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考史(2)
三皇之书,伏牺有《易》,神农有《本草》,黄帝有《素问》。《易》以卜筮存,《本草》、《素问》以方技存,其天乎!新安王晦叔云。程子曰:“《素问》必出于战国之末。”
三皇象春,五帝象夏,三王象秋,五伯象冬。见于《王莽传》,盖古之遗言也,与邵子《观物》同。
司马公诗曰:“虞、舜在倦勤,荐禹为天子。岂有复南巡,迢迢度湘水。”张文潜诗曰:“重瞳陟方时,二妃盖老人。安肯泣路旁,洒泪留丛筠。”二诗可以祛千载之惑。
《天官书》云:“熟五斗米顷。”李商隐《李贺小传》“如炊五斗黍许时”,本于此。
赵使乐乘代廉颇,颇怒,攻乐乘;使赵葱、颜聚代李牧,牧不受命。此非为将之法,颇、牧特战国之将尔。《易》之《师》曰:“行险而顺。”
太史公传周阳由云:“与汲黯俱为忮。”黯之正直,所谓仁者有勇,刚毅近仁者也,谓之忮可乎?周阳由蝮鸷之靡尔,其可与黯并言乎?汲、郑同传犹不可,而以由与黯俱,是鸾枭接翼也。
贾生《吊屈原》曰:“谓跖、睵廉。”注:楚之大盗,曰庄睵。《韩非子》:楚庄王欲伐越,杜子谏曰:“庄睵为盗于境内,而吏不能禁,此政之乱也。”睵盖在庄王时。《汉·西南夷传》:庄睵者,楚庄王苗裔也,以其众王滇。此又一庄睵也,名氏与盗同,何哉?
《淮南·人间训》曰:“秦皇利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嶷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馀干之水,三年不解甲弛弩。使监禄转饷,又以卒凿渠而通粮道,以与越人战。杀西呕君,译吁宋,而越人皆入丛薄中,与禽兽处,莫肯为秦虏。置桀骏以为将,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杀尉屠睢,伏尸流血数十万。乃发适戍以备之。于是陈胜起于大泽。”秦击越之事,详见于此。《大事记》在始皇三十三年,《解题》不引《鸿烈书》,录此以补遗。淮南王谏伐闽越,其言略同。
太史公述《楚汉春秋》,其不载于书者,《正义》云:“项羽歌,美人和之。《楚汉春秋》云:‘歌曰:“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是时已为五言矣。五言始于《五子之歌》、《行露》。
《楚汉春秋》曰:“高帝初封侯者,皆赐丹书铁券,曰:‘使黄河如带,太山如砺,汉有宗庙,尔无绝世。’”下二句不同。
又曰:“惠帝崩,吕太后欲为高坟,使从未央宫而见之。诸将谏不许,东阳侯垂泣曰:‘陛下见惠帝冢,悲哀流涕无已,是伤生也。臣窃哀之。’太后乃止。”东阳侯,张相如也。又曰:“下蔡亭长詈淮南王曰:‘封汝爵为千乘,东南尽日所出,尚未足黔徒群盗所邪,而反,何也?’”谓英布,《史》、《汉》不载。
汉大启九国:燕、代、齐、赵、梁、楚、荆吴、淮南、淮阳,皆同姓也。长沙异姓不与焉。《汉表》削淮阳而列长沙,当从《史记》。
断而敢行,鬼神避之。见末而知本,观指而睹归。秋霜降者草花落,水摇动者万物作。此战国诸子之言,而赵高诵之尔。高非能为此言也。
《乐书》作十九章,《索隐》云:“《安世房中乐》,今考之《汉志》,《安世房中歌》十七章、《郊祀歌》十九章。”《索隐》误。
《御览》载淳于髠《十酒说》曰:“罗襦排门,翠笄窥牖。”盖好事者因《滑稽传》而广之,非战国时语也。
《邹阳书》:齐用越人蒙。《汉书》云:“越人子臧。”其事未详。
《李斯传注》:辩士隐姓名,遗秦将章邯书曰。云云。此书在《善文》中。《隋志》:《善文》五十卷,杜预撰。
《滑稽传》:齐使淳于髠献鹄于楚。《说苑》云:“魏文侯使舍人毋择献鹄于齐。”鲁连子云:“展无所为鲁君使,遗齐君鸿。”《韩诗外传》云:“齐使使献鸿于楚。”其事皆同,而四书所载异。
《项羽纪》说者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法言》以为蔡生,《汉书》以为韩生。
汉高祖起布衣,灭秦、楚,自后世处之,必夸大功业,以为轶尧、舜,驾汤、武矣。其赦令曰:“兵不得休八年,万民与苦甚。今天下事毕,其赦天下殊死以下。”言甚简而无自矜之意。此所以诒厥子孙,享四百年之祚欤。
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齐桓,皆待贤人而成名。此高帝之诏也。宣帝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盖已见于此诏矣。刘向称贾谊,虽古之伊、管,未能远过。伊、管岂可并言哉?林少颖论之曰:“王、霸之无辨,汉世为尤甚。拟人之非伦,汉儒为尤甚。尊王绌霸,言道义不言功利,一董仲舒而已。”
班固叙武帝名臣,李延年、桑弘羊亦与焉。若儒雅,则列董仲舒于公孙弘、兒宽之间。汲黯之直,岂卜式之俦哉?史笔之褒贬,万世之荣辱,而薰莸浑殽如此,谓之比良迁、董可乎?
为吕氏右袒,为刘氏左袒;军中皆左袒。按《仪礼·乡射疏》云:“凡事无问吉凶,皆袒左。”是以士丧礼及大射皆袒左,唯有受刑袒右。故《觐礼》乃云:“右肉袒。”注云:“刑宜施于右是也。”以此考之,周勃诛吕氏之计,已定为吕氏者有刑,故以右袒令之,非以觇人心之从违也。
“与父老约”为句,下云“法三章耳”。唐高祖入京师,约法十二条,盖仿此语而失之。
淮阴侯羞与樊哙伍,然哙亦未易轻:谏留居秦宫,鸿门谯项羽,排闼入见,一狗屠能之,汉廷诸公不及也。
吴斗南为《汉书刊误补遗》,朱文公答书曰:“刘氏所断句,如《项羽传》‘由是始为诸侯上将军’,《儒林传》‘出入不悖所闻’,皆与《史记》合。‘为原庙渭北’,见一书‘庙’‘渭’之间有‘于’字。刘氏所疑亦有误,如《沟洫志》‘于楚’字,本文属下句,下文有‘于齐’、‘于蜀’字,皆是句首,而刘误读属之上句。”
《通鉴》不书符瑞,高帝赤帝子之事,失于删削,《纲目》因之。《文公语录》以此事为虚。
《文章缘起》有汉惠帝《四皓碑》,今考《高士传》:高车山上有《四皓碑》及祠,汉惠帝所立。
武帝年十二,而决廷尉狱防年之疑;明帝年十二,而辨陈留吏垦田之牍。其英明略同,而武帝之事,史策不著,仅见于《通典·刑法·杂议》。
《武帝纪》元朔三年诏曰:“夫刑罚所以防奸也,内长文所以见爱也。”或云:“古写本无注。《汉书》作:而肆赦所以见爱也。”
魏丁仪《周成汉昭论》云:“成王秀而获实,其美在终;昭帝苗而未秀,其得在始。必不得已,与夫始者。”
《食货志》: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货殖传》云:“当魏文侯时,李克务尽地力。”以《艺文》考之,《李克》七篇在儒家,子夏弟子,为魏文侯相。《李悝》三十二篇在法家。相魏文侯,富国强兵。尽地力者,悝也,非克也,《货殖传》误。《史记正义》云:“刘向《别录》亦云李悝。”
贾谊赋:见细德之险微。颜注云:“见苛细之人,险阨之证。”则“微”当作“徵”。见险证而去,色斯举矣,见几而作。
《史通》述傅玄之言曰:“孟坚《汉书》,实命世奇作。及与陈宗、尹敏、杜抚、马严撰《中兴纪传》,其文曾不足观,岂拘于时乎?不然,何不类之甚也。”
陆澄注班史,多引《史记》,此缺一言,彼摘半句,皆采摘成句,标为异说。今其书不传。前辈谓班之于马,时有遗失,如“彘肩”之不言“生”;“有以!起自布衣”,而去“也夫”二字;垓下之战,《史》载甚详,而孟坚略不及。
《梁书·刘之遴传》云:“古本《汉书》,《外戚》次《帝纪》下,《诸王》悉次《外戚》下,在《陈、项传》前,《新唐书·列传》盖仿此。
《匡衡传注》:今有《西京杂记》,其书浅俗,出于里巷,多妄说。段成式云:“庾信作诗,用《西京杂记》事,自追改曰:‘此吴均语,恐不足用。’”今按《南史》:萧贲著《西京杂记》六十卷。然则依托为书,不止吴均也。
《刑法志》:狱刑号为平矣。《酷吏传序》:号为罔漏吞舟之鱼。《王温舒传》:广平声为道不拾遗。曰号,曰声,谓名然而实否也,书法婉而直。
《平当传》云:“汉兴唯韦、平父子至宰相。”愚谓:周勃、亚夫父子为相,事业过韦、平远甚,班孟坚其忘诸乎?
《艺文志》:于长《天下忠臣》九篇。刘向《别录》云:“传天下忠臣。”愚谓:《忠臣传》当在《史记》之录,而列于阴阳家何也?《七略》,刘歆所为,班固因之。歆汉之贼臣,其抑忠臣也则宜。
董公之名不闻,鲁两生之氏不著,仁义之说,如山川出云,时雨既降,而不有其功;礼乐之言,如凤翔千仞,非燕爵之网所能罗,古之逸民也。
陈万年为三公,而教其子以讇;范滂、姜叙之母一妇人,而励其子以义。二汉风俗,以是观之。
一梁以折七国之锋,一琅邪以续典午之绪,封建可以支变故。安平之功,以画邑之王蠋;南阳之兴,以东郡之翟义。节行可以回人心。
辛庆忌之救朱云,张万福之拜阳城,服儒衣冠者,亦可愧矣。
《功臣表》:靡有孑遗,耗矣。孟康曰:“耗,音毛。”颜师古曰:“今俗语犹谓‘无’为‘耗’。”《冯衍传》饥者毛食,注:案《衍集》“毛”字作“无”,今俗语犹然。或古亦通乎?
卫绾以戏车为郎,《盐铁论》贤良曰:“戏车鼎跃,咸出补史。累功积日,或至卿相。”鼎跃,《东方朔》所谓鼎官,《邹阳》所谓鼎士也。
《武纪》元狩二年秋,匈奴昆邪王降,置五属国以处之。注:不载五属国之名。《表》云三年。考之《地理志》,属国都尉,安定治三水,上郡治龟兹,天水治勇士,五原治蒲泽,张掖治日勒。此武帝初置也。若金城、西河、北地属国,置于宣帝时,不在五属国之数。
张良,张仲三十代孙,张老十七代孙。《张氏谱》云。仲,见《诗》。老,见《春秋》、《礼记》。
《史通》云:“司马相如始以自叙为传,然其所叙,但记自少及长,立身行事而已。”今考之本传,未见其为自叙。又云:“相如自叙,记其客游临邛,以《春秋》所讳,持为美谈。”恐未必然。意者,相如集载本传,如贾谊《新书》末篇,故以为自叙欤。
《桓谭新论》:汉百姓赋敛,一岁为四十馀万万。吏俸用其半,馀二十万万藏于都内,为禁钱。少府所领园地作务八十三万万,以给宫室供养诸赏赐。汉财用之数,大略见此。