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学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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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书(1)

《周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春秋传》所谓《三坟》、《五典》是也。前贤谓:皋、夔、稷、契有何书可读?理实未然。黄帝、颛顼之道在丹书,武王所以端絻东面而受于师尚父也。少皞氏之纪官,夫子所以见郯子而学焉也。孰谓无书可读哉?

《吕氏春秋·序意》曰:“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不韦《十二纪》成于秦八年,岁在瞊滩,上古之书犹存,前圣传道之渊原犹可考也。

《书大传》:《虞传》有《九共篇》,引书曰:“予辩下土,使民平平,使民无傲。”《殷传》有《帝告篇》,引书曰:“施章乃服,明上下。”岂伏生亦见古文逸篇邪?《大传》之《序》有“嘉禾揜诰”,今本阙焉。《隋志》有逸篇二卷,出齐、梁之间,似孔壁中书残缺者。唐有三卷,徐邈注。郑渔仲谓:《书》逸篇,仲尼之时已无矣。恐未然。

汉初去圣未远,帝王遗书犹有存者。《贾谊书·修政语》引黄帝曰:“道若川谷之水,其出无已,其行无止。”颛顼曰:“至道不可过也,至义不可易也。功莫美于去恶而为善,罪莫大于去善而为恶。故非吾善善而已也,善缘善也;非恶恶而已也,恶缘恶也。吾日慎一日。”帝喾曰:“缘巧者之事而学为巧,行仁者之操而与为仁也,故节仁之器以修其财,而身专其美矣。德莫高于博爱人,而政莫高于博利人,故政莫大于信,治莫大于仁。吾慎此而已矣。”帝尧曰:“吾存心于先古,加志于穷民,痛万姓之罹罪,忧众生之不遂也。故一民或饥,曰此我饥之也;一民或寒,曰此我寒之也;一民有罪,曰此我陷之也。”帝舜曰:“吾尽吾敬而以事吾上,故见谓忠焉;吾尽吾敬以接吾敌,故见谓信焉;吾尽吾敬以使吾下,故见谓仁焉。吾取之以敬也,吾得之以敬也。”大禹诸侯会,则问于诸侯曰:“诸侯以寡人为骄乎?”朔日朝,则问于士曰:“诸大夫以寡人为汰乎?”又曰:“民无食也,则我弗能使也。功成而不利于民,我弗能劝也。”汤曰:“学圣王之道者,譬其如日;静思而独居,譬其若火。舍学圣之道而静居独思,譬其若去日之明于庭而就火之光于室也,可以小见而不可以大知。得贤而举之,得贤而与之,譬其若登山乎!得不肖而举之,得不肖而与之,譬其若下渊乎!是以明君慎其举,而君子慎与。”又曰:“药食尝于卑,然后至于贵;药言献于贵,然后闻于卑。求道者不以目而以心,取道不以手而以耳。致道者以言,入道者以忠,积道者以信,树道者以人。”又引周文王、武王、成王问粥子,武王问王子旦、师尚父。《淮南·人间训》引《尧戒》曰:“战战栗栗,日慎一日。人莫迹于山而迹于垤。”此帝王大训之存于汉者。若高帝能除挟书之律,萧相国能收秦博士官之书,则倚相所读者必不坠矣。幸而绪言尚在,知者鲜焉,好古之士盍玩绎于斯?

墨子南使卫,载书甚多,弦唐子见而怪之。墨子曰:“昔周公旦朝读书百篇,夕见七十二士,相天下犹如此,吾安敢废此也?”今本阙。《墨子》七十一篇,今止十三篇。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大训在西序,读书百篇,谓此类也。

《释文序录》云:“《尚书》之字,本为隶古。既是隶写古文,则不全为古字。今宋、齐旧本,及徐、李等音所有古字,盖亦无几。穿凿之徒,务欲立异,依傍字部,改变经文。”然则今所传《古文尚书》,未必皆孔安国之本。宋景文《笔记》云:“杨备得《古文尚书释文》,读之大喜,书讯刺字皆用古文。”按《国史艺文志》唐孝明写以今字,藏其旧本。开宝五年,别定《今文音义》。咸平二年,孙奭请摹印《古文音义》,与新定《释文》并行。今亦不传。然汉至唐所谓古文者,孔安国以隶存古,非科斗书也。今有《古文尚书》,吕微仲得本于宋次道、王仲至家。郭忠恕定《古文尚书》并《释文》,今本岂忠恕所定欤?宣和六年,诏《洪范》复从旧文,以“陂”为“颇”,然监本未尝复旧也。

吴才老《书裨传·考异》云:“伏氏口传与经传所引,有文异而有益于经,有文异而无益于经,有文异而音同,有文异而义同。”才老所述者,今不复著。“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古文“定”作“正”,开元误作“定”。晁景迂云。“舜让于德,弗嗣”,班固《典引》作“不台”。《史记自序》唐尧逊位,虞舜不台。“在治忽”,今文作“采政忽”,《史记》作“来始滑”,《汉书》作“七始咏”。“忽”又或作“曶”[郑康成曰:“笏也。”]《大传·大诰》曰:“民仪有十夫。”王莽作《大诰》曰:“民献仪九万夫。”盖本于此。又《康诰》曰:“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俊德。”今无“俊”字。《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汉历志》作“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是朔旦冬至之岁。“高宗亮阴”,《礼记》作“谅闇”,注读为“梁韽”。《汉五行志》作“涼阴”,《大传》作“梁闇”。“予若观火”,《周礼注》谓今燕俗,名汤热为观。《微子》“我其发出狂”,《史记·宋世家》“狂”作“往”,注引郑康成曰:“我其起作出往也。”《君奭》“天难谌”,《王莽传》作“天应棐谌。”“钦明文思安安”,《考灵耀》作“晏晏”。郑氏注:“宽容覆载谓之晏。”冯衍《显志赋》:“思唐虞之晏晏。”第五伦上疏:“体晏晏之姿。”《无逸》“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石经》曰:“肆高宗之飨国百年。”汉杜钦亦曰:“高宗享百年之寿。”“费誓”,《说文》作“粊誓”,《史记》作“肹”,《大传》作“鲜”。“度作刑以诘四方”,《周礼注》云:“度作详刑。”“哀矜折狱”,《汉·于定国传》作“哀鳏哲狱”。《大传》:“哀矜哲狱。”“折民惟刑”,《汉刑法志》作“悊民”。“天齐于民,俾我一日”,杨赐封事作“假我一日”。赐通桓君章句,即欧阳《尚书》。刘恺引“上刑挟轻,下刑挟重。”《说文》“顾畏于民嵒”,多言也。尼辄切。

《书》始二《典》,犹《诗》之首二《南》;取费、秦之《誓》,犹《诗》之有《鲁颂》。

《大传》说《尧典》谓之《唐传》,则伏生不以是为《虞书》。

《夏小正》、《月令》、《时训》详矣,而《尧典》命羲和以数十言尽之;《天官书》、《天文志》详矣,而《舜典》玑衡以一言尽之。叙事当以《书》为法。《尧典》以日中、宵中为春秋之别,《月令》两言日夜分,无春秋之异。

《尧典》日月星辰,孔注谓:星,四方中星;辰,日月所会。《益稷》日月星辰,谓日、月、星为三辰。五礼一也,孔注于《舜典》,以为吉、凶、宾、军、嘉;于《皋陶谟》,则曰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礼。

《史记索隐》云:“春言东作,夏言南为,皆是耕作营为劝农之事。孔安国强读为‘讹’字,虽训化,解释纡回。”今《史记》作“南讹”。

《周礼注》引《书》曰:“分命和仲,度西曰柳穀。”虞翻云:“郑玄所注《尚书》,古篆‘戼’字,反以为‘昧’。古大篆‘戼’字,读当为‘桺’。古‘桺’、‘戼’同字,而以为‘昧’。”裴松之谓:翻言为然。

宅堣夷,《释文》云:“《尚书考灵耀》及《史记》作‘禺铁’。”今按《史记·尧本纪》“居郁夷”,《正义》“郁”音“隅”。《夏本纪》“堣夷既略”,《索隐》云:“《今文尚书》及《帝命验》并作‘禺铁’。”古“夷”字。薛氏曰:“今登州之地。”

四岳,孔注云:“即上羲和四子,分掌四岳之诸侯。”按《周语》太子晋曰:“共之从孙四岳,佐禹胙国,命为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左传》许,大岳之胤也。杜氏注谓大岳,神农之后,尧四岳也。当从《周语》之说。迂斋云:“申、吕、齐、许皆四岳之后。尧让许由,亦其一也。”

五典克从,孔安国《传》本于《左氏》,程子《解》本于《孟子》。《左氏》言五教,不及君臣、夫妇、朋友,天叙有典而遗其三焉,唯《孟子》得之。

程子谓:共、兜之徒,及舜登庸之始,侧陋之人,顾居其上,此凶乱之人所不能堪,故其恶显而舜诛之。韩非曰:“尧欲传天下于舜,鲧谏,共工又谏曰:‘孰以天下而传之于匹夫乎?’尧不听。”此可以证程子之说。韩非谓尧诛共、鲧,非也。

范蜀公《正书》曰:“舜之五刑:流也,官也,教也,赎也,贼也。流宥五刑者,舜制五流,以宥三苗之劓、刵、剕、宫、大辟也。”《皇王大纪》之说本诸此,而以墨、劓、剕、宫、大辟为贼刑之科目。

《书序》帝厘下土方,设居方,《释文》云:“一读至‘方’字绝句。”《商颂》“禹敷下土方,外大国是疆”,朱文公亦以“方”字绝句,云《楚辞·天问》“禹降省下土方”,盖用此语。然《书序》已有此读矣。

郑康成读《舜典》云:“舜生三十,谓生三十年;登庸二十,谓历试二十年。”

《大禹谟》言“念哉”者二,《益稷》言“念哉”者一,皆禹告舜之辞。心者治之本,心斯须不存,治忽分焉。“共惟千载心,秋月照寒水”,于此见之。

皋陶曰:“彰厥有常,吉哉!”周公曰:“庶常吉士。”召公曰:“吉士吉人。”帝王用人之法,一言以蔽之曰“吉”。舜所举曰“元”、曰“恺”,吉德之实也;所去曰“凶”,吉德之反也。议论相传,气脉相续。在春秋时谓之善人,在西汉时谓之长者。惟吉则仁,所谓元者善之长,为天地立心者也。

儆戒无虞,絜斋解云:“治安之时,危乱之萌已兆。汉宣帝渭上之朝,是年元后生成帝,新都篡汉已兆于极盛之日矣。无虞岂可不儆戒?愚谓匈奴衰而女戎兴,倚伏果可畏哉!”又解“七旬有苗格”,云:“舜耕历山之时,祗见厥父,惟知己之有罪而不见父之为顽,所以底豫。及其征苗也,自省未尝有过而惟见苗民之作慝,所以逆命。至班师之后,诞敷文德,无异负罪引慝之心而遂格焉。满损谦益,捷于影响,人心岂可以自满哉?愚谓仲虺之诰成汤,召公之训武王,戒其满而自矜也。齐桓服楚,魏武得荆州,唐庄宗取汴,皆以满失之。”

九德,知人之法;三俊,用人之法。

禹之告舜曰:“安汝止,尽天理而无人欲,得至善而止也。”尹之告太甲曰:“钦厥止,去人欲而复天理,求至善而止也。”

《虞书》作服,天子自日月而下十二章,郑康成注周礼谓:周以日月星辰画于旌旗,而冕服九章。注《礼记·郊特牲》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谓:有日月星辰之章,此鲁礼也。二礼之说自相背驰。鲁秉周礼,周、鲁之礼其有异乎?

《古文尚书》及《说文》璪火黺黹米黼黻,艾轩曰:“黺黹米黼黻,当各为一物。‘璪’当为‘玉璪’之‘璪’。‘璪’,圜物也,意其为‘璪’之状而以火旁饰之,火因物而后见耳。《考工记》谓火以圜,得非指璪火为一物乎?郑司农谓为圜形似火,此为近之。希冕,谓黺黹米黼黻皆从‘黹’,同谓之‘希冕’。陆德明‘希’与‘黹’同,盖有由来也。”

鸟兽跄跄,马融以为笋虡,《七经小传》用其说。《书裨传》以“凤凰来仪”为箫声之和,艾轩亦曰:“制器尚象。”

古文“箾瞉”,今文作“箫”,[《左氏》曰:“韶箾,舜乐名也。”]诸儒误以箫管解之。

《说文》“奡,嫚也”,引《虞书》“若丹朱、奡”、《论语》“奡荡舟”。按《书》有“罔水行舟”之语,则“奡荡舟”者,恐即谓丹朱。

古文“天明畏,自我民明畏”,今文下“畏”字作“威”,盖卫包所改,当从古。

若稽古,称尧、舜、禹三圣而皋陶与焉。舜以天下逊禹,禹独推皋陶。孟子论道之正传,亦曰:“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又曰:“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子夏亦云:“舜举皋陶,观于谟而见皋陶之学之粹也。”

蛮夷猾夏,明刑治之而有馀;四夷交侵,征伐制之而不足。虞、周之德天渊矣。

《淮南子》曰:“皋陶喑而为大理。”此犹夔一足之说也。皋陶陈谟赓歌谓之喑可乎?司马公诗云:“法官由来少和泰,皋陶之面如削瓜。”然《荀子·非相》之言,亦未必然。

《史记·秦本纪》:大费佐舜,调驯鸟兽,是为柏翳。《索隐》云:“《尚书》谓之‘伯益’。”而《陈杞世家》谓:伯翳之后,封为秦,垂益夔龙,其后不知所封不见也,则“伯翳”非“伯益”矣。《水经注》偃师九山有百虫将军,《显灵碑》云:“将军姓伊氏,讳益,字隤敳,帝高阳之第二子伯益者也。”[黄度文叔《书说》“益”即“隤敳”,本于此。]

《郑语》史伯曰:“姜,伯夷之后也。伯夷能礼于神,以佐尧者也。”注谓:四岳之族。《大戴礼·诰志篇》虞史伯夷曰:“明,孟也。幽,幼也。”[《史记·历书》引之而其文小异,“虞夏之历”为“昔在古历”,“百草权舆,瑞雉无释”为“百草奋兴,秭规先滜”。]

《吕氏春秋》云:“舜欲以乐传教于天下,乃令重黎举夔于草莽之中而进之,舜以为乐正。”《吕刑》乃命重黎,即羲和也。《楚语》尧育重黎之后,重黎举夔见于此。

汉董贤册文,言“允执其中”,萧咸谓:此尧禅舜之文,非三公故事,班固笔之于史矣。而固纪窦宪之功曰:“纳于大麓,惟清缉熙。”其谀甚于董贤之册。当宪气焰方张,有议欲拜之伏称万岁者,微韩棱正色,则无君之恶肆矣。此固所以文奸言而无忌惮也。倪正父驳“昆命元龟”之制,有以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