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高句丽本纪第二。
<大武神王><闵中王><慕本王>。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大武神王元年
<大武神王>立。[或云<大解宋留王{大解朱留王}>。]讳<无恤>,<琉璃王{瑠璃明王}>第三子。生而聪慧,壮而雄杰有大略。<琉璃王{瑠璃明王}>在位三十三年,甲戌,立为太子,时年十一岁,至是卽位。母氏,<多勿国>王<松让>女也。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大武神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京都震。大赦。<百济>民一千余户来投。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大武神王零三年
三年,春三月,立<东明王>庙。秋九月,王田<骨句川>,得神马,名。冬十月,<扶余>王<带素>遣使送赤乌,一头二身。初,<扶余>人得此乌献之王,或曰:“乌者黑也,今变而为赤,又一头二身,幷二国之征也,王其兼<高句丽>乎?”<带素>喜送之,兼示或者之言。王与群臣议答曰:“黑者,北方之色,今变而为南方之色,又赤乌瑞物也,君得而不有之,以送于我,两国存亡,未可知也。”<带素>闻之,惊悔。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大武神王零四年
四年,冬十二月,王出师,伐<扶余>,次<沸流水>上,望见水涯,若有女人,囗鼎游囗。就见之,只有鼎。使之炊,不待火自热,因得作食,饱一军。忽有一壮夫曰:“是鼎吾家物也,我妹失之,王今得之,请负以从。”遂赐姓<负鼎>氏。抵<利勿林{理勿林}>宿,夜闻金声。向明,使人寻之,得金玺兵物等,曰:“天赐也。”拜受之。上道有一人,身长九尺许,面白而目有光。拜王曰:“臣是<北溟>人<怪由>。窃闻大王北伐<扶余>,臣请从行,取<扶余>王头。”王悦许之。又有人曰:“臣<赤谷>人<麻卢>,请以长矛为导。”王又许之。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大武神王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王进军于<扶余国>南,其地多泥涂{囗},王使择平地为营,解鞍休卒,无恐惧之态。<扶余>王举国出战。欲掩其不备,策马以前,陷囗不能进退。王于是挥<怪由>。<怪由>拔剑号吼击之,万军披靡,不能支。直进执<扶余>王,斩头。<扶余>人,旣失其王,气力囗折,而犹不自屈,围数重。王以粮尽士饥,忧惧不知所为。乃乞灵于天,忽大雾咫尺不辨人物七日。王令作草偶人,执兵立营内外,为疑兵。从间道潜军夜出。失<骨句川>神马,<沸流源>大鼎。至<利勿林>,兵饥不兴,得野兽以给食。王旣至国,乃会群臣飮至曰:“孤以不德,轻伐<扶余>。
虽杀其王,未灭其国,而又多失我军资,此孤之过也。”遂亲吊死问疾,以存慰百姓。是以国人感王德义,皆许杀身于国事矣。三月,神马将<扶余>马百匹,俱至<鹤盘岭>下<车回谷>。夏四月,<扶余>王<带素>弟,至<曷思水>滨,立国称王,是<扶余>王<金蛙>季子,史失其名。初,<带素>之见杀也,知国之将亡,与从者百余人,至<鸭囗谷>,见<海头王>出猎,遂杀之,取其百姓,至此始都,是为<曷思王>。秋七月,<扶余>王从弟,谓国人曰:“我先王身亡国灭,民无所依,王弟逃窜,都于<曷思>,吾亦不肖,无以兴复。”乃与万余人来投。王封为王,安置<囗那部>。以其背有络文,赐姓氏。冬十月,<怪由>卒。初疾革,王亲临存问。<怪由>言:“臣<北溟>微贱之人,屡蒙厚恩。虽死犹生,不敢忘报。”王善其言,又以有大功劳,葬于<北溟山>阳,命有司以时祀之。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大武神王零八年
八年,春二月,拜<乙豆智>,为右辅,委以军国之事。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大武神王零九年
九年,冬十月,王亲征<盖马国>,杀其王,慰安百姓,母{禁}虏掠,但以其地为郡县。十二月,<句茶国>王,闻<盖马>灭,惧害及己,举国来降。由是拓地浸广。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大武神王一零年
十年,春正月,拜<乙豆智>,为左辅,<松屋句>为右辅。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大武神王一一年
十一年,秋七月,<辽东>太守将兵来伐。王会群臣,问战守之计。右辅<松屋句>曰:“臣闻恃德者昌,恃力者亡。
今中国荒俭,盗贼蜂起,而兵出无名,此非君臣定策,必是边将规利,擅侵吾邦。逆天违人,师必无功,凭险出奇,破之必矣。”左辅<乙豆智>曰:“小敌之强,大敌之禽也。臣度大王之兵,孰与兵之多,可以谋伐,不可力胜。”王曰:“谋伐若何?”对曰:“今兵远鬪,其锋不可当也。大王闭城自固,待其师老,出而击之,可也。”王然之,入<尉那岩城>,固守数旬,兵围不解。王以力尽兵疲,谓<豆智>曰:“势不能守,为之奈何?”<豆智>曰:“人谓我岩石之地,无水泉,是以长围,以待吾人之困。宜取池中鲤鱼,包以氷{水}草,兼旨酒若干,致囗军。”王从之,贻书曰:“寡人愚昧,获罪于上国,致令将军帅百万之军,暴露弊境。无以将厚意,辄用薄物,致供于左右。”于是,将谓城内有水,不可猝拔。乃报曰:“我皇帝不以臣驽,下令出师,问大王之罪。及境踰旬,未得要领,今闻来旨,言顺且恭,敢不借口以报皇帝。”遂引退。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大武神王一三年
十三年,秋七月,<买沟谷>人<尙须>,与其弟<尉须>及堂弟<于刀>等来投。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大武神王一四年
十四年,冬十一月,有雷。无雪。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大武神王一五年
十五年,春三月,黜大臣<仇都><逸苟><焚求>等三人为庶人。此三人为<沸流>部长,资贪鄙,夺人妻妾牛马财货,{恣}其所欲,
有不与者卽鞭之,人皆忿{怀忿}怨。王闻之,欲杀之,以<东明>旧臣,不忍致极法,黜退而已。遂使南部使者<邹囗素>,代为部长。<囗素>旣上任,别作大室以处,以<仇都>等罪人,不令升堂。<仇都>等诣前,告曰:“吾囗小人,故犯王法,不胜愧悔。愿公赦过,以令自新,则死无恨矣。”<囗素>引上之,共坐曰:“人不能无过,过而能改,则善莫大焉。”乃与之为友。<仇都>等感愧,不复为恶。王闻之曰:“<囗素>不用威严,能以智惩恶,可谓能矣。”赐姓曰<大室>氏。夏四月,王子<好童>,游于<沃沮>。<乐浪>王<崔理>出行,因见之。问曰:“观君颜色,非常人,岂非<北国><神王>之子乎?”遂同归,以女妻之。后,<好童>还国潜遣人,告氏女曰:“若能入而国武库,割破鼓角,则我以礼迎,不然则否。”先是,<乐浪>有鼓角,若有敌兵,则自鸣,故令破之。于是,女将利刀,潜入库中,割鼓面角口,以报<好童>。<好童>劝王袭<乐浪>。<崔理>以鼓角不鸣,不备,我兵掩至城下,然后知鼓角皆破。遂杀女子,出降。[或云:欲灭<乐浪>,遂请婚,娶其女,为子妻,后使归本国,坏其兵物。]冬十一月,王子<好童>自杀。<好童>,王之次妃<曷思王>孙女所生也。颜容美丽,王甚爱之,故名<好童>。元妃恐夺嫡为太子,乃谗于王曰:“<好童>不以礼待妾,殆欲乱乎。”王曰:“若以他儿憎疾乎?”妃知王不信,恐祸将及,乃涕泣而告曰:“请大王密候,若无此事,妾自伏罪。”于是,大王不能不疑,将罪之。或谓<好童>曰:“子何不自释乎?”
答曰:“我若释之,是显母之恶,贻王之忧,可谓孝乎?”乃伏剑而死。
论曰:今王信谗言,杀无辜之爱子,其不仁不足道矣,而<好童>不得无罪。何则?子之见责于其父也,宜若之于<囗{囗}>,小杖则受,大杖则走,期不陷父于不义。<好童>不知出于此,而死非其所,可谓执于小谨而昧于大义,其公子<申生>之譬耶?十二月,立王子<解忧>为太子。遣使入朝贡。<光虎帝{光武帝}>复其王号,是<立武{建武}>八年也。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大武神王二零年
二十年,王袭<乐浪>,灭之。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大武神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春三月,京都雨雹。秋七月,陨霜杀谷。八月,梅花发。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大武神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秋九月,<光武帝>遣兵渡海,伐<乐浪>,取其地,为郡县,<萨水>已南{北}属。冬十月,王薨。葬于<大兽村原{大兽林原}>,号为<大武神王>。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闵中王元年
<闵中王>,讳<解色朱{解邑朱}>,<大武神王>之弟也。<大武神王>薨,大子{太子}幼少,不克卽政。于是,国人推戴以立之。冬十一月,大赦。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闵中王零二年
二年,春三月,宴群臣。夏五月,国东大水,民饥,发仓赈给。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闵中王零三年
三年,秋七月,王东狩,获白獐。
冬十一月,星囗于南,二十日而灭。十二月,京都无雪。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闵中王零四年
四年,夏四月,王田于<闵中原>。秋七月,又田,见石窟,顾谓左右曰:“吾死,必葬于此,不须更作陵墓。”九月,东海人<高朱利>献鲸鱼目,夜有光。冬十月,<蚕友落部{蚕支落部}>大家<戴升>等一万余家,诣<乐浪>投。[『后汉书』云:“大加<戴升>等万余口。”]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闵中王零五年
五年,王薨。王后及群臣,重违遗命,乃葬于石窟,号为<闵中王>。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慕本王元年
<慕本王>,讳<解忧>[一云<解爱娄>。],<大武神王>元子。<闵中王>薨,继而卽位。为人,暴戾不仁,不恤国事,百姓怨之。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慕本王零一年
元年,秋八月,大水,山崩二十余所。冬十月,立王子为王大子{太子}。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慕本王零二年
二年,春,遣将袭<北平><渔阳><上谷><太原>。而<辽东>太守<蔡囗{祭囗}>,以恩信待之,乃复和亲。三月,暴风拔树。夏四月,殒霜雨雹。秋八月,发使赈恤国内饥民。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慕本王零四年
四年,王日增暴虐,居常坐人,卧则枕人。人或动摇,杀无赦,臣有谏者,弯弓射之。
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慕本王零六年
六年,冬十一月,<杜鲁>弑其君。<杜鲁>,<慕本>人,侍王左右,虑其见杀,乃哭。或曰:“大丈夫何哭为?古人曰:‘抚我则后,虐我则囗。’今王行虐以杀人,百姓之囗也,尔其图之。”<杜鲁>藏刀以进王前,王引而坐。于是,拔力{刀}害之。遂葬于<慕本原>,号为<慕本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