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书(3)
曾子固奏疏曰:“《洪范》所以和同天人之际,使之无间,而要其所以为始者,思也。《大学》所以诚意正心修身治其国家天下,而要其所以为始者,致其知也。正其本者,在得之于心而已。得之于心者,其术非他,学焉而已矣。古之人自可欲之善而充之,至于不可知之神。自十五之学而积之,至于从心不逾矩,岂他道哉?由是而已矣。”二程子以前,告君未有及此者。
《韩非》谓先王之法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从王之指。无或作恶,从王之路。”盖述《洪范》之言而失之也。
天命有德,天讨有罪,故无作好恶。惟天聪明,惟圣时宪,故无作聪明。以天之德,行天之权,故惟辟作福威。
司马彪注《庄子》云:“箕子名胥馀。”《史记正义》:《尸子》云。
巢伯来朝,注云:“南方之远国。”《正义》谓“南巢”,李杞解曰:“成汤放桀于南巢,巢人纳之。意者终商之世,义不朝商乎?诚如是,亦足以见巢之忠,商之盛德矣。商亡而周兴,于是巢始来朝。”其说美矣,然无所据。
金縢之书,其异说有二焉:《鲁世家》云:“周公卒后,秋未获,暴风雷雨,禾尽偃,大木尽拔。周国大恐,成王与大夫朝服以开金縢书。”《梅福传》云:“昔成王以诸侯礼葬周公,而皇天动威,雷风著灾。”此皆《尚书大传》之说,盖伏生不见古文故也。《蒙恬传》云:“成王有病,甚殆,公旦自揃其爪,以沉于河,乃书而藏之记府。及王能治国,有贼臣言周公欲为乱,周公走而奔于楚。成王观于记府,得周公沉书,乃流涕曰:‘孰谓周公旦欲为乱乎?’”此又以武王有疾为成王。《索隐》曰:“不知出何书?”《鲁世家》亦与《恬传》同。谯周云:“秦既燔书,时人欲言金縢之事,失其本末。”南轩曰:“至诚可以回造化,若金縢策祝之辞,则不无妄传者。”
我之弗辟,朱文公谓:当从郑氏,以“辟”为“避”。
《武成》惟九年大统未集,《通鉴外纪》引《尚书大传》文王受命一年,断虞芮之质;《帝王世纪》文王即位四十二年,岁在鹑火,更为受命之元年;《周书·文传》:文王受命九年,时惟暮春,在镐召太子发。按《史记》秦惠王十四年,更为元年;《汲冢纪年》魏惠成王三十六年,改元称一年,或有因于古也。
文公赏雍季以义而不以谋,襄子赏高共以礼而不以功,故曰“崇德报功”。
若尔三王,是有负子之责于天,《史记》以“丕”为“负”,《索隐》引郑玄曰:“‘丕’读曰‘负’。”隗嚣《移檄》曰:“庶无负子之责。”盖本此。晁以道解“丕子之责”,如《史传》中“责其侍子”之“责”,盖云“上帝责三王之侍子”,指武王也。
唐叔得禾,成王命唐叔以馈周公于东土,作《馈禾》。《史记》以“归”为“馈”。二字通用,见《论语》。
三监,孔氏谓管、蔡、商。《汉·地理志》:殷畿内为三国,邶、鄘、卫是也。邶封武庚;鄘,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以监殷民。唯郑康成以三监为管、蔡、霍。苏氏从孔说,林氏、蔡氏从郑说。三亳,孔氏谓亳人之归文王者三所,为之立监。康成云:“汤旧都之民,服文王者分为三邑:其长居险,故言阪尹,盖东成皋,南盝辕,西降谷也。”皇甫谧以蒙为北亳,穀熟为南亳,偃师为西亳。林氏从郑说,吕氏从皇甫说。《诗谱》以三叔为三监。孙毓云:“三监当有霍叔,郑义为长。”
“民献有十夫,予翼”,“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周公以贤人卜天意。史失其名,不独鲁两生也。
《周书·作雒》曰:“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东。”注云:“东谓卫、殷、邶、鄘。”《诗谱》自纣城而北谓之邶,南谓之鄘,东谓之卫。康叔宇于殷,即卫也。注以殷为邶、鄘,非是。殷地在周之东,故曰东征。邶、鄘、卫皆东也。《康诰》曰:“在兹东土。”中旄父其邶、鄘之一欤?《顾命》有南宫毛。
《法言》谓:《酒诰》之篇,“俄空焉”。愚按:《酒诰》古今文皆有之,岂扬子未之见欤?《艺文志》云:“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而《大传》引《酒诰》曰:“王曰:封,唯曰若圭璧。”今无此句,岂即脱简欤?
“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荆公以“违”、“保”、“辟”绝句,朱文公以为夐出诸儒之表。《洛诰》复子明辟,荆公谓:周公得卜,复命于成王也。汉儒“居摄还政”之说,于是一洗矣。山谷云:“荆公六艺学,妙处端不朽。”信夫!
“厥或告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无隐。”张氏以为此告者之词云尔。劝汝执而尽杀之也,汝当思之曰:“是商之诸臣,化纣为淫湎者,而可遽杀乎?亦姑惟教之而已。若不教而使陷于罪,是亦我杀之也。周公戒康叔,皆止杀之词,奈何以为劝哉!”愚谓:此说得忠厚之意。
《梓材》曰:“以厥庶民暨厥臣,达大家。”周封建诸侯与大家臣室共守之,以为社稷之镇。九两,所谓宗以族得民。公刘之雅,所谓君之宗之。此封建之根本也。鲁之封有六族焉,卫之封有七族焉,唐之封有九宗、五正焉,皆所以系人心,维国势。不特诸侯为然,周公作《皇门》之书曰:“维其有大门宗子,茂扬肃德,勤王国王家,乃方求论择元圣。武夫羞于王所,咸献言助王恭明祀,敷明刑,用能承天嘏命。先人神祇报职用休,俾嗣在王家,万子孙用末被先王之灵光。”然则王室之不坏,繄大门宗子是赖。自封建之法废,国如木之无根,其亡也忽焉。然古者,世臣必有家学,内有师保氏之教,外有外庶子之训。国子之贤者,命之导训诸侯,若鲁孝公是也。使惇惠者教之,文敏者道之,果敢者谂之,镇靖者修之,若晋公族大夫是也。教行而俗美,然后托以安危存亡之寄,而国有与立矣。
商之泽深矣,周既翦商,历三纪而民思商不衰。考之《周书》,《梓材》谓之“迷民”,《召诰》谓之“雠民”,不敢有忿疾之心焉,盖皆商之忠臣义士也。至《毕命》始谓之“顽民”,然犹曰:“邦之安危,惟兹殷士。”兢兢不敢忽也。孔子删《诗》,存邶、鄘于《风》,系商于《颂》。吁,商之泽深矣。
《召诰正义》引《周书·月令》云:“三日粤朏。”《汉·律历志》引古文《月采篇》曰:“三日曰昢。”颜注:谓说月之光采。愚以《书正义》考之,“采”字疑当作“令”。
娄敬曰:“成王即位,周公营成周,以为此天下中,有德则易以王,无德则易以亡。”《吕氏春秋》南宫括曰:“成王定成周,其辞曰:‘惟余一人,营居于成周。惟余一人,有善易得而见也,有不善易得而诛也。’”《说苑》南宫边子曰:“昔周成王之卜居成周也,其命龟曰:‘予一人兼有天下,辟就百姓,敢无中土乎!使予有罪,则四方伐之,无难得也。’”三说大意略同。
周公为师,召公为保。郑康成不见《周官》之篇,以师保为《周礼》师氏、保氏,大夫之职。《师氏、保氏注》亦引《书叙》云:“圣贤兼此官。”《礼记·文王世子注》谓大司成、司徒之属师氏也。两注自不同。
有若散宜生,《孔氏传》云:“散氏,宜生名。”愚按:《汉书·古今人表》:女皇尧妃,散宜氏女。当以“散宜”为氏。
《多方》越惟有胥伯小大多正,《大传》云:“古者,十税一,多于十税一谓之大桀小桀,少于十税一谓之大貊小貊。王者十一而税,而颂声作矣。故《书》曰:‘越维有胥赋小大多政。’”古今文之异如此。
《无逸》,《大传》作“毋逸”。毋者,禁止之辞,其义尤切。
《无逸》中宗、高宗、祖甲、文王之享国,以在位言;《吕刑》穆王享国百年,以寿数言。
祖甲,孔安国、王肃云:“汤孙太甲也。”马融、郑玄云:“武丁子帝甲也。”《书正义》以郑为妄。《史记正义》按帝王年代,历帝甲十六年,太甲三十三年,明王、孔说是。王肃云:“先中宗,后祖甲,先盛德,后有过。”蔡氏《书传》从郑说,谓非太甲。按邵子《经世书》高宗五十九年,祖庚七年,祖甲三十三年,世次历年皆与《书》合,亦不以太甲为祖甲。
《无逸》多言不敢,《孝经》亦多言不敢,尧、舜之兢业,曾子之战兢,皆所以存此心也。
天命自度,天与我一;自作元命,我与天一。
民之疾苦常在目,故曰:“顾畏于民碞,天之监临常在目。”故曰:“顾諟天之明命。”
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司马公曰:“人君急于知人,缓于知事。”愚谓:汉宣帝综核名实,非不明也,而不能知弘、石之奸;唐宣宗抉擿细微,非不察也,而不能知令狐綯之佞,明于小而闇于大也。故尧、舜之知,不遍物而急先务。
观蔡仲之命,知周所以兴;观中山靖王之对,知汉所以亡。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方且封建亲戚,以蕃屏周;汉惩七国之难,抑损诸侯,以成外戚之篡。心有公私之殊,而国之兴亡决焉。
君陈,盖周公之子,伯禽弟,见《坊记注》,它无所考。《传》有“凡、蒋、邢、茅、胙、祭”,岂君陈其一人欤?凡伯、祭公、谋父,皆周公之裔,世有人焉,家学之传远矣。
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郑注:周之近郊五十里,今河南、洛阳相去则然。郑以目验知之。《仪礼疏》。
尔乃顺之于外,曰:“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德。”先儒谓:成王失言。盖将顺其美,善则称君,固事君之法,然君不可以是告其臣。“顺”之一字,其弊为谀。有善归主,李斯所以亡秦也,曾是以为良显乎?闇愎之君,诵斯言则归过,求名之疑不可解矣。承弼昭事,称文武而不及成王,其有以夫。
推诚以待士,则栾氏之勇,亦子之勇;用贤以及民,则田单之善,亦王之善。故曰:“有容德乃大。”
史伯论周之敝曰:“去和而取同。”与晏子之论齐,子思之论卫,一也。西汉之亡,亦以群臣同声,故曰:“庶言同则绎。”
《周官》“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黜陟明而后封建定。柳子谓天子不得变其君,殆未考周制也。
康王释丧服而被衮冕,且受黄朱圭币之献,诸儒以为礼之变,苏氏以为失礼。朱文公谓:天子诸侯之礼与士庶人不同,故孟子有“吾未之学”之语。如《伊训》元祀十二月朔,奉嗣王祗见厥祖,固不可用凶服矣。汉、唐即位行册礼,君臣亦皆吉服,追述先帝之命,以告嗣君。盖易世传授,国之大事,当严其礼也。蔡氏《书传》取苏氏而不用文公之说。愚观孝宗初上太上帝后尊号,有欲俟钦宗服除奉册者,林黄中议:唐宪宗上顺宗册,在德宗服中,谓行礼无害,第备乐而不作可也。刘韶美议曰:“唐自武德以来,皆用易月之制,既葬之后,谓之无服。群臣上尊号,亦多在即位之年。与本朝事体大相远也。”观韶美之言,则文公《语录》所云“汉唐册礼”,乃一时答问,未为定说也。
《史记·周纪》:康王命作策毕公,分居里,成周郊。《书序》缺“公”字。
《毕命》一篇,以风俗为本。殷民既化,其效见于东迁之后,盟向之民不肯归郑,阳樊之民不肯从晋。及其末也,周民东亡而不肯事秦,王化之入人深矣。唐贾至议取士,以安史之乱为鉴,谓:先王之道消,则小人之道长;小人之道长,则乱臣贼子生焉。盖国之存亡在风俗。四维不张而秦历促,耻尚失所而晋祚覆。至其知本之言哉!
周之兴也,商民后革,百年化之而不足;周之衰也,卫风先变,一日移之而有馀。
“虽收放心,闲之惟艰”,孟子求放心之说也。“绳愆纠谬,格其非心”,孟子格君心之说也。
卫石碏以义厉一国,而宁、蘧之类萃焉;晋赵衰以逊化一国,而知、范之贤继焉。故曰:“树之风声。”
齐大史之守官,尚父之德远矣;鲁宗人之守礼,周、孔之泽深矣。故曰:“惟德惟义,时乃大训。”
皇帝,始见于《吕刑》。赵岐注《孟子》引《甫刑》曰:“帝清问下民。”无“皇”字。然岐以“帝”为“天”,则非。
兵以恭行天罚,谓之天吏。刑以具严天威,谓之天牧。
《中说》薛收曰:“古人作元命,其能至乎?”阮逸注云:“《元命包》,《易书》也。”愚按:《春秋纬》有《元命包》,《易书》有《元包》。薛收盖谓“自作元命”,其言见于《吕刑》,阮注误矣。
张子韶《书说》于《君牙》、《冏命》、《文侯之命》,其言峻厉激发,读之使人愤慨,其有感于靖康之变乎?胡文定《春秋传》于夫椒之事,亦致意焉。朱子《诗传》,其说《王风·扬之水》,亦然。
子夏问金革之事无辟,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者,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郑注云:“有徐戎作难,丧,卒哭,而征之,急王事也。征之作《粊誓》。”后世起复者,皆以伯禽藉口。尝考《书·多方》王来自奄,孔注云:“周公归政之明年,淮夷奄又叛。鲁征淮夷,作《费誓》。”《鲁世家》伯禽即位之后,有管、蔡等反,淮夷、徐戎并兴,于是伯禽率师伐之于肸,作《肸誓》。据此则伯禽征淮、徐,在周公未没之时,非居丧即戎也。《左传》“殽之役,晋始墨”,若伯禽行之,则晋不言“始”矣。记《礼》之言,恐非谓《费誓》也。
魏觞诸侯于范台,鲁共公举觞择言,以酒、味、色、台池为戒。汉高帝围鲁,诸儒尚讲诵习《礼》、《乐》,弦歌之音不绝。周公、伯禽之化,历战国秦、楚,犹一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