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条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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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十五)未持脉时。病患手叉自冒心。师因教试令咳。而不咳者。此必两耳聋无闻也。所以然者。以重发汗。虚。故如此。

此诀人推测病情之大法。

(十六)病患不大便五六日。绕脐痛。烦躁。发作有时者。此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

病患。谓凡有病之人。证犯有如此者。则皆当如此而治之之谓。非独以风寒之病为言而已也。

此诀人辨凡百胃实之大旨。

(十七)病患小便不利。大便乍难乍易。时有微热。喘冒不能卧者。有燥屎也。宜大承气汤。

小便不利。所以大便有乍难乍易也。时有微热。阳明潮作也。喘冒不能卧。胃不和也。故曰有燥屎。方见阳明篇。下同。

(十八)大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烦不解。腹满痛者。此有燥屎也。宜大承气汤。

烦不解。则热未退可知。腹满痛。则胃实可诊。故曰有燥屎。以上三条。皆诀人当下之大法。

(十九)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复。与覆同。古字通用。复。亦反也。犹言误也。与下文反汗之反同意。盖两比而互相发明。

以诀人汗下之大法。

(二十)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阴阳以脉言。而二便在其中。两者和。则血气无相胜负可知。故自愈可必。此诀人持诊之大要。

辨霍乱病脉证并治第十

凡九条方三(一)问曰。病有霍乱者何。答曰。呕吐而利。名曰霍乱。

霍。吐也。乱。杂乱也。灵枢曰。清气在阴。浊气在阳。清浊相干。乱于肠胃则为霍乱是也。

(二)问曰。病。发热。头痛。身疼。恶寒。吐利者。此属何病。答曰。此名霍乱。自吐下。

又利止。更复发热也。

发热。头病。身疼。恶寒。外感也。吐利。内伤也。上以病名求病症。此以病证实病名。反覆详明之意。

(三)伤寒其脉微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经上转入阴。必利。本呕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属阳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经尽故也。

转。失。皆见阳明篇。本。根原也。言根因原起自霍乱也。本呕意同。

下利后。盒饭硬。硬则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经中。颇能食。过一经能食。过之一日当愈。不愈者。不属阳明也。

此申上文末节而言其详。

(四)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热多欲饮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欲饮水者。理中丸主之。

理中丸方人参(三两) 白术(三两) 甘草(三两) 干姜(三两)上四味。捣筛为末。蜜和丸。如鸡子黄大。以沸汤数合。和一丸。研碎。温服之。日三四。

夜二服。腹中未热。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汤。汤法以四物根据两数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

温服一升。日三服。

此申上文而出其治。热多欲饮水者。阳邪胜也。寒多不用水者。阴邪胜也。五苓散者。水行则热泄。是亦两解之谓也。理。治也。料理之谓。中。里也。里阴之谓。参术之甘。温里也。甘草甘平。和中也。干姜辛热。散寒也。五苓散方见太阳上。

加减法若脐上筑者。肾气动也。去术。加桂四两。(肾气动。欲作奔豚也。去术肾恶燥也。加桂。以其能伐肾邪而泄奔豚。然非枝也。)吐多者。去术。加生姜三两。(吐。气逆也。术能壅气。故去之。姜能散气。所以为呕吐之圣药也。)下多者。还用术。悸者。加茯苓二两。(下多。湿胜也。复用术。术能燥湿。湿燥则下断也。悸以饮水过度言。水停之故也。加茯苓。水行则悸愈也。)渴欲得水者。加术。足前成四两半。(渴。脾虚也。加术。缓脾也。)腹中痛者。加人参。足前成四两半。(腹中痛。里虚也。加人参。补中也。)寒者。加干姜。足前成四两半。(寒以不用水之甚者言。干姜辛热而能散寒。非称权。则不可也。)腹满者。去术。加附子一枚。服汤后。如食顷。饮热粥一升许。微自温。勿发揭衣被。(气滞则腹满。术甘而壅。故去之。附子辛温。故加之。饮热粥。亦助药力也。自温。亦取微欲似汗之意。勿发揭衣被。防重感也。案此。用术。去术。术上皆无白字。何哉。盖由文次句中。上无空隙。故虽有狂妄。竟不能于此加毫末。而经之真原昭然犹存。则他术之有白。出于伪妄。不待言而明矣。然于伪妄之疏愚。亦可以见也。君子察微。观人于其所忽。信哉。)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吐利止。里和也。身痛。表退而新虚也。消息。犹言斟酌也。桂枝汤固卫以和表者也。小和。言少少与服。不令过度之意也。)(五)吐利汗出。发热。恶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吐利。四肢拘急。手足厥冷。里阴虚也。汗出。发热。恶寒。表阳衰也。四逆汤。表里合救之剂也。方见太阳下。下同。

(六)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

此与上条大同小异而义同。故治亦同。

(七)吐已。下断。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脉微欲绝者。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主之。

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方于四逆汤方内加猪胆汁半合。余根据四逆汤法。

已。止也。下。即利也。断。绝也。此总上文言吐利两皆止绝。而又以其余证之不解者。更出以治也。不解之证者。阳极虚。阴极甚。脾气亦衰微也。然极则剧矣。通脉四逆加猪胆汁者。与少阴白通同一反佐以疏。剧则正治反格拒之意也。

(八)恶寒。脉微。而复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参汤主之。

四逆加人参汤方于四逆汤方内。加人参一两。余根据四逆汤法。

亡血。津液竭也。人参。能生津也。

(九)吐利。发汗。脉平。小烦者。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

此与下编末条。详略不一。而义则同。亦互意也。

辨阴阳易瘥后劳复脉证并治第十一

凡七条方四(一)伤寒阴阳易之为病。其人身体重。少气。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膝胫拘急者。烧 散主之。

烧 散方上取妇人中 近隐处。剪。烧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阴头微肿则愈。妇人病。取男子 当烧灰。

少腹之少。去声。伤寒。包中风而言也。易。犹交易变易之易。言大病新瘥。血气未复。强合阴阳。则二气交感。互相换易而为病也。身体重。少气。真元亏竭而困倦也。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者。所易之气内攻也。热上冲胸。头不欲举。眼中生花者。虚阳生热而上蒸也。膝胫拘急者。脉乱而筋伤也。 当近隐处。阴阳二气之所聚也。男女易用。物各归本也。

(二)大病瘥后劳复者。枳实栀子豉汤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黄如博棋子五六枚。

枳实栀子豉汤方枳实(三枚炙) 栀子(十四枚擘) 豉(一升绵裹)上三味。以清浆水七升。空煮取四升。内枳实栀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温。

分。再服。覆令微似汗。

大病。概言也。下仿此。劳。强力房劳。复。重复作病。盖大邪初退。血气新虚。作强劳伤。

虚而生热。犹之病复发。非实发初病也。枳实宽中破结。栀子散热除烦。香豉能解虚劳之热。清浆则又栀子之监制。故协三物之苦寒。同主劳伤之复热。而与发初病之实热不同伦也。宿食。陈宿之积食也。食能生热。故须去之。大黄者去陈以致新也。

(三)伤寒瘥已后。更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脉浮者。以汗解之。脉沉者。以下解之。

此示病后不谨。调理小复之大法。脉浮。有所重感也。脉沉。饮食失节也。

(四)大病瘥后。从腰以下有水气者。牡蛎泽泻散主之。

牡蛎泽泻散方牡蛎(熬) 泽泻 栝蒌根 蜀漆(洗去脚) 葶苈(熬) 商陆根 海藻(洗去咸以上各等分)上七味。异捣下。筛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小便利。止后服。

水气。肌肉肿满而虚浮。盖瘥后新虚。土未强而水无制也。从肿以下而不及上者。水性就下。

势之初起。故虽泛滥未至于横溢也。牡蛎泽泻海藻。咸以走肾。肾强则水行。葶苈商陆根。苦以利湿。湿去则肿没。蜀漆辛而能散。故为诸品之佐也。栝蒌根苦能彻热。本乃蜀漆之使也。

(五)大病瘥后。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上有寒。当以丸药温之。宜理中丸。

唾。口液也。寒以饮言。不了了。谓无已时也。方见前。

(六)伤寒解后。虚羸少气。气逆欲吐者。竹叶石膏汤主之。

竹叶石膏汤方竹叶(二把) 石膏(一斤) 半夏(半升洗) 人参(三两) 甘草(二两炙) 粳米(半升) 麦门冬(一升去心)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内粳米。煮米熟。汤成。去米。温服一升。日三服。

羸。音雷。羸。病而瘦也。少气。谓短气不足以息也。气逆欲吐。饮作恶阻也。盖寒伤形。

故寒解则肌肉消削而羸瘦。热伤气。故热退则气衰耗而不足。病后虚羸。脾胃未强。饮食难化。

则痰易生。痰涌气逆。故欲吐也。竹叶清热。麦冬除烦。人参益气。甘草生肉。半夏豁痰而止吐。粳米病后之补剂。石膏有彻上彻下之功。故能佐诸品而成补益也。

(七)病患脉已解。而日暮微烦。以病新瘥。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

损谷则愈。

脉已解。邪悉去而无遗余也。日暮阳明之王时也。强与谷。谓压其进食也。损。言当节减之也。盖饮食节。则脾胃和。脾胃和。则百体安。此调理病余之要法也。

上经十一篇。法三百九十七。方一百一十三。盖仲景氏之遗书。而叔和所诠次之者也。传谓世称仲景医圣。良以仲景者。集医哲之大成。而是书者。正医教之大训也。初学之士。舍是则无以为入道之门。而敦进德之基矣。故夫笃志斯道者。亦曰必由是而学焉。则亦庶乎其不瘥。而于人亦不致误。驯是以往。诚能至于仁熟义精。道久化成。不但人无枉命。而己亦无惭德。则帝伯之堂可升。

有农之神可继。岂不伟哉。

(三百九十七者。今移六条在第十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