凡服桂枝汤而吐者。其义皆可以比类而察识矣。触类而通之。亦存乎其人焉耳。
(七)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
以上四条。皆言桂枝之不对。以严示禁之意。水药不得入口。言呕吐之甚也。夫中风服桂枝汤以发汗。桂枝汤者。甘药也。伤寒服麻黄汤以发汗。麻黄汤中亦有桂枝。则亦甘药也。以发汗药皆有桂枝之甘而言之。则此条曰。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者。乃承上二条复又通以得汤则呕之甚者言。而深寓戒警之意也。逆者。言悖于道也。
盖不通人之性气而逆治。则亦适足以致病逆而生变。故曰为逆也。必吐下者。言水药既不得入口。
则胃已伤。若仍与前汤而重伤。则必致大坏。大坏则大乱。夫胃。中腑也。苟大坏乱。则不惟复上逆而仍呕吐。必将下加走泄而增泻利矣。不止。盖甚言害大。以深着致戒之意也。
(八)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此原中风伤寒之所以始。以要其所以终之意。凡在太阳。皆恶寒也。发热恶寒者。中风即发热。以太阳中风言也。发于阳之发。起也。言风为阳。卫中之。卫亦阳。其病是起于阳也。无热恶寒者。伤寒或未发热。故曰无热。以太阳伤寒言也。发于阴者。言寒为阴。荣伤之。荣亦阴。其病是起于阴也。七。少阳之数也。六。老阴之数也。阳数。九为老。七为少。阴数。老六而少八者。阳道顺。阴道逆。阳主进。阴主退也。愈。瘳也。风寒中伤人。渐次人身六经之部位而传进。以一日一经言之。中风六日。经虽传遍。必七日阳进而病自愈者。阳主生也。伤寒六日。经传遍。
阴退极。病乃愈者。阴主杀也。然则中风伤寒之所以为病。其始也。各从其类而起。其既也。各得其数而愈。二气相因。天人一致。道妙自然。其机如此。易曰。知机其神乎。
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医有易道。至哉言也。孙思邈曰。不知太易。不足以言医。学者不可不察。苟志于道。不可不勉。
(九)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传。音啭。见第五问。后仿此。此承上条下节之自愈者。复申其已然者之义。而又更着其未然者之治。太阳头痛。首条已具言之。此又独言者举大意也。七日以上。该六日而言也。行。亦传也。
经尽。谓传遍也。欲作再经。谓病加进也。针足阳明。夺其传路而遏之也。传与阳明篇转互音义。犹古之驿传。今之过所云也。
(十)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太阳者。盛阳也。故王于巳午未。经曰。自得其位而起者。此之谓也。
(十一)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
此承上条复晓人以病解之机。烦字从火从页。说文。页。头也。然则烦者。热闷而头痛之谓也。
先烦。邪欲出而与正分争。作汗之兆也。乃有汗。谓不如此则汗不得出也。脉浮。邪见还表也。汗出。邪出也。
解者。邪散而病去也。
(十二)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二两。
桂枝加桂汤方于桂枝汤方内更加桂二两成五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令。平声。少。去声。上冲之上。上声。此又承上条复着不喻者妄意攻之之变。与其救变之治也。烧针者。针性寒。必须先烧。使之温。而后可用也。被寒。言寒遂从针穴反得又入也。核。
谓针穴处肉变红肿高起如核也。奔豚。肾之积名也。气从少腹上冲心。奔豚。证发作之状也。盖人之素有肾积者。因针穴处寒得入之。其积遂发。则气自少腹上逆而冲心。状若惊豚突前而奔走。故曰奔豚也。灸其核上者。所以散其寒也。与桂枝汤者。解其欲自解之肌也。
加桂者。桂走阴而能伐肾邪。故用之以泄奔豚之气也。然则所加者桂也。非枝也。方出增补。故有成五两云耳。加减诸方。经止言加减。原无载方。旧本后人增补成方。类附卷末。而多谬误。今根据增补校勘。移就各该法下。以便用者。不费寻讨云。
(十三)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
此与前第二条。文虽差互详略。而证治则一。前条有脉无头痛以揭病名。此有头痛无脉以言治。
互相详略耳。无异殊也。盖前条以为揭病名也。故必言脉。而后可以为得尽其详。以头痛已见于首条之太阳病也。故可得而略焉。此以从泛言而论治也。故虽不言脉不足以为略。详及头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