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问「礼之用,和为贵」。曰:「礼如此之严,分明是分毫不可犯,却何处有个和?须知道吾心安处便是和。如『入公门,鞠躬如也』,须是如此,吾心方安。不如此,便不安;才不安,便是不和也。以此见得礼中本来有个和,不是外面物事也。」又问:「『知和而和』是如何?」曰:「『知和而和』,却是一向去求和,便是离了礼。且如端坐不如箕踞,徐行后长者不如疾行先长者,到这里更有甚礼,可知是不可行也。」
「礼之用,和为贵」。见君父自然用严敬,皆是人情愿,非由抑勒矫拂,是人心固有之同然者,不待安排,便是和。才出勉强,便不是和。圣人品节裁限,使事事合于中正,这个当在这里,那个当在那里,更不得才过,便不是礼。若和而知限节,便是礼。
「礼之用,和为贵」。和是自家合有底,发见出来,无非自然。
或问「礼之用,和为贵」。曰:「礼是严敬之意。但不做作而顺于自然,便是和。和者,不是别讨个和来,只就严敬之中顺理而安泰者便是也。礼乐亦只是如此看。」
或问:「『礼之用,和为贵』。君臣父子之间,可谓严矣。若不和,则情不通。」曰:「不必如此说。且以人之持敬,若拘迫,则不和;不和,便非自然之理。」
问:「『礼之用,和为贵』,莫是礼之中便有一个和?莫是在用处?」曰:「礼虽主于严,其用则和。」因举「礼主于减,乐主于盈」一节,问「礼乐」二字相离不得。曰:「也须看得各自为一物,又非判然二物。」又曰:「天下之事,严而不和者却少;和而不节之以礼者常多。」谦之。
邵问「礼之用,和为贵」。曰:「如人入神庙,自然肃敬,不是强为之。礼之用,自然有和意。」又问:「和便是乐否?」曰:「也是礼中之乐,未便是乐。乐中亦有礼,如天子八佾,诸侯六,大夫四,士二,又是乐中之礼。」
礼之和处,便是礼之乐;乐有节处,便是乐之礼。
问:「礼以全体言,何故用和?」曰:「如此,则不消得乐。」
「小大由之」,言小事大事皆是个礼乐。合于礼,便是乐。故通书云:「阴阳理而后和。」故礼先而乐后。卓。
问:「『礼之用,和为贵』,是和在礼中;『知和而和』,是和在礼外?」曰:「只为它『知和而和』,都忘却礼耳。」
有礼而不和,则尚是存得那本之体在。若只管和,则并本都忘了。就这两意说,又自有轻重。
周舜功问:「『从容不迫』,如何谓之和?」曰:「只是说行得自然如此,无那牵强底意思,便是从容不迫。那礼中自然个从容不迫,不是有礼后,更添个从容不迫。若离了礼说从容不迫,便是自恣。」集注。
「礼主于敬,而其用以和为贵。然如何得他敬而和?着意做不得。才着意严敬,即拘迫而不安;要放宽些,又流荡而无须是真个识得礼之自然处,则事事物物上都有自然之节文,虽欲不如此,不可得也。故虽严而未尝不和,虽和而未尝不严也。」又曰:「和便有乐底意思,故和是乐之本。」
问:「集注云云,上一截将『从容不迫』说『礼之用,和为贵』,甚分明。但将『从容不迫』就下一截体验,觉得未通。如乡党一书,也只是从容不迫,如何却会不行?若会从容不迫,必不会无」曰:「只是立心要从容不迫不得。才立心要从容不迫,少间便都放倒了。且如圣人『恭而安』,圣人只知道合着恭,自然不待勉强而安。才说要安排个安,便添了一个。」
问:「『知和而和』,是从容不迫。」曰:「从容不迫虽是和,然其流遂至于纵而无」又曰:「学者而今但存取这心,这心是个道之本领。这心若在,这义理便在。存得这心,便有个五六分道理了。若更时时拈掇起来,便有个七八分底道理。」
仁甫问:「集注载程子礼乐之说,何如?」曰:「也须先是严敬,方有和。若直是尽得敬,不会不和。臣子入朝,自然极其恭敬,也自和。这不待勉强如此,是他情愿如此,便自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妇朋友各得其位,自然和。若君失其所以为君,臣失其所以为臣,如何会和?如诸公在此坐,都恁地收敛,这便是和。若退去自放肆,或乖争,便是不和。通书说:『礼,理也;乐,和也。阴阳理而后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万物各得其理然后和,故礼先而乐后。』说得最好。易说:『利者,义之和。』利只在义之和。义本是个割截裁制之物,惟施得宜,则和,此所以为利。从前人说这一句都错。如东坡说道:『利所以为义之和。』他把义做个惨杀之物看了,却道得利方和。利是干卦一德,如何这一句却去说义!兼他全不识义,如他处说亦然。」又曰:「『有所不行』,只连下面说方通。如曰有所不行者,『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如易里说:『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
问:「集注云:『和者,心以为安,而行之不迫。』后又引程子云『恭而安,别而和』二句。窃谓行而不迫,只说得『恭而安』,却未有『别而和』底意思。」曰:「是如此。后来集注却去了程说。」柄。
问:「伊川曰:『别而和。』『别』字如何?」曰:「分虽严,而情却通。如『知和而和』,执辞不完,却疑记录有差。」集义。
问:「上蔡谓『礼乐之道,异用而同体』。还是同出于情性之正?还是同出于敬?」曰:「礼主敬,敬则和,这便是他同体处。」
问:「『礼乐之道,异用同体』,如何?」曰:「礼主于敬,乐主于和,此异用也;皆本之于一心,是同体也。然敬与和,亦只一事。砥录云:「却只是一事,都从这里发出,则其体同矣。」敬则和,和则自然敬。」仲思问:「敬固能和,和如何能敬?」曰:「和是碎底敬,敬是合聚底和。盖发出来无不中节,便是和处。砥录云:「发出来和,无不中节,便是处处敬。」敬与和,犹『小德川流,大德敦化』。」砥少异。淳录云:「问:『先生常云:「敬是合聚底和,和是碎底敬。」是以敬对和而言否?』曰:『然。敬只是一个敬,无二个敬,二便不敬矣。和便事事都要和,这里也恰好,这处也中节,那处也中若一处不和,便不是和矣。敬是「喜怒哀乐未发之中」,和是「发而皆中节之和」。才敬,便自然和。如敬,在这里坐,便自有个氤氲磅礡象也。』」寓录云:「『敬只是一个敬,分不得。才有两个,便不敬矣。和则处处皆和,是事事中若这处中节,那处不中节,便非和矣』。又曰:『凡恰好处皆是和。但敬存于此,则氤氲磅礡,自然而和。』」
问:「礼乐同体,是敬与和同出于一理否?」曰:「敬与和同出于一心。」曰:「谓一理,如何?」曰:「理亦说得。然言心,却亲切。敬与和,皆是心做。」曰:「和是在事否?」曰:「和亦不是在事,在心而见于事。」
童问:「上蔡云『礼乐异用而同体』,是心为体,敬和为用。集注又云,敬为体,和为用,其不同何也?」曰:「自心而言,则心为体,敬和为用;以敬对和而言,则敬为体,和为用。大抵体用无尽时,只管恁地移将去。如自南而视北,则北为北,南为南;移向北立,则北中又自有南北。体用无定,这处体用在这里,那处体用在那里。这道理尽无穷,四方八面无不是,千头万绪相贯串。」以指旋,曰:「分明一层了,又一层,横说也如此,竖说也如此。翻来覆去说,都如此。如以两仪言,则太极是太极,两仪是用;以四象言,则两仪是太极,四象是用;以八卦言,则四象又是太极,八卦又是用。」道夫录少异。
问:「礼乐之用,相反相成。」曰:「且如而今对面端严而坐,这便是礼;合于礼,便是和。如君臣之间,君尊臣卑,其分甚严。若以势观之,自是不和。然其实却是甘心为之,皆合于礼,而理自和矣。且天子之舞八佾,诸侯六,大夫四,皆是当如此。若天子舞天子之舞,诸侯舞诸侯之舞,大夫舞大夫之舞,此便是和。若诸侯僭天子,大夫僭诸侯,此便是失礼;失礼便不和。易言:『利者,义之和也。』若以理言之,义自是个断制底气象,有凛然不可犯处,似不和矣,其实却和。若臣而僭君,子而犯父,不安其分,便是不义;不义则不和矣。孟子云『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即是这意思,只是个依本分。若依得本分时,你得你底,我得我底,则自然和而有别。若『上下交征利』,则上下相攘相夺,便是不义不和,而切于求利矣。老苏作利者义之和论,却把利别做一个物来和义,都不是了。他于理无所见,只是胡乱恁地说去。」
问:「诸先生以和为乐,未知是否。」曰:「和似未可便说乐,然亦有乐底意思。」
信近于义章
问「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曰:「如今人与人要约,当于未言之前,先度其事之合义与不合义。合义则言,不合义则不言。言之,则其言必可践而行之矣。今不先度其事,且鹘突恁地说了,到明日却说这事不义,我不做,则是言之不可践也。言而不践,则是不信;践其所言,又是不义,是不先度之故。」
凡言,须先度是非可否。果近于义而后言,则其言可践。恐不近于义,其言将不可复也。
问「言可复也」。曰:「前辈说,都是说后来事。如说出话了后,看是义与不义,方理会复与不复。若是恁地,更不消说也得。某看来,是要人谨于未发,皆是未交际之先。」
问:「『信近义,恭近礼』,何谓近?」曰:「近只是合,古人下字宽。今且就近上说,虽未尽合义,亦已近义了;虽未尽合礼,亦已近礼了。」以下信、恭。
吴问「信近于义」。曰:「与人要约不是当,不问行得行不得,次第践其言,则害于义;不践其言,则害于信。须是合下要约时便审令近义。致恭亦然。若不中节,不失之过,则失之不及,皆是取辱。」潘子善因曰:「『近』字说得宽。」曰:「圣贤之言不迫切。」
或问:「『信近于义』,莫便是合义?『恭近于礼』,莫便是中礼?」先生曰:「近亦是对远而言。远于义,则言不可复;远于礼,则必不能远耻辱。」
或问:「集注云:『约信而合其宜,致恭而中其』合其宜,便是义;中其节,便是礼。如何是『近义、近礼』?」曰:「此亦大纲说,如『巧言令色,鲜矣仁』之意。然只得近于义,近于礼,亦好。是便合其宜,中其节,更好。」
问:「如何得『约信而合其宜』?」曰:「只是不妄发。」曰:「万一料事不过,则如之何?」曰:「这却无可奈何,却是自家理不明尔。」问:「『致恭而中其节』,则能远耻辱。这耻辱,是在人,在己?」曰:「兼有在里。且如见尊长而拜,礼也,我却不拜。被诘问,则无以答,这便是为人所耻辱。有一般人不当拜而拜之,便是谄谀,这则可耻可辱者在我矣。」
「因不失其亲」,亲如「亲仁」之「亲」。以下因亲可宗。
因,如今人云倚靠人之意。「宗」即是「主」字,如「主雠由」之「主」。
因,如「因徐辟」之「因」。因,犹傍也。亲又较厚。宗则宗主之,又较重。问注「因仍苟且」。曰:「因仍与苟且一样字。因仍,犹因循;苟且,是事恁地做。一般人初间不谨择,便与他交。下梢他有气势,便道是我来宗他,岂不被他累。孔子当时若不择拣,去主痈疽,便被坏了。」
所依不失其所可亲之人,亦可宗而主之矣。主,犹「主颜雠由」之「主」。盖当时羁旅之臣,所至必有主。须于其初审其所可亲者,从而主之可也。
宗,主也,所宗者可以久而宗主之。如夫子于卫主颜雠由,则可亲之人。若主痈疽与寺人瘠环,便是不可亲之人。此是教人接人底道理也。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三字有浅深轻重。因,乃泛言,亲,则近之矣,宗,则尊之也。如孔子于卫,或舍于寺人瘠环之家,然谓之亲,则不可。
问「亦可宗也」。曰「我所亲之人,将来便可为吾之宗主。主,如『主颜雠由』之『主』。且如此人不可亲,而吾乃亲之。若此人他日得志,援我以进,则是我失其所主矣。陈了翁曾受蔡卞之荐,后来摆脱不得,乃是失其所亲者也。」
汉臣说「因不失其亲」。曰:「与人交际,当谨之于始。若其人下来不可宗主,则今日莫要亲他。若今日苟且过了,与之相亲,则下来所宗,非其可宗者矣。」
「因」字轻,「宗」字重。初间若不子细,胡乱与之相依,下梢却是宗他了。且如做官,与个至不好底人往来,下梢忽然为他所荐举,便是宗他。
正淳问「亦可宗也」。曰:「如今初间与好人相亲,后来受他荐举辟差,便是着宗他。此是前不失亲,后亦可宗也。」
问「因不失其亲」。曰:「『因』字最轻,偶然依倚他,此时便须物色其人贤与不贤,后去亦可宗主。如韩文公与崔群书所论交往;或其人后不入于善,而于己已厚,虽欲悔之,亦不可处相似。」枅。
问「因不失其亲」。曰:「而今与人同官,也是相亲。将来或用它荐举,因它超擢,便着宗主它。如所亲者不善,安知它异日不能荐举我,超擢我,便着宗主它,这个便是失其所可宗者。『信近义,恭近礼,因不失其亲』,此三句是今目下事。『言可复,远耻辱,亦可宗』,是将来底事。」全章。
此一节,须作两截看,上面「恭近于礼,信近于义,因不失其亲」,是接物与人之初,下数句却是久而无弊之效。但当初合下,便须着思量到无弊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