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列女传
妇女贞、节、孝、烈之行,例有常典。其不及于例而不与于旌与及于例而子孙贫弱或无嗣以不能白于有司者,多矣;志之宜亟也。而或文不足以传其事,加之肤词滥誉没其真,比类而观,若出一辙,名存而实亡者,又多矣。厦门府、县各志及「鹭江志」所著者少,今据凌翰所辑「节孝略」及多士所采,芟刈其文为「列女传」;有懿德芳型者,亦列焉。合传、专传,称谓体例悉照「永清县志」。
列女传(一)
明
林氏,中左所刘琛妻。年二十一,夫殁,二女方在襁褓。治夫茔,即穿双圹。夫兄弟欲林易志,尽夺其产以摇之,林携女恸哭,剪发自誓。乡人义焉,谪其夫兄弟而劝复其产。寡守四十余载。嘉靖三十年旌(「鹭江志」、「通志」、「府、县志」)。
郑氏,中左所池宗宝妻。宗宝死,有豪行赂求婚者三、四至。郑断发减餐,穷年坐一小轩纺绩;即母家去咫尺,亦不归也。晚岁,长子构宅请同居,郑曰:『此汝父旧庐,吾将死此』。竟不往。腊月,手植菊花,忽产并蒂;人谓「晚芳」之应。未几卒,年八十六;按院敖鲲表之(「府、县志」、「鹭江志」纂「晃岩集」)。
孙氏银娘,失其夫名,林武潜母。武潜幼孤,孙抚育守节五十七年,足不踰阈。举人刘显阁为立传(「鹭江志」)。
林氏却娘,高林乡人;适吴家。天启七年丁卯,夫病卒;家贫甚,尽鬻奁具供丧葬。卒哭,辞父母自经。知县榜其门曰「贞烈」(「鹭江志」、「县志」)。
吴氏,生员吴公治女,归林烇如。事舅姑,以孝称。崇祯七年甲戌,烇如卒,自缢以殉。表曰「孝烈」(此条载「鹭江志」及乾隆「县志」,而「通志」、「府志」、康熙旧「县志」皆无之。惟本朝「贞烈」内一传:『吴氏,许字林烇。烇殁,闻讣奔丧,一恸而绝』。乾隆「县志」则林烇如、林烇两收,事迹略异,姓氏可疑。附记于此)。
陈氏,许配林万瑞。万瑞殁,父母匿不以闻;侦知,即赴万瑞家哭奠。及撤灵,曰:『吾志毕矣。今葬不及同穴,幸埋我于墓侧』。遂投缳死。崇祯十六年癸未也(本「鹭江志」及乾隆「县志」。查「通志」、「府志」、康熙旧「县志」皆阙;惟一传:『陈八娘,许配林万燧。闻夫殁,自缢以殉』。而编入本朝乾隆「县志」两载之。何以姓氏同、事迹同?瑞、燧音亦同?是一、是二,未可臆断;姑录以俟考)。
叶氏,仓里人;陈三淑妻。明季遭寇难,惧辱,触阶而死。三淑置其尸于井,归而葬之(「鹭江志」。从「县志」入明朝)。
杨氏,举人期演女,归南安郑某。郑死于京,或遣媒来议婚,曰:『待亡夫七日,然后言耳』。至日,雉经死(林焜熿采补。据家传)。
国朝
叶氏,刘畿妻。夫殒于盗,自经以殉。绅士张金棕哀而葬之,表其墓曰:「女中夷齐」(「通志」、「府、县志」俱列本朝;惟「鹭江志」编入明朝。考金棕乃唐藩在闽丙戌与乡荐者,叶盖生于明、死在国初欤)。
叶氏,竹坑人;庠生叶车书姑也。嫁于某,病卒;越三旬归,辞父母,自经死。有司为之勒碑洪水桥官路边。
叶氏,竹坑叶细女,适店前陈少卿。同夫逃难遇寇,曰:『不可辱,请先死』。夫阻之不及,投路边井死(三人,「鹭江志」俱列明朝;据「县志」入国朝)。
林氏科娘,许字李燕。未婚,燕卒;科娘闻讣,自缢死。缳绝坠地,挺立不仆。前一夕,里人夜见神灯千余从埭岸至其家。康熙间,知县徐名觐题曰「兰芳比烈」(「鹭江志」、「通志」、「县志」)。
义娘,失其氏。及笄,遭寇掳,以头触石几碎,投东岳庙道旁井而死。其后天寒月白,每见一女子往来井畔。康熙十二年,乡人苏贵梦见女子曰:『吾尸陷井中,君能出瘗之,当厚报子』。掘井,果见白骨以素练衣裹之,毛发森然;及葬,素俱化为水。乡人异之,为立祠于坟(一作立祠井上),号曰「义娘井」。时有病者,得井水饮,即愈。凡水旱灾祲,邑令竭诚往祷,立应。道路之人,多以竹筒盛水而去,海内着闻(钮玉樵「觚剩」载王义娘事为顺治初年,乡人苏贵为薛姓;叶晴峰引「纪同文集」「义娘传」作侯氏,而鹭江碧山寺前庙壁石碑又作曾氏,相传以为曾厝埯人;皆无可考。今祠在同安东岳高文岭上)。
陈氏皇娘,坂上陈正公女、林某未婚妻。顺治八年辛卯,年十六,为寇所掠,挟之以行;乘间投井死。后家人出诸井,颜色如生;葬于本乡福德祠后。
杨氏,洪水桥人;孙若琼妻。康熙二年癸卯,遭寇难;方出走,而寇至。以儿付夫,自携其女投井死。越数日,尸浮井上,颜色如生(「鹭江志」、「县志」)。
赵氏,黄兆美妻。年十八,归黄。生男学舜五月,而兆美殁。时滨海变迁,家计中落,艰险备尝。晚岁,学舜为贡生、孙阁诸生。寿九十而终(「通志」纂「鹭江志」、「府、县志」)。
薛氏,庵兜人;汝龙女,适方湖张宰。年二十三,宰殁;抚遗腹子,孝事舅姑。孀逾年限,未请旌(「鹭江志」、「县志」)。
江氏,黄全德妻。年二十二,夫殁;抚周岁子真金,娶妇陈氏。生孙,真金又殁。姑媳同守幼孙。并逾年限,未请旌(「鹭江志」、「县志」)。
陈氏,王绍未婚妻。年二十,绍殁;奔丧,事舅姑,为夫立嗣。贞守三十一载。雍正八年,同知张嗣昌、知县蒋廷重并表其闾(「鹭江志」、「县志」)。
王氏,吴克岳妻。年二十九而寡。遗一子,多疾病,恐不育;夫侄甫周岁失母,复抚为嗣。后俱成立。年七十(「鹭江志」、「县志」)。
叶氏幼娘,竹坑叶宽女。许圃源陈诰,甫订婚,诰殁台湾。讣闻四日,幼娘夜投井死。雍正八年,有司为勒碑圃源村前,表曰「生成节烈」(「鹭江志」、「县志」)。
张氏,西塘张乖女,适厦门朱孔。年二十二,夫殁,哭绝,姑罗氏抱救之。默念姑老,强起治丧。继嗣祺生甫三月,荼苦抚养。娶妇曾氏,生一子,名良;九岁而祺死,姑媳相守。良又死,再立礼,复为婚娶,而曾氏依姑以老(「鹭江志」、「县志」)。
张氏,吴宏景侍婢。景纳为妾,即往台湾。妻陈氏病革,以幼子万属张抚养。时张年方十七,未有子,抚嫡子如所生。宏景归,被风飘泊,客死东京;茹冰饮泣,终不易志。勤绩纺、牧畜,以供衣食。万成立完婚,皆其力也(「鹭江志」、「县志」)。
辛氏勉娘,吴仓社吴允标妻。年二十六,夫殁,抚腹三月;翁劝之,不死。生男,抚养有年。卒年七十一(「鹭江志」、「县志」)。
陈氏球娘,竹坑人;苏子祥妻。年二十五,夫殁台湾,遂绝粒勺水度朝暮;治夫丧百日,自缢死。士人赠诗哀之(「鹭志江」)
杨氏懿娘,凤湖陈必洽妻。年二十而寡。事老姑、抚幼子,坚贞茹苦四十二年(「鹭江志」、「县志」)。
林氏月桂,生员黄成振婢。年二十三,成振及嫡妻相继亡,月桂抚嫡孤及嫡女三人,历尽艰辛;守成振遗书,孤长就外傅,出付之,朝夕督课。雍正十三年,男女各婚嫁毕。一日,忽向邻家诀曰:『吾事毕矣』。夜投缳,卒(「鹭江志」、「县志」)。
曾氏惜娘,曾厝埯人;海澄黄逢仁妻。年十八,寡。有姑病足,奉事三十年,小心罔懈。教子孙有礼法。孙女静娘适林,以烈殉夫;鸾娘适李,夫殁,每归勖以尽孝。邻里推女宗焉。知县张某表其门曰「苦节格天」。卒年八十有一。孙实,诸生(「鹭江志」、「府、县志」)。
黄氏凤娘,濠头杨天华妻。年二十八,夫殁。事舅姑孝,抚遗腹子成立。卒年七十一(「鹭江志」、「府、县志」)。
王氏忍娘,嘉禾里岭下社叶熊妻、生员廷光女。年二十而寡。家贫,缝纴养姑;抚期功侄萃环为子甫周岁,克底于成人(「鹭江志」、「县志」)。
蔡氏益娘,张世俊妻。年二十七,夫殁暹罗,遗一子甫周岁。翁国典、姑李氏,俱老。夫弟不业,家徒壁立。益娘勤女工不释,养舅姑三十余载。终丧尽礼,抚孤成立(「鹭江志」、「县志」)。
陈氏,卢俭妻。年二十三,俭殁,抚孤。及孤娶妇薛氏,孤又殁;与妇苦守一孙。年六十余(「鹭江志」、「县志」)。
张氏,卢良淑妻。二十一岁寡。卒年五十(「鹭江志」、「县志」)。
吴氏近娘,施明妻。年十八而寡。卒年五十二(「鹭江志」、「县志」)。
林氏探娘,生员林龙文女。年二十一,归王君谟;六载未有子。君谟夭,服阕,闭户自经(「鹭江志」)。
叶氏,海澄籍;锺志美妻。年二十三而寡。孝事舅姑,抚夫弟及幼儿,苦节六十载。有司旌之。子洪基,监生(「鹭江志」)。
陈氏,康士华妻、陈光辉次女。年二十五而寡。孝养舅姑,丧葬尽礼。抚遗腹子朝用,监生。训导罗前荫表之。乾隆五十年卒,年八十九(从「鹭江志」、「县志」增纂)。
林氏,陈君来妻。年二十三,夫殁,守志克尽妇道。逢七月,夜祷北斗减餐,以期姑寿。抚子希昊,监生。乾隆间,同知黄彬、训导罗前荫俱旌以匾。编修林兆鲲掌教玉屏,美之诗曰:『人生植纲常,内助重中壶;稽古巾国贤,芳徽扬彤管。以我所见闻,姊氏良为善;早岁通「孝经」,膝下比琬琏。迨至于归时,持躬益勤勉;滫瀡洁晨昏,舅姑欣婉娈。未几丧所天,筮易山水蹇。屡欲访黄泉,二老坚不允;谓死与立孤,两难须自反。裹泪看零丁,化石心太忍。机丝夜月中,几曾见一哂。五夜和熊丸,多方培鹄卵;厥子聿有成,森森皆龙笋。司牧树风声,交致松筠匾。兹逢设帨辰,半百纔逾算。会须渡蓬莱,亲见水清浅』(「鹭江志」)。
沈氏,陈伏妻。年二十八,夫殁;一子方三岁。家赤贫,族有陈省、陈祖者各赒之粟。数载,子少长,能分薪水劳,遂却不受。年踰七十(「鹭江志」)。
陈氏,肖邦奇妻。年二十六,夫殁,事亲抚孤。年踰七十卒(「鹭江志」、「县志」)。
王氏清娘,曾源楷妻、溪岸保五世同居王全观之女。康熙间,年二十二,夫应县试,覆舟死。清娘守贞奉舅,子及孙成立。年八十三卒(「鹭江志」、「县志」)。
黄氏静娘,其宽女;孕二十一月而生,性慧能诗。年二十一,归林建功,举一男、一女,俱不育。夫患血疣,延归母家医治罔效,乾隆五年卒。黄水浆不入口。已病不能行,属母弟实为双圹;扶病葬夫毕,归辞舅姑,作绝句诗四首,投缳自尽。时建功寄居舅家。海澄令表曰:「有烈士风」。士绅争写其遗诗,和以挽之(「鹭江志」、「通志」、「县志」)。
黄氏,莫阆苑妻。年二十四,寡。值海氛,携三岁孤依外家,徙居长泰。继又避兵台洋,间关流离。既归故居,孤克成立,孙曾满前。寿九十三而终(「鹭江志」)。
蔡氏颂娘,黄邦彦妻。年十七,邦彦抱病赘其家,不能成礼;越四日归,卒。颂娘蓬发素服,到夫家哭奠;嗣一子曰继熙以守。姑殁翁老,夫弟尚幼,肩家事十余年。康熙六十一年壬寅,年三十七卒(「鹭江志」、「县志」。「蔡」,「县志」作「叶」)。
杨氏,西边村池源珍妻、候选郎中皋声母。年二十三,寡。事姑尽志,教子不为姑息。乾隆间旌,时年五十二,封大恭人(「鹭江志」、「府、县志」)。
蔡氏,肖邦畴妻。年二十八,寡;抚孤事亲。年踰六十(「鹭江志」、「县志」)。
陈氏同娘,林明珍妻。年二十二,生子甫八月而夫殁。矢志抚孤,足不出户;事舅姑必躬亲,不以婢妾代,数十载如一日。年踰六十六(「鹭江志」、「县志」)。
陈氏速娘,龙溪籍;王凤翔妻。年二十八,夫殁。孀守三子,竭力养姑。有司旌之。卒年五十八(「鹭江志」)。
黄氏,张维赓妻。嫁八月而夫卒。遗腹生一子,矢志抚育;事舅尽孝。姑病,衣不解带;姑卒,哀毁逾节,相从而逝。年二十九(「鹭江志」)。
黄氏暂娘,廖飞鹣妻。年二十四而寡。勤纺织,奉舅姑,抚二岁男及失母幼侄成立。卒年四十二(「鹭江志」)。
陈氏意娘,王次雍未婚妻。次雍病卒讣闻,泣请守节;夫家力辞,遂于卒哭日投缳。年二十一。夫家义之,求与次雍合葬;夫兄以子尚嗣其后(「鹭江志」)。
黄氏,监生蔡辉璧妻。年二十八,夫殁;誓殉。舅忠,为提标前营游击;是年先夫死。姑曰:『汝欲以三丧累我乎?我老矣,若幼孙何』!乃听命。乡里义之,赞以诗(「鹭江志」)。
陈氏兑娘,胡振琇妻。归十年,克尽妇道。振琇患血疾卒,陈哀号仆地,遂不食;日饮水一勺,过三旬而死。年二十六。提督陈伦炯之女、提督胡贵子妇也(「鹭江志」、「县志」)。
以上据「鹭江志」纂。考「通志」、「府志」、同安康熙、乾隆二「县志」里居失者不可考,以「鹭江志」为凭。
谢氏劝娘,晋江吴宝廷妻。事姑至孝。时寇发,宝廷为乡长哨。及寇围城,尽迁乡哨妻子入厦门;旋令发配。劝娘夜整衣北拜姑,引帛自缢(「通志」)。
孙氏祖娘,侯乡村叶锡蕃妻。康熙二年癸卯,值海氛,避难于柯厝山麓。贼逼,解背上四岁儿付夫,投田中井。后锡蕃觅之,见尸僵立井上;负土封之(据家乘补传)。
许氏,蔡迪愚妻。晋江人,居厦门。夫死,自经;鹭士多诗哀之。康熙时人(详「府、县志」、「通志」。)
林氏城娘,高崎人。康熙时,适坂上村陈氏子。夫卒,林年十七;以夫腰带自经死(「县志」、「通志」)。
蔡氏,廪生林丰羽妻;住连西保。年二十三,寡。事嫡姑及本生姑,孝。抚遗腹子达天,为廪生。嘉庆二年,寿九十一终(洪支成述。已入「府、县志」)。
林氏罔娘,陈迪功妻(详「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