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广德路,(下。)唐初,以绥安县置桃州,后废州,改绥安为广德县。宋为广德军。元至元十四年,升为路。户五万六千五百一十三,口三十三万九千七百八十。领司一、县二。
录事司。
县二
广德,(中。倚郭。)建平。(中。)
铅山州,(中。)本建、抚二州之地,山产铜铅。后唐析上饶、弋阳五乡为铜场,继升为县,属信州。宋因之。元至元二十九年,割上饶之乾元、永乐二乡,弋阳之新政、善政二乡来属,升为铅山州,直隶行省。户二万六千三十五。(至顺钱粮数。)
福建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大德元年立。)
福建闽海道肃政廉访司
福州路,(上。)唐为闽州,后改福州,又为长乐郡,又为威武军。宋为福建路。元至元十五年,为福州路。十八年,迁泉州行省于本州。十九年,复还泉州。二十年,仍迁本州。二十二年,并入杭州。户七十九万九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八十七万五千一百二十七。领司一、县九、州二。州领二县。
录事司。(至元十五年,行中书省于在城十二厢分四隅,置录事司。十六年,并其二,置东西二司。二十年,复并为一。)
县九
闽县,(中。倚郭。)侯官,(中。倚郭。)怀安,(中。)古田,(上。)
闽清,(中。)长乐,(中。)连江,(中。)罗源,(中。)永福。(中。)
州二
福清州,(下。)唐析长乐八乡置万安县,又改福唐,又改福清。元元贞元年升为州。
福宁州,(上。)唐长溪县,元升为福宁州。领二县:
宁德,(中。)福安。(中。)
建宁路,(下。)唐初为建州,又改建安郡。宋升建宁军。元至元二十六年,升为路。户一十二万七千二百五十四,口五十万六千九百二十六。领司一、县七。
录事司。
县七
建安,(中。)瓯宁,(中。与建安俱倚郭。)浦城,(中。)建阳,(中。)崇安,(中。)松溪,(下。)政和。(下。)
泉州路,(上。)唐置武荣州,又改泉州。宋为平海军。元至元十四年,立行宣慰司,兼行征南元帅府事。十五年,改宣慰司为行中书省,升泉州路总管府。十八年,迁行省于福州路。十九年,复还泉州。二十年,仍迁福州路。户八万九千六十,口四十五万五千五百四十五。领司一、县七。
录事司。
(至元十五年,立南北二司。十六年,并为一。)
县七
晋江,(中。倚郭。)南安,(中。)惠安,(下。)同安,(下。)永春,(下。)安溪,(下。)德化。(下。)
兴化路,(下。)宋置太平军,又改兴化军,先治兴化,后迁莆田。元至元十四年,升兴化路。户六万七千七百三十九,口三十五万二千五百三十四。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
县三
莆田,(中。宋置兴化军,迁治莆田。元至元十三年,割左右二厢属录事司,县如故。)仙游,(下。)兴化。(下。军治元在此,后移于莆田,此县为属邑。)邵武路,(下。)唐邵武县,属建州。宋置邵武军。元至元十三年,为邵武路。户六万四千一百二十七,口二十四万八千七百六十一。领司一、县四。
录事司。
县四
邵武,(中。倚郭。)光泽,(中。)泰宁,(中。)建宁。(中。)延平路,(下。)五代为延平镇,王延政始以镇为镡州。南唐置剑州。宋以利州路亦有剑州,乃称此为南剑州。元至元十五年,升南剑路,后改延平路。户八万九千八百二十五,口四十三万五千八百六十九。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
县五
南平,(中。倚郭。)尤溪,(中。)沙县,(中。)顺昌,(中。)将乐。(中。)
汀州路,(下。)唐开福、抚二州山洞置州,治新罗,后改临汀郡,又仍为汀州。宋隶福建路。元至元十五年,升为汀州路。户四万一千四百二十三,口二十三万八千一百二十七。领司一、县六。(本路屯田二百二十五顷。)
录事司。
县六
长汀,(中。倚郭。)宁化,(中。)清流,(下。)莲城,(下。)上杭,(下。)武平。(下。)
漳州路,(下。)唐析闽州西南境置,后改漳浦郡,又复为漳州。宋因之。元至元十六年,升漳州路。户二万一千六百九十五,口一十万一千三百六。领司一、县五。(本路屯田二百五十顷。)
录事司。
县五
龙溪,(下。倚郭。)漳浦,(下。)龙岩,(下。)长泰,(下。)南靖。(下。本南胜,改今名。)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一十八、州九,属州十三,属县七十八。(本省马站八十五处,水站六十九处。)
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司
龙兴路,(上。)唐初为洪州,又为豫章郡,又仍为洪州。宋升隆兴府。元至元十二年,设行都元帅府及安抚司,仍领南昌、新建、丰城、进贤、奉新、靖安、分宁、武宁八县,置录事司。十四年,改元帅府为江西道宣慰司,本路为总管府,立行中书省。十五年,立江西湖东道提刑按察司,移省于赣州。十六年,复还隆兴。十七年,并入福建行省,止立宣慰司。十九年复立,罢宣慰司,隶皇太子位。二十一年,改隆兴府为龙兴。二十三年,丰城县升富州,武宁县置宁州,领武宁、分宁二县。大德五年,以分宁县置宁州,武宁县隶龙兴路。户三十七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口一百四十八万五千七百四十四。(至元二十七年抄籍数。)领司一、县六、州二。
录事司。
(宋以南昌、新建二县分置九厢。元至元十三年,废城内六厢,置录事司。)
县六
南昌,(上。倚郭。至元二十年,割录事司所领城外二厢、东南两关来属。)新建,(上。倚郭。)进贤,(中。)奉新,(中。)靖安,(中。)武宁。(中。至元二十三年,置宁州,县为倚郭。大德五年,于分宁县置宁州,武宁直隶本路。)
州二
富州,(上。)本富城县,又曰丰城。唐自丰水之西徙治章水东,即今治所。宋属隆兴府。元至元十九年,隶皇太子位。二十三年,升为富州。
宁州,(中。)唐分宁县。宋因之。元至元二十三年,于武宁县置宁州,武宁为倚郭县。大德八年,割武宁直隶本路,遂徙州治于分宁。
吉安路,(上。)唐为吉州,又为庐陵郡。宋升为上州。元至元十四年,升吉州路总管府,置录事司,领一司、八县。元贞元年,吉水、安福、太和、永新四县升州,改吉州为吉安路。户四十四万四千八十三,口二百二十二万四百一十五。领司一、县五、州四。(大德二年,吉、赣立屯田。)
录事司。
县五
庐陵,(上。倚郭。)永丰,(上。)万安,(中。)龙泉,(中。)永宁。(下。至顺间,分永新州立。)
州四
吉水州,(中。)旧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安福州,(中。)唐初以县置颍州,后废,复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太和州,(下。)唐初置南平州,后废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永新州,(下。)唐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瑞州路,(上。)唐改建成县曰高安,即其地置靖州,又改筠州。宋为高安郡,又改瑞州。元至元十四年,升瑞州路,领一司、三县。元贞元年,升新昌县为州。户一十四万四千五百七十二,口七十二万二千三百二。领司一、县二、州一。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始立。)
县二
高安,(上。倚郭。)上高。(中。)
州一
新昌州,(下。)唐为建成县,属靖州,后省入高安。宋割高安、上高二县地,升盐步镇为新昌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袁州路,(上。)唐为袁州,又为宜春郡。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总管府,领四县,设录事司,隶湖南行省。十九年,升路,隶江西行省。元贞元年,萍乡县升州。户一十九万八千五百六十三,口九十九万二千八百一十五。领司一、县三、州一。
录事司。(至元十三年,设兵马司。十四年,改录事司。)
县三
宜春,(上。倚郭。)分宜,(上。)万载。(中。)
州一
萍乡州,(中。)本为县。元贞元年升州。
临江路,(上。)唐改建成为高安,而萧滩镇实高安境内。南唐升镇为清江县,属洪州,后又属筠州。宋即清江县置临江军,隶江南西道。元至元十三年,隶江西行都元帅府。十四年,改临江路总管府。元贞元年,新淦、新喻二县升州。户一十五万八千三百四十八,口七十九万一千七百四十。领司一、县一、州二。
录事司。
(宋隶都监司。元至元十三年,设兵马司。十五年,改录事司。)
县一
清江。(上。宋即县治置临江军。元至元十四年,升军为路,而县为倚郭。)
州二
新淦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新喻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抚州路,(上。)唐初为抚州,又为临川郡,又仍为抚州。元至元十二年,复为抚州。十四年,升抚州路总管府。户二十一万八千四百五十五,口一百九万二千二百七十五。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废宋三厢立。)
县五
临川,(上。)崇仁,(上。)金溪,(上。)宜黄,(中。)乐安。(中。)
江州路,(下。)唐初为江州,又改浔阳郡,又仍为江州。宋为定江军。元至元十二年,置江东西宣抚司。十三年,改为江西大都督府,隶扬州行省。十四年,罢都督府,升江州路,隶龙兴行都元帅府,后置行中书省,江州直隶焉。十六年,隶黄蕲等路宣慰司。二十二年,复隶行省。户八万三千九百七十七,口五十万三千八百五十二。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
(宋隶都监司。元至元十二年,设兵马司。十四年,置录事司。)
县五
德化,(中。唐浔阳县。)瑞昌,(中。)彭泽,(中。)湖口,(中。)
德安。(中。)
南康路,(下。)唐属江州。宋置南康军,治星子县。元至元十四年,升南康路,隶江淮行省。二十二年,割属江西,领一司、三县。户九万五千六百七十八,口四十七万八千三百九十。领司一、县二、州一。
录事司。
县二
星子,(下。南康治所。)都昌。(上。)
州一
建昌州,(下。)唐初置南昌州,后废,属洪州。宋属南康军。元元贞元年升州。
赣州路,(上。)唐初为虔州,又为南康郡,又仍为虔州。宋改赣州。元至元十四年,升赣州路总管府。十五年,设录事司,领一司、十县,隶江西省。二十四年,并龙南入信丰,安远入会昌。大德元年,宁都、会昌二县升州,割瑞金隶会昌。至大三年,复置龙南、安远二县,属宁都。户七万一千二百八十七,口二十八万五千一百四十八。领司一、县五、州二。州领三县。(本路屯田五百一十余顷。)
录事司。
县五
赣县,(上。州治所。)兴国,(中。)信丰,(下。)雩都,(下。)石城。(下。)
州二
宁都州,(下。)唐为县。元大德元年,升宁都州。领二县:
龙南,(下。至元二十四年,并入信丰县。至大三年复置。)安远。(下。至元二十四年,省入会昌县。至大三年复置。)
会昌州,(下。)本雩都地。唐属虔州。宋升县之九州镇为会昌县,复升为军。元大德元年,升会昌州。领一县:
瑞金。(下。旧属虔州,大德元年来属。)
建昌路,(下。)本南城县,属抚州。南唐升建武军。宋升建昌军。元至元十四年,改建昌路总管府,割南城置录事司。十九年,南丰县升州,直隶行省。户九万二千二百二十三,口五十五万三千三百三十八。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
(至元十四年立。)
县三
南城,(中。)新城,(中。)广昌。(中。)
南安路,(下。)唐升大庾镇为县,属虔州。宋以县置南安军。元至元十四年,改南安路总管府。十五年,割大庾县在城四坊,设录事司。十六年,废录事司。户五万六百一十一,口三十万三千六百六十六。领县三:
大庾,(中。倚郭。)南康,(中。)上犹。(下。南唐为上犹。宋改南安。至元十六年,改永清,后复为上犹。)
南丰州,(下。)唐为南丰县,隶抚州。宋改隶建昌军。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直隶行省。户二万五千七十八,口一十二万八千九百。
广东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海北广东道肃政廉访司
广州路,(上。)唐以广州为岭南五府节度五管经略使治所,又改南海郡,又仍为广州。宋升为帅府。元至元十三年内附,后又叛。十五年克之,立广东道宣慰司,立总管府并录事司。元领八县,而怀集一县割属贺州。户一十七万二百一十六,口一百二万一千二百九十六。领司一、县七。
录事司。(至元十六年立,以州之东城、西城、子城并番禺、南海二县在城民户隶之。)
县七
南海,(中。)番禺,(下。与南海俱倚郭。)东筦,(中。)增城,(中。)
香山,(下。)新会,(下。)清远。(下。)
韶州路,(下。)唐初为番州,又更名东衡州,又改韶州,又为始兴郡,又仍为韶州。元至元十三年内附,未几广人叛,十五年始定,立总管府,设录事司。户一万九千五百八十四,口一十七万六千二百五十六。领司一、县四。
录事司。
县四
曲江,(中。元初分县城西厢地及城外三厢,属录事司。)乐昌,(下。)仁化,(下。)乳源。(下。)
惠州路,(下。)唐循州。宋改惠州,又改博罗郡,又复为惠州。元至元十六年,改惠州路总管府。户一万九千八百三,口九万九千一十五。领县四:归善,(下。倚郭。)博罗,(下。)海丰,(下。)河源。(下。)南雄路,(下。)本始兴县。唐初属韶州。五代刘氏割韶之浈昌、始兴二县置雄州。宋以河北有雄州,改为南雄州。元至元十五年,改南雄路总管府。户一万七百九十二,口五万三千九百六十。领县二:
保昌,(下。本浈昌,宋改今名。)始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